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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云之羽

云峰是被热醒的!

等到他醒来的时候,全身像是浸泡在水里一般,但是身体的感觉很奇怪,很热,像是有一股暖流在全身乱窜,自己的骨骼酥.酥软软的,虽然有些燥热,但是却觉得异常舒服,而且自己的怀里还抱着两个冰棍,等到云峰回忆起自己好像把寒冰刃抱在怀里减缓痛苦的时候,顿时心疼不已。

九色流光异彩的九品武器啊!

自己都没有摸过几回就已经变成两根手指粗细的冰条了,这让云峰觉得很郁闷,狗屁哒哒的千年寒冰,竟然这么容易就变成一瘫冰水了!

其实云峰不明白,寒冰刃之所以碰触就会冻结物体是因为表面缠绕的千年寒气,自己借着地狱火的暴虐,彻底压制了寒气,同时不断的把寒气吸入体内来对抗地狱火,失去了寒气的寒冰刃不过就是一对用冰雕刻出来的冰剑而已,而失落之塔的顶层到处都是一池一池的岩浆,平时是云沐浴的地方,那热气充斥着整片地方,一对普通的冰剑怎么可能承受的了那种热量。

“不过是一把破玩意而已,至于那么心疼么。”云不知何时站在云峰的面前,赞叹道:“不错,连我的血液都能融合,看的出你确实有追求强大的信年,而现在的你已经得到伟大的魔王云所赐给你的力量,你是否已经感觉到了自己的强大?”

云峰本能的捏了捏手,但是在用力的瞬间,云峰竟然觉得自己的力量比以前大了数倍,只是稍微的用力,云峰就觉得自己的肌肉鼓掌起来,而且在自己用力的瞬间,云峰像是能够看见自己体内一般,看到一丝黑色的火焰在自己血管里飞速的移动着,全身变的灼热,但是却不怎么难受,只是像有用完的力量一般。

喝!

云峰突然蹦了起来,抬脚就朝着云的脸上踹去,云本来也是一楞,怎么也没想到云峰会突然暴起动手,但是以战斗为活着的乐趣,云早就让战斗变成了自己的本能,虽然思绪上没有跟上云峰突然而来的攻击,但是身体却是本能的出现反映,抬着胳膊就横在自己身前,但是云峰的力量似乎远比云想象的大了许多,硬接了一下后,云竟然硬是往后退了半步,而云峰也是一阵欣喜。

自己竟然把云给逼退了?

连两个七阶战将都做不到的事情,自己竟然做到了!

尽管只是偷袭,云的身边也没有那把如影随形的血红镰刀,但是云就仍旧觉得惊喜。

落地后,云峰立刻又朝着云冲去。

三拳十二脚!

云峰的拳脚功夫其实并不怎么样,老酒鬼擅长剑,影馗也是如此,其实不管是战士还是斗士,都很少有人在拳脚上下功夫,所以云峰的动作实在有些难看,可是,云峰很快,他的速度和出手本就不慢,现在却是变的更快!

所有的攻击仿佛就像在一瞬间完成的,也许有人站在一旁观看的话就会发现云峰从始至中似乎只打出一拳那般,但实际上云峰已经完成了一连串的攻击。

可是,所有的攻击却被云悉数挡下!

作为堕落阵营最好战的王,云的败绩并不多,他的强大并非轻易能够击碎的。

云峰的拳头无一落空,全部打在云的身上,可是却起不到半点作用,相反的,在云峰打完的瞬间,突然感觉自己全身又如同火烧般难耐,刺痛的感觉遍布全身,黑色的火焰猛的从云峰的身上窜了出来,包裹着云峰的全身!

云突然动了!

速度同样快的难以想象,红光一现,云的手掌就卡在云峰的颈间,砰的一声,就直接把他给按在了墙上,而那火焰则是快速的朝着云的身上流动,快速的被云身体表面的火焰吸收同化。

云道:“我本来以为你最多只能得到我的力量或者绝对防御的鳞甲,却没有想到你竟然拿到的是地狱火的能力,不过,地狱火不是那么好驾御的,在你无法使用前,最好不要使用斗气,你的斗气已经跟地狱火彻底融合了。”

云峰看了看自己的手掌道:“地狱火?我现在是堕落阵营的怪物了?”

云道:“如果你愿意的话,那你就是,我也将给予你更多的力量。”

云峰冷笑道:“你要是把一个人的手脚打残后,还指望着对方感谢你么?”

云道:“最起码你变强了,从蝼蚁变成了稍强的蝼蚁,而且我从不强迫别人,如果你想离开的话,现在就可以走了,但是你会遭受唾弃,受尽追杀,你无法活下去,最终,你会回来的,回到失落之塔,回到我的身边。”

云峰大笑道:“若是如此,我宁战死!”

“那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战死,可是最光荣的死法。”云摸出一片浮现着金光的羽毛道:“这是云之羽,天空之王的坐骑,火焰凤凰的羽毛,我在里面加了传送阵,启动的时候,不管你在什么地方,都会被传送回来,如果你有一天想回来的时候,那就折断他,但是你要记住,机会只有一次,只要你折断他,不管你面对任何人,失落军团也会站在你的身后,但是所代表的意义,我想,你应该懂的!”

云峰道:“我不需要!”

云道:“如果你想离开,那就必须拿着,哪怕离开这里后,立刻丢弃。”

“你不会如愿的。”云峰拿过云之羽道:“我现在能走了么?”

“当然,我说了不会阻拦你的。”云笑道:“不过,现在的你已经不能去神殿了,但是你不用担心,堕落阵营不需要进行虚伪的祈祷,更不需要懦弱的奉承,变强的方法就是杀戮,只要是生物,不管什么阵营的都可以,你杀了他们后就可以直接得到能量,那些能量会改造你的身体,直到你的身体无法变的更强为止,也就是天神阵营说的天赋,严格来说,两者间除了说法不同,方式上并没有区别。”

云峰道:“废话完了么?”

云并不生气,指是信手挥了挥,打开同往下层的传送通道。

漫天风雪!

冰封谷的天空如同往昔那般阴暗寒冷,天空中千年未曾停过的雪花仍旧在那里纷飞着,稀疏的撒向大地。

不知道从哪窜出来的雪人王举起巨大的手掌朝着云峰的脑袋拍落,眼看着就要砸中云峰脑袋的时候,云峰猛的伸出手掌向着雪人王的胸口按去,黑色的火焰跳动着开始侵蚀雪人王的身体,片刻的功夫连灰烬都没有留下。

但是那火焰并未立刻散去,而是快速的开始侵吞云峰的身体,云峰里面试着压制体内暴虐的地狱火,把手伸入积雪中快速的降温,好不容易才把地狱火给灭去,但是受到反噬后,那沉闷的感觉让云峰不由的往外吐了口血。

云峰现在知道云确实没骗自己,叛变投向堕落阵营,通过于恶魔的血液融合确实能够得到强大的力量,自己不光各种能力大幅度的提升,还得到了地狱火,只是地狱火明显是一把双刃剑,现在的自己还无法使用,而且那雪人王死后,确实出现了一些肉眼可见的白色能量球迅速的涌入自己体内,这样的情况云峰见过很多次,在神殿跪拜祈祷后,天神赐福就是这样把功绩转换成能量送入每个人体内的。

自己真的变强了!

如果有一天能彻底控制地狱火,自己甚至能够拥有同云那样的力量,就如同云说的那样,到时候自己可以站在顶端,俯视着,嘲笑一切孱弱的存在。

云峰觉得自己应该欣喜才对!

变强,变的厉害,这似乎是大多数人梦想的存在,每个人离开养育自己的村落,拿起武器的时候,总是会告诉自己要变的强大,然后在大陆扬名,云峰当然也是这么想的,没有理由,没有原因,这只是种本能,就像自己四周的人都这么想着,期待着,到最后自己也将变的理所应当。

但是,云峰突然觉得格外迷茫。

从小就像别的孩子那样,渴望着离开存在,成为不世的强者,但是到底为什么要成为强者呢,云峰从未想过,得到力量后该做什么,云峰一样没有想过,只是其他人都想着要长大,要变的更厉害,所以,云峰也这么想。

现在自己得到了,可是值得么?

云峰仰躺在雪堆中,自己现在到底能算是人类,还是恶魔,其实那不重要,只是付出这样的代价,付出要被天神阵营追杀一生的代价,也许要过着暗无天日,东躲西藏的生活,这样的代价到底值不值得?

云峰心想,如果真的因此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那应该就值得吧。

兰烈想要自由,不再被管束,所以他拼命的变强,等到他得到兰家承认的时候,也将得到自己想要的自由。

兰晨想让家族强大,所以他也要变强,只有坚强的实力才能让自己家族兴盛不衰。

九十九想要保护自己曾经失去的东西,所以他找到了兰醉月,只有得到强横的实力,才能保护兰醉月,所以九十九才会从一个碌碌战士变成一个冷漠傲然的战将。

可是,自己变强之后想得到什么?

“我要去找影馗,若他活着就救他,若他死了就帮他报仇!”

云峰沉默了许久,始终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但是云峰却突然想到自己最想做的事情,那就是去找影馗,作为自己生命里和老酒鬼一样是最重要的人,即便是真的死了,云峰也要为了影馗踏平狼魂要塞,踏平那片属于骷髅王的森林。

云峰捏紧着拳头狠狠的发誓着。

失落之塔!

云是寂寞的,特别是像他这样一好战的人,尤其会感觉寂寞。

因为,云可以没有朋友,但是不能没有对手,可是在失落之塔内,除了阴暗,潮湿,腐臭还有跳动的火焰之外,这里没有云的朋友,更没有云对手的。

事实上,这世间能成为云对手人也着实不多。

但是,现在云的身边却站一个。

那人有些矮,只有八九岁孩童一般的身高,事实上,他的样子看上去也像极了一个八九岁的孩子,粉嫩玉琢的像一个可爱的瓷娃娃,声音同样的好听,很柔软,细声细气,给一种很悦耳的感觉,可是他的身上却散发着一股阴冷的味道,即便是云身上的火焰似乎也在瞬间被削弱了几分,而且任谁知道他身份的话,都不会觉得他是一个可爱的孩童。

天空城的王!

天空之王菲尼斯!

菲尼斯突然开口道:“我觉得他会让你失望,而且他跟你不一样,他不像你那样,无时无刻的想变强,甚至没有任何理由的只是想,他不是适合的人选。”

云笑道:“重要么?我现在已经不是五魔王了,血翅和海王那两个该死的混球不会把我放在眼里的,所以,无所谓了。”

菲尼斯道:“难道你就不想报仇了?你现在挑选了这样一个人,姑且不论他的实力如何,我甚至怀疑他会不会回来,回到失落之塔,枉费你大动干戈的跑去闹事,却带回来一个懦弱的废物。”

云道:“那就算了,再等个百年,到时候再选一个新的就是了,倒是你现在一直偷偷的在大陆上跑来跑去,有适合的人选了么?”

菲尼斯道:“你还有空管我的事,怎么一点都不着急?”

云道:“我为什么要着急,我都说了,我现在又不是五魔王,急的应该是你们五个,而且我不觉得自己做的有什么问题,如果你不信,你敢跟我打一赌么?”

菲尼斯道:“什么赌?怎么赌?”

云道:“我们就赌他会不会回来,回到失落之塔,然后成为失落之塔的主人,成为失落之王!”

菲尼斯道:“我赌他不会回来,说不准没几天就会死在别人手里了,你呢,赌他回来吗?”

巴洛笑道:“当然,其实不用赌,我知道,他终究会有一天渴望站在最强的顶峰,所以,他一定会回来的。”

勇士之乡的夜晚永远都是如此的热闹。

每个人都高举着酒杯欢闹着,不管是男人们,女人们,他们开心的仰头大醉,不介意肌肤之亲,疯狂的扭动身躯,找寻着乐趣,如果碰到喜欢的人们,他们也并不介意跟对方共度一个激情的夜晚。

这就是勇士之乡。

每天都会新的人来到这里,每天也会有新的人离开这里,很多传奇故事会在大陆上发生,而勇士之乡就是这些故事的源头,每一个传说故事都是从这里开始的,也许今天在身边喝酒的小菜鸟,明天就能成为大陆上最强的战士,谁也不知道未来会如何,所以他们总是会抓住现在,喝酒,欢闹,宣泄着身体内多余的精力。

勇士之乡就是这样一个热闹的地方。

但是,只有一个地方是例外的。

那地方位于勇士之乡的尽头,也是勇士之乡最雄伟的地方,而那里就是神殿。

神殿是个庄重的地方,而庄重的地方一般都格外的冷清。

神殿当然也不例外,白天的时候他会显的热闹一些,人来人往,来这里祈福的人自然是不少,但是每当夜晚,那些僧人和神侍睡下的时候,这里自然是最安静的地方,出于对天神的敬畏,就连神殿前的道路也是极少有人会走过。

阿查就是勇士之乡的大神侍。

其实,阿查这个名字在十几年前的西北区,接近昏黄沙漠的地方很有名,只不过那也不是什么好名声,大多数人听到阿查的名字,多半是想把他碎尸万段。

因为,阿查是个专做雇佣生意商人。

圣职者向来都是最重要,却最弱小的存在,他们需要依附着别人才能战斗和生存,正因为如此,圣职者才变的可悲也可怜,很多人们并不怎么看的起圣职者,在得到珍贵的材料或者不错的武器时,他们想要独吞的时候,总是会抛弃圣职者,一些歹毒一点的甚至拔刀相向,所以,为了保护圣职者,大陆上便出现了很多雇佣商人。

珑月就是其中很成功的一批,珑月本身就是月精灵,在大陆上风雨飘摇的过了很多年,当年还被人口贩子卖过,她深知那些人们所不知道的黑暗,还有圣职者的痛苦,所以她成了一名雇佣商人,专门做着圣职者的雇佣生意,只要收了钱,那在解除雇佣之前,任何所得的装备或是材料,都将不需要分给圣职者,也就极大程度的减少了那些圣职者无为的伤亡。

阿查也是个雇佣商人,他不光有着大批的圣职者,而且还有很多身手高超的战士或是其他职业,只要出的起价钱就可以雇佣他们做任何事。

但是,阿查同珑月不同,珑月只是个商人,他遵守商人的法则,只要给了钱,珑月就会给出最好的服务,阿查却只是借着商人的名头而已,因为在阿查手里雇佣人手,是拿命来支付的,说的直接一点,阿查的真正身份不过是匪徒而已,当他们的雇佣者离开城市的时候,就注定那些人将不再出现了,而那些值钱的东西,自然落在阿查的口袋里。

阿查就靠这一行做了很久,也赚了很多的钱。

在表面上,他是个信誉极好的商人,而且很大方,是天神忠诚的信奉者,但实际上,阿查做的坏事很多,不光偷袭劫杀那些有钱的雇主,还从村落拐卖那些刚刚成年的精灵圣职者,碰上不听话的,还会把她们卖去不夜城,让她们日夜城供人玩弄,饱受艰熬。

但是夜路走多了,总要撞到鬼,阿查最终也踢到了铁板,不光事情被揭穿,还被神殿颁布了通缉令,落的离乡逃窜的下场。

但是,阿查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总是喜欢给自己留后路。

所以,阿查每年都会向神殿捐赠大笔的财物,而且并不是只向当地的神殿,而是大陆上数十个神殿捐赠,这可是一笔极大的数目,但是阿查从未停止过,而且一捐就是十几年,因此那通缉令虽然是颁布了下来,但总有些神殿会往开一面的,同时阿查也依靠着金币和自己的实力,给了自己一个新的身份,随后还通过了测试,来到勇士之乡的神殿成为大神侍。

在别人看来大神侍似乎清苦了些,但是在阿查看来,这是一个美差,那些贡献给神的捐赠,其实说白了还不都是自己的,至于是否会遭到天谴,阿查从未怕过,若是他害怕,当初也不会做出那种丧尽天良的事情了。

因为,阿查一直觉得这世间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穷了,太穷的话,活着也没多大的意思,而阿查最大的兴趣就是在睡前好好的清点一下神殿仓库内的宝贝。

但是,今天阿查进入库房的时候,却看见一个人!

按说库房重地,除了那负责管理的僧人也只有大神侍能够随意进入,那眼前全身都罩在斗篷里的黑衣人是哪来的?

阿查本来还想喝斥,偷东西竟然偷到神殿来了,这完全是对天神的亵渎!

但是,当那穿着斗篷的黑衣人转过脸来的时候,阿查却是说不出话来了,双腿一软,便跌坐在地上朝后退去。

红色的眼睛!

天神阵营叛逆者的证明!

黑衣人道:“我本来只想回来拿属于我的剑,却没有想到你要自己撞上来。”

阿查吞咽着口水道:“你没死?”

黑衣人道:“你似乎巴不得我死了。”

阿查道:“我是大神侍,只是按照神昭做事,我并没有杀你的意思。”

黑衣人道:“我当然知道,难道你没有看到我的眼睛么?那说明你说的都是实话,所以我不打算杀你。”

阿查道:“你说的是实话?”

黑衣人笑道:“当然,你现在可以走了,我既然拿到了自己东西,也该走了。”

阿查打了个颤道:“我转身后,你不会就动手杀我……”

阿查的喉咙一抖,硬生生把话咽回了肚子里,用手捂着喉咙,不停的抽搐着,但仍旧无法组织红色的血液从指尖流出。

黑衣人道:“我本来真的没想杀你,可惜,像你这种人早该死了,你记得珑月么,当年那个因为不听你话,所以被污辱,然后被你卖掉的月精灵圣职者,我本来也不知道你当年做了这么多龌龊事,可是我为了找神殿库房来了好些天了,偏偏你喝醉了总爱说些胡话,所以我就知道了一些不该知道的事情,而且很不凑巧,我跟珑月是朋友,我也只帮朋友!”

“你,你……”

阿查努力的抓住对方的斗篷,但最终没有半点用处,只能软软的倒在地上,他看到的只有那把剑,那把极薄的月光剑。

醉月酒吧是兰城极有名气的酒吧,远非一些普通的酒馆能够比拟。

因为,这里是兰醉月开的酒吧。

不管是为了博美人一笑或者是想跟兰家搭上一些关系,反正怎么样的理由都有,总之醉月酒吧的生意向来很不错,而自从失落军团攻击兰城之后,醉月酒吧的生意就好,只不过这一次来的人却不是为了兰醉月,而是为了另一个人。

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白发白袍,认识他的人都喊他九十九,同时他还是七阶的战将,即便是在同云大战中落败,但无论如何,百年来大陆上出现的七阶强者实在太少了,少到一只手都能数过来,而现在兰城之内竟然出现两个,这实在是一件让人非常振奋的时间,所以,很多人都特意跑来醉月酒吧,他们并不奢求九十九会搭理自己,甚至不敢于他坐在同一桌,他们只是想看他一眼,也只为看他一眼。

其实,九十九很久以前就开始在醉月酒吧喝酒了,只是那个时候谁都不认识他,冷漠,少言,也没有人愿意认识他,而现在所有人都想结交他,可那些冷漠却成了最好的屏障。

所以,时间越久,越是没有人敢跟九十九搭腔,所有人都安慰着自己想,其实能跟这样一个高手在同一个酒吧,也许同样算是荣幸吧。

可是,今天,九十九的桌前坐着个男人。

所有人都想看看这不自量力的人是谁,期待着九十九会抬手把他给丢出去,但是,让人很失望的是九十九拿了拿酒壶,竟然亲自给对方倒上一杯。

这确实让人很惊讶。

但是对于云峰来说却正常的很,因为,他跟九十九也能算是朋友。

云峰笑道:“你现在也算是名人了,你知不知道,我今天进城的时候,我就听到一件很好笑的事,你知道那些人是怎么说的么,他们说,你之所以叫九十九,那是因为你一共有过九十九个女人,还有一些漂亮的女孩还期待着自己能让你的名字改成一百,你说这事好不好笑?其实,我们谁都知道,这世间若论痴情,你一定能排的上号。”

九十九道:“你跑来就是想跟我说这些?”

云峰道:“其实,我只是想起醉月姐的酒了,那时候兰晨带我来到兰城的时候,我来的第一个地方就是醉月酒吧,然后就是醉月姐亲手调的酒,每次想起来都是回味无穷啊,所以就忍不住进来了,而我进来的第一眼,竟然恰巧没见到醉月姐,而是见到你了。”

“看来他要比我吸引人多了。”兰醉月把酒放到两人跟前道:“慢慢喝,今天的酒钱算我的,但是,你可不要把我给喝穷了。”

云峰笑道:“那是自然的,醉月姐,你知道么,你一直就是最迷人的。”

兰醉月难得的笑道:“我看,是我在请你喝酒的时候,你才会觉得我迷人吧。”

云峰笑笑,只是拿着酒杯跟已经回到酒台后面的兰醉月示意了一下。

九十九道:“你其实应该先去见兰公子,他实在很担心你,只是兰城确实有些乱,他也确实有些忙,所以才没空找你。”

云峰道:“我知道,他一直就是把家族放在第一位的,但是他同样也是个不错的朋友,所以我已经让醉月姐送信给他了,只不过我觉得兰城似乎很平静,难道有什么不妥么?”

九十九道:“圣战军团在兰城扎根了,你难道不知道么?”

云峰道:“进城的时候听说一些,是因为那个跟你一样达到七阶的副团长是么,有他在的话,确实能让圣战军团深入人心,这么多年七阶的强者太少了,他们若是出现在哪个城市,必然让那个城市疯狂,想要赶走圣战军团,怕是不容易。”

九十九道:“那不是我该想的事,我只管喝酒和杀人。”

云峰道:“如果让你跟那个副团长真的动手,你们谁能赢?”

九十九皱了皱眉,随即陷入沉思,按说云峰这问题有些难回答,作为一个强者,很难让自己承认自己不如别人,但也无法否认一个对手,而九十九现在却是真的在思考,思考着云峰的问题,两人之间到底谁更强一些。

良久,九十九才道:“可能他比我强,我踏入七阶未多久,但看他的样子似乎已经有些年月了,即便实力相差无己,论战,我非对手。”

云峰道:“那如果我跟你联手呢,有没机会偷偷的弄死他?”

九十九难得的笑了笑,但是云峰却明白那笑容的意思,九十九自己本就一直在隐藏着实力,云峰曾经所见识过的九十九,根本只是隐藏之后的战力,若论真正的战斗,像云峰这样的程度根本插不上,跟谈不上联手。

但是,云峰一点也不生气,对于曾经的自己来说确实如此,但是现在的话,云峰相信即便离七阶还有很远的距离,可要帮上一些忙还是足够的,所以云峰只是轻轻的放下酒杯,而当酒杯碰到桌面的时候,那杯口的位置竟然唰的一下断开一截,断开的口子非常平滑,像是被刀一下切开那般。

九十九的眼神突然变的深邃,紧紧的盯着云峰道。

云峰道:“我知道瞒不过你的,但是,我们是朋友,所以,我找你喝酒。”

九十九叹道:“你走上了一条本不该走的道路,但是,我们是朋友。”

云峰道:“那你觉得刚才的提议如何?”

九十九道:“如果可以,兰公子早就做了。”

云峰一想倒也是这么回事,依着兰晨的性格,自己都能想到的,他没理由想不到这么干脆直接的办法,只能说兰晨想到了,但是觉得不行,所以才没有动手。

“醉月姐,你急着让人把我找来,到底是要让我见谁啊?若不是美女,我可没什么兴趣。”

云峰正想着,兰晨的大桑门却是随着推门声飘入酒吧,那高大的身影也是鱼贯而入,身后还跟着兰烈,两人依旧是那副样子,只是兰晨和兰烈的脸上都掩藏不了疲倦,看的出这些日子,他们两个是真的忙坏了。

“美女却是没有,只有我而已,却不知道你有没兴趣了。”云峰笑着站起身子,掀开袍帽道:“我回来了!”

兰晨先是一楞,随即大笑着朝云峰走了过来。

兰晨道:“你小子真是命大,我原来还以为你被失落军团给宰了,连骨头都留不下半分,我还真琢磨着万一将来见到了影妖该怎么跟他解释,却没有想到你又冒出来了。”

兰烈道:“我早说小九死不掉的吧,他那本事就一丁点,但逃跑起来可就厉害了。”

云峰道:“走运而已,回头慢慢跟你们说。”

兰晨道:“对,对,现在啥也别说,有的是时间,我们先喝一杯再说,这些日子可把我们两个给烦死了,家里那两个老不死的存心想着刁难我们,说什么要培养我们的办事能力,一大堆没完没了的让我们做,弄的我连找女人的时间都快没了。”

云峰道:“想女人么?我今天也约了一位美女来这里哦。”

兰晨笑道:“开窍了,开窍了,这小子真的开窍,知道找女人,我猜猜,是不是那天我见过的那一位,那女的很漂亮啊,身材也很火辣。”

云峰道:“可惜,猜错了,如果想知道的话,那就回头看看,她正好也来了。”

兰晨顿了顿,立刻回头一看,笑道:“我当是谁呢,原来是珑老板,来的正好啊,一起喝酒,一起喝酒,我也好些天没去你那儿逛了。”

珑月笑道:“我那儿也不是什么好地方,每次都要让兰公子破费,兰公子自然不愿来了。”

“呵呵,你们两个一会再客套吧。”云峰冲着四周行了个礼道:“抱歉,今天我们有些事情要谈,想要包下醉月姐这场子,不知道,各位能不能行个方便?”

众人互相看了看,随即行了个礼,很痛快的就告辞了。

其实,当兰晨进来的时候,他们就认出云峰了,不就是那个在大战后失踪的影剑么,那可是跟兰烈并称兰城第一快剑和第一快刀的人,也难怪能跟九十九坐在一块了,而兰晨和兰烈作为兰家的人,当然也无人敢得罪,珑月本就是兰城的名人,自从同失落大战时,珑月带着大批的圣职者进行援助和治疗后,她的名头就更响了,只要是聪明的人,自然都没有愿意在这个时候触霉头的。

众人落座。

珑月笑道:“你们几个都是交情非浅,我跟云公子也算认识,不过我们的交情,似乎还没办法让你回来后第一个就想到我吧,所以有什么事,便直说吧。”

云峰道:“珑老板直接喊我名字吧,不然喊我小九也可以,我确实有事找你,我想带着莫琳,所以才特意找珑老板过来的。”

珑月道:“我早就说过……”

云峰打断道:“我是说买下莫琳,我要带他走,可能要去很远的地方。”

咣!

云峰言落,直接把随身的布袋丢在桌子上,无数的神赋石从那布袋里滚落出来,一眼看去至少也得有三百多颗,哪怕是兰家都不一定能够拿出一半,但是云峰却随意的丢出一袋,众人的眼里顿时是一片的讶色,但是却不是惊讶这些神赋石的数量!

兰晨猛的站起身道:“勇士之乡的神殿被袭,大神侍被杀,是你做的!”

云峰道:“不错。”

兰晨急道:“你疯了啊,要钱可以找我啊,你怎么做这种事,很麻烦的,被人知道你就完了,那些狂信徒会追杀你到天涯海角的。”

云峰道:“那也得知道是我做的,怎么样,珑老板,这个价钱可以么?”

珑月摇头道:“你觉得我敢收么?”

云峰道:“何必搪塞我呢,只要珑老板不像我这样把东西都丢在桌子上,谁能知道?”

珑月道:“那我不妨直说了,莫琳的母亲是我的好朋友,她把莫琳托付我照顾,我自然要把她留在身边,不让她受到一丝伤害,而且云公子现在恐怕自身都难保,我怎么可能让你带走莫琳,恐怕连先前的契约,我也只能撕毁了。”

云峰道:“如果我非要带走她呢?”

珑月道:“饶难从命!”

啪!

云峰本来按在桌子上的手掌猛的向下一压,那桌子立刻一声脆响就断开一截,而云峰的手掌却是没有停顿,硬生生的按在地面上,把厚重的石板直接拍出一寸多厚的手印。

兰晨连忙拉住云峰道:“小九,有话好说,别这样。”

兰烈皱眉道:“小九的反映好像有些不对。”

兰晨楞了楞,而云峰却是猛的抬手朝着兰晨的胸口一拳轰去,兰晨和兰烈竟然都未看清动作,只有九十九猛的朝前踏住一步,手腕一翻,便硬接住云峰的拳头,但是转瞬的功夫,云峰的左拳立刻朝着九十九的胸口罩去,九十九只得用力往前一送,把云峰给推出半步。

“头疼,头疼啊!”云峰猛的又劈烂一张椅子吼道:“妈的,疼死我了!”

兰晨喘着气道:“他是进入四阶斗狂的境界了,心神不稳,快点按住他。”

九十九顺手抄过地上的椅子,朝着云峰冲了过去,现在的云峰仿佛失去了心智,眼里全是血红的一片,看见有人朝着自己冲过来,抬手就一拳挥了过去,但是九十九只是侧了侧身体,便轻松的躲了过去,然后迅速的用椅子卡住云峰的手脚把他按在墙上,兰晨和兰烈也是迅速的扑出,按住云峰的双退不让他胡乱动弹。

兰晨道:“珑老板,你还在等什么啊,随便你找些酒啊水啊的淋上去,什么都行,快点让他清醒一下,对了,你是圣职者么,是用净化术还是宁神术,你随便看着办,快点让他安静下来。”

珑月喘着气指着云峰道:“可是,你,你们看他的眼睛啊!”

兰晨和兰烈顿时不由自主的顺着珑月的手指往上看去,云峰依旧开是云峰,只是看上去有些疯狂,但更多的则是痛苦,但这并非重点,在座的都是超过四阶的高手,自然明白初跨四阶的时候确实会如此,不需要过于担心,但是让人惊诧的是云峰的眼睛。

那一双妖异的红色瞳孔!

天神阵营叛逆者的象征!

“不要管了,先让他安静下来!”

兰晨咬了咬牙吼着,珑月连忙开始吟唱,把宁心术往云峰的身上丢去,当乳白色的光芒笼罩云峰身体的时候,他明显一顿,但随即又变的歇斯底里,珑月只得再度吟唱,连续施展了十几个宁心术才让云峰安静下来。

云峰道:“看来吓到你们了。”

兰晨道:“不就是踏入四阶进入心境状态了么,我们又不是没经历过,倒是你的眼睛怎么回事,这些天你到底发生了什么?”

云峰道:“这话就有些长了,反正事实就像你们看到的那样,我现在心性不稳,战斗的时候很容易突然就变成刚才那样,有时候脑袋里会突然回想起一些战斗画面,也会突然进入那种状态,而且我现在不能算是天神阵营的人了,圣职者的辅助法术对我来说要下降一半左右的效果,普通的圣职者根本帮不了我,所以我必须带走莫琳。”

珑月道:“我明白云公子的难处,但我的回答同刚才一样。”

云峰道:“没有商量的于地?”

珑月道:“若只是帮助云公子突破四阶心境,我倒是可以同意,只要在兰城待着,有兰公子帮助,以云公子的天赋应该很快就能突破四阶五级,到时候心性稳了,自然也就不需要莫琳陪伴了吧。”

云峰笑笑道:“我现在的阶级是四阶顶峰!”

兰烈不解道:“那怎么还会出现这样狂乱的现象,四阶是因为能够大幅度提高能力,算是修炼的一道坎,所以大多数人阶级达到了,但是实力不济,被突然提升能力后导致心境混乱,可是你的能力一直要比阶级高的多,可也不至于真的一下子就跳到四阶顶峰吧,而且要是真的是四阶顶峰的实力,应该也脱离那种心境问题了吧。”

云峰道:“因为我的体内有地狱火,地狱火代表的就暴虐和狂乱,如果我没办法压制地狱火就有可能一直保持这样的状态,当然了,能力越高,出现的机率也越低,所以我也是逼不得以才要找莫琳帮我的,只有他的法术才有可能帮我压制地狱火。”

珑月为难道:“我不能让莫琳冒这种危险的。”

云峰笑笑道:“若是别人,我会以为是想坐地起价,但我知道珑老板会愿意安心的在兰城当一个商人,真的只是想保护月精灵一族和圣职者,所以我就不勉强珑老板了,但是这次回来,还是给珑老板带了些礼物,虽然买卖不成,但这礼物还是希望珑老板收下。”

珑月有些疑惑接过云峰手里的白布,打开的时候,珑月的瞳孔不自觉的收缩了一下。

那是一片绿色的叶子,看上去很普通,但是珑月一眼就认出这是月亮树的叶子,月亮树并不是什么稀奇的植物,除了果实甜美外,既不能入药,也不是什么稀有的材料,但是月亮树却只能在月精灵的村落种植,只有月精灵特有的力量才能让月亮树发芽结果,而每一位离开村子的月精灵都将得到月精灵神侍赐于的月亮树叶子,并且月精灵神侍会把那些月精灵的名字刻在上面,经过法术加持后的月亮树叶子也将永不枯萎。

眼前那片叶子上刻着的却是珑月的名字!

珑月不由道:“你怎么拿到这片叶子的?你知道些什么?”

云峰笑道:“莫琳有时候实在很爱说话,而且她总爱说你的故事,她虽然一直以为我总是没有听她说话,但实际上,我听到了。”

珑月道:“所以你找到了那人,他现在怎么样了?”

云峰道:“我没有刻意去做这件事,但是恰巧碰上了,自然也得帮珑老板管管。”

珑月道:“因为我们是朋友?”

云峰道:“我只帮朋友!”

珑月道:“那你知不知道,即便你帮我做了这一切,我还是不会让莫琳跟你走。”

云峰道:“我不强迫朋友。”

珑月道:“小九,你真的是一个让人很为难的人。”

云峰道:“所以,我的朋友似乎一直都不怎么多。”

珑月摇头道:“可是我算其中一个,算了,你自己去找莫琳吧,如果他决定跟你走的话,那你就带她走,但是我希望你能答应我,保护她,如果有可能的话,记得一定要把她带回来。”

兰晨笑着插嘴道:“其实不用那么严肃么,虽说小九修炼的时候一直独来独往的,但是现在可不同了,我会派人跟着他的,莫琳不会有危险的,再说冰封谷就这么点地方,出不了事的,何况,我看小九好像学会了能够改变瞳色的法术,刚刚进酒吧的时候,他的瞳色明明是黑色的,谁看出他有问题了?”

云峰道:“其实不是什么法术,只是……”

兰烈立刻摆手道:“这个是你自己的秘密,不要告诉我们,有些事越少人知道越好,我们万一不小心漏了嘴可就惨了。”

兰晨笑道:“看来有时候给你找些麻烦也是好事,起码现在像是聪明了不少。”

云峰摇头道:“看来你们是没明白我的意思,我说的走,不是要去修炼,我是真的要走,我要离开兰城,不然何必急着找莫琳?”

兰晨皱了皱眉道:“你要去哪?”

云峰道:“去找一个人!”

兰晨道:“找谁?”

云峰道:“我不知道,也不知道他在哪,但是我知道他的名字,我还有一份地图。”

兰晨道:“地图?”

云峰笑笑,然后从怀里拿出一份牛皮地图,那与其说是一份地图,倒不如说半份来的更恰当,中间被小刀割裂了,因为很明显的是一份手工地图,所以在角落的位置还写着绘者的名字,可最重要的是那份地图的内容,一般来说,因为三大要塞的关系,隔离了天神阵营和堕落阵营的主战场,理所当然的自然没有人知道三大要塞的另一面到底是什么地方,只知道那是堕落阵营的大本营,去了那里自然是九死一生,更别提是绘制那里的地图了。

可是,云峰这半份地图明显就有一部分魔狼要塞以北的地形位置,而且缺口也出现在这里,如果能够找全,还真的能够知道魔狼要塞后方到底是些什么!

靳灵云!

但是当兰晨和兰烈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却又是不由的一阵苦笑。

靳灵云!

这名字非但不是默默无名,相反的,靳灵云还是扬名大陆的人物,只不过靳灵云这名字也实在有些年头了,现在的吟游诗人自然是拣最近的,大家喜欢听的事情唱,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当然也就不怎么提了,所以云峰是真的不知道靳灵云是何许人物,但是兰晨和兰烈却知道的清楚着呢。

靳灵云可是七阶五级的法神!

这样的阶级要搁在百年前,那也就那么回事,那个时候七阶强者虽然也稀有,但毕竟也不少,随便出来上万个并不困难,所以靳灵云也就不怎么抢眼了,但是百年的时间,大陆的七阶强者屈指可数,靳灵云想不出名都难,何况,靳灵云本就是百年前遗留下来的七阶强者,那时候七阶的高手几乎全部战死,活着的根本就没有几个,而活下来的全都是在七阶高手中的翘楚。

但是,靳灵云这人却有些褒贬不一,能够成为七阶的法神,自然说明靳灵云确实有着过人的实力和天赋,但是七阶五级和七阶顶峰还是有很大差距的,特别是七阶之后,每一级都是天壤之别,不过话说回来,对于大陆上的人来说,他好歹也是个七阶强者,总好过没有。

可是,靳灵云出名的地方却在于他逃跑的功夫远比他战斗的本事强的多!

早在那场浩劫般的地下城战役之前,靳灵云就有些名气,但却不是什么好名声,因为靳灵云经常逃跑,而且靳灵云还是很少见的时空系法师,那手逃跑专用的瞬间移动练的也是贼地道,连靳灵云都自得意满的说过,这世间能打败他的人很多,但能杀了他的人似乎还未出世,原因无他,就是这家伙逃跑的功夫实在一流,而且正如他自己说的,打败他的人很多,但是能抓住他的,似乎还真的没有。

所以,大家都觉得像靳灵云那样的人,能够在地下城战役活下来,完全是因为他逃跑的本事,跟自身实力一点关系都没有。

但是,心里虽然有不屑,但是毕竟那次地下城战役之后,六阶的高手都变的极其稀有,七阶都成重点保护对象了,靳灵云自然也是风头一时无二。

靳灵云也就是在那时候做了个疯狂的决定!

偷袭魔狼要塞,刺杀巴卡斯司令官!

大多数人都怀疑靳灵云是不是真的会那么做,绝大数人都猜测他只是去魔狼要塞的门口转一圈就溜回来了,但事实证明靳灵云真的去,而他的下场也很凄惨,回来的时候满身是伤,差点就把小命给丢了。

自那以后,靳灵云就常居云山城了,而且开设了一个法师专修的学校,收费颇贵,但是这一次却没有人跳出来骂靳灵云势力,因为靳灵云在教学方面似乎真的有些天分,着实培养出不少的六阶强者,五阶之上的更是有很多,相比花费的那些钱财也值得了。

这样的人似乎很好收买!

但是,兰家跟靳灵云有些过节,当年靳灵云收了兰家的钱却没有办成事情,最终还卷着钱跑了,兰家曾向神殿放出过通缉令,不过靳灵云那时候常做这种不道义的事情,所以碰上的也多了,倒也不算是什么大的过节。

只是这份地图明显是靳灵云当年潜入魔浪要塞之后画的,这些年也有人好奇过,只是靳灵云一直都避而不答,现在跑去找靳灵云拿另外半份地图或者说直接去问靳灵云在魔狼要塞的背后到底是什么地方,结果多半会是闭门羹。

但是兰晨知道云峰既然有了线索铁定不会死心的!

兰晨不知道影馗在云峰心里有多重要,只是他知道自己如果真有线索也不可能放弃。

只有知道那片该死的森林是什么地方,才有可能回到哪里去,甚至兰晨可以花一大笔的钱雇人开路,可是现在除了知道那片森林在魔狼要塞背后之外,其他的就全无知晓了,那个可以进入的传送通道还被毁了,如果能拿到完整的地图研究一下自然是好事,最不济,还能从靳灵云那里打听一下进入魔狼要塞的方法,说不准靳灵云根本就不是直接从巴卡斯的眼皮子底下过去的,毕竟巴卡斯也是一把好手,如果真要硬攻魔狼要塞才能穿过去,那云峰恐怕这辈子都不一定能如愿了。

关键在于怎么问,怎么才能让靳灵云告诉自己,事实上,靳灵云现在名声不弱,兰晨在兰城之内当然是只手遮天,但去了靳灵云那儿,能不能见到靳灵云还是两说呢。

结果一群人在那里琢磨了半天,还是兰烈蹦了句船到桥头自然直出来才把这话题给停止了,而兰晨和兰烈同时也强烈要求要跟着云峰一起去。

用兰晨的话来说,他跟影馗几十年的交情,难不成还比不过云峰?他当然是得去的,这是为了影馗,跟云峰屁大的关系都没有,兰烈则是很干脆的说自己要跟着他大哥混,不过云峰怎么看都觉得这两个家伙是被兰家那两个老家伙给逼的快疯了,所以才想跟着自己出去溜达着偷懒,不过云峰还是挺高兴的。

自己的地狱火实在不稳定,经常会让自己的情绪变的暴虐,这也是云峰跑去神殿拿回月光剑的时候,还顺手牵走了所以的神赋石,现在又有兰晨和兰烈跟着,关键的时候有他们出手制住发狂的自己,也是一件好事。

云峰想到这里就又想起了魔王云。

自己现在都不知道云到底是害自己还是帮自己了,如果没有云,自己可能还本本分分的在冰封谷猎杀,每天重复着做同样的事情,不断让自己变强,再变强,但是可能一辈子都只能如此,更别提去找影馗了。

可是,看着酒水里映照出自己血红的红色瞳孔,云峰又有想把云给碎尸万段,仅仅就是这双眼睛,云峰可能就会想丧家犬一样被活活打死,若不是兰晨和兰烈都不是什么好鸟,对于那高高在上的天神也没什么信仰,云峰恐怕现在就已经被扭送到神殿接受神罚去了。

但是仔细想想兰烈那话也不错。

船到桥头自然直吧!

长亭,古道,潇湘细雨……

在蒙蒙的细雨中,这似乎是个适合离别的日子,可是会未云峰送别的,当然只有兰晨和兰烈,可若是他们两人要跟着自己一起走呢,这时候,三人似乎只能在朦胧的细雨中看着兰城高大的城墙感怀一下了。

不过,让人没想到的是却真的来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人。

兰醉月竟然来了。

有兰醉月的地方,当然也会有九十九。

其实,兰醉月倒不是真来送人的,只是这细雨天气,配着远出的冰雪山峦确实别有一番味道,在亭下温酒饮茶,小歇着睡上一会倒也是极美的享受,只是除了兰醉月,谁还有条件或者说这样的雅致跑来赏雨?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修炼的时间是永远不够的。

但是,云峰却知道,兰醉月其实跟兰晨一样极其疼爱兰烈,要说兰晨常年累月的在外面跑惯了也没什么,兰烈却极少离开兰城,即便离开过几回也是前呼后拥的,这一次也是偷偷溜出来,难怪兰醉月会担心,还特意跑来城外。

只是兰醉月似乎永远都是那股庸懒的样子,她若要关心一个人,也只会选择默默的看着,然后偷偷的帮助对方摆平一切,而不会在人前絮絮叨叨的没完没了,偏偏兰烈还是个后知后觉的人,似乎总是体会不出兰醉月对他的好,最后还是兰晨大手一挥,宣布起程。

靳灵云所在的地方是兰城以南,云之谷外的连云山脉之中,立了山门号称灵法宗。

这开山立派的事情其实一点都不稀奇,像一些碌碌之辈,终其一生也混不出个名头,都会选择回到勇士之乡的小村落去度过晚年,并且培养出新生力量送往勇士之乡,但是大陆上也不乏一些实力强横,但却难有成就的人,他们往往小有名气,若真的窝在村落里反倒是浪费,所以这些人大多会开山立派,收授门徒,也许在修炼上无法给予太多的帮助,但如何提升实力,战斗技巧,经验之谈,甚至一些独门的技能书和法术书,却着实能帮人更好的修炼,只不过这些门派都只招收天赋不错,年纪也小的人,聚集起来后相当于另一种新的组织,只是约束性不高,也谈不上太团结,所以大多数时候都被军团或者同盟所忽略,但是有一点无法否定,那就是门派组织中的人数和高手比率向来是最高的。

靳灵云的灵法宗也算颇有名气,而靳灵云的规矩是只收有天赋的法师,若有一些得不到认可的法师想要进入灵云宗,当然也可以,方法有两个,第一个是用战斗来说明一切,毕竟天赋并非所有,如果有人能把战斗的技巧运用至极,也并非不能成为一代宗师,因为那是另一种天赋,第二办法则是金币,支付大把的金币也能进入灵法宗,但是能学到什么,学到多少,那就只能看自己的了。

虽说花金币就能加入的规矩实在势力了一些,也极遭人鄙夷,但总的来说靳灵云还是做的不错,因为大多数进入灵法宗的人都有长足的进步,同时灵法宗出来的高手也颇多。

只是,兰烈和兰晨都是战士,而且一个五阶,一个是四阶顶峰,这样的实力似乎已经没有去灵法宗进修的必要了,而云峰也只是个斗士,严格的算起来,他现在都不能算成天神阵营的人了,其实就算全部撇开这些不谈,这里根本没有一个是法师职业的,哪怕是兰晨乐意砸钱都进不去。

云峰道:“天上要是能够掉个法师给我该多好?”

兰晨道:“那你不若祈祷直接把那半份地图也掉给你算了。”

兰烈突然道:“圣职者能算法师么?”

兰晨道:“算啊,当然是法师一系的,我就纳闷,珑月都答应你了,再说你特意跑回来不就是为了找莫琳的,怎么突然想着又不找她了,要是她在这里,我们还操什么心啊,她那天赋跑去灵法宗,估计靳灵云那老家伙得哭着求着她加入灵法宗呢。”

云峰道:“对她不公平,有珑月帮着,她天赋确实又吓人,估摸着不用多久,兰城还得多她那么一号人物了,何必让她跟着我去冒险?”

兰晨道:“你真他妈的不是东西,人家小姑娘就冒险了,那咱哥俩算啥?”

云峰道:“我可没求着一些人来,是有些人好日子过的太舒坦了,自己故意凑上来的。”

兰烈道:“你们先别扯了,那好像是莫琳啊,刚才我问你的时候就觉得特像。”

云峰楞了楞,随后顺着兰烈指的方向看去,那是从冰封谷往外通的小道,一般没有坐骑的都会顺着人流走小道,崎岖了一些,但却不用绕路,云峰三人骑着独角兽,当然走的大道,现在居高临下的往下一看,那人流最后面的月精灵女孩一副东张西望的样子,果然就是莫琳无疑。

“你不在城里好好待着,跑这里做什么?”云峰抖了抖缰绳,跑到莫琳身边道:“珑月呢?她知不知道你城了?”

“哇,小九!”莫琳回头看见云峰,猛的扑到云峰怀里哭道:“你不守信用,你以前说不丢下我一个人,现在要自己一个人跑了,坏死哩!”

“我,我是要去很危险的地方!”云峰也被突如其来的变化弄的有些手足无措,拍着莫琳的肩膀道:“你先别哭了,告诉我,怎么会跑到这里来的?”

莫琳擦了擦眼睛道:“珑姨昨天说你要走哩,还问我要不要跟你一起去,我就一大早跑到城门口去等你哩,可是你都不来,我就以为你不要我哩,然后跟着人出城找你了。”

云峰顿觉无奈,那么远的路,自己当然要骑独角兽走了,压根出的都不是一个城门,能等到才叫奇怪了,还好通过冰封谷的方向都是相同的,要不然莫琳说不准真这么走丢了。

云峰道:“你回去吧,别让珑姨担心了,我去的地方很危险的。”

莫琳道:“不要,我要跟着你们一起去哩!”

兰烈道:“呵呵,那你说说,为什么要跟着云峰一起去?”

云峰道:“你瞎闹什么啊。”

“问问么,反正我们现在地图都没着落,带着她就带着她了,等拿到地图再说呗。”兰烈回头冲莫琳道:“你要是说的好,我就做主带你去。”

莫琳道:“因为小九会听我说话哩,他不在的时候,我跟其他人出去玩,他们都嫌我烦咯,只有小九会听我说话啊,他都不骂我哩。”

兰烈一楞,纳纳的回头道:“你就是这么泡妞的?而且还把人小姑娘弄的死心踏地跟着你云游四海,挺厉害的啊!”

云峰翻了个白眼没搭理兰烈,这是典型拿自己调笑呢。

莫琳最终还是跟着云峰上路了。

云峰本来觉得带着莫琳去哪种危险的地方实在不合适,而且珑月确实对莫琳保护的很深,要不然莫琳也不会始终一副如同初出村落的天真样子,所以云峰一直觉得带着莫琳去哪种可能送命的地方,很有欺骗的嫌疑。

不过云峰最终被兰烈说动了,毕竟跑去找靳灵云似乎没什么危险,现在八字还没一撇呢,担心太多也没意思,而且有莫琳跟着确实也好处颇多,同时也不用担心怎么混进灵法宗去了,凭莫琳的天赋,还真得靳灵云苦着求着的让莫琳拜他为师。

所以,心情大好之后,云峰也知道不能急于一时,便决定绕一段路,去南边的云之谷一趟,带莫琳长长见识,然后绕道去灵法宗。

其实,云峰和兰烈也挺想去云之谷看看的,

因为,云之古有三最,据说这里有最美丽的雾景,最美丽的云雀鸟,还有最美味的雾山酒,是大陆上一个格外诗情画意的地方,

云峰和兰烈其实也不是那种特有闲情雅致喜欢游山玩水的主,但是云之谷的名头确实颇望,而且也绕不了多少路,看着莫琳一直在那里乐呵呵的,三人也就当是去品品那格外出名的雾山酒了,毕竟对他们来说,好酒可比好景色难得多了,冰封谷的极光也是难得一见的美景来着。

但是当真的来到云之谷的时候,众人还是被眼前的雾景给震撼住了。

云峰现在算是明白什么叫山水如画了,那雾虽然近看有些浓稠,但是远远的看去,那雾气却是给山峦批上一片轻纱,朦胧的,但是却看的格外真切,也难怪这里要叫云之谷了,远远的望去,果然就像是云雾包裹着一般。

可是踏入云之谷后,众人也明白了美丽的事物后面总是伴随着危险。

整个云之谷四通八达的像个大迷宫,岔路极多,本来立着路牌都是不会走岔路,但是这里整片的迷雾,即便有路牌也看不清楚,而且云之谷的堕落阵营恶魔只有一种,那就是三阶出头的雾魅,攻防一般,速度不快,谈不上多强,可是因为身体的颜色也是那种淡淡的挥色,虽然是怪物模样,但也是人形,一般不熟悉的人很容易着了道,别看那些在云之谷修炼的人一点感觉都没有,面对偷袭的雾魅一抓一个准,但是对于云峰来说就不怎么容易了,等走到谷中央的市集,三头独角兽都已经伤痕累累了。

不过,兰晨不在乎,云峰就更不在乎了,买独角兽的钱又不用他出。

何况,看到市集后,三个人想到的当然只有一样。

最美味的雾山酒!

其实,说里是集市已经有些言过其实了,因为云之谷附近没什么城市,那所谓的市集也只是十几个搭在一起大棚子而已,但是这并不能阻止这里人满为患,而且那十几个大棚子,几乎有一半以上全部都是酒馆,单就这人数上来看,这雾山酒应该还真是副其实。

因为是初来乍到的,也不知道哪家的酒地道,反正看那大棚子都是敞开连着的,大家一块做生意,估计哪家都差不了,兰晨随手就点了家人比较少的钻进去了,但是钻到里面一看,合着原来是有架要打,所以人群全都散到外面看热闹去了,里面才变的挺空旷。

拔刀相向这事不少见,特别是修炼区域,掉些好东西或者是占了地盘,甚至可能只是因为一些小冲撞都能打起来,毕竟长时间的修炼让人格外枯燥,脾气自然也就暴躁不少,一般也就是打完拉倒,除非是极其小心眼的人,要不然也不会真有人因为这点破事记仇,兰晨在冰封谷见的也多了,自然没兴趣凑这热闹,拽了拽人就想换一家酒馆,但是云峰摆了摆手楞是没走,而是打量着那两波正在对视的人。

人数不多。

两个对四个,两边的武器装备都谈不上好,只有一个战士拿着把五品的雷裂斧,要不出意外肯定是人少的一方被揍一顿了事,而且这种规模,这种级别的战斗在冰封谷每天都得几十起,兰晨早就看的腻了,只是兰晨有些纳闷,向来把修炼摆在第一位的云峰怎么有空凑这热闹了。

“快打啊,站着斗鸡呢,不动手就让让,别挡着大爷喝酒!”

兰晨骂骂咧咧的就扯了一嗓子,他对这种打斗一点兴趣都没有,就想着刺激刺激,早点打完,早点了事,他倒是不怕两帮人找自己麻烦,这样的水准哪怕是同阶,兰晨都能依靠装备硬吃对方,一个打十个那是跟玩一样的,所以,有时候自身实力固然重要,但财力也是一种变相的实力。

两波人可能也是真被兰晨那一嗓子给刺激到了,挥着武器真动起手来,两边还都是战士,全是力量型的,叮叮铛铛的格外热闹,本来拿着五品雷裂斧的战士依靠着武器的优势,抗着两个丝毫不落下风,可是他的同伴就没那么走运了,基本被两个人围上后是撵着打,等到那战士想去救援的时候,立刻变成一个打四的局面,立刻落了下风。

剑气乍现!

在那里凑热闹的人还没看明白,一晃眼间就看见一道近乎透明的剑猛的从人群里窜了出来,直接把两波人给顺势隔开,把一张桌给劈成两半,但是那桌子却是死死的合在一起,只是露出一道裂缝,这绝对需要超快的速度才能办到。

那两波人也立刻是面面想觑,都觉得就算是自己一方的援军到了,但自己的援军里似乎也没有这般强悍的人物才对。

但是,兰晨和兰烈却看的格外清楚,出剑的当然是云峰无疑,这样的快剑当然也只可能出自云峰之手,连兰烈都不得不感叹,云峰现在的出手,怕是已经比自己快出许多了。

“不知道是哪位朋友?”雷霆抱了抱拳道:“如果认识的话,能否出来见一下?”

“我自然是认识你。”云峰把月光剑抗在肩膀上道:“只是不知道我这样的一个小菜鸟,能否让你记得啊!”

“你是……”雷霆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下,然后大笑着就冲上来给了云峰一个熊抱道:“你是小九,哈哈,真是你这小菜鸟啊,你果然来云之谷找我们了!”

“干!”

众人高举着酒杯把酒水碰的到处飞溅,然后仰着脖子就把酒给喝完了。

那雾山酒初入喉的时候是淡淡的,凉凉的,似乎没什么味道,但是落入腹中时候却变成一股灼热,同时喉咙间还能感受一丝甜味,顷刻间就从那种淡淡的味道变成了回味无穷,果然称的最美味的酒。

“啊,痛快!”雷霆拍着云峰的肩膀笑道:“你现在混的不错啊,刚才那一手真厉害,你都没见那几个杂碎看见我跟你打招呼,脸唰的一下就吓白了,你现在这身手,怎么看都得五阶过顶了吧。”

云峰笑笑道:“哪能呢,四阶顶峰而已,仗着武器利些,我师傅留给我的月光剑。”

雷霆一听顿时拍着桌子又喊了句厉害。

云峰道:“别说我了,还是说说你,这么一晃眼都两年多,快三年的样子了,你怎么的也该突破六阶了吧,看你拿的武器也不错啊,五品的雷裂斧子,那也是稀罕货了。”

云峰原以为雷霆会像当年那般拍着胸脯豪爽的说那是想当然的,但是雷霆的脸上却是一片黯然,默默的往嘴里压了口酒。

雷霆道:“自从我突破四阶二级就再没涨过了,倒是雷火虽然慢,但总算是爬上了五阶,现在已经不待这儿了,去了南边的连云山里,偶尔也去冰封谷打打秋风,现在也是很少回来,我反正阶级也上不去,就在这里扎根,带那些新来的兄弟一把。”

兰烈安慰道:“别难过,四阶也不弱了,整套好装备,在这里纵横当个山大王也不差。”

雷霆苦笑道:“好装备,谈何容易啊,本来我也是那么想的,在云之谷当个一号人物也不差,可是钱呢,哪来的钱啊,这云之谷最好卖的也就是雾魅之心了,每个能卖二十万,可是运气好的时候,一个月也就两三个,除掉装备修理费用,吃吃喝喝的也就剩个三十万,运气不好的时候,整月也见不到个影,只能吃老本混着,要说我也真不贪心,弄套五品的银甲也就知足了,可是在云之谷混了也有些年头,除了接济那些弟兄的,其他钱我都攒起来了,可是你看看,也就弄了把雷裂斧子,要凑行一套,恐怕还得好些年啊,所以我现在也想的淡了,也就弄点钱过活,有新来的兄弟拉一把,让他们的路走的轻松些。”

云峰道:“你当年可不是这样的,那时候你可以雄心壮志,怎么真的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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