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头刚一降落鸟坪,天赐一跃而下,移移的落地。云梅一怔,道:“公子,你怎么……”
天赐得意的一笑,道:“刚才我是装的,只不想早点出来看你。”
云梅一听脸色泛红,羞道:“公子别胡说了,你竟然敢骗皇上,那可是杀头的大罪。”
“你不说我不说,皇上怎么会知道。哎哟,我现在好饿,你能给我弄些吃的吗?”
云梅也从白头身上下来,道:“阁中有上等的点心,我再给公子做几碗莲子舟,你看如何?”
“好呀好呀,赶快回去。”
天赐迫不及待,爬出鸟坪奔回阁中,云梅也随后而来,脸上却是悄悄露出一丝甜蜜的笑容。
这一次夜袭,突厥人出动了将近五千猫头鹰骑,而隋军的夜莺部队却有一万,虽然隋军在数量上占有优势,但夜莺在速度、体积、凶猛度上都不及猫头鹰。
鸟战比之地面上的马战大有不同,坐鸟的优劣对战斗的影响非常之大,不仅人要在空中厮杀,连彼此的鸟也要搏杀。
如此一来,隋军不但没占到上风,反而是损失惨重,最后以损失五千余鸟骑的代价才免强击退突厥的进攻。
雁门被围已将近一个月,郡城内有兵民十五万,粮食仅可支持数旬,在这种危情下,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秘密建议皇上率数千骑突围,尽早脱身。但是丞相苏威坚决不同意,道:“守城是我之所长,轻骑奔逐是敌之所长。陛下为万乘之主,岂可轻易冒险,以我所短就敌所长,一朝狼狈,后悔莫及!”
炀帝颇为犹豫,留守雁门待援,是恐惧突厥攻势凶猛,万一城陷,堂堂中华君主竟落入胡虏之手,这种羞辱岂是心高气傲的他所能忍受的。而弃城突围话,又怕真如苏相所言,半路被敌人的鸟骑所困。他一时无法做出决定,遂转而征求天赐的意见。
天赐现在是炀帝眼中的福星,也可以说是精神支柱,只要一看到天赐,皇上就会相信自己一定是真龙天子,大隋江山必有神灵护佑。
天赐其实也不懂什么军事,据他的历史知识分析,雁门之围应当是给李世民用计策解决的,算算被困的天数,突厥人也应该在这几天要退了。
于是道:“臣昨夜得太上老君托梦,言不出旬日间突厥人必不战自退,臣以为苏丞相所言极是,绝不能弃城突围。”
苏威早看天赐不顺眼,以前皇上对他这个丞相可是言听计从,自从天赐出现以后,皇上事事听从天赐的意见,对他却是有几分疏远。此时天赐称老君托梦称不可弃城,虽然苏威对天赐所言半信半疑,但至少二人在是弃是守这方面算是有一点共识,于是趁时说道:“皇上,既然太上老君有此神诣,我们就该遵从神的诣意,如今要做的就是千方百计加强雁门防卫,等待勤王之师赶来解围。”
皇上这才下定决心,道:“就依天赐侯与丞相之言,死守雁门,绝不退却。”
宇文述见皇上不采纳他的意见,心中闷闷不乐,然而,身为大隋的将军,皇上既已做出决定,必当誓死效忠,便道:“皇上,既然要誓守城,臣请皇上降诣,重赏将士守,以激励他们死守的信心。”
“嗯,宇文将军所言极是,传朕诣意,诸位将士只要死守雁门,只要将胡虏击退,每一个人都不秋富贵,将所有人的功劳都计下,到时论功行赏,绝不差失。”
众大臣跪拜于地,山呼万岁,齐声赞道:“吾皇英明,天佑大隋。”
龙座上端坐的炀帝笑逐颜开,连日来低落的情绪终于有所恢复。
全军将士听到这个消失,个个奋发踊跃,决心拼死保卫皇上,昼夜战,拒敌于坚城之外。
天赐又建议在雁门关外的汾河上以瓷瓶漂流诏书,勒令天下兵马火速赶往雁门关勤王。又派侍卫中可靠的胡人化装成突厥人混入敌营,送信给义成公主,让她想方设法令始毕可汗退兵。
义成公主系宗室女,开皇十九年嫁与**厥之启民可汗为可敦(皇后),启民可汗死后,依突厥之蒸婚祖俗,义成公主又下嫁给启民可汗的儿子始毕可汗做可敦。正是她派人捎信,言始毕可汗将整个突厥国的牧民全部武装起来,组成了数十万骑兵,密谋袭击皇上乘舆,将皇上俘虏或者杀害,是以皇上才能先一步退入雁门要塞。
天赐的这些建议皇上全盘接受,并且命他全权接管御林军的指挥权,负责皇上是随行皇族的安全问题。
天赐身为盗圣,只有被官府追捕的份,这突然一下子成了大官,一出手就统率着八千御林军,这是何等的爽,何等的威风。
不过令他头大的是,御林军的将士个个都是御鸟的高手,而他别说御鸟,连骑驴都不会。御林军的统领竟不会自御鸟,传将出去实在是丢人,何以服众?于是他不得不虚心的向云梅请教御鸟的方法。
云梅然对这位侯爷为何不会御鸟感到疑惑,但她终究是一个没什么见识的宫女,想是想不明白的,更何况身份低微,虽然天赐为人和蔼可亲,却也不敢多问,然教天赐骑鸟却是万分的乐意。
“其实在这天荒大洲中,御鸟是借再普通不过的事了,即使是刚懂事的小孩子也可以学会。”
“唉,我自小生在蜀地群山之中,从未见过外面的世界,竟不知咱们生活的这块土地竟是悬在空中,更不用是是御鸟了。”天赐又在编。
云梅一叹,道:“原来是这样,难怪侯爷什么都不知道。”
“你别叫我侯爷了,听起来不舒服,感觉很见外似的。”
云梅一怔,道:“不叫侯爷,那奴婢该怎么称呼你?”
天赐想了想,道:“你就叫我天赐好了。”
云梅忙摇了摇头,道:“这怎么可以,尊卑不分,礼数不周可是大罪,让旁人知道了奴婢非得受重罚不可。”
“胆子这么小,要不,你就叫我公子好了。”
“那也不妥,宫中的规矩非常严格,您就别为难奴婢了。”云梅还是不肯。
她这般扭扭捏捏,天赐却是不爽了,又想了想,道:“这样吧,以后没旁人在场时就叫我公子,有人在时在叫我侯爷,这样总不为难了吧。”
云梅犹豫再三,也不好再违了他的心意,只得点了点头。
天赐颇为满意,又道:“还在啊,你也别老是自称奴婢奴婢的,我可是从来没把你当奴婢看待,就叫云梅多好。”
“奴婢知道了。”
“嗯?”
“云梅知道了。”
天赐微微一笑,道:“这样就对了。哎哟,说了这么多闲话,倒把正事给忘了,你快教我御鸟之法吧。”
云梅这才转入正题,道:“要想御鸟就要做两件事,其下,服下‘附鸟珠’,其二,学会‘通灵术’。”
“这样啊,那什么时候是附鸟珠,什么时候又是通灵术呢?”
“附鸟珠是一种天荒洲特产的植物果实,人服下之后身体便会产生异变,只要身体的任何一部分触及鸟类的躯体,便会牢牢的吸附其上。”
“这么神奇!”天赐惊叹不已。
“很神奇吗?这种果子到处都有,比之苹果梨子还要普通,不过,关于附鸟果的来历倒是有一个很神奇的传说,不知侯……公子想不想听。”
天赐一脸好奇之色,点头道:“当然想听了,我最喜欢听故事了,快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