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做好饭的男人将饭菜端上桌:“娘子,你读过书,要不你给我们孩子取个名字吧。”“就取名叫凌峰吧,希望孩子长大后刚直不阿,像山峰一样不惧狂风暴雨。”“凌峰好,真好,嘿嘿……”女主人不禁乐得拍了男人一下,“我说啥你是都说好!”“嘿嘿,俺没读过书,取名字的事当然得听娘子的了。”男人羞愧的挠了挠头,“快吃饭吧,俺虽然不识字,但是俺这饭菜烧的可是好吃啊!等将来凌峰长大了,一定要把烧菜手艺传给他,哈哈哈。。。”
“咚咚咚~”随着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夫妻二人从饭桌上拉起来,“谁啊?”男主人一阵怒不可遏,很不高兴的打开门,谁知一开门就被一双强有力的大手推到在地,随后进入院子侧身一边,露出一人,来人银发垂腰,一袭黄袍,身材修长,皮肤白皙,乌黑的眉毛下生得是一双丹凤眼,手持折扇,端生得是风流倜傥;眼神却中充满了阴翳,阴险狡诈写在了脸上,仿佛就是在告知人们,我不是好惹的!此人凭借着手段狠辣,手下众多,也是在城里城外凶名远播。来人正是那臭名昭著的金氏一族的三公子金华,金氏一族世代都盘踞在褐岚城,经过几代人的地盘割据,终于在金华的父辈这一代拿下了褐岚城,城主金傲苍更是心狠手辣,仗着其圆丹高阶的境界在褐岚城为所欲为,逼迫城里人们为其修筑宫殿,大肆敛财搜刮奇珍异宝,而且凭着手段阻止非金氏一族的人修炼筑灵之法,一旦发现便将修炼之人杀死散灵,导致多少家庭为此支离破碎,居民对其金氏一族恨之入骨,却也无能为力。
眼前的金氏三公子,为人阴险狡诈且杀人不眨眼,修为更是到了筑灵初阶,一般人绝非是其对手。男人爬起来看到来人,便把妻儿护在身后,“不知大人远道而来,有失远迎,还请原谅则个!”男人胆战心惊的说道。那金华在手下簇拥着走了进来,问道:“你等可看到一只受伤的灵兽跑了进来?”“回三公子,我们夫妻二人不曾见到”,男人悻悻的回答道。那金华抿嘴一笑:“搜”,众人便开始分头行动,可是前屋后院就这么大点地方,转头便搜完了,也未发现任何灵兽的踪迹,金华手一挥:“走吧,记得按时交贡”,说完看向夫妻二人,眼里满是不屑,似乎杀了这些蝼蚁,会脏了他的手一样。夫妻二人忙跪地恭送;“大人慢走。”金华对此夫妻二人的跪地恭送感到非常满意,非常享受着将别人如蝼蚁般踩在脚下的感觉。待金华一行人走后,夫妻二人才放松下来,丈夫更是无限懊恼:“要是俺能修炼,今天肯定不会让他这样对待俺们!”妻子安慰道:“要是你能修炼,你说不定就娶不到我了呢!”“哈,也是的哈,嘿嘿……还好不会修炼,”男人说完挠挠头,拍拍身上的灰尘,掺着怀抱孩子的妻子进屋了。
他们没有发现,在屋前那棵被闪电劈中而烧焦的槐树干里竟然藏着一只受了伤的灵兽,体型似鼠,娇小可爱,却也生长着尖尖的獠牙,因后背长着一撮红色的鬃毛而得名为焰狮兽。成年焰狮兽可轻易撕碎圆丹中阶的修炼者。入夜,焰狮兽拖着受伤的躯体,进入男人家,来到凌峰的婴儿床边,咬破凌峰手指后嗦了一口,便化为一道红色光影摄入凌峰额头,悄然间凌峰额头出现一抹红色鬃毛印迹,随之消失不见,而被焰狮兽咬破的手指也在这时悄然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