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面包店认识林歌空的。
彼时,我拎着刚买的原麦吐司和法国长棍站在面包店门口,心里盘算着怎样可以将这包吐司分配成一个星期的早餐。恍惚间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我下意识的“啊?”了一声后环顾四周。
然后就看到了坐在窗边的林歌空。
“啪。”他修长的手指在素白的稿纸上弹了一下,自信的扬着好看的眉。而后抬头看向我,目光澄澈。
很久以前,有一位少年就用这般清澈的眼神看着我,干净的没有一丝杂质。可是眼前这片澄澈却浮现出一丝坏坏的笑意:“这位小姐,干嘛这样看着我?”他的声音经过面包店里原麦和奶油混合的香甜气味的过滤,让我有些恍惚:“你刚刚喊我的名字,有事么?”
他低头看了下手里的稿纸,再抬头时已是满脸戏谑:“梓童?”
那模样,生生的把一身高贵优雅的银灰色休闲服衬的骚包无比......真是欠砸。
我倒吸一口冷气,迅速的恢复理智,笑得温和而淡漠:“不好意思,这位先生,敝姓林,我想您也许可以称呼我林小姐。”语气平淡,恰到好处的疏离。
他却笑得愈加开心,俊朗的眉眼都眯了起来:“真巧,我也姓林。”说着,便将干净的右手伸了出来,字正腔圆的告诉我:“林歌空。”
后来的我常常在想,如果当时我没有理会他有点像搭讪的话语,就那么离开,然后没有任何开始就错过,该有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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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在2012年的夏天,临近高考的日子里,我就在想,两个不相干的人,因为一点机缘巧合,恰到好处的认识了,该是多美的故事。
那些天我常常多走10分钟的路,路过学校附近的那家面包店去另一家买喜欢的糕点,只因为后者的格调我非常喜欢,暖色调的地板和壁纸,让满屋的糕点气味也越发香甜起来。那时候我便觉得,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最适合发生故事了,那个故事,有关爱情。
所以,故事主人公就这样被我生拉硬拽(......)到了面包店。
因为学习时间安排紧张,这个构思搁浅了一年,如今重新整理思绪,依然觉得这样的初遇很美好。
一年的时间可以让一个人成长很多,也可以让主人公出落得更加完美。
说实话,刚刚开始打字时手有些神经质的抖,因为怕开头写不好,折杀了我对主人公的爱。
也许以后会有读者喜欢主人公,但是我坚信我比任何人都要爱他们。他们在我的脑海里成型,在我的指尖成长,这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体会到的。
(这些话,本来按照编辑大大说的,放在了作品相关里的,只是我太执拗,重新阅读时,依旧觉得,这里,才是属于它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