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再遇刘诗诗
有些事,不需要强调,一辈子都被记忆在最深处;有些人,不需要正面,一个背影也能在人海中认出来。在每个人心里,总有那么一个人是特殊的,对齐皓元来说,那个人就是刘诗诗,一个人陌生却又熟悉道骨子里的女人。
所以,当网络上传出刘诗诗跟吴奇隆在一起的时候,他瞬间对吴奇隆的印象差到了极点,大骂吴奇隆不地道,横刀夺爱,老牛啃嫩草!
他对刘诗诗的感情看起来有些不真实,比之单恋还是虚幻,压根就是荧幕中的一个形象。可是在红色龙葵出现的那一刹那,他就知道,这个世上再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撼动刘诗诗在其心目中的地位了。
自诩屌丝的他思想不可能纯洁,yy的女性手指加脚趾都数不过来,可是,对于刘诗诗,在其脑海中,不曾有过半分亵渎,他的打分系统里只有一个满分女人,那就是刘诗诗!
曾经因为《神话》电视剧的热播,他一度非常喜欢白冰饰演的玉漱公主,但也就勉强被打了一个4分。
有人会怀疑,对于一个荧幕中的女人,何至于如此用情?几分好感罢了!但齐皓元心里非常明白,绝对不是那样的,这种感觉就像是前世今生一样,仿佛在很早很早以前就已经相识。傻逼飞曾经笑着说过,他说元哥,只要锄头挥得好,不怕墙角挖不倒!只要刘诗诗一天没有嫁给吴奇隆,你就还有机会,而且就算嫁了也打紧,结婚了,也还能离婚!
每次,齐皓元都会很感激的看着傻逼飞,说还是兄弟懂我!
其实要问齐皓元对刘诗诗到底有多么深刻的了解?很抱歉,没有,但是,化成灰,他都知道,前面那道背影就是“刘诗诗”!在飞仙阁见到的那个“刘诗诗”,想不到,竟然在葬仙战场遇见了。
“嘿!等等我。”见到“刘诗诗”,齐皓元就忍不住的冲了过去,他知道,这是难得的机会,要不惜一切代价的接近“刘诗诗”
前面有五个人,三男两女,他们闻声回头看过来,四张陌生的面孔没有啥表情,就是有少许的疑惑,因为他们不认识齐皓元,不知道齐皓元叫住他们所为何事。但“刘诗诗”的脸色就明显不一样了,那眼神分明在说,怎么又见到这个神经兮兮的家伙。在她看来,齐皓元就是一个神经病,或者大流氓,哪有第一次见到一个女孩子就死活说跟人家认识,这样的搭讪方式早在神话世界就out了。况且人家都不承认,他还死缠烂打,简直就是没脸没皮。
齐皓元朝着五人龇牙,目光毫不掩饰的看向“刘诗诗”,说道,“还记得我不,我是齐皓元啊!我之前跟你说过你和我认识的一个人长的非常像,还记得不?我们真的有缘,在这里都见面了,嘿嘿……”
几人有点摸不着头脑,不过听这话,都知道跟“刘诗诗”有点关系,其中一位红衣男子看向“刘诗诗”疑惑问道,“师妹跟他认识?”
“三个月前,他进葬仙战场,就是我接引的,我跟他并不认识。”“刘诗诗”很嫌弃的看了齐皓元一眼,好像很厌恶的样子。
“哦?”红衣男子英俊非凡,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分外迷人,他看向齐皓元,打量了下,轻笑道,“这位小兄弟,看来你认错人,我师妹打小就在飞仙阁,不曾离开过师门半步,所以你们之前一定没有见过。”
齐皓元也不在意“刘诗诗”嫌弃的目光,龇牙笑道,“师兄可能听错了,我的意思是,我认识的一个人跟她长的一模一样,并非说,她就是我认识的那个人,呵呵,也可能是我表达的不太清楚。”
在这个世界,叫声师兄或者师姐,就跟21世纪叫帅哥美女差不多,他现在要接近“刘诗诗”,自然不会傻到去得罪“刘诗诗”身边的人,所以语气显得格外客气,这叫好好表现,争取第一印象分高一点儿。
红衣男子点了点头,意思是明白了,笑了笑,道,“那你现在是什么想法?”
齐皓元保持着微笑,表现的有些憨态可掬的感觉,其实聪明人装傻充愣没什么坏处,一来让人摸不清路数,二来也不会招人烦感,所以他故意挠着头,笑呵呵的说,“呵呵,其实也没什么想法,我这个人就是有点神经大条,所以有时候一惊一乍的,之前有些鲁莽可能让她有些误解,希望别太在意。”
他顿了顿,有接着说,“不过嘛,两个人像到无法分辨,也确实少见,而且这会儿又在这儿见到了,实在算得上一种缘分,我正好被困落魂阵掉队了,不知道可否跟你们一道儿走?你们放心,我一定不会拖你们后退的,我发誓。”
红衣男子在五人中应该是类似大师兄的角色,所以他说话的是,其他几人都只是听着,不插嘴。他的笑容非常迷人,连男人看了都情不自禁的妒忌,他始终保持着微笑,做了一个耸肩的动作,“葬仙战场的路只有一条,你要跟着我们,我们也不能说什么,请便吧!”
“多谢师兄,师兄一表人才,一看就知道是好人,呵呵。”齐皓元大喜往外,一溜口,冒出来几句马屁,不过说这话的同时,眼睛却情不自禁的又看向了“刘诗诗”,不过“刘诗诗”貌似不太欢迎他,眼神有点嫌弃,倒是其他三人表现的热情一些,都冲着他微笑,也不知道在笑他傻,还是笑他傻!
跟在他们后面,齐皓元的眼睛始终离不开“刘诗诗”,不过碍于其他四人,他也不好那么放肆的跑去跟“刘诗诗”搭讪,万一惹恼了哪位,被驱逐可就不好办了。他打量过这五人,清一色的强者,最起码也是出窍期强大修士,各个都比他强大。
客观的分析了之后,他决定暂时先跟着他们,尽量装傻充愣,低调些,等混熟了,再找机会跟“刘诗诗”勾搭勾搭,前提是,要给大家留下好的印象,至少不能被“刘诗诗”厌恶,否则第一印象一旦形成,日后再难改观。
不过貌似“刘诗诗”对他的印象已经不太好了,这让他相当苦恼,“难道是我太奔放了?不至于吧?我没说什么过分的话啊!难道是我太屌丝了?也不至于吧?我的屌丝也是分场合的。
那是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我太丑了,艹,不会吧,我觉得还可以啊,赶脚挺帅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