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不是地府,我也不是阎罗王,你是我的有缘人。”说完,冲杨逍挤了一下眼睛。
“卧槽,不是遇到老变态了吧,这黑灯瞎火,鸟无人烟。。。。。。”杨逍一阵恶寒。
“我我我喜欢女人,可能叫您失望了。”杨逍大声说道,可是听着却是那么没有底气。
士可杀不可辱,某人心想。
金色巨人也是一愣,随即笑道:“我在这个空间已经数亿年了”。
“数亿年前,我厌倦一切,把自己封印于此来沉淀自己,进行突破,逍遥戒入世,寻找有缘之人”。
“如今我神功已成,有缘人也至,也是到了出关之时”。
杨逍听得一头雾水。
“哈哈哈哈”巨人大笑道:“好吧,不耽误时间了,数亿年了,我终于可以重归众神之殿,以后再也不他妈把自己封印了”。
“众神之殿?”杨逍茫然道。
“对,众神之殿,乃是掌握宇宙所有事物的一个组织,在神殿之中,有代表着宇宙最高权威的六位主神,分别为正义之神,战争之神,杀戮之神,欲望之神,爱神和财神,分别掌管着不同的能力,我就是其中的欲望之神,也叫逍遥神”。
杨逍心说,这都哪跟哪吗,这不是小说里才有的情节:“那我怎么成了你的有缘人?”。
“我将自己封印于此,进行冥想与修炼,不管我修炼到何种程度,也不能破封而出,因为封印的力量也随着我力量的增长而加强”。
“而开启这个空间大门的钥匙,就是你手上的那枚戒指,逍遥戒”。
杨逍低头看了一眼左手的戒指,以前种种迷惑,瞬间明朗。
七岁的那个夏天,小杨逍带着两个妹妹一起去河套捡鱼,刚下过大雨,山洪爆发,从上游冲下来很多的大鱼,由于水流太快,好多撞死在树上或者石头上,他们可以捡回去饱餐一顿。
来到河边,光脚下水,就开始捡鱼,忽然脚部传来一阵刺痛,小杨逍附身一看,原来是一枚戒指,一侧垫在了一块石头上,使较薄的侧刃斜着朝上,加之小杨逍跑的过快,角度过于刁钻,才会刺破脚心。
只见它通体散发着银白之色,外带螺旋花纹,大小和小杨逍的手指正好合适,虽然刺破了脚,但是小杨逍全不在意,那个年代下河扎脚太正常不过。
小杨逍很是喜欢,直接就就戴在了左手的食指上,继续捡鱼。
等到回头想把这枚戒指取下,小杨逍和家人试了所有办法,均未能成功,戒指就像长在手指上一样,无法挪动分毫。
既然取不下来就这样带着吧,也不影响生活,而且还很美观,家人们这样想,那个年代的人都皮实,也没放在心上。
就这样,这枚戒指随着杨逍的张大而张大,好像成为身体的一部分一样。
殊不知,自从带上这枚戒指起,小杨逍就开启倒霉之旅。
家里的数亩田地悉数被洪水冲毁,
家里的毛驴莫名其妙的死亡,
杨爸爸在外连续工作几年,老板都携款跑路,
杨妈妈腰间盘突出卧病在床,
一向学习名列前茅的杨逍高考前突发高烧,身患肺炎和鼻窦炎高考名落孙山,
工作中项目屡屡失败,
房价低时没钱买,想买的时候房价高,
。。。。。。
生活中的种种不顺,悉数发生在杨逍的身上,但是他没有屈服反而更加坚强的去面对生活。
直到今天晚上,看到以为可以白头到老的女人这样对自己的时候,他心中充满了绝望,绝望的尽头既是欲望,昏迷前强烈的欲望充斥着他的脑海:“我要变得强大,我要有钱,我要给父母更好的生活,我要全天下所有漂亮的女人都臣服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