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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妖魔之子

三天后,雁过长空。

旷野之上,杂草九尺深,淹没人的头顶!

风飞云豁然从弥藤杂草之中腾飞而起,身体直扑长空,身上灵气饱满,一株仙苗在丹田之中绽放光芒,显得灵动而神异。

他小腿之上的伤痕在灵泉的催动之下,已经完好无损,只余下一道紫色的疤痕。

“仙根中期,灵泉果然不愧是好宝贝!”风飞云落到了地面上,向着前方远眺。

虽然已经自己被逐出了风家,甚至连家人都跟着受连累,但是他却并没有像傻子一般的冲动行事,凭一个人的力量,又怎么可能和一个家族相抗衡?

至少现在还不能!

“已经过了三天,还有四天了,必须先找到纳兰佛衣和翡翠佛珠,只要掌握了这两样巨宝,天下之大何处去不得,何必要窝在一个小小的风家。”

风飞云的心中已经有了线索,在神庙墙壁之上看到那的衣服刻图,倒是和当日在紫霄府城的那一座府邸佛园之中,见到不死佛衣有几分相似。

但是年代过去了实在太久,墙壁之上的刻图早已模糊不清,当时他也没有联想到那里去,直到这几日,他在荒原之上苦修,才会想起了此事。

风飞云心头已经是迫不及待,怕被杜手高捷足先登!

紫霄府城乃是风家的大本营,如今整个风家都在追拿他,一旦他现身,必定引来无数强者的围攻,于是他也只好带上了一顶黑色的斗笠,换上了一身异域佛衣,手杖禅杖,一步步走进了紫霄府城。

就如一个从远方来的佛门修士一般,这样打扮的佛修,在紫霄府城并不少见。

“风家的脸这次可谓是丢大了,小小一个第五代子弟竟然惹到了银钩家族的贵胄,这不是吃了豹子胆嘛!”

“风家的那些老家伙现在心头也肯定不好受,被银钩家族的威势给压着,只能将气撒在一个自家子弟的身上。”

“我总感觉这次不会那么容易善了,等风家的强者将风飞云擒住之后,此事必定还有变化。”

……

风飞云坐在紫霄府城之中一座华丽的酒楼之上吃素斋,却没有想到恰好听到几个年轻的修士在谈论他的事。

这几人修为都不算高,没有一个达到仙根的境界,乃是紫霄府城那些小门小派的弟子。

虽然整个紫霄府城都是捉拿他的檄文,上面印有他的画像,但是风飞云头上带着黑斗笠,这些人并没有将他认出。

“咚咚!”

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接着一个激动的声音响起:“又有重磅消息传来,原来被风家逐出家门的风飞云,乃是妖魔后人,身体之中的血液不纯,有辱风家血脉正统,风家的家主这才要制裁他。”

一个胖子拍桌子大笑了起来:“这种鬼话你也相信,早在神晋王朝建国之时,妖魔就被驱逐殆尽,风家那些老家伙弄出这些玩意儿,还不是想要挽回一点面子。毕竟要是传出去,他风家乃是迫于银钩家族的压力,才出手对付自家的子弟,这脸上多难看啊!哈哈!”

“此事千真万确,乃是一位风家子弟告的密,声称风飞云的母亲乃是妖魔,曾与其父苟合。”

风飞云再难平静,干咳了两声道:“可有证据?”

“自然有证据,听闻那位告密的风家弟子就是风飞云的义兄,他将风飞云父亲秘藏的妖魔衣袍给盗出,上面确实有妖魔的气息,风家的家主得知此事之后已经震怒,声称若是擒到风飞云,必定要将这妖魔孽障,用二昧溟火烧为灰烬。”

“此事如今已经传开,整个紫霄府城几乎都以知晓,阁下若是不信,可以到醉玉楼亲自问风飞云的那位义兄,听说此人有大功,风家的几位逆天才俊就在那里给他庆功。”

风飞云虽然不清楚,为何这些人会说自己母亲乃是妖魔,但是他却敢肯定这个告密之人必定是风随雨无疑。

风随雨不过只是灵州城街边的一个乞儿,风万鹏可怜他才将他收为义子,从此成为了灵州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权势人物。

没想到父亲那么的器重他,他竟然是第一背叛父亲的人,还真是墙倒众人推。

风飞云已经没有了吃饭的兴致,他现在要杀人。

醉玉楼乃是紫霄府城内城之中最大的妓院之一,这里的女子娇柔如水,才色双绝,其中不乏诗词歌赋绝佳的才女,但是却又不得不成为了男人床榻上的玩偶,不过只是价格比别的姑娘高一些罢了。

风飞云依旧穿着域外的佛衣,头上带着黑色的斗笠,手中禅杖上的铁环碰撞出动听的声音,最终停在了醉玉楼下。

这里不愧是一座销金窟,光是外观就华丽的宛如帝皇居住的宫殿,两旁的汉白玉长阶之上站了八位妙龄少女,粉饰妆戴,白肤如玉,娇滴滴的宛如能捏出水来。

她们站在悬空的彩灯之下,身上本就单薄的衣衫几乎要被晚风吹落,说不出的香艳撩人。

“良辰好景,佳人多寂寞,佛门中人普度众生,大师,可愿今夜普渡一下小女子?”一个身姿高挑的佳人提着一盏古色灯笼,向着风飞云迎了上来,这女子的声音柔美清甜,自带一股魅惑,让人无法自拔。

她身上散发着一股香味,既不浓,也不淡,当她围着风飞云转的时候,这香味便也如潮水一般将风飞云给包裹。

凡是问道这香味的男人,就算明知道她是妓女,怕是都要将她当成自己的初恋情人。

“大师,为何却是一言不发,可是瞧不起素素这红尘女子?”那叫素素的少女的一双宛如黑葡萄的眼睛眨巴了两下,便是掉下两滴清泪,说哭就哭了出来。

风飞云此刻心头满是杀机,只想冲进去将风随雨那混蛋给大卸八块,但是被这女子一引诱,心神却清醒了不少,反倒是不急了。

风随雨那狗娘养的,今晚反正必死无疑,杀他没必要急在一时!

“这和尚还真是有色心没色胆,都已经在醉玉楼下站了这么久了,但是任凭我如何引诱他却怎么都不上钩,真是气死本姑娘了。”素素将眼角的几滴假泪给擦干,狠狠的跺了跺脚,便要退回去。

“阿弥陀佛,所谓佛渡有缘人,刚才贫僧已经虔诚的禀明了佛祖,佛祖说贫僧与姑娘有缘,今晚要贫僧无论如何都要度化姑娘。”

风飞云高唱了一声佛号,然后便一手握着禅杖,一手将素素给拦在了怀里,向着醉玉楼中走去。

这一幕只是将醉玉楼外的那几个拉客的少女,都给看得面面相觑,这和尚还真是奇葩,听他的语气,竟然还是奉了佛祖之命前来嫖妓。

醉玉楼倒也不愧是一个男人的极乐之地,美丽的女子随处可见,还有数不尽的美酒和佳肴,就算神仙也想在这种地方待上几天。

刚走进醉玉楼,风飞云就在三楼之上发现了风随雨,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三个风家的年轻才俊,每一个都俊朗神丰,英姿勃发,身上蕴含着庞大的力量,让那些闲杂人等根本不敢靠近他们。

“那是我们醉玉楼最漂亮的四位红牌,每一个都一夜千金,也只有风家的几位才俊才请得起她们。”素素顺在风飞云的目光看了过去,以为风飞云在看那四个陪酒姑娘,所以出言提醒。

这四个陪酒姑娘的确个个都是人间绝色,年纪都不超过二十,有的身上带着文雅,有的带着冷傲,有的带着温柔,有的妩媚。

四个中得到一个都是人生乐事,更何况这四个女子自己都聚集在了起来,给风随雨陪酒,此刻他自然是笑得嘴也合不上。

“随雨兄,竟然将妖魔的衣袍都给盗出,简直就是为家族立了大功,听闻家主已经打算将一株顶级异草赏给兄弟,真是可喜可贺。”一位身穿白衣的风家才俊举杯相邀,在美人的陪同之下,喝得无比痛快。

“听说那一件妖魔的衣袍相当不凡,上面的妖气将一位长老都给镇死,身躯化为了脓血,最后还是数位老祖祭出了灵器,才勉强将之镇压。如此邪乎的东西,不知随雨兄当日是如何将之盗出?”

风随雨嘴角一挑,笑道:“那妖魔衣袍乃是风飞云母亲的,而风飞云身上又流淌着他母亲的妖血,只需要以风飞云的血液沾满双手,就不怕被魔衣伤到。这一点我早就告知了几位老祖,也正是因为如此,家主才那么的急着捉拿风飞云。”

“我懂了,几位老祖这是想要擒住风飞云,取他的血来炼化魔衣,若是能够将这件魔衣给收服,我风家战力不知飙升多少倍,到时就算是银钩家族也不再为惧。”

“嘘!风绝,小声点,此事尚且隐秘,还是等我们擒住了风飞云那小子,在高兴吧!”一位年轻人出声提醒道。

风随雨目光微微瞟了瞟,笑道:“大哥,你多心了,以几位哥哥的无上修为,对付一个风飞云简直如按死一个跳蚤,三日之内,风飞云必定魂丧命陨。”

“哈哈!这点那是必然,他若不死,随雨,你恐怕也难以心安。”那位身穿白衣头戴发冠的男子颇含深意的笑道。

“我如今已经突破了仙根初期,就算十个风飞云站在我面前,我也能一拳将他打死十次。”风随雨朗声一笑,眼中带着讥诮之色,然后又是捏了捏怀中的佳人,将一杯美酒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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