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天,袁香君不知着了什么魔,疯狂的爱上了植物,天天去图书馆借一大堆有关植物的书,在宿舍研究得废寝忘食,熊华三番两次约都推掉了,一心一意钻进她的植物王国里,无法自拔。更有甚者,她担心理论脱离实际,大热天的,抱着书,将大学里所有的植物一颗一颗与书一一进行对照,并详细记录下它们生长的习性和特点,乐此不疲。
因嫌抱着书太累,影响记录,她索性教唆舍友们一起去,美其名曰:“呼吸新鲜空气,改善肺循环。”刚开始,舍友们经不住她的再三要求,一同前去探究了几次,后来实在受不了她的烦,怎么说都不去了,也因此导致她在宿舍里郁闷了好些天,直说舍友们没人性。
熊华抓住这个机会投其所好,反而找着机会和她相处了。他向周边的村民打听,哪里的植物比较多,又比较好玩的。一打听到,便用自行车带着袁香君去寻。有一次,他听学长们说,江边有一片林子,里面不仅花草树木多,而且飞鸟也多,一大早便叫醒袁香君一起去。
难得周末,袁香君本来睡得迷迷糊糊的,电话铃声响的时候,她连看都不看,直接摁掉,继续睡,可电话还是不厌其烦,一遍一遍响着。她闭着双眼,烦躁地随便摸到手机,那15个键已经深入她心,不用睁眼,就知道哪个是接听键,她按了下去,贴近耳边,“喂!”听得熊华的声音,她连多听一秒都烦,正想挂掉,那边突然厉声说:“别挂,带你去看植物,去不去?”
袁香君一听植物,瞬间来了精神,条件反射似的,瞬间直从床上蹿起来,高呼道:“真的?在哪里?”熊华就知道她会答应,让她赶紧起床,在楼下等着他来接。
袁香君火速洗漱完毕,抱起包直奔楼下,她已经把学校所有的植物都观赏了个遍,看都看腻了,接连好几天没看到新奇的植物了,她眼里直冒着光,恨不得马上飞到熊华说的那个地方。一下楼见熊华倚在自行承旁,抱着双臂,悠哉地等着她,见她下来,才把自行车的支点往上一推,双手把住车把,一副等她跳上车就出发的架势。她三两步胯下楼梯,跳到车后座,没坐稳当就双手揪住他腰间的衣服,轻轻拍了两下,示意他可以出发了。熊华用脚往后一蹬,车就滑行出去,一路安稳地行驶在校园上。
袁香君按捺不住激动和好奇,头不时地往前探着,嘴巴里不停地打听着那地方的来历和植物的种类。熊华只是听说,没有真正去过,对她的问题,一问三不知,袁香君便嚷嚷着,怪他没有细问清楚。骑了差不多快半个钟头,袁香君坐在后头快被太阳晒晕了,车子才缓缓地到达终点。
只见空旷的地方,林立着几株大白杨,草地蔓延四面八方,到处郁郁葱葱。在草地中,散步着几颗野花,正开着鲜艳的红花,在太阳下,发出耀眼的光。熊华把手做成喇叭状,大喊了一声,只见一群小鸟被突如其来的叫声惊扰,伴着几声鸟叫,飞起一大片,从一棵树,窜到另一棵树。
袁香君从到达的时候,就兴奋的跳下车,冲进那一大片的绿地中,跪在地上,凑上前去,仔细的探访那些植物。可是,那些绿植实在少得可怜,花不了几分钟,就观赏殆尽,她难掩失落,纳闷地坐倒在绿地中央,双手抱着膝盖,一脸不快。“什么嘛,起了个赶早,本来以为能欣赏到学校里没有的植物呢,没想到,竟是这副模样,白高兴了一场。”
对熊华来说,可不这么想。只要能和她呆一会,无论有没有漂亮的风景都一样,因为,在他的心里,袁香君就是那道最亮丽的风景。他慵懒地走到她身边,用粗糙的大手掌包住她的,轻声安慰道:“既然来了,那就好好享受一下这惬意的时刻吧。这地方寂寥幽静,适合冥想。”说完,他一并坐在她身旁,张开双臂,伸直双脚,仰头向后躺下,程大字型,舒服地闭起双眼,一动不动,好像真的在冥想。
袁香君学着他的样子,也躺倒在草地上。天地间除了偶尔的几声鸟叫,伴有阵阵细微的花香萦绕鼻尖,两人的呼吸声此起彼伏,袁香君渐渐放松下来,脑袋里空白一片,什么都不想,仿佛与这天地融合在一起,感觉非常安心。“没骗你吧?是不是比你在宿舍里打游戏更好?”熊华转头看着她道。
袁香君轻声喃喃着,这确实比窝在那狭小的宿舍里好多了。
眼看着太阳越来越大,这林子里的气温也越来越高,不得已,两人只好打道回府,顺便去陕西小吃店吃了个午饭再回宿舍。袁香君天天在熊华面前念叨着肉夹馍,今天借着出校门的机会,总算如愿以偿。看着心爱的姑娘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熊华心里开心极了。他想,也许日子就是这样,平平淡淡总是真吧,他觉得他们两人是不是已经步入老夫老妻的状态了。
眼看一个月快到头了,李建就要毕业了,向依依争分夺秒,珍惜在一起的时光,不知道为什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越来越慌。李建总在她身上搜寻米晓如的影子,只要有一点像,他就加倍对她好。一次吃饭的时候,她忘记了米晓如最爱吃茄子,无意间点了肉沫茄子,当她把盘子端到李建的面前时,李建的表情一瞬间亮了起来,看着那茄子出了神。向依依将手放在他面前晃了好几趟,都没能唤醒他,她只好用手跨过食堂的桌子,隔空摇了他一下。他醒悟过来,不好意思地浅笑了下,眼神还是紧盯着那盘茄子,“今天这菜不错,她以前最爱吃这道菜。你先吃,我再去打点过来,一次性吃个够。”
“不用。。。。。。”不等她说完,他已经飞一样,离开了座位,挤到窗口去了。向依依有些懊悔,平白无故点什么茄子嘛,连触景生情都不懂吗?她颓丧地倒在椅子上,连吃的胃口都没有了。
李建排了老长的队伍,才打到那盘肉末茄子,他美滋滋地端着一大盆,好像端着山珍美味,笑嘻嘻地朝她走来。这表情深深刺伤了她。她喜欢吃的是糖醋排骨,这会儿也正安安静静的躺在她的盘子里,为什么他就没注意到呢?多讽刺啊,向依依想笑,可笑不出来。
“趁热,多吃点。来动筷子。”李建非常殷勤地夹起一大筷子的茄子,放入她的碗中,“小心烫,以前,你老是心急,不长记性,好几次都烫了嘴了。”他忽然又把那筷子茄子掉转方向,重回到他面前,只见他嘟起嘴,小心的呵着,待稍微凉了,才又放回她的碗里,“现在不烫了,吃吧。”那眼神真是溺到了极点,向依依一辈子都会记得,只是这眼神给的是米晓如,不关她的事。
她悻悻地挖着碗里的饭,看着那茄子突然泛起恶心,连动都未动过它。那茄子像是在示威,呲牙咧嘴,嘲笑着,偏偏一直往她碗边掉。她越看越生气,干脆放下筷子,不吃了,在一旁生闷气。
“怎么了?”李建低下头正要吃,见向依依不吃了,以为菜不合胃口,连忙关心道,“菜不好吃吗?”
向依依凝视着他,没有反应。他拣起一勺子茄子放进自己的嘴里,尝了尝味道,“味道和以前一样啊,没变。”他好心地提醒道,又夹了一筷子到她碗中。
“是啊,菜没变,只是人变了。”向依依有点可笑,眼神没有一刻离开过他,说道:“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吃茄子。”
李建这才反应过来,眼前此人非彼人。他的夹菜手顿住了,停在半空中,忘记收回来了。向依依看他的脸都僵住了,憋得通红,为缓解尴尬,她便拿起筷子,边说道:“不过这味道看着不错,可以尝试。”她将筷子分开,像长着两只又细又长的小腿的美人,在桌子上表演杂技,不过命运却掌握在她的手里,往哪个方向走,全是她说了算。她夹了一筷子面前那垒成一座小山的茄子,送进口中,慢慢嚼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才说:“味道确实不错,难怪某人喜欢吃。不过太油腻了,我可不太喜欢。”说完,她将碗里剩下的那一大摞,全部夹还给了李建,“你吃吧,别浪费了。”
李建就这样眼睁睁看着那一盘茄子在他眼前一来一回,直到向依依的碗里一点影子都没有。她夹完后,埋头大口大口的啃着排骨,吃得津津有味,吃了半天,见他还不动筷子,也好心劝道:“吃吧,都凉了。”
影子只有有光的时候才会出现,她不想一直站在有光的地方,让米晓如如影随形,如果李建不能把她当做向依依,那么她会毫不犹豫躲在阴暗里,让米晓如没有机会出现。
李建低头扒拉着饭,心里却若有所思,她始终不是米晓如,自己还是太天真了,世上怎么会有另外一个米晓如呢?这大半年以来,他努力在旁人的身上,期冀着能够找到相像的地方,哪怕一点点都能让他开怀一整天,可是,就在他有点希望的时候,总会醍醐灌顶,如梦初醒,大失所望。这样循环往复,折磨的不单单是他,无形中,也给旁人带来了伤害。
他琢磨了许久,有了决定。就在毕业前一天,他还是约了向依依出来,在小公园里见面。
快毕业了,向依依越发不安。她感觉李建的心离她越来越远,出神的时候,越来越多。她不敢赴约,生怕听到那句自己最不愿听见的话。在心里斗争了一番,她还是坦然来了。既然无可避免,那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说吧,没事,我扛得住。”她一来,瞧见他的表情,心中的答案已然明了,便直截了当,开门见山的说。
他沉默了许久,半天支支吾吾。
“没事,有什么说什么。我已经做好心里准备了。”向依依假装云淡风轻,实则内心百感交集。
他张口张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吐出第一个字,“我。。。。。”她没有打断他,静静等待着他下面的话。
“我们分手吧。。。。。。”李建一口气全说了出来,他不敢睁眼去瞧向依依,生怕看到让他受挫的表情。
“好。”向依依非常干脆地答应道:“当初我说过了,如果有一天,你说爱我,我会告诉你,我在等你。”她回想起那天,夜色下的他,是那么的孤独和落寞,不同于今晚,他痛苦,决绝,她又补充道,“如果有一天,你离开我,我不会留你,我知道你有你的理由。”
“对不起,我害了你。”他转身说道,把背影留给她,说道:“也许从一开始,我们就错了,错得离谱。”是啊,错的是不该还没放下一段感情,就直接开始另外一段。错的是,明明那个人是向依依,还要把她往米晓如身上套。错的是,假装很爱,逊不知一言一行中,处处透露着不爱。
“不用觉得对不起,没关系,是我一厢情愿赖上你,连在一起都是强逼的。错的应该是我,不该奢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向依依强忍着泪水,倔强地不让它肆无忌惮的流出来。她轻轻走上前,在他背后站定,伸出双臂,最后一次,从后环抱住他,将冷冰冰的脸靠在他宽厚的背上,迷恋着,徘徊着,久久,不曾说话。
李建低下头凝视着腰间那双因用力抱紧而骨头凸起,青筋爆满的手,满脸痛苦,他轻轻覆上她的,用力地握了下,末了,下定决心似的,解开她的双手,摆脱她的束缚,再没有回头看她一眼,大步朝前,没有停留的决绝地走去,留下向依依呆呆地望着他的背影,泪流满面。
要走的人,你是永远不能企望的。没有哪一刻,向依依是如此渴望他能回头再看一眼她,至少那里面还存有留恋,可是他就这样轻飘飘地走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突然,她意识到,米晓如走的那天,也是同样的决绝不管李建的眼神多么炙热,多么不舍。
如今,这情景是多么惊人的相似。不回头,便是不盼归期,没有牵挂。向依依知道,她再也没有机会了。
第二天,李建收拾了行囊,回了老家。向依依没有去送,她早早地藏在女生宿舍楼二楼那个平台,那里可以看见对面那栋楼唯一的出口,她躲在围栏后面,缩着脑袋,不让人察觉。她没有勇气问他什么时候离开,所以她只能等。她特地请了一整天的假,打算守株待兔。所幸,李建在临近10点的时候,就拖着行李从宿舍楼出来,她一下子就发现了他,偷偷摸摸地望着他,既送他一程,同时也在心里默默告别这一段感情。等到他消失在楼层里,她才站起来,趴在栏杆上,泣不成声。
“李建。。。。。”她呢喃道。“如果有一天,我们擦肩而过,我会停住脚步,凝视你远去的背影,告诉自己那个人我曾经爱过。”她用尽了全身力气,小心翼翼去维护这一段感情,可最终还是无疾而终,惨败收场,这是既定的结局,从一开始,便可预见,只是她像一只鸵鸟一样,以为一头栽进土里,便没人能发现她,自欺欺人地骗了自己这么久,可悲又可叹。
何亦菲下课回来,碰见她这副样子,急忙奔过来安慰她。“和他分了吧?”她往下望了一眼,便知晓她为什么会在这里。向依依肩膀抖动得更加厉害了。何亦菲叹了一口气,顺了顺她的背,说道:“其实,你和他在一起,苦的是你。他对米晓如的感情,你不是不知道,要是换做我,无论多爱他,都不会轻易开始。”就像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同样,你无法感动一个满心眼装着另一个人的人。
“你这是自讨苦吃。”何亦菲感慨道,“现在分了也好,长痛不如短痛。”何亦菲清楚李建的想法,他无法忘记米晓如,又不想假装爱她,为了对方好,他只能这样做,也必须这样做。
“我并不奢望他能给我什么,我只是想好好呆在他身边而已。”向依依哭着说,现在连这个幻想都奢侈了。
“你无法治愈他的。”何亦菲坦白道,李建曾和她说过,米晓如就像他身上的血一样,已经侵入骨髓,和他融为一体了。要想剔除,只能通身换血,剥筋抽骨。试问,这样一个人,就算你有天大的本事,只要他不想,没人能够治得了他,“你能和他走完这一个月,已经算是极限了。该知足了。”何亦菲轻轻扶起她,让她靠在自己的背上,抱着她,给她鼓励和希望,“你能遇到更好的,更适合你的。你要相信。”
向依依旁若无人,哇哇大哭起来,嘶声力竭。“哭吧,哭完重新振作起来。做自己,过好自己的生活。”
那天,向依依不知道哭了多久,到最后,没有了力气,是何亦菲将她背到了宿舍,放在袁香君的床上,睡了很长很长的觉。宿舍的人除了知情的人,都莫名其妙以为她和凌远吵架了。何亦菲也不挑破,只是嗯嗯的答应着,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这样随风而逝吧。
谁的人生里没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小秘密呢。难得糊涂吧。就像陈凯月和王伟,谁也不去谈及旧事,谁也不刻意去回忆那荒唐的岁月,糊涂,未必不是一种圆滑的方法呢。就留给时间把,时间能治愈一切,包括爱情。或许人一生可以爱很多次,然而总有一个人可以让我们笑得最灿烂,哭得最透彻,想得最深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