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我出去了。”说话的是钱家独子钱烨。身上穿着华贵的衣服,四肢粗短,身材显得有些臃肿。
“天天想着出去鬼混,你以为我不知道?年纪轻轻不帮我操持家业,多学些本领,以后我老了钱家这么大块家业谁来接手?”父亲钱赫沉闷的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慢慢荡漾开来。
钱烨不置可否的笑笑,“这不还有爹在吗,只要爹在一天,我们钱家就兴盛一天,如果有外敌过来,以爹炼体七重的水平,一定会三拳两腿就把别人打的落花流水。”
说话的功夫,钱烨已经悄悄跑到了门前,准备走掉了。
“臭小子,给我站住。你以为我没看到你要跑呢?今天我不拦你,过几天你的发小,赵家的赵凯回来了,人家都在京城当将军了,听说境界到了炼体八重了,回来看看亲人,你也去买身新衣服,拾掇拾掇,和人家叙叙旧。记住别再去青楼。”
“知道了。”
“那滚吧!看到你小子我气就不打一处来。”
“是是,这就走。”听完父亲的话,钱烨一溜烟就跑了,想到了赵凯,也想到了过去的日子。
赵凯比自己小个两岁,自己今年十八岁了,赵凯十六,也才是刚刚成年的样子。父亲今年四十,靠着祖父和自己的打拼创下了钱家偌大的家业,在离火郡这片地区也算得上前三的家族。
自己从小衣食无忧,但也体弱多病,因而倍受父母溺爱。修炼辛苦,锻骨炼皮,以父亲这样坚韧的心性都会在修炼是露出痛苦的神色,有时甚至叫喊出声。所以修炼一事与自己早早是无缘的。
钱烨在八岁时就有了个跟屁虫,那就是赵家的赵凯。整天跟着钱烨集市上到处瞎逛,这里拿三个瓜,那里拿两个枣的,委屈了后面跟着的仆从还要一边少爷长少爷短的,一边可可怜怜的向着店家付账。于是在钱烨的不懈努力下,赵凯和自己的肚子都胖了一圈,也双双获得了“混世魔王”的美称。
快乐的日子过了没多久,京城开始招收年轻有资质的子弟培养成保家卫国的将军。赵凯入选了,临走了前一天,钱烨和赵凯躺在地板上,钱烨盯着赵凯的眼睛问“你真的想要参军吗?”
赵凯的瞳孔四溢出了光,坚定地点点头“是的,钱烨哥哥,我一直想要参军,保家卫国,这是我从小就有的梦想。”
钱烨知道,自己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偏过头,淡淡的说“算了,随你吧。”
赵凯在他身旁悄声说“钱烨哥哥,你以后呢?想要做什么。”
钱烨没有说话,其实他不想当什么将军,也不想像父亲一样早早为家族的琐事殚精竭虑,只想成为一名侠客,执剑四方,快意人生。可是自己颓弱的身体像一个囚笼,把自己罩在这一方天地。想到这里,再宏大的梦想都成了一团灰烬。
第二天醒来,赵凯已经走了。身旁放着一块玉佩,钱烨知道,那是他从小佩戴的物件,还留下了一封信,信里写到:
钱烨哥哥,我这一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了,玉佩是我常带的东西,这是你知道的,睹物思人,权作纪念了。昨天问你将来的打算,你没说话,恐怕睡着了。这次一走,没机会听你说了。不在你身边,请你多多保重身体,勿念。
这年钱烨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