后序
60万字完成这篇文章的时候,早都已经忘记是那时候开始写的。
只是记得在高中的时候就开始动手(记住,是动手),那时候我都没有想到自己会用电脑在电子文档上码了60万。
能够用上自己的笔记本的时候是在大二的十一月份,也是从那天开始起认认真真码子,但是我们的学业还是比较重,所以只能是断断续续在课余时间码子,直到今天或多或少还是从来都没有间断过。
当我把手稿上高中写的那些文本全部码在文档上的时候,才是发现我在我自己的世界之中是多么了不起,那些手稿竟然有十万字之多。
现在想来,自己当初是多么喜欢用钢笔,现在还是喜欢,我想这种喜欢程度会一直延续下去,因为每当我处于劲瓶状态时,重新握起笔杆子就会有满脑子的灵感。
大概这是有原因的,想当初初中、高中那会儿一上课就开始动笔,动笔既然有灵感,胡思乱想思绪乱飞那是少不了的。
当我连载完成前传的时候,看见主页上的字数统计已经是三十万之多,说实话,对于一个初次写文,并且还是中长篇的作者我来说,我从心底里很佩服我自己,特别是当我“上传章节”的时候为了找上一章的末尾,几乎要把自己的都给翻酸,那样的成就感也是我的动力。
正如我的简介上面写的一样写这本小说的原因,大多也就是为了致敬我的偶像——李小龙。
李小龙的名字早就和陈真这个名字连在一起,很多时候我理解的李小龙就是陈真,陈真就是李小龙。
我小时候那是不知道李小龙的,但是小学那会儿我就看过他的《精武门》,还有《龙争虎斗》、《猛龙过江》等等知名的电影,或者说他的每一部电影都是很出名,但是那时候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就是李小龙,再加上那时候有很多的人都在模仿他,所以我和老爸一起看这些电影的时候,只是知道他是一个很能打的人。
直到我开始我的初中生活08年的时候,一部《李小龙传奇》才是把我彻底带入他的世界之中,央视卫视直播那会儿,我们的政治老师也是极力推荐我们要去看的,说那是一部国粹,是中华古国的核心代表。
是的,从那以后我才是知道“功夫——Kangfu”这个英文单词是他带进词典的。
确实,他是中国人的骄傲,是全名偶像,也是我的英雄,知道这些,也就知道一个传奇人物的力量在我的的心中占着多大的位置,在这本书里他的影子也是举足轻重。
为了写这本书全都是爱好和崇拜之情,从小我就喜欢武侠,喜欢到那种为了看大结局不吃饭的地步,喜欢到那种为了等待甄子丹的《精武门》在十一点才是上映但半夜还不睡的地步,喜欢到那种把接收机保险烧毁了几个还不肯放弃的地步,喜欢到那种把李连杰和吴京的画报在墙壁上贴满满的,喜欢到那种为了模仿龙哥的截拳道在自己的卧室里挂两个沙包,同时还有无数根被我自己用竹子和胶管制作然后打烂很多次的双节棍。
我不知道我这种迷恋武侠(武打)的程度是否达到了一种忘我的境界,后来我在《连城诀》里看见“原著金庸”四个字的时候,我才是知道原来这些都是人写出来的。
我萌发一个要在大学里写小说(原先开始用钢笔字写的初衷是像巴金那样的)的念头,那是当我看了《那些年一起追的女孩》,电影的最后看见九把刀坐在咖啡馆里嘀嗒嘀嗒敲击键盘,那样的样子很是帅气,也很悠闲自在。
那是九把刀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古墓派的高手,自己在这一面,然而读者就在另一面不知道自己,有的人很可能还是在自己身边,那样的样子才是更加叼。
当时我以为要做到他那样的很是遥远,如今虽然没有他那么出名,甚至是万分之一都没有达到,但我知道小人物自有小人物的活法,仅仅只是一个爱好罢了。
曾经也是有过一个念头,那就是背上一个笔记本,办一个无线网卡,走到哪里写到哪里,直到把祖国山河走遍,最后落叶归根。
但始终还是没有那样的一个勇气和魄力。
这本书顺利完本,是给我自己的一个肯定,对于写小说,我还有心思,因为我的脑袋还是活的就会停止思考,故事,永远不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