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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狗法则

有时候我觉得长大与否都是一样的,你一年级甚至是幼儿园大班时都会有讨厌的人存在,更何况是长大以后呢?所以人可以永远活在童话,也可以一直遵守成人世界的条条框框。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在路上遇到疯狗冲上来的经历,我很喜欢狗,但是面对一条毛发被污水染的很黑,但又不是纯粹的黑色,龇牙咧嘴地凶巴巴朝人乱叫的野狗,我也被激发出了人的本能—转头就跑。当然这样的结果肯定是它更猛烈的追赶,不难得出一个结论:遇到疯狗,逃避是没有用的。

有时候我把“逃避”定义为不与傻瓜论长短,想着离得远一些应该就不会被咬到吧。但是朋友们,逃避根本就等于疯狗眼中的一种妥协,你的转身就跑甚至没有表现出一丝对她的不屑,因为你是如此的害怕她,但是在她的眼里,你的行为几乎在告诉她“我惹不起你,你可以随意挑战我的底线”。

人们总是拿“世上好人总比坏人多”这句废话来安慰自己,但没有人说过世界上神经病比正常人要少。神经病不需要任何医学求证,你只要和她呆一个小时,你就可以现场诊断这种病。

很多病都是能开处方的,连癌症都有止痛药,但是你可以永远相信神经病,她自己都无法控制自己的发病期,你很难想象,疯狗发病的时候,她整个世界的氛围有多压抑可怕,而当她周围一切顺遂她意的时候她就会一整个大变样,怎么形容呢,不知道用这个词好不好,咱们暂且称她这个状态为舔狗吧。

我快要20了,如果要我选一段人生经历来谈的话,我很乐意选择大学。读过大学的朋友们知道,高中老师为了对我们的高考进行一些幻想激烈说的话都是扯淡,大学生怎么没有高中生累了?每一年都是高四,再加上今年的内卷大环境,除了自愿躺平当废物的,谁不累的上气不接下气?这种情况下,咱们再遇上一个疯狗,这种心情很难用干净的语言形容。

上学期读了野性的呼唤,巴克由一只养尊处优、无忧无虑的大狗变得步步为营,最后回归狼群。这之间的变化最先源自于棍棒法则,通过暴力扭转了文明的受体,这个道理是否也适用于人类社会呢?我很负责的指出,这个暴力不是字面意思,暴力有时候可以是一种明确的态度,把态度先摆正,后面的问题咱再慢慢理。

人类社会之所以复杂就是源于人,我觉得心理学家这碗饭应该是可以吃很久的,人太复杂太难参透了,我以前不懂心理学的作用,人为什么要研究自己呢,世界的神奇就在于,我们本身就是人,但却要花一辈子去研究自己的行为,并且还要做为参考留给后人,真是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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