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狼的日记,世界历1867年3月26日,午夜12时12分,雨。
我行走在霓虹灯闪烁的街道上,雨点不停地落下,将我的帽子浸泡在这雨中。
霓虹灯带来五彩缤纷的光亮,有的人说,这样的光线,能烘托浪漫的气氛,遮掩爱人的瑕疵,产生一种,仿佛置身梦境的,完美无缺的幻想。
在霓虹灯下,所有的男人都会变成王子,而女人,则会是公主。
但是,一具冰凉的尸体,无论用怎样梦幻的光芒为其润色,尸体还是尸体。
今天,不死鸟林永死了。看来就算是能浴火涅槃的不死鸟,也敌不过人生道路上一场冰凉的夜雨。西门吹雪从来没有吹过雪,李寻欢寻到的也不是欢乐,林永,也不像他的名字那般能够永恒。
他是一个好人。在这个物欲横流、危机四伏的奇幻世界,你很少能遇到一个像他这样,怀抱着热忱、释放着善良的好人。
今天他死了,官方的通告说,他是死于入室抢劫的枪杀。
真的吗?手握着不死鸟这样强大功法的林永,会成为入室抢劫的牺牲品?
即使《奇幻世界生存指南》规定了我们不能以任何方式伤害普通人,我也不觉得几位普通的劫匪能对付得了林永。
我必须要弄明白。
孤狼走入了林永生前所租的公寓,但他并不是第一位访客。
大门上的封条,已经无力地垂落地面。借着走廊微弱的灯光,孤狼仔细地打量着门与门框。
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来者是有钥匙,是属于他的,还是偷来的?
亦或者,是一位技艺精湛的开锁达人?
孤狼头上戴着一顶圆檐帽,身上穿着的是褐色的大衣。
房间里很黑,如果先来者不是已经离开,就是正在摸黑行动。
房门没有关上,封条也没有被重新粘贴,孤狼不觉得先来者会如此马虎,在离开之时竟然连这两点都会忘记。
那么,就只有第二种可能了。
聪明的做法。这里是命案发生现场,警方已经下了封条,如果被发现闯入,这会带来很大的麻烦。
开灯,简直就是自找麻烦,无论他是一位普通人,还是奇幻世界的访客。
虽然不知道那人是如何做到的,孤狼可没有摸黑走入一个陌生的房间的习惯。他从大衣口袋里拿出手电筒来,射出了白色的光束。
虚掩的房门被孤狼推开,年久失修的部件发出吱呀的声响,明白无误地向先来者传达了自己到来的消息。
如果先来者是奇幻世界之人,孤狼不得不谨慎考虑对方袭击自己的可能性。孤狼在房间里,察觉不到任何法力的涌动,这无疑表明了对方深谙潜息匿形之道,实力不会差。
孤狼小心翼翼地走入,手电筒的灯光在房间里快速地移动着,让孤狼得以以最快速度一览房间的全貌。
客厅不大,此刻早已面目全非、满目疮痍,看来林永在死前,一定与对手有过一场激烈的战斗。
一场势均力敌的战斗。
经验丰富的孤狼从房间里残留下来的痕迹中推理得出,一对一,打得十分焦灼。
能与林永打成这个样子,还将其击败的,人选不会很多。
林永的尸体已经被搬走,只留下了一道白色的线,画出受害人死时的姿势。
孤狼蹲到白线前,打量着这个姿势。
虽然白线画出的图案,能带来的线索有限。但孤狼还是看得出来,林永死时,是趴在地上的。
从他一条手臂向前的姿势来看,难道是想爬着逃离吗?
孤狼皱了皱眉头,能让不死鸟林永都心生惧意,这可闻所未闻。
他抬起头,瞥见了旁边的小柜上,摆放着一瓶才喝了两口的可口可乐。
他不由自主地轻轻笑了,这瓶可口可乐,瓶体上仍然覆盖着水滴,却并非被雨水浇湿,而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不久,空气中的水蒸气遇冷凝结而成。
这位先来者带来一瓶可乐来吗?莫非是《奇幻世界生存指南》的狂热追捧者?
《奇幻世界生存指南》,第二章,第一条,写的就是,“如果遇到危机,请喝可口可乐”。
这其中当然是饱含深意,不过就算不能明白,花三块钱买瓶可乐喝着就是了。
反正可口可乐是不会涨价的。
孤狼刚才一圈的巡视,虽然快速,但重要的信息已全部收入眼底,却没有发现任何先来者的迹象。
不在客厅,那就还剩下厨房、厕所、卧室与卧室的厕所四个选项了。
不过看到这瓶可口可乐,孤狼对先来者的身份,心里已经有底了。
前往一个案发现场,还能记得带一瓶刚刚出冰箱的可口可乐——要么是从楼下便利店里买的,要么就是从林永家的冰箱里拿的,无论是哪种可能,都指向了一个结论——先来者的心态比较放松,完全没有做贼心虚或是怕被发现的紧张感,简直就像是回到了自己的家里。
或者说,这里就是他的家。
“家里来了客人,为什么不现身迎接?”
孤狼不敢把声音放得太大,担心被街坊邻居给听了去——虽然在发生命案后,林永的街坊邻居就都暂时跑到其他地方住,不敢住到附近来了。
不过他很肯定,先来者是能听得到的。
先来者不答话。
“我是孤狼,我来此并无恶意。”孤狼自报家门,“我与你一样,也为不死鸟的陨落感到痛心不已,急迫地想要找到杀人凶手。”
先来者还是不回答。
“你可以信任我,”孤狼说道,“你应该从林永那里,听过我的名字。”
“是啊。”先来者终于第一次回答了,声音是从卧室方向传来的。
孤狼看过去,正好看到卧室的房门一点点地在自己眼前展开,将位于其后的一位男子露了出来。
修长瘦削的身材,年轻坚毅的脸庞。
正如孤狼所料。
“一个偏激绝望的白痴。”先来者缓缓地补充道。
“这不是挺好的?”孤狼笑,“一个偏激绝望的白痴,一个天生疯癫的疯子,这可真是绝配。”
天生疯癫的疯子,是林永对孤狼眼前的这位年轻的男子的评价,林永也因而将后者取名为,林天疯。
林天疯,林永的养子,同时也是唯一的徒弟。
现在林永死了,林天疯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掌握名为不死鸟的强大功法的人。
“你来这里做什么?”林天疯说道,他的态度毫不客气,他的语气十分强硬,他的情绪也尤为阴沉。
他亦父亦师的林永死了,他的心情当然不会好。
孤狼回答得斩钉截铁:“好人死了,杀死好人的人,也必须得死。”
“又是你那套行不通的正义?”林天疯讥讽地说道。
“行不行得通,也得等到做了之后才知道,”孤狼说道,“我们的目的是一样的,你又何必在乎?我要正义,你要复仇,何不携手?”
“师父说孤狼是在孤单的时候才强大的功法。”
“偶尔与别人为伍,又有何妨?”
“好。”林天疯定定地看着孤狼,“但是不行。”
孤狼后退了一步,这代表着他随时都会离开,就在林天疯希望他离开的时候。
林天疯是林永的养子,也是林永在法律上唯一的财产继承人。在租期到达之前,这里现在是属于林天疯的。
“为什么?”孤狼忍不住问道,他并不熟悉林天疯,但他至少知道这是一位很少拒绝别人的协助的年轻人。
“我只是来拿个东西,我并不想要复仇。”林天疯走过来,掠过了孤狼身旁,径直走到门外。
林永的徒弟转回身,最后说了一句:“毛巾在两个厕所里都有,如果你想要追求正义,也请自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