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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野狼佣兵团

已经远离百花宗的林云自然不知道,因为他早走了那么一天,他和他妹妹林菲见面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此时的林云现在正身处距离百花宗两三百里以外的一个城市里,这里是离百花宗最近的城市,百花宗的弟子很多都会选择来这里购买、交换东西,所以人来人往的很是热闹。

林云坐在一个酒楼里,一边慢慢的品酒一边想着自己该何去何从。

毫无疑问,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尽快的提升自己的实力,再灭掉孙家报仇。其实如果林云愿意说出来的话,无论百花宗还是天剑门、霸刀门想灭掉孙家不说易如反掌,也不是什么难事。可是这种血海深仇怎能假手于人?最好是自己亲手灭掉孙家,现在的林云看来,孙家已经不是以前的那样强大得自己几乎没有报仇的机会了,只要自己努力,灭掉孙家也不是不可能。

在百花宗的时候他旁敲侧击的已经把孙家的情况弄得差不多了,孙家家主孙镇南的实力武皇七品左右,还有两个长老的实力也在和孙镇南差不多。此外,孙家的弟子还有武灵级六七个人左右,武师级二十多人,武士级及更低的在一两百人左右。在二流势力中算得上比较出色的,当然,比起百花宗这些老牌势力就差得太远了。

林云正在沉思,酒楼里突然传来一阵喧哗,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激动的道:“有一个神秘的客人出价十万金币求一个有实力的佣兵团的护送他和他的货物道晨海城,另外武师级佣兵也可以单独去应征,武师一品到五品每人五百金币,五品以上每人一千金币!这么好的条件我也想去啊,可惜我的修为不够,不是我也去应征了。”

酒楼的食客有不少都是佣兵,听到那人这么一说,都心动不已,纷纷询问那人是怎么回事。

林云对这点金币现在都不看在眼里了,不过想起自己一年前还在为几个金币而烦劳,不由得会心的一笑。

众多食客听到这么优厚的条件,自觉有实力的就悄然离开了去那个神秘人物那里去应征了,没实力的对这个神秘人的来历的进行讨论,气氛很是热烈。

林云现在不是很喜欢这种氛围,他更愿意安安静静的一个人品酒,他站起身来,扔给掌柜的一个金币就走,也不等他找零了。回到自己暂住的客栈里,他发现这里比酒楼还要热闹,有好几个在酒楼看到的食客佣兵已经到客栈的大堂里,围着一个四五十岁的汉子说着什么。

林云这才想起,酒楼的人似乎说的那个神秘人就在这个客栈里招人来着,他没想去应征,所以就没怎么注意听。

“这位小哥,你也是来应征的吗?”被众多佣兵围着的那个汉子看到林云进来就眼睛一亮,奋力分开众人来到林云身边和善的问道。

林云摇了摇头,“对不起,我是客栈的客人,暂时还不想去做任务。”笑话,他现在的财富比之一般的佣兵多到哪里去了,根本就不差这几千几万金币。

那汉子还是不愿意放弃让林云加入的念头道:“小哥,只要愿意加入我们,到达晨海城后我付给你5000金币如何?”

周围的佣兵大哗,他们之中最高的佣金才1000金币,这个看起来并不怎么厉害的年轻人何德何能竟然可以拿3000金币的报酬?他们都鼓噪起来,其中一个满脸横肉的佣兵道:“王队长,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堂堂武师七品才只有1000金币的佣金,这小子有何能耐可以拿5000金币?”

那个王队长狠狠瞪了满脸横肉的佣兵一眼道:“穆顺!是我在招人还是你在招人,如果你不想干了就自己走,别TMD像个娘们那样唧唧歪歪的!”

穆顺顿时气势一沮,骂骂咧咧的咕哝了几声就不再说什么了,只是目露凶光的瞪了林云几眼。见到穆顺都不在闹了,其他佣兵也不再鼓噪,仔细看着林云想看出他到底有什么不同来。

王队长满面堆笑的道:“小哥,你考虑得如何了?”

这个王队长的实力在武灵三品左右,比之一般的佣兵高出了很多,林云突然又来了一点兴趣。反正现在也不知道去哪里好,顺道去晨海城也好,权当游历了,点头应允道:“可以,不过我有几个条件。”

“小哥你说说看。”王队长对林云要提出要求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如此年轻的一个武灵强者多半是七门五族中某一派的核心弟子,哪里看得上这5000金币。看样子估计是出来游历的,能拉上这么一位前途无量的年轻强者同行,一路上就安全了很多啊。

林云笑着道:“第一,我不会做佣兵里的任何事情,除非遇到不能抵抗的危险其他我是不会出手的。”

王队长点头,“这是自然,我会单独拿出一驾马车来给小哥你代步的。”

“第二,如果遇到连我也无法抵挡的危险,我会毫不犹豫的就走,你们是死是活我也管不了了。好了,暂时就这么两个条件吧。”林云的第二个条件可谓苛刻至极,这哪里叫雇佣,明明他才是老板!

王队长哪里会指望七门五族的弟子为他出生入死,再说遇到那种危险,他也只有跑路的份,谁会傻傻的留在那里等死,自然是点头应许。

林云的这两个条件彻底让周围的佣兵都愤怒了,满脸横肉的穆顺嚷嚷道:“王队长,这太不公平了,这小子不仅仅拿着高额的佣金,还什么事也不用干,我不服!”其他佣兵也纷纷鼓噪起来。

王队长冷哼一声道:“不服?你若是一个武灵级的武者我二话不说也给你同样的待遇,若是没有自己该做什么就去做什么,不愿意的马上可以离开,我绝不阻拦!”

穆顺和众佣兵哑火了,看着林云最多才二十岁的容貌,心里虽然难以相信但还是把怀疑压了下去。林云看上去似乎很年轻,可是也有不少人修为高深五六十岁了外貌也就二十出头的例子,万一他就是这么一个老妖怪呢?怀疑一个武灵强者的实力,就算被打死了也没人会为自己讨公道,只能说活该。

看到穆顺他们都缄默了,王队长满意的点点头对林云道:“小哥,我叫王志,野狼佣兵团团长,你可以叫我王哥。我该如何称呼你呢?”

林云拱拱手,“在下木云,见过王大哥。”他虽然前一段日子在百花宗后山的擂台上大出风头,七门五族的人很多都认识林云了,但对一个佣兵而言林云这个名字显然是很陌生的,木云只是以前他随意给自己起的一个名字罢了,更是没人知道了。

王志哈哈一笑,“好,木兄弟,你吃过饭没有,一起去吃个饭大家熟悉一下。”

林云婉拒道:“对不起,王大哥,刚才我已经吃过了,我等会回去准备一下上路的东西。”

“也好,木兄弟你好好休息再准备也不迟,我们人手都还没有招齐,估计得后天才能出发了,不着急的。”王志也不强求。

林云其实也没什么要准备的东西,刚才只是托辞而已,他本能的觉得这个王志似乎并不像看起来的那样豪爽,不愿意与他相处久了。

走会自己的房间,林云先美美的睡了一觉,他不想在这种人口密集的地方修炼。以前修为低点还好说,再怎么修炼吸收的天地元力也有限,不会太引起人的怀疑。现在修为已经达到武灵境界,天衍诀第四层,修炼的话周围一两里地的天地元力都会受到影响而集中到他身边,城市里人口密集,肯定会有不少的高手,万一引起别人的注意就不大好了。再说现在在外面修炼的效果并不是太好,修炼一个月左右才能让修为增加那么一点,所以他现在万分想念那个上古洞府的静室,实在不行洛川遗迹的那个生命神殿的核心神殿也行啊,天地元力的浓度都比外面的高得多。

第二天,林云在城里买了不少的食物和清水,当然,美酒更是少不了的,换洗的衣衫也买了好几套,就等着出发了。

期间王志有好几次来邀请林云吃饭,林云觉得都拒绝实在是太不给他面子了,难免要和王志交恶,就答应了晚餐一起吃。晚餐吃得很没劲,十多个野狼佣兵团的人围在客栈的大堂里,大呼小叫不说了,还经常用语言调息客栈的女客,有两次甚至差点和女客的朋友动起手来。

林云当时就觉得自己是不是上了贼船了,有点后悔答应王志的请求了,不过考虑到已经答应下来了,而且看得出来王志就是他们修为最高的人,对他自己没什么威胁,所以也就算了。

终于到除非的那一天了,林云早早的吃了早餐来到客栈的大堂里等待。这两天他已经知道神秘客人的资料不详,不过要保护的东西到听到,足以七八辆马车之多,每辆马车都装得满满的,据说是一些名贵的灵药。

野狼佣兵团的此次由团长王志亲自带队,有八个武师后期的武者,二十多个武士级的武者。单独加入的佣兵也有七八个,都是武师三四品的武者,那个穆顺有武师七品,林云的实力最高,武灵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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