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渐渐流失,鸿蒙习惯了在山间的生活,他与鱼鸟成为朋友,偶尔也以之为食。冬天来临,他以兽皮做成衣裳保暖,再到夏天的时候,他已经不习惯裸露身体了,于是,鸿蒙开始研究衣着,由于他具有超人的智慧和能力,所以很快的,他用麻草做了长袍,推动这个世界进入了人类花了好几千年才进入的文明时代。
鸿蒙发现动物可以吃是一个春天的事情。从那之后,鸿蒙的性子就越来越暴戾,他结交了更多的动物朋友,也吃掉了更多的动物,最恐怖的是,他将这个地方变成了血雾之都。
那时候,鸿蒙救了一只叫小花的麋鹿,麋鹿头上还未张角,只有两个圆突突的硬块,一天,一只猛虎追逐麋鹿来到鸿蒙的洞口,彼时他正躺在一颗树上懒懒晒太阳,三只松鼠再他肩头怕窜。突然,一直漂亮的小麋鹿从他眼前溜过,他一惊。很快的,一之猛虎追了来。鸿蒙知道了怎么回事,他打算救下那只麋鹿。
“笨虎啊,你又追不上,还不快放弃。”鸿蒙朝猛虎吐了一截小树枝。那时候,鸿蒙还能与世间万物交谈。
老虎说:“我呸!别妨碍老子捕猎。”
鸿蒙说:“你捕猎你的,我看着,来句点评,妨碍你了?”
老虎想想有道理,决定专心捕猎不管这个人,便加快马力就要往前追去,眼看的小麋鹿已经不胜脚力,鸿蒙说:“要不,虎兄,你来捕猎我吧。”
老虎依然不管他,要追麋鹿。
鸿蒙说:“外,外,虎兄。那反过来。我捕猎你。”
老虎一听,它是森林之王,从来只有它捕猎其它动物的份,被其他动物捕猎,这还是头一遭。这时候来了兴致,就问鸿蒙,到底咱两谁捕猎谁?
鸿蒙说:“这样,咱两各捕猎对方一次。我先捕猎你一次,你再捕猎我一次。捕猎到对方,捕猎到是什么惩罚来着?”
“吃了对方的肉。”老虎说。
鸿蒙说,好嘞,就这么来!然后一跃从树上蹦下来开始了追虎之路。这是第一次一个人类追逐一头巨型的猫科野兽。而他们之间并不是由于力量抗衡,而是由于他俩拥有能够沟通的同一频道的智慧,使老虎忘记了力量之间的差距。
这样一头森林之王,就被这个瘦弱的少年追着满山跑,全世界的动物都出来了看这个热闹。鸟站在树冠上喳喳喳的解说,松鼠从树洞中探出头来专心致志的看着,就连树懒也努力的想要跟上他们的节奏。
终于,再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猛虎跑不动了,向鸿蒙求饶,可是鸿蒙正憋着一股劲儿呢,他有无限的精神和体力。
“我抓到你了!”鸿蒙说。
于是,他吃了老虎的肉,得到了第一张虎皮。
森林中所有的小动物都看待了,平日总欺凌他们的猛虎居然被个少年吃掉了。
那只麋鹿和鸿蒙成了朋友,他们吃掉了越来越多的动物,这些动物也成为了他们的灵魂,铸就了他们的性格,与我所熟悉的世界最终发生了偏离。
譬如在我的理想中,世界的第一个有智慧生灵是善的。譬如孙悟空,他具有正义,他能为了猴子猴孙去学习法术,譬如女娲,辛辛苦苦捏造了人类,还得再他们犯下滔天罪恶之后用生命去补天。但是这个鸿蒙他不一样,拉结酒肉朋友,然后吃掉其他动物的血肉。
鸿蒙吃掉越来越多的小动物,他的山洞里已经不在有积水,而是挂满了动物的皮革。他认识了麋鹿,认识了狡兔,那些原本在此世界善良的小动物也追随他茹毛饮血。在鸿蒙所在的这片森林中,弥漫这惊恐的气味,这座山上弥漫了血雾,后来这个地方被人叫为血雾之都。
只有蛇和这个世界一样,永远阴森叵测的吐着长信。蒙鸿没有和他们成为朋友,也没有塑造这个敌人。
我原本以为,鸿蒙将是辟世者,有概率,他会被尊称为什么老祖,为了成为身居二十八天的上神。可是,当我在三十三天,用神笔画了一颗水晶球,用以浮现人间之时,我发现,我想的和事实离谱。
之前郁郁葱葱充满灵气的山脉,被陇上了重重血雾,四处弥漫着惊恐的气息。山巅上没有了风,气氛一片死气沉沉,太阳的光辉也无法穿透血雾,里面场景在血雾之中朦朦胧胧。没有了鸟鸣,没有了蝉虫声响,没有了猛兽嚎叫,四处,滚落着蛇,而没有蛇的地方,是鸿蒙,带着他的麋鹿朋友横行霸道。
有一天鸿蒙发现,他具有将泥偶雕像便成活人的能力,于是鸿蒙总变一些活人出来。后来他发现,但凡是物,他都能赋予之生命,于是,鸿蒙便成了一代暴君,表面上无人不敢臣服。
几年之后,人间的其他地方也逐渐有了生命气象,那些人是从鸿蒙的手下,血雾之都逃出来的。
而鸿蒙并没有打算放过这些人。一开始就说过,他具有神力,拥有改变这个世界的潜力,他总搅得这个世界不得安宁,他总以各种残暴的手段让各个部落的人惨死,后来,人们找到了制约鸿蒙的办法,就是想神灵祈祷。
但是这个世界没有神灵呀,我从水晶球上看着虔诚的人类。
但是这样祈祷,真的有用了,至起码,它打动了鸿蒙,或者说,这个仪式使鸿蒙畏惧。因为鸿蒙相信神灵的存在,不然如何解释他作为唯一智慧的生灵诞生呢?他深知自己给这些凡人带来的痛苦,虽然这些凡人是他一手创造的,可是,这些凡人已经从他手下逃离了,这些凡人接触到了当时赐予他力量的神。
于是,人间得以祥和。鸿蒙就呆在血雾之都,后来,他和血雾之都都成了传说。老人会坐在藤椅上回忆当初从血雾之都逃离的场景,而儿孙们会天真的问:“真的吗爷爷?我一直以为创造这个世界的人是个大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