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擦咧!”我吓得一哆嗦,刚刚提起来的裤子掉落到了地上。
“不带这么坑人的!”
夫人咯咯一笑:“少年郎,乖乖的做人家的贴身侍卫吧,昨天晚上你那么棒,以后无聊寂寞的时候,我会想起你的!”
………
管她以后如何,现在我先把你爆了。
手气剑落,血溅了床单…..
我心虚的跑回了清风寨,从那以后,每天都陪着玫瑰可可,生怕身上的毒药发作。
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有一天,我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
那就是,一直担心会发作的情人草之毒并没有发作。相反,对暖玉姐姐的思念之情,也越发少了。
难道!
难道情人草之毒两两相克,我现在康复了?
我终于不用忍受那种残酷的歇斯底里的思念之情了。
以前的求不得,也豁然开朗。
我感觉自己的前方,那是一片光明。
没了暖玉姐姐的束缚,我感觉对身边的人,更加疼爱了。
先说玫瑰可可,小妮子好吃醋,疑心重,又聪明伶俐。我几乎每天都陪着她。
而大当家呢?
她对我还是那么冷冰冰的,好像,那天晚上的事情,只是一个意外一样。
我厚着脸皮和大当家套过近乎,结果都以失败告终。于是,我就把自己的疼爱之情全部放在玫瑰可可身上。
后来的日子里,我每天都和玫瑰可可呆在一起。两个人骑在小雨的背上,翻山越岭的,看我们错过的别样风景。
当然,我们也会带小弟们去练级。就在昨天,我已经将所有的小弟带到120级以上,远远超过其他玩家最高等级。他们才刚刚有人升到90级。
“大叔,表哥说,人都齐全了!”
一座巍峨的高山之上。玫瑰可可刚刚和鑫碎无痕通过话,回头对我说了一句。
“嗯!那就好了!”我伸手搂住玫瑰可可的小蛮腰,两个人坐着小雨,奔着四海镇,飞了过去。
虽然没有情人草的毒在自己体内作祟,忘记暖玉姐姐也只是时间问题,但是想到暖玉姐姐温柔的神情,又有点舍不得。
是不是自己再努力一把,如果真的还不行,那以后也甘心的忘记暖玉姐姐。
爱上一个人需要一秒钟,但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
这种话,在我看来,其实是在扯淡。
我还是比较相信下面这句话。
爱一个人多久,忘记一个人就需要多久。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爱上了斜对面一个女生,我总是喜欢偷偷的扭头看她,又怕被她发现。
四年级的时候,她发现了我在看她,我就不敢明目张胆的去看她了。
我每天上课的时候都在期待着,后面发生事情,后面发生事情,调皮捣蛋的孩子啊再发一些怪声吧。那样大家都会回头去看搞怪的孩子,我就可以去偷看她了。
五年级的时候,我已经不满足偷看她那么简单了,因为她的同桌已经发现潜伏很深的我了。每次偷看她的时候,他就会不屑的望着我。
六年级,我失恋了!那个女生牵着别人的手走在校园里。
总结四年里,最难忘的事情,就是她在讲台上唱歌的表情。
那时候,大家都目不转睛的盯着讲台上的她,我也不理我,我终于可以肆无忌惮的正大光明的看她了。
爱一个人多久,恨一个人就需要多久。
我甚至没用四年就忘记她了,初三的时候,很快投入了一段恋情..
所以,就算暖玉姐姐不接受我,我也会很快的忘记心里的那段感情。
但是,当然要赌一把。我怎么忍心错过这么好一个女人呢!
暖玉姐姐酷爱音乐,相信在京城给她开一间乐坊,她一定会有所感动的。
于是,两件事就开始成了我当下发展下去的重点。
一就是打通通天之路,让玄机城和京城长安联通起来。也就在昨天,干掉了一个领主级别的黄金boss之后,我们终于看到长安城了。
第二件事当然是凑钱了。
媳妇一愣随后就没在好运过。
上线之后,不是什么护卫,就是乞丐,路人甲。他身上的金币根本就不够看,想要凑齐大量的金币,就不能从这边着手了。
于是,我将目光放在了玩家上。
要说,富甲天下联盟的盟主,大大大大大老板,那是真有钱啊,就算丢了一千万,根本也不会心疼。
但是你让他捐钱出来的话,又不太现实。
随着我们联盟之父成员的崛起,加入联盟之父的玩家也随之多了起来。
甚至还有很多其他帮会叛变投靠我们帮会的。
我给表哥的命令是,来者不拒!
来的是独行侠也好,无间道也好,跟风流也好。我们一律收了。
昨天晚上,我又让鑫碎无痕将我们在通天之路杀怪的事情,录制了视频,放到了网上。
瞬间,玩家们对我又有了一个更新的认识!昨天夜里到今天中午短短的时间,又有大量的玩家倒戈到我们联盟之父的帮会中。
洗牌的时候到了。
小雨化生的红龙高调的降落在四海镇的大街上不少玩家观望着,在众玩家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下, 我翻身落到了地上。
并且接过玫瑰可可的小手,扶着她落地。
小雨瞬间变身成人。
“大哥!”早有小弟们在此接应。
我嗯了一声:“楚亚琳呢?”
“哦,听说她要开演唱会,最近可能没时间玩游戏了!”凡人修仙道。
我撇撇嘴,看了一眼凡人修仙,小子那天受到的教训还不够吗?
这货已经领悟到了一个超级强悍的技能。人剑合一!
获得此技能之后,他还和表哥鑫碎无痕单挑过呢!
偶像派的表哥显然不是实力派凡人修仙的对手。
人剑合一之后,他的身法之快,连我用肉眼都看不到。
于是,这货就膨胀了,以为可以干倒我。向我发起了挑战。
我是看不清他的身法,但是我只用了随便用了一个技能,就直接干掉了他。
第一个技能是偷天换日,经过长时间的练习,偷天换日的等级已经可以吸收敌方60%的魔法值。
没了魔法值的他,使不出他的终极绝招人剑合一,使出的都是人剑合一之前的招数。
我轻松破解之后,用剑抵住他的脖子,他才明白和我之间的差距!
当然,能够打败他的方法太多了,他根本和我就不在一个位面上罢了!
古人为我端来一杯热茶:“大哥,路途劳顿,喝一口吧!”
我轻轻品一口茶水,道:“告诉楚亚琳,没事别开什么演唱会,多上上网,打打怪,有益身心健康!懂了吗?”
几个小弟一阵点头!
“那个,每个超过5级的帮会,都有代表接受了咱们的邀请,在酒楼里边等着您呢!”
我嗯了一声,将茶杯递给古人。
帮会超过五级的朋友们,不要意思,为了我和暖玉姐姐的幸福,和你们借点钱,我想你们不会介意的哦?
第二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