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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恶趣味

莫问的问题让菲尔莎心里一突,莫非他发现了那个抢走灵珠的人是我?怎么会呢,我隐藏的很好啊,而且为了蒙面,还把刚买的厚丝袜戳破两个大洞套在头上,难道只看眼睛就能认出是谁?

原来那天,菲尔莎和莫问一样去而复返,只不过目的明显不一样,莫问回去是为了平息这场灾难,而菲尔莎之所以回去,是为了一睹东方神秘潜修者的风采,因为她相信,传言中的卫道士不会放任安吉山的恶灵不管。

只是菲尔莎的速度明显慢了不少,等她回到原来的山谷,发现整片山谷早已被填平,而且竟然用碎石堆起了一个高达数十米的土丘,哪里还有山谷的样子?

菲尔莎懊恼错过了精彩场面之时,却突然感觉地底一股滔天的怨气被引发出来,土丘之上一把长剑剑芒直射九天,竟然将地底的怨气凝合在一起,形成一颗光彩夺目的灵珠,犹如夏娃偷吃的禁果,虽然明知那是犯罪,但却情不自禁的想要拥有它。

更让菲尔莎惊讶的是,那土丘前站立的男人,竟然是自己在学校的同事,那个绅士有礼外加有点小幽默的莫老师,他竟然是东方神秘的修真者,他才那么年轻,却已经拥有了翻天覆地的能力,看来父亲说的没有错,东方大地真的是藏龙卧虎,这人的师傅一定是天神一般的存在吧。

虽然菲尔莎内心惊恐,但面对那即将聚合而成的灵珠,她心里蠢蠢欲动起来。如果可以拥有它,那是不是有能力再返回我的家乡,将那些可恶的吸血鬼征服,为睡梦中死去的父亲和族人报仇?

但是如果失败了,那将如何承受东方修真者的怒火?她的族人已经被屠戮,只有她独自一人逃到了这里,若是在这里再惹上敌人,那何处才有容身之所?

可是到最后,菲尔莎的欲望终于战胜了理智,如果成功自己不仅可以报仇,还能重新树立血族的辉煌,如果失败,也仅仅是一死而已,从此天下再无血族,只有那邪恶而丑陋的吸血鬼,仇恨神马的也不再重要。

下定决心的菲尔莎,终于将手伸进背后的旅行包里,那里有她刚买的一双黑丝袜,不可否认,这是华夏的某个电影给的她灵感,也可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女人一旦动了贪心,比之男人要方便许多。

后面的事情自然不用再说,菲尔莎难以置信,她竟然成功了,虽然被那把长剑反护之光所伤,但凭她的月力修为,尚且能勉强能抵挡住,而那位莫老师虽然修为高深,不过临变能力却不是一般的低,菲尔莎都抱着灵珠跑出数百米,他还站那傻笑...

当然这是菲尔莎自己的想法,本以为此事已经过去,神不知鬼不觉,可是今天莫问的问题,明显让她心里一凉。

“莫老师,你怎么突然对小偷这么感兴趣?”内心有些惊慌的菲尔莎强笑道。

莫问嘴角一翘,摇头说道:“没什么,不就是前几天去安吉山遭贼的事情嘛!”

“什...什么贼?找到了吗?”菲尔莎心中一紧。

“怎么可能找到,对了忘记问了,菲尔莎老师那次丢了什么东西?”莫问眼里的笑意更浓。

“哦,你是说所有人都丢东西那次啊。”菲尔莎松了口气,说道,“我没丢什么重要的东西。”

“那次?还有第二次吗?”莫问故作疑惑的问道。

“没有没有,”菲尔莎慌忙摆了摆手,“你知道的,我华夏语说的不好,亲爱的莫,你可不要取笑我哦。”

“原来如此。”莫问一脸了解的表情。

“亲爱的莫,为了报答你上次的邀请,今天我请你吃饭,OK?”菲尔莎似乎彻底放心来,开心的说道。

莫问脸色一绿,想起上次菲尔莎点的三分熟牛扒,那叫一个血腥,而后者却吃得津津有味,也是在那次,莫问发现了菲尔莎和平常人的不同,可是现在确信菲尔莎就是西方的血族,心里反而舒服了很多,毕竟传闻血族连人血都能喝,吃点生牛肉也不算太恶心,是不?

本来想拒绝的莫问,突然对西方的血族来了好奇心,不由点头笑道:“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见莫问答应,菲尔莎心中才确信莫问当时并没有认出自己,顿时神清气爽。

“那要不要带上沈?”菲尔莎问道。

菲尔莎口中的沈,自然就是沈涵霜,外国人通常都是把名字放前面,姓在后面,菲尔莎显然不太了解,一直把众人的姓当做名字,比如莫代表莫问,杨代表杨平直...

“不用了,”莫问摆摆手,“她这几天请假了。”

沈涵霜请假的原因很复杂,简单来说,就是和莫问那夜之后,下身经常出现血丝,沈涵雪听闻后大发雷霆,怒骂莫问不体贴老婆和肚子里的孩子,但莫问为沈涵霜检查之后,并没有什么毛病,只是有些虚火旺盛,可能是因为前段时间在安吉山有些劳累,虽然如此,但沈涵霜有孕在身,家人自然不放心,就先接回家休养几天。

“哦,是吗,那太可惜了,”菲尔莎失望的扭头,“亲爱的杨,中午一起去吃饭怎么样?”

后者沉默,一双眼睛压根没有离开过手里的书本,菲尔莎甚至怀疑,杨平直手里的书,是不是真的如莫问所说,是一本小黄书,除了那个还有什么能如此引人着迷呢?

“杨,地震了。”菲尔莎古灵精怪的喊道。

杨平直茫然的抬了下眼:“怎么了?”

菲尔莎郁闷的摸了摸脑袋:“亲爱的杨,一起去吃饭吗?”

杨平直乐呵呵的一笑:“不了,今天我儿子回来,我家那口子让我一定要回去,你看都十二点了,要不是你提醒我,我差点忘记了。”

杨平直小心的将词典塞进怀里,好像要告诉所有人他怀里揣了宝贝一般,和菲尔莎还有莫问匆匆聊了几句,就贼兮兮的出门而去。

无奈之下,莫问只能和菲尔莎两人一起去吃饭,依然是那家餐厅,离京城大学不远,而且一楼是大餐厅,消费也算比较低廉,深得学生的青睐,二楼以上才是包间,为前来大出血的客人准备。

“菲尔莎老师,我最近对你们外国的文化真的很好奇,你说都是吃一样的饭长大,差别怎么这么大呢。”

在一楼随意找了个座位,莫问便如机关枪一般唠叨起来。

最让莫问好奇的是长相问题,东方普遍的黑头发黑眼睛,但是西方却五颜六色,肤色还好说点,撑死也就是白加黑,头发瞳孔的颜色却是乱七八糟,红黄白绿青蓝紫无不涵盖。

“亲爱的莫,你真是博学,不过说实话,这些我真的不懂,这属于地理人文和遗传学的范畴。”菲尔莎点完餐,才不好意思的说道。

“呃,也是,”莫问点了点头,“对了,你们那信奉什么神?我听杨老师说好像叫什么叶和花,还有椰酥饼什么的,你们神的名字太老土了,你看我们这的神,玉皇大帝,太上老君,还有斗战胜佛什么的,听着就霸气。”

菲尔莎不经意间皱了皱眉头,随即笑道:“莫,你对我们西方的神学也感兴趣吗,其实他们的名字并不是老土,而是用你们华夏文音译过来,就是去了原有的意义,西方普遍的信奉耶和华,也就是他们口中的上帝,而耶稣是人之子,也有说是上帝之子,他是一个教派的创始人。”

“他们?那你怎么想的?”莫问呵呵一乐,继续问道。

“我没什么想法,我是无神论者,”菲尔莎眼睛一眯笑道,“不过也有少数人相信,耶和华只是光明教廷的神,而某一些群体还信奉另外一个神,那就是被遗弃者该隐。”

“该隐是谁?”莫问茫然问道。

“按辈分来说,该隐是耶和华的孙子,亚当和夏娃的长子,传闻亚当和夏娃是人类之始,是上帝耶和华创造了他们,而他们的长子该隐,因为污蔑和陷害,最后被遗弃,成为邪恶的代表。”菲尔莎简单的介绍一下。

“哦,原来是这样,不过这个说法真是太邪恶了。”莫问打了个寒战说道。

“为什么?”菲尔莎疑惑的问道。

莫问拿起桌上的叉子敲着餐盘说道:“你想啊,如果上帝创造了一男一女,那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就是兄妹,而他们又是人类的祖先,那他们怎么繁衍后代,那岂不是这对兄妹的孩子继续兄妹啊姐弟啊,然后...你懂得。”

“呃...”菲尔莎一脸恶寒,若是让信徒们知晓莫问这个说法,会不会将他大卸八块,然后分而食之?

“还是我们华夏的神比较正统一点,伏羲你知不知道?一看你就不知道,但是你应该知道女娲,她是人类之母,传说她捏土造人,捏土造人懂不懂?就是抓一把土吹口气,丢在地上然后那把土就变成了个娃,但这些娃也不是女娲亲生的,所以我们华夏没有姐弟兄妹什么的这方面恶趣味。”莫问很认真的讲解道。

菲尔莎顿时被打败了,将光明教廷的神说成某种恶趣味的代表,若是让他们知道,不知道会不会出动光明骑士,给他来个千里追杀,不过菲尔莎并没有放在心上,只要莫问不污蔑她心中的神,那个被遗弃者,一切对她来说都只是笑谈而已。

“莫,亚当和夏娃并非兄妹,上帝先用尘土造就了亚当,然后又用他的一根肋骨创造了夏娃。”菲尔莎解释道。

“我...我靠,”莫问嘴角狠狠的抽搐一下,“按你这样说,他们还真不是兄妹。”

“呵呵...”菲尔莎暗地里松了口气。

“从遗传学上讲,他们应该是父女,你们外国人...矮油!”莫问狠狠地打了个冷战。

菲尔莎彻底吐血,这个莫老师难道就不能正常一点吗,难道非得给上帝整出点风流韵事,他才开心?

“亲...亲爱的莫,这只是神学传说而已,你不用这么较真吧,再说下去,我们就真的成神经质了。”菲尔莎无奈的岔开话题,原来男人八卦起来,一点不比女人差。

“也是,”莫问呵呵一笑,“我忘记了,你是无神论者,俗话说得好,从文化看种族素养,我不得不说,你们那的神太无情了,再怎么说该隐也是他们的娃,怎能说扔就扔呢,所谓子不教父之过...”

“亲爱的莫,我先...去趟洗手间。”

菲尔莎最后落荒而逃,要是再听下去,这位莫老师指不定又给她心中的神,那个被遗弃者该隐,安排什么秘史传记,她真怕听的自己失控,而做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但这些都不是关键,最关键的是自己打不过这位莫老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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