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8章 武林风雨。
众人离得四海家之后,花郎连忙说道:“派人验证杜建和木三分的话,并且要加派人手搜查洛洛姑娘的踪迹,我想她若真被人绑架,就必然不会离端州城太远。”
这点包拯和公孙策早已经想到,所以吩咐的事情自然不必花郎再操心。
这番说完,他们一众人向武家走去,而这个时候,太阳已然西斜,风吹来也凉爽了不少。
武家是端州城首富,所以府邸在端州城也是最大的,比端州州衙还要气派,包拯等人来到武家门口,顿时被门前那种气派给震慑住了,若是换做那些没见过世面的,亦或者是心存谄媚之心的人,此时定然迈不开步子,不过包拯和花郎他们都是身有浩然正气之人,所以就算武家再气派,他们也是决然不肯降低身份的。
送上名帖之后,不多时,一名小厮开门将包拯他们迎了进去,进得武家,所见几乎全是金碧辉煌,气派是气派了,可是却完全感觉不到一点雅致,花郎心中暗叹,有钱人就是有钱人,各处都散发着奢华。
进得客厅没多久,一身穿黄衫的老者走了进来,老者一身黄,腰间佩有名玉,手上十指全部戴有扳指,那样子显得十足的阔气,老者进来之后,先是哈哈大笑了几声,然后才跟包拯行礼,此人包拯在刚来端州的时候便已见过,他是这武家的主人武舍,听说年轻是极其风流,也极其的大方,如今年岁虽大,可也是过得极其潇洒之人。
双方这样坐下之后,武舍便开口道:“听闻包大人来我这里是为了调查洛洛姑娘失踪一事,而此事牵涉到犬子雨儿?”
包拯微微颔首,道:“没错,洛洛姑娘刚出道不久,与之有过接触的人中便有令郎武林雨,当然,这也只是破案必须的手段,并未说令郎便是凶手,所以还请武老板莫要多疑的好。”
武舍笑了笑,道:“包大人身有青天之名,想来不可能让无辜之人蒙冤,在下对犬子还是比较了解的,他虽****,可却并无害人之心,所以包大人可尽管查。”
包拯微微颔首,道:“既然如此,就请令郎前来一叙吧!”
武舍也不多言,对自己的小厮点了点头,那小厮便急匆匆的下去了。
不多时,一英俊少年走了来,先向包拯行礼,随后又朝武舍叫了声父亲,武舍微微点头,道:“包大人问你什么,你只管如实回答便是,包大人定冤枉不了你。”
武林雨连连点头称是,然后向包拯拱手道:“大人有何要问,直问便是。”
包拯望了一眼武林雨,他的确算的上是一表人才,样貌更是俊秀,只是俊秀之中又带着一种不羁,想来风流之人皆如是吧。
这番看过后,包拯直接问道:“二公子对洛洛姑娘有何看法吗?”
武林雨浅浅一笑,道:“一个很可爱,而且很美丽的姑娘,这算不算是看法?”
“二公子有没有觉得洛洛姑娘很笨呢?”
“很笨?”武林雨好像不是很明白包拯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那种很容易相信男人,会为了男人不顾一切的女人。”
武林雨摇摇头,道:“这个我倒没有发觉,像我这样的男人,女人只要漂亮就行,笨不笨又有什么分别呢?”
对于风流的男人来说,这倒是实话。
包拯见此,又问道:“二公子喜欢和女儿红吗?”
“这要看是不是好酒了,若是好酒,我自然是喜欢喝的。”
“三十年的女儿红,喝吗?”
“三十年的女儿红虽然算不得极品好酒,但若是有,我还是会喝的。”
“那昨天你可曾喝过女儿红?”
“喝了,我家里正好有几坛,不喝放在那里岂不是可惜。”
“去城郊喝的?”
“为何要去城郊喝?”武林雨这么问过之后,顿时明白过来,道:“不是在城郊喝的,昨天我和大哥父亲都在家里陪同客人饮酒,从未离开过端州城。”
武林雨这番说完,武舍连忙跟着附和,道:“犬子说的没错,昨天我大儿子找来了几个生意上的伙伴来谈生意,因此就花费了一些时间,待谈完之后,我大儿子说家中尚有几坛上好的女儿红,何不拿来喝,我觉得也是,毕竟生意谈成了,要庆祝一下嘛,所以就跟那些个生意上的伙伴喝酒,这一喝就喝到深夜才散去。”
武舍说完这些,便表面昨天他们父子三人都不曾离开过端州城,他这样说是不是早就商量好了呢,亦或者其中有什么?
包拯眉头微皱,道:“还请武老板将你的那些个合作伙伴的名字说一说。”
武舍点头,然后说了几个人名,包拯让公孙策一一记下,道:“可否让我们见一见武府的大公子?”
武舍给下人做了个眼色,下人明白之后便去叫大公子武林风。
不多时,一三十岁左右的男子进了客厅,这武林风身材修长,样貌也算得上英俊,只是比武林雨却少了点风流,所以给人一种木讷的感觉,不过他神色平淡,可知是个比较稳重之人,他向包拯行过礼之后,便立在了一旁,这个时候,武舍对他说道:“包大人有话问你。”
武林风点点头,道:“包大人请讲。”
包拯望了一眼武林风,道:“昨天大公子可曾离开过端州城?”
武林风摇摇头,道:“这倒没有,昨天在与客人谈生意,所以不曾离开过端州城。”
“那么你们府里的人可有离开端州城?”
武林风一时犹豫,许久后道:“我府里上上下下有一百多人,他们每人皆有事情要做,应该会有几个出城办事吧。”
府里人出城办事也是正常,只是如今包拯怀疑到了武府,那么他便想着会不会是这种情况,武府的父子三人并未离开端州城,可是他们其中的一个却指派了手下去端州城外拦截洛洛姑娘,而他们则与客人谈生意,以此造成不在现场的证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