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市郊区某出租屋内
一只觅食的蚂蚁顺着门缝钻进了屋里,它顶着触角努力地搜寻着食物,这时,一股浓郁的气味令它的嗅觉细胞异常兴奋……
与此同时,在屋内一张发黑的摆放杂乱的木桌上,一只棉袜正舒坦地挂在吃剩的康师傅面碗上,它的半截浸在已半凝固的面汤里,这袜子用料扎实,吸水性不错,将汤汁充分吸收于袜身,并将多余的油性“精华”顺着碗壁导引到桌上,轻轻地划过桌面,穿过叠满烟头的半身塑料瓶。
“啪嗒”一声,一滴珍珠大的油珠坠落到铺满灰尘的地板上,分裂成无数滴小油珠,霎时溅起了一阵微型的灰雾。
“11:30”
桌上一夜未关的电脑清晰显示着,而一旁的床铺之上,李乘风仍蜷缩着身子,正一头扎在被子里呼呼大睡。
“13:30”
电脑显示器上的数字飞快地转换着,李乘风勉强唤醒了一丝意识,抽出了埋在被窝里已有些麻木的右手,往左边翻了一下身子。
“14:00”
夏日的午后烈日高悬,格外的热,阳光射在人身上会有灼烧的感觉,这时李乘风基本已经醒了,但脑子还是混沌的,便坐起身子,半眯着眼睛,两手在床头边摸寻着昨日买的香烟。
还好,还剩了两根!
李乘风赶忙点了一根,砸了咂干涩的嘴,有些贪婪地猛吸了几口,尼古丁瞬间进入血液,疯狂地刺激着他的神经中枢,随着轻轻地吐出一股浊气,一阵飘飘欲仙的感觉在他的全身蔓延,这时他已经彻底清醒了。
李乘风又在床头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自觉有点晚了,又可能是因为饿了,于是一手夹着烟,一手拍着昏沉的脑袋,终于离开了床,跌跌撞撞地穿上昨晚早已“异地分居”的拖鞋,半裸着上身走向了洗漱台,顺便还对着镜子摆弄了几下蓬松的头发。
在草草的洗漱过后,李乘风随手拿了一件还算干净的短袖套在身上,顾不上换鞋,直接就走出了房门。
而他没发现的是,在靠墙脚的一侧,一支蚂蚁军队正排好队列,依次有序地搬运着屋内的残渣剩饭,它们一个个都不可避免地穿上了一件“灰毛衣”,但仍旧干劲十足……
江市酒吧一条街
江市有名的“夜天堂”,然而,这里的白天向来冷清,有的也只是搬送空酒瓶或者配送酒水的货车司机,或是清扫街面的保洁阿姨。
可当白昼逐渐被黑夜吞噬,夜的影子不断拉长,“夜天堂”才慢慢揭开它的面纱,在霓虹闪烁之中散露它的极致诱惑,一种神秘的气息吸引着无数人奔赴于此。
来这的人无非三种,一是失意苦闷之人,只求一醉方休,把千万愁绪抛之脑后。
这条酒吧街的店家都十分精明,服务十分周到,还设有专门的服务生会将酒醉不醒之人送往自家的酒店安顿,以便于顾客放肆痛饮。
二是深谙情欲之道的情场老手。
他们平时或许是白领,或许是大企业高管,或许就是个餐厅服务员,各行各业的人,来人皆只为寻欢,而且在这都没人在意他们的身份。
因为酒吧街有条不成文的规定,来此地的无论男女,都必须戴上面罩。
除此之外,酒吧街完全合法经营,并不与黄赌毒沾边。至于男男女女在这种神秘且暧昧的交往之后,其他的种种便不得而知了。
最后一种便是颓丧落魄,麻木于现实之人。
这种人通常不会有太高的消费,大多只是点上一两瓶廉价的酒,自斟自酌便是一晚上,最后自己又默默地离开,并不与其他人有太多的交际,这种人一般是酒吧街最少的一类。
李乘风便是这少数的第三种人,在他浑浑噩噩的过完四年大学,勉强混了张大学毕业证之后。最终只带着民办二本大学发的一纸文凭参加各大公司的招聘会,结果可想而知。
时间匆匆流逝,他已经二十五岁了,他做过餐厅服务员,超市推销员,工地打过杂,也有幸在一家小公司待了一段时间。
但他还是在城市这片钢筋森林里迷失了,李乘风曾经也想过去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但在现实的多重打击之下,他彻底的丧失了信心,只留下一副空荡荡的躯壳。
今晚是他来到酒吧街的不知道多少个夜晚了,对于他这种人来说或许这是最适合他的一天的开始,在夜色恍惚之间,这种短暂的迷失会给他些许心理的安慰,不至于被晨日的光辉所刺痛。
李乘风来到经常来的那家小酒吧,这家是酒吧街中消费最低的一家,也只有这他才消费得起,他是不戴面罩的,对他来说,这无所谓,戴了反而可能会有闹剧发生。
“来啦,今天还是老样子?”一位看起来年纪不大的男服务生问道,但无疑透露着一丝鄙夷。
“对的,三瓶最便宜的啤酒,一碟盐花生。”李乘风并不在意,缓缓地回答道,“最便宜”三个字,他特意说得很重。
“好勒,稍等。”服务生回答道,转过身后又轻生低估了几句,大概是在骂人。
不过这家酒吧确实冷清的异常,与附近其他几家酒吧的人满为患相反,这里三三两两的坐了几个人,服务生本就靠酒水提成赚钱,这样的反应李乘风也理解。
这家酒吧的其他顾客大多也与李乘风一样,基本没有遵守酒吧街的“约定”,都露出面容,这样的装扮通常是直接告诉你,我并不是来玩的,只是单纯喝点酒,不过若是那人是女性且姿容出众,也更容易招致狂蜂浪蝶。
不一会儿,李乘风要的东西便到了,三瓶青岛啤酒,一碟盐花生,听起来很少,不过对于李乘风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一是再多喝他也没有多余的钱。二是他喝三瓶已经足够使他喝醉,多了也是浪费,没错,李乘风的酒量极差,换句话说,他的体质并不适合喝酒。
李乘风剥了一颗看起来很饱满花生,把花生米放到嘴里嚼了起来,咸度适中,肉质很紧实,是他喜欢的那种。
紧接着又喝了一大口啤酒,进到肚里感觉火辣辣的,不出十秒钟,红晕便从李乘风的脸上升起,待到一瓶酒到底,连着脖子也都红透了,活像个煮熟了的青虾。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李乘风他没喝过杜康酒,自然忧愁不散。他喝的酒虽然很廉价,但是能麻痹他的神经,这对他也是不错的。
不一会儿,李乘风已经把第三瓶啤酒喝了过半了,一碟花生也吃了个干净,只剩下一堆壳,他整个人晕乎乎的,连眼前的天地都颠倒了。
今晚的月亮很亮,月光撒在地上连地上的碎屑都看得清清楚楚,天上的星星清晰可见,这在城市的夜空是不多见的,在繁星点点之中,一颗流星似乎划过天际。
李乘风又醉了,趁着他还保留最后一张清醒之事,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去结账,然后赶紧离开酒吧街的区域。
他可不想白白地付给别人酒店钱。
在服务生又一次鄙夷之下,李乘风打着醉步,逃一般地离开了酒吧。
“他妈的,又想坑老子的钱,做梦去吧!”李乘风嘴里嘟囔着,转而又骂骂咧咧的,但却听不清在说些什么。
走在酒吧街街口的石子路上,凹凸不平的道路令走着醉步的李乘风异常的艰难,左一扭,右一扭,“秧歌”还没有跳完。
“乓铛”
一声肉体撞击的闷响传来,李乘风随之倒地,后脑勺重重地磕在了石子上,汩汩的鲜血从后脑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