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着购物袋,林依兰艰难的在人群中穿梭着,看着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突然间她感到茫然了,在北京这样繁华的大都市待了3年了,可还是觉得如此的陌生,周围的女孩的笑脸是那样青春明媚,可同龄的自己却显得那样格格不入,仿佛25岁的年轻身体里压抑着一个苍老、随波逐流的灵魂,且这个灵魂随时提醒着自己‘你不该这么顽固?你应该听他的,他那么聪明!他的选择怎么可能错?如果当初听他的你也不会像如今这样狼狈!’可内心深处的不甘告诉自己,你应该坚信未来是光明的,只是还需要耐心和机会,而且这是你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该走完,现在回头他只会瞧不起你,自己也会鄙视自己!
林依兰甩甩头,强迫自己忘掉脑海中的纷纷扰扰,匆匆的回到蜗居的地下室。
她现在住在四环近五环的红星小区,只听这个名字就知道它的怀旧历史,在这幢老旧的地下室被分为13个隔间,每个隔间大概有10平米的小房间,租金高达每月2500,但好歹有个卫生间,对于女孩来说是最为重要的,基本上住在这的都是像她这样的外来者,好在周围的邻居都还不错,没什么纠纷,大家平时都忙碌着,很少能看见人影,平时见面了也就点个头的关系,陌生又熟悉,对她来说反而是件好事,自己最怕跟人打交道,有点距离反而更自在。
炒了盘白菜,配着米饭,机械的吃完饭,
林依兰又开始每天的一篇日记。这个习惯是从高三到大学又到工作整整坚持了8年,雷打不动的写了4本了。
黑色的封皮仿佛内心的写照,沉淀着压抑麻木。这个笔记本是和卫晨阳分手后买的,而写日记的习惯也是他传染给自己的。卫晨阳,光听到这个名字就知道是多么阳光,如同他本人一样,那样耀眼,在人群中也是熠熠夺目的存在。在高中第一次见到,他就仿佛晨曦里的一束光,温暖而不容躲避的照射到我心里。我每天最期盼的就是路过他的教室,从透明的玻璃里佯装不经意的瞟他一眼。大多数他都在低头写着什么,偶尔不经意的对视都能让我心底泛起层层荡波。暗恋了2年,从未说过话,在高三快毕业时我怕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为了给自己的青春画个句号,就鼓起勇气向他表白,原本只是想高中最后疯狂发泄一把,意外的是他竟然同意了。我当时只觉得脑里炸出了花,甚至不敢问为何是我,只觉得如果是一场梦,那就让我做的久一点。
随后日子还是照常过,他也很忙,本身成绩很好,是老师嘴里的宝贝疙瘩,全校都指望着他争气,只有晚上放学后他会陪我在操场上散步10分钟,这也是唯一让我觉得我的确是在和他恋爱,而不是在独自妄想。
后来他不出意料的考上了北京大学,而成绩一般的我选择了北京的很一般的艺术学校,选择了学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