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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骑着金毛,带着大队的喽啰兵回到要塞,要说这次收获还是蛮大的不说那具冰熊王的尸体,就是这群兵癞子也训练的不错,在山岭的北面来来回回走了十几天,这冰天雪地的原本属于不同阵营,不同种类的各色兵混子到是在这十几天里很好的融合到了一起。

特别是无量的赫大人没事就搞一搞紧急情况,害的大家往雪堆里钻,反正他下面现在有了金毛大金毛这个变态的魔兽坐骑,什么雪豹啦,银狐啦,这些个魔兽不魔兽野兽不野兽的家伙那是想撵就撵,想抓就抓。随便捉两个往队伍里一扔那就是鸡飞狗跳。

这金毛原本就是这里的地头蛇,外来的强龙那个冰熊王一斤被赫痞子给宰了,如今这山岭北坡就好像赫痞子的后花园。自从冰熊王死了以后,原本寂静的山岭北坡又热闹起来,特别是一大群金毛金毛的下属,足足一百多只五米多长,近两米高的大地懒出现更是美坏了赫痞子。

有金毛在这些个凶猛的家伙没费什么事就变成了赫痞子手下双旗军魔骑大队的坐骑,选了一百多个会骑马的家伙组成魔骑大队,青皮当上了魔骑大队的大队长,嘴丫子都要裂到后脑勺了,手里的银枪“刷”的一甩,还真有点常山赵子龙的味道,就是身上的熊皮大貉看着差了一点儿。

这到不打紧,赫痞子带着这支新组成的骑兵营狠狠的扫荡了一边前后数百里的山地,雪豹,土狼,雪貂、银狐打了十几大车,因为这里有大地懒这么一群魔兽,也就没别的魔兽存在了。不过凶猛的野兽倒是不少,等回到要塞缝一件威风的就是了。

原来的战马都给了猴子,组成了斥候大队,这些原本在赫痞子眼里像宝贝似的高挑骏马,在有了这些个大地懒以后简直就是一堆垃圾,要说这群家伙速度比马快,力量比马大,还能爬山,上树!最牛的是跟狼骑兵的座狼一样,还可以自行攻击近战。

而且根据酷不二的说法这一只大地懒对付十几头座狼应该没什么问题。最省心的是战马你得喂,得照顾,得跟孝敬老娘似的孝敬,大地懒不用,这家伙是杂食的,有口吃的就行,平时没事,你往山上一放,它们自己管自己不用你操心,召集它们的话,只要金毛喊一声,不管多远,都是转眼就到。

十几天的时间,带的粮食也差不多了,要不是打到的野猪都扒了皮烤了,队伍根本就挺不了这么长时间,见弟兄们摸爬滚打藏,半个月下来,精气神还是体力都很满意,赫痞子拍了拍身下的金毛高声命令道:“小子们,给大爷我回府啦!”

“好!”你丫呸的这位爷终于是玩爽了,想起要回家准备迎接精灵公主了。这十几天可是把这群兵混子害苦了,爬冰卧雪不说,是不是的还要跟野猪比力气,跟雪豹比速度,跟银狐比狡猾,简直比打十几场攻城战还要辛苦,好在有烧刀子顶着,要不挂在这大山里也说不定。

回到了要塞,那真是人潮涌动,欢心鼓舞。连大佬杨这个算计鬼都泪流满面,这半个月来幻青影和小雨雨两个家伙可是把他的老底儿都榨干净了,还不给钱。更是因为要塞最大的消费群那些兵癞子不在,这是生意可是亏大了,在晚几天赫痞子回来,估计他连内裤都要当掉了。

幻青影把房间布置的不错,不过赫痞子觉得不能体现自己的霸气,命令下面的人把那张巨大的冰熊王的皮整个铺在了守备大厅,巨大的熊头正对着大厅的正门口,冰熊皮上的毛可是够长的,足足有将近一尺长,不仅盖过了脚踝,连腿肚子都要盖上了。

考虑到这么长的毛走起路来确实费劲,而且有个蟑螂、老鼠什么的也看不到,更是因为那毛太硬,扎腿。所以根据青皮的提议,把毛都剪了做成帽缨,扎到头盔上面,别说看着精神不说,而且因为冰熊毛不沾水,不怕火更不容易脏。在铁盔上飘着很是威风。

大佬杨看着,心疼的直摇头,冰熊毛做的帽缨子恐怕连精灵女皇的卫队也装备不起吧,这头顶那里是帽缨子啊,这可都是亮闪闪的金条啊。

剪去了长毛的冰熊皮刚刚盖过脚踝,踩上去舒服极了,而且根据冰熊的防御看来,这地毯也是无比的结实。青皮原本建议用着熊皮做铠甲,赫痞子直接的否定了。这么一整张最少也得值个十几万金条吧,弄成小块才叫糟蹋东西呢。什么叫炫富?上千万银元的东西放到地上踩那才叫炫富呢。

看着身边这几个跟着自己的兄弟眼里可怜巴巴看着地上冰熊皮的眼神,赫痞子一狠心,敲下几颗冰熊的下牙来,送给他们当纪念。你说什么?上牙威猛!是小爷也知道,所以敲的下牙。上牙必须的留着,那是什么?那是门面!懂不!

精灵公主的房间里,原本铺着滩羊皮的褥子,赫痞子摸了一摸,不行!档次不够!换雪豹皮的!看看给精灵公主准备的冬衣,也是滩羊皮的,那哪行?那股子膻味也不怕熏到多米丽小姐?换,换雪貂的!那才够档次。围脖就用整条银狐的,连头带尾巴那种!那才够档次!

剩下的那些打来的珍惜毛皮,赫痞子命令全放库里好生保存着,这一次上北坡差不多珍惜的野兽都让金毛领着它那群子子孙孙给祸害光了,估计得好几十年才能恢复过来,这可都是宝贝啊,的留好了。卖钱?赫爷一百多万金条的东西都当饲料了,还在乎这几个小钱?

告诉小雨雨,欢迎宴那天的酒全要用冰熊胆泡过的,至于赫爷自己,就喝那个特殊处理的。咋处理的?那冰熊王可是公的,它下面可是有宝贝的,虽然没有老虎的威猛,可是也不是凡物,怎么可以浪费呢。所以泡酒那是必须的。

穿着一身獭貂的裘皮大貉,脚蹋皮靴往冰熊头上一站,嘿,那感觉太他娘的棒了!那个小妞不冲着小爷抿嘴笑啊,绵绵和月月两个小侍女穿着雪貂的大衣,围着银狐围脖,连脚上的小靴子都是柔软的鹿皮的。跟在赫痞子后面止不住的抿嘴直笑。

倒持完自己和房间里,他又开始倒持外面,让人把寨子里的雪都清了出去,对着也不好看,就做成雪雕啥的,也不怕开春开化,化了再说。从山里又抬回来不少的大圆木头。全破成板子,把道路全做成离地半米高的木头吊桥,上面在加上盖子,弄的跟长廊似的。再挂上上次商队带来的大灯笼,看着喜庆嘛。

两千多号兵混子全穿着崭新的薄呢子军服,熨烫的笔直,外面是铮亮的新铠甲,脚上的大头靴子,踩到木板上叮当带响。帽盔上迎风舞动的是冰熊毛做成的雪白的帽缨子,帽盔的帽檐上围着一圈五公分的雪豹皮,身上还披着缝了绸子里儿的羊皮披风。看着就精神。

剩下等待的日子也别闲着,龙芯和幻青影都在人类那边混过,这几天就好好训练训练这些家伙的仪仗和队列,不能老是一窝蜂似的。让人笑话,至少也要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喊起大人万岁来要响亮!要震的地板直忽闪,那样才行。这叫嘛呀,这是咱们双旗军的气势!可不能让那些精灵小瞧了。

不过赫痞子也是动了小心思的,他让青皮带着一百多魔骑兵领着那些个大地懒到北面去训练,家里只留那一百多轻骑斥候就行了。现在这些地懒骑兵已经是双旗重装部队的绝对主力了,有了这些家伙,这双旗要塞才算有了保障,他可不想这么快就暴漏给精灵和米迦勒知道,这可是保命的本钱。

不过出于虚荣的心里他还是把金毛留下了,骑惯了六米长,两米多高的金毛大地懒王,别的坐骑他实在是看不上了。这金毛大地懒王自从吃了冰熊王的魔晶核已经和原来有了很大的变化。

原本金黄的皮毛现在居然长出了三道银白色的条纹,细长如鼠的脑型也变圆了,有些类似熊的脑袋,四只虽然还是一样的迅猛。有力,可是变长,变粗了。有一次它对着一锅滚开的羊肉汤喘气,竟然直接把汤给冻成一坨冰。

这些变化在赫痞子看来是好事,因为这样别人认不出地懒王才显得低调,能哈气成冰更说明金毛变厉害了,四肢的变化让金毛看起来更厉害,特别是脚掌上长出的弯钩一样尖锐的爪齿,一下就能把一块坚冰刨的粉碎。这都说明金毛更厉害了。

可是金毛大地懒王金毛却不这么认为,它觉得自己原本英俊的外表全毁了,背上的银色条纹太丑了,自己的脸型太难看了,手上的爪子太锋利了,老实抓伤那些个母地懒,人家都躲着它,再也不主动求它临幸了。特别是一整就不小心把热乎乎香喷喷的肉汤变成冰棍,更是让它难过,这冰坨子哪有肉汤好喝啊。

赫痞子可不管它那些,什么帅不帅的,赫爷帅就行了,至于金毛的模样,他觉得还不错,方正这货吃了自己的只要慢慢给小爷吐出来就行了。

春暖花开四月天,精灵公主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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