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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昔年辉煌

“首席圣辉骑士?”雷克萨斯像是被电击了一样,呆呆地凝固在了那里。

不可思议!

就连他童年的幻想,也不曾这么狂妄!

他怔怔地盯着拉比克,希望这位老魔法师,能说出更多的内容。

“天历1497年,是战争最惨烈的一年。那年,我52岁……说来惭愧,我天赋驽钝,直到那个时候,才获得了魔导师的资格。”

“这样的成就,已经很惊人了。”雷克萨斯发自内心地说。

魔导师,并不是对魔法师的等级评定,这个称呼,更多的是表示一种尊敬。

成为魔导师不一定要修炼到几级魔法师,但一个人被授予魔导师的称号,只有一种可能性——这个人,培养出了B级以上的魔法师弟子!

A级和S级的魔法师,无论放到哪里,都是凤毛麟角的存在,都是可以抵抗百万大军的超级恐怖存在。

而这些家伙的老师,也就是魔导师们,只会更加强大!

52岁成为魔导师,根本就不是天赋驽钝,而是天赋高得吓人才对。不仅需要天赋,还需要大比例的运气。

许许多多的魔法师修炼了一生,自己是S级甚至是天阶,但同样也没有获得魔导师的资格,因为他们运气不好,没有遇到合适的弟子。

拉比克笑了笑,继续说道:“但新晋的魔导师,都需要前往南疆进行试炼。这一路荒无人烟,无处进行补给,还时常有魔兽出没。

那时,世界大战已经开始,处处都不得安宁,帝国派遣了一个百人队,护送我前往南疆,这在当时已经是很奢侈的兵力了。

为了躲避战火,我们专门挑偏僻小路走,而且白天休息,连夜赶路,生怕遇到魔族和兽人的军队。结果,我们还是在路上遇到了兽人族的大军。

虽然我那时已经是魔导师,再加上一百名兵士,但兽族的羽箭,是用一种特殊的矿石制成的,即使是我,也难免在这种矿石下吃了苦头……”

“湛蓝回忆?”雷克萨斯脱口而出。

“没错,那些兽人的箭矢,都是用湛蓝回忆打造成的。一个人类的魔导师,对兽族是很大的不利因素,所以他们不断增兵,即使是堆尸体,也要把我这个新科魔导师堆死。后来才知道,他们派遣了整整一个师团。如果不是维苏威突然出现,我早就成了路边枯骨。”

“……我老爹?”

“是的。那时,维苏威突然出现,手持一把漆黑的双手大剑,像天神一样从天而降。他让我带着剩余的几个家丁躲进车里,说是怕误伤我们。几分钟后,他又叫我们出去,可是当我从马车中探出头去的时候,我发现……”

雷克萨斯瞪大了眼睛。一个人挑战兽族师团,老爸当年好厉害。

“几千多个兽人全部变成了死人!”拉比克道,“几千如狼似虎的兽人大兵,在几分钟内变成了堆积如山的尸体,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维苏威身上全都是血,他意犹未尽地擦着他的漆黑大剑,然后告诉我们,安全了。”

“父亲……这真的是我爸?”雷克萨斯震惊。

一个人,一把剑,屠杀一个兽族师团,如此实力远超雷克萨斯的认知范围。

“我和你父亲从此结识,我们意气相投,当晚就找了一间酒馆开怀畅饮,彻夜长谈,然后抵足而眠。后来,维苏威怕我出危险,一直护送我到了帝国最南端的一座小城才离开。那时,虽然我们年岁差得太多,但已经以兄弟相称了,谁也不以为意。”

“兄弟?那时候维苏威多大?”雷克萨斯觉得这对“兄弟”实在是有点匪夷所思。

“嗯……那年他23岁,年轻有为,意气风发。那时的他,和现在的你几乎完全一样,无论是身材相貌,说话的声调,想问题时的表情,都是一模一样。”

“他们两个的年龄还是挺相近的,你比我小了两百岁,不还是整天叫我老兄。”天剑却在这时候突然插嘴。

雷克萨斯差点被茶水呛着。

干咳了几声,他又急急地问拉比克:“那后来呢?维苏威离开以后呢?”

“分别之前,我请他没事的话,就去指导一下我的弟子,因为那小子只会魔法,身体却弱得一塌糊涂,能有个圣骑士教教他武技也好。然后,我们就分道扬镳,我潜心试炼,不与外界沟通消息。”

拉比克说到这里,抬眼看了看城主,似笑非笑地说道:“老伙计,该你来说了。”

“嗯?”雷克萨斯好奇。

所罗门城主微笑:“事实上,拉比克从那时起就是我的好友,他教出来的魔法师弟子,就是我的儿子卡奥斯。我也是因为这件事,才认识了维苏威。”

“他是您的……家庭教师?”

“可以说是吧。”所罗门点了点头,“他眼界非常高,一般的孩子都不入他的法眼,整座塞尼亚城,也只有两个孩子被他看中,得到了他武技和斗气的传承。其中一个,就是我的儿子卡奥斯,而另一个……”

说到这里,他突然有些笑意:“就是杰森。”

“……”雷克萨斯无言以对。

老爹啊老爹,别人都是坑爹,你这是坑儿子啊!

杰森的龙枪撞击,还有什么圣盾轰击,都是这个维苏威老爹教的吧!

老爹教出来的徒弟把自己抓进了监狱,然后在审判大会上因为老爹的名字而获释……听起来还真的有些戏剧性。

所罗门也是笑了起来,很显然,他很怀念和维苏威在一起的岁月:“可惜杰森的天赋不允许他学习魔法,而卡奥斯已经得到了拉比克大师的教导,维苏威的魔法本事,却是没有传下去。”

“我老爹也是魔武双修?”雷克萨斯激动。

“哪个圣辉骑士不是?”拉比克飞快地说道,“不过,圣辉骑士也是各有侧重的,维苏威却是上一代圣辉骑士中,唯一的一个能把三围都修炼到S级的家伙。”

“三围?”雷克萨斯眯起了眼睛。

“混小子,往哪想!”拉比克拿起烟斗就向雷克萨斯敲了过去,雷克萨斯嬉笑着躲开了。

把烟斗重新送回嘴里,拉比克才没好气地教训道:“冒险者的‘三围’,其实说的是三种战斗能力,也就是武技、魔法和斗气。”

“嗯嗯。”雷克萨斯点头称是。

大陆上的战斗职业中,最主流的两种,就是“战士”和“魔法师”。

一般来说,只会武技的战士和魔法师相比,一定是魔法师占便宜——只要不被战士近身,一个杀伤性法术砸下来,战士就要一命呜呼。

而斗气,除了增强杀伤力,更重要的是,这是战士们赖以克制魔法师的武器。

普天之下,有着千百种的斗气,这些斗气都会多多少少的带有抵抗魔法的效果,比如沸血斗气中的“沸血破魔封”,更是能破掉禁咒魔法的绝技。

除此之外,斗气还可以使战士拥有一定的远程攻击能力,改善他们的身体素质……没有修炼斗气的战士,终究不是合格的战士。

但是,武技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两个战士搏斗,在斗气差不多的情况下,一定是武技强悍的一方占便宜。

更何况,斗气是只有[D]阶以上的战士才有资格学习的,对于每一个战士来说,武技都是他们必须要学习的基础技能。

所以,武技、魔法和斗气,就是冒险者们最重视的三项战斗能力。

可是,古往今来,能兼修三项的人也是少而又少,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就算通常所说的“魔武兼修”,也通常是武技 魔法,或是斗气 魔法的组合。

历代的圣辉骑士,还有帝国的几位皇帝,都是三项皆精的,但大多数人也会有个侧重点,选择一项作为自己最突出的技能。

比如据历史记载,那位开了隐居先河的五代皇帝,他也只有魔法一项到达了天阶,是一位精通四系魔法的超级法师。但他的武技和斗气水平,都是S级,未入天阶。

至于三项属性全都达到天阶的人类,在历史记载中,也只有一个人!

开国皇帝,埃尔隆德!

此后的历代君主,都是货真价实的天阶强者,但再没有一个人能将这三项能力全部练到天阶,终其一生也没有做到。

“我的父亲……这三项能力,都是[S]级么?”雷克萨斯的眼睛都发出了亮光。

要知道,这两个老人所知的,是世界大战期间的数据!

那时候,二十多岁的维苏威,就将武技、斗气和魔法都修炼到了S级水平?

“这样看来,如果你这位老爹还活着,完全可能突破天阶,成为继埃隆之后的另一个神话级人物啊。”天剑不无感慨地说着,“可惜,三项属性达到天阶,即使是我也无法做到。”

雷克萨斯知道,天剑和奇克斯,这两代血旗盟长老好像都是不会魔法的。或者是因为奇克斯的魔法水平太低,在和加里森的对战中用了也白用,所以干脆就不献丑了。

但是俺老爹会啊!

雷克萨斯心中,一股优越感油然而生!

所有的感触,汇聚成一句话……

“原来天才也是遗传的啊!”

所罗门翻了翻白眼

而拉比克却道:“维苏威临走之前,留下了一件宝物,说是……只有拥有和他相同血脉的人,才能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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