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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稻田里的阳光

我的住处在一幢红色的、砖瓦结构的旧住宅楼里,整栋楼看起来,如同某所常春藤名校中的一栋教学楼,老得像解放前的文物建筑,透出二、三十年代的气息。若不仔细观察,还颇有点书香的韵味,当然墙上绝不会有常春藤!此外,楼上的各色窗户与整体的风格不相协调,有崭新的塑钢窗,窗下安装着空调外机,有的则是普通的钢窗,已经生满了斑斑锈迹,还有个别的朽烂木窗。整栋楼有三个出口,两侧各一个,后面一个。楼的前面是一家大饭店,总是彻夜的灯火通明,不时传来欢愉宴饮之声。两座楼之间,是我从来没有进去过的荒芜院落,零星的散布着一些蒲公英,院落的一角整齐的堆放着一些未来得及使用的木材,看起来年代较为久远,加之风吹雨淋,木材已经开裂,一道道的裂口如同苍老而干燥的皮肤皴裂一般。杂草中还昂然挺立着一棵已经没有任何生命迹象的、孤零零的树。尽管已经没有一片树叶,但是却一直挺立在那里,树干、树枝都已经变成了灰黑的颜色,如同一双双举向空中的枯瘦的双手。从我搬来这里,每次望向窗外,都会对着这棵死去的树看上一阵子,想象着它生前枝繁叶茂的景象。每当起风的时候,伴随着树枝的摇晃,传来呜呜作响的风声,窗台上便有尘土簌簌落下。此时我便会对这棵树生出一些敬意。在它已然没有生命的时间里,它的枝干依旧是如此的强壮,仿佛在炫示着它曾经拥有的顽强而旺盛的生命力。

我陷在沙发里,环视了一圈房间:被子没有叠好,衣筐中放着一大堆洗干净之后还未来得及叠好的衣服,窗帘只打开了一道缝隙,地板上胡乱放着几张桑塔纳乐队的CD专辑,如同游弋在鱼缸中的几条金鱼因为小憩而静止于水中,从书架上拿下来的十几本书摞在电脑桌上,已经冲洗干净的玻璃烟灰缸倒扣在鼠标旁边,反射着从窗帘的缝隙间照进来的一点儿光线。看着这房间里的一切,我蓦然想起,梅莉已经十个星期没有任何消息了,桌子上小相框里梅莉的照片和装裱在画框之中的“我的住处”的素描,覆盖上了一层薄薄的冷清。我点燃了第二支香烟,看着桌上的一幅素描稿——《我在这里》,那是我请霖骏画的住处外景的素描稿子,画的十分写实,我甚至能看到那棵树的树干上的细小斑痕。这棵树到底还能让我想到什么呢?是什么在吸引着我,总能让我去凝望它呢?这时我的房间外传来了敲门声,思考也随之中断。

几个月没有见到霖骏,他的头发又长了不少,看起来应该在30厘米左右,胡乱的扎在脑后,照例背着他的阿玛尼黑色织物双肩背包,在我的印象里,他的背包可以被称为“黑色魔法袋”,因为用他的话说“一切让人感到新奇的东西都是从这个袋子里面蹦出来的”; 他的脚上穿着一双鞋帮高到足可以称其为靴子的、永远都不会系上鞋带的黑色皮鞋。按照他的理解,鞋带系上之后会影响全身的舒适度!

霖骏进了房间,把一件看起来像是画板的东西立在了电脑桌旁,由于用油画布包裹得非常平整,而且上面还用黑色的丝带捆成了十字形,所以看上去就像是一面图案很特别的旗帜。

“你原来说过一直想要一幅我画的油画,今天我带来了!”他坐在椅子上说着,指了指刚刚放到电脑桌旁的“画板”。

“噢!好哇!那我要好好的谢谢你喽!”

“谢谢倒不必了!”他一边用右手食指按着额角一边说,“之所以这么久才送给你,是因为我一直都没有画好,自我感觉!之前画了很多张草稿,都不理想,索性都毁掉了,现在这幅也不是非常满意,但是还是决定留下来!”

“你对自己的要求太苛刻了吧?”我笑着问。

霖骏笑了笑,没有作答。

“打开看看可好?”

“不用着急,以后可以慢慢看!”

“也好!”

“小冰箱里有啤酒!”我说道。

“好的!”

霖骏去厨房的时间里,我打开电脑,放了一张甲壳虫乐队的《The Beatles 1》。

“还是愿意听这些歌?”霖骏一边倒着啤酒一边说。

“没错!”我答道,“最近画了什么新的东西吗?”

“还没有!只是画了一些素描练习稿,基本功的训练是不能间断的!”

“你是我见到的人中最执着的一个。”我沉吟道。

“你也是一直‘不务正业’,最近在看什么书?”

“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

“瞧,与工作毫无关系的书!”

“确实谈不上与工作有什么共通之处,但这就是我喜欢做的事情!”我点头。

“这样就对了!整天在脑袋里思考工作的员工不是好员工,下班时间就是自己的时间,出了公司的门就应该是这样的。”

“这想法很地道!看来这是你对员工这个概念的理解法!”

“我家里也经营着一个企业,有几百个员工,他们之中就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安分守己的,有的人已经工作了有十几年了,想想真是够可怕。十年,在同一个地方,重复着同样的工作,在我看来他们自己在某些方面却没有一点儿进步,但是生活得心满意足!一个个都成了纯模式化的行动个体,那么多的时间都耗费在停滞不前的一个固定的原点上,真是巨大的浪费!我之所以这么认为,也许是因为我不懂得企业管理,当然我也无意冒犯他们,个人观点罢了。”

“也许那就是很多人常提到的‘平平淡淡’,不过他们真的都如你评价的那样吗?”我问道。

“至少我见到的是这样!要知道,想要比老板更出色更有前景,要么把工作当成生存的手段,要么就是在恰当的时机独立起来!别无他法,只要努力总会有机遇的。当然如果自己的工作恰好也是自己的理想,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员工都跑光了,那你岂不是没有饭吃了?”

“大概会吧,但是他们却没有几个人离开,都好好的在岗位上,付出劳动,创造价值,得到薪水!”

“嗯!”在我看来霖骏的这番观点有失偏颇,颇有些冥顽不灵、以自我为中心的意味。

“他们的执着全都变了味道,和你我这种情况完全不同,你说不是吗?”霖骏一口喝干了啤酒之后说道。

“或许!”我回答,“那你的执着是为了成为绘画艺术大师了?”

“那太遥远了,尽管我崇敬高更,但是我只是想画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把它画好,一直画下去,至于说为了绘画大师的称呼,我想还是算了。绝大多数被称作大师的艺术家几乎都在这世上消失了,那是在他们百年之后才能冠以的称呼,那些不是需要我去考虑的事情,无欲则刚!”

“嗯!”我点头,“大师与今天的自己,相对于我们来说,并非是很现实的东西!”

“现实的东西就是,一直按照自己的意愿努力走下去,没有别的什么了,也许你有一天也会写出一些东西,让很多人看到,但是写的时候不要想得太多,顾虑重重,也别指望着被所有的人读懂和欣赏,只管写下去,遵从心里的感觉,表达出最想要表达的东西就可以了。”

“或许会写,但是现在还没有开始,我还没写过一篇自认为是像点样子的东西!”

“时间问题!”霖骏说,“只是时间问题,我说的没错吧?”

“应该!来,干杯吧!”我们碰了一杯,一饮而尽!

“其实,我今天带来的这幅画是《稻田里的阳光》,之所以总是自认为画不好,说起缘由,不是因为我的绘画基本功太差!”霖骏看着指间笔直升起的烟,轻声地说道。

“当然不会是技术上的问题,你的绘画基础有目共睹。”我答道。

霖骏没有就我刚才的话表达什么,他似乎陷入到了回忆之中,“是因为我的一段经历——一段高中时期的经历!起因是她,而到了后来,就成为了我自己的目标!”霖骏猛吸了一口烟后说,“我和她的关系介于恋人和同学之间,是一种中间状态,很难用准确的词表述出来。在当时,我的感觉是很朦胧的,那大概就是一种所谓的青春期的懵懂,那个时候的我不清楚爱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想必那个年龄段的人也没人能清楚,只有现在才回味颇深。那种感觉在当时是不期而至的,那一年夏天,她总是一身校服或者款式清新的服装,或者运动装的打扮,这是我们那个时侯学生的普遍衣着。她多半时间里都是束着头发。在后来的一次不经意间的关注之后,她给我留下了无法抹去的印象。那是在高中一年级一个夏日周末的午后,我正在学校的操场边上画素描写生,那时我每个周末都会出门找不同的地方写生,那次我选择的是去学校的操场,因为周末的操场上总是会有些人来到学校打球、踢球,在我画完第二张练习稿的时候,我准备停下来休息一下,活动活动,这时我在操场边的路上,看到了她,我承认我之前就关注了她很久了,她骑着一辆单车,远远地过来,在透着夏日阳光的校园林荫路上,在人迹稀稀落落的周末校园之中,她轻盈的身影和清新的活力的确成了我眼中的一道风景,随着单车带起的风而舞动的纯净白色的衣裙和柔顺飘逸的头发,这身装束是我在之前的关注中从未曾见到过的,耳边还有单车清脆的铃声,时间好像在那一刻凝固在我眼中了!我内心中的某一个地方为之一震,我装作不经意地瞟了她一眼,但是视线却一直跟随着她直到她消失在教学楼的拐角处。这个场景一直印在我的记忆中,而且被我重复回想了无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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