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斯部落的牢房里,鞭子的抽打声一直没有间断过。
只见一个寸头短发、国字脸的青年男子,遍体鳞伤,浑身血痕清晰可见。
“麦卡金你还是老实点好,省得再受皮肉之苦,我问你罗氏部落其余人去哪里?你可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
距离刘克斯、罗氏两部落大战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可是几天来,罗氏剩下的部落族众却失去了踪迹,这让刘克斯部落怎能不恼!
人财两空,这次战斗刘克斯部落也损失不小,可不是一座小小的铁矿所能满足的。
更何况这座铁矿还要分一半给托陈部落,那刘克斯部落此战的收获就更微乎其微了。
要是能顺势拿下整个罗氏部落,那可就赚大了,不紧部落人口会大增,而且罗氏部落这几十年的积累,起码也得有几千个金币。
“呸!贝克汉,有种你就打死我!”
“呵,不愧是罗氏部落的首领,还挺有骨气。不过打死你,我可舍不得,我会把你卖给托陈部落的葛伦少爷,相信他对你会很感兴趣!”
“果然是葛伦那个小人,没想到他竟然在背后给我玩阴的!我以后一定不会放过他!”
“啧啧!麦卡金,你脑袋是不是被打傻了,愚蠢!”
…… …… ……
罗氏部落迁移到平安城的第二天,素希就坐不住了。
城主府内,她已经收拾好行李,正在对安迪做最后的交待。
“儿子,我没回来之前,你就呆在平安城别出去,知道了吗?”
“知道了,母亲,你都说了好几遍了。”
素希又深深看了眼安迪,欲言又止,随后向城外走去。
素希走后不久,安迪就招来了非力普和宝林,母亲为救父亲不顾身险去了托陈部落了解情况,他也要做些什么。
“我们三个等会去刘克斯部落一趟,看能不能把部落幸存的人给赎回来?”
安迪知道希望不大,不过,他还想最后试一下。
这个世界上部落之间的战斗,一旦失败被俘,是可以用金币赎人的。除非,部落之间有大仇,非得消灭对方的那种,不然谁也不会跟钱过不去。
“安迪,我觉得刘克斯部落不会放人的,这次战斗你也在场,他们分明是想灭了我们啊!”宝林担忧地说道。
“他们不放人,我们就和他们拼了!”非力普愤怒地说道。
安迪也理解二人的心情,他们两人的父亲这次也一起被俘了。
当初战后,素希就花费不少代价打听到,罗氏部落骑士学徒以下的战士已经全部阵亡。而安迪的父亲这个见习骑士和十几名骑士学徒却被活捉,关押了起来。
“就算赎不回来人,我们出现应该也能让他们少受些皮肉之苦。这些日子刘克斯部落,应该一直在寻找我们。”
安迪若有所思地说道,其实,他也对赎回人并不乐观。
可是眼下能拖一天算一天,安迪目前最需要的就是时间,他如今已经打通了四条经脉,再打通一条就会进阶到引气境中期。
引气境中期那可是相当于骑士的实力,到时候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骑士攻击力强大,远不是见习骑士能比的。
见习骑士普通攻击也就数百斤之力,就算配上好的战技,顶多能发挥出千斤之力。
这与骑士的数千斤攻击之力可谓差距甚大,要是有好的战技,骑士轻易就能发挥出万斤巨力,杀见习骑士如砍瓜切菜,更不用说普通战士了。
三人商量了一会,就出了平安城。
与上次狂奔不同,这次他们可是骑着笨笨猪出行的。
这让安迪无语至极,心里一阵腻味。没办法,根据他的记忆,这如黄牛般壮大的笨笨猪,就是各部落人们出行的主要工具。
当然了战士们骑的笨笨猪都是经过训练的,属于战斗猪,耐力和速度都比一般的笨笨猪强上不少。
日行千里,一点也不是问题。
安迪的记忆里,这个世界上也有马,最常见的就是青鳞马,由于价格太高,部落中的普通民众根本用不起。
一匹青鳞马就得数百金币,以前整个罗氏部落都没有一匹。不是买不起,是安迪的父亲根本舍不得买,要知道普通的部落民众平均下来一年的收入顶多也就一个金币。
部落中最主要的花销还是培养骑士,这对部落来说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实力,瞬间就会沦为野兽的食物。
所以,一个几千人的小部落每年也剩不下多少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