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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出塞(1)

当天夜里,李旭做了一个梦。梦境中,他看见自己策马持槊,冲杀在疆场上。而战场周围,无数陌生的或者熟悉的面孔,在大声喝彩。

人不是牲口,不需要名种名血。醒来时,他牢牢地记住了虎贲将军罗艺这句话。

平生到过最远的外乡就是县城,平生见过最高的岭子就是村子前那座大青山。虽然心中早已把出塞的路程设想了一百遍,离开了家,李旭才终于明白,外边的山河与自己的想像大相径庭。

比起巍巍太行,连绵近百里的大青山只是一个山孙子。比起滔滔滦水,家乡的易水简直是一个小河沟。向北,向东,再向北,再折向东,身边的山越来越高,山外的天空也越来越纯净。沿着官道和摇摇晃晃的浮桥跨过涞水,拒马河,桑干水,一路上不断有出塞的行商赶来汇集,把商队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上谷号称边郡,实际上距离边境还非常遥远。一连走了五、六日后,在涿郡的治所蓟县,商队停了下来,开始出塞前的最后一次大补给。

“赶紧检查行李,缺什么补什么。今天在刘老庄停留一下午,明早寅时三刻点卯,过了卯时,一概不候!”孙九把商队带进一家相熟的农庄,扯开嗓子吼了一句。

嗡地一声,浑身散发着臭气的行商们立刻如受了惊的苍蝇般散了开去。卸行李的卸行李,安顿牲口的安顿牲口,转眼间,偌大院落里就剩下了李旭和徐大眼睛两个人,手足无措骑在马上,不知道下一步自己该干什么。

“烦劳几位兄弟把帮这两位小哥把行李卸了,牲口牵去喂点儿精料。他们都是我的晚辈,第一次出远门!”一堆乱哄哄的人喊马嘶声中,孙九的声音显得格外亲切。几个庄客打扮的人立刻走了过来,七手八脚地帮李旭和徐大眼睛卸行李。

李旭跳下坐骑,想上前搭手,又不知如何搭起。想如孙九般悠闲自在地躲到人群外透气,却唯恐一时照料不到,被人把行李掉了包。那里边有父亲高价买来的锦缎,还有自己最喜欢的干果,一件棉衣的下角,还藏着几粒银豆子…….

“旭官,到凉棚里喝茶,主人家早预备好了!”孙九的话再次于耳畔响起。李旭连连摇头,想跟孙九说自己不放心行囊,又怕让惹火了庄客。站也不是,走亦不是,吱吱呜呜几声,额头上一下子冒出了汗来。

正午的阳光从碧蓝碧蓝的天空中射下,脸红得如被煮了般的少年和其额头上晶莹的汗珠在纷乱的人群里成为一道独特风景。几个已经安置好行李和牲口的老行商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善意地笑着远去。几个促狭鬼则故意趴在李旭耳边嘀咕,“小心看着呃,庄客们的手脚从来不老实!”

闻此言,李旭心里更急,这行李中裹着他一家人的生活希望。正鼓起勇气就要上前夺下行李,却被徐大眼睛轻轻地拉住了手腕。

“别听那帮家伙瞎扯,如果不放心,九叔会把咱们向这领么?”徐大眼角站在李旭身边,用极低的声音点拨。

“年青人真是第一次出门啊,咱刘老庄的名声,方圆百里你打听一下,十年来,从没有客人在这里掉过一根线头!”一个负责指挥庄客们干活的老人走上前,向李旭介绍。话语在自豪之外,已经带上了几分不满。

“刘老疙瘩你别吹牛,我上次就被你家的枣树挂了半片衣服去。论线头,足有几百根!”孙九赶紧走过来给李旭解围,一边说着笑话,一边向李旭喝叱道:“还不去树荫下灌碗水去,大太阳底下,不怕晒傻了你们两个!”

李旭涨红的脸一下子变得更红,仿佛有股火从面皮下直烧出来。这几天在路上,他已经闹尽了类似的笑话。住店打尖,吃饭喝水,甚至连途中拉野屎,都得人在耳边指点。好在众人吃了他家的酒席,承几分人情,脸上还没露出厌烦之色。

“我,我…..”李旭尴尬地嘟囔,慌乱中倒生出了几分智慧,指着青花骡子道,“我不是不放心,是怕那畜生吓了他们!”

“一头骡子!”刘老汉大笑道,话音未落,骡子旁有庄客大叫一声跳将开来。小狼甘罗从布囊中探出半个头,喉咙里发出连声的低啸。

这一下,不但是人,连牲口也受了惊。几头距离青花骡子近的牲口打着哆嗦,拼命后退,任庄客怎么拉都拉不住。

“是一头小狼崽儿,还不到一个月大。看你们这点胆色!”孙九怕甘罗惹出更大的祸来,赶紧向众人解释。“这孩子是厚道人,怕狼惊了你们,所以才一直在旁边看着。你们这些家伙,却把人家的好心当了驴肝肺!”

李旭缓过一口气,口齿和头脑立刻变得清晰起来。笑着跑过去,将甘罗抱在了怀中,躬身向众人赔罪道:“小子莽撞,惊扰诸位大哥了。本来该早些提醒,又怕诸位大哥说我多心!”说完,搭起小狼的前抓,摆出一幅作揖状。

“这狼崽生得倒也有趣!”刘老庄的庄客见多识广,自然不会跟他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孩子较真儿。从震惊中缓过神来后,哄笑着继续忙碌。孙九赶上前,拉了李旭的手,将他扯到庄子里的树荫下,塞过笆斗大一碗凉茶,笑着骂道:“看不出你小子还有几分急智,别担心,这刘老庄主是地商,有行商从他家过,才能保证货源不断。若是大伙总缺长少短,他的招牌早砸了。砸了招牌,所有生意紧跟着黄汤!”

“多谢九叔!”李旭放下茶碗,低声道谢。

“谢什么谢,你爹把你托付给我,我总不能辜负了他。我跟你说啊,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比这还冒失。一个人背了包裹去闯塞外,什么规矩都不懂。没有商队肯让我入伙不说,有一次还差点让人当成马贼的卧底打死!”孙九摇摇头,目光一下子变得格外幽邃。

那一定是非常忧伤的记忆,李旭在心中默默地想,仿佛看到了一个和自己同样孤独的少年为了生存在崇山峻岭中挣扎,没有同伴,也瞅不见路的尽头。刹那间,他觉得孙九身上的破衣服和汗臭味都亲切了许多。

“你跟大眼多学着点儿,那小子贼机灵,心肠也不坏。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没见过这么精的人!”乘了一会儿凉,孙九拍拍屁股上的泥土站起身,冲着正在抢茶水的人群喊道,“大眼,大眼兄弟!”

“唉,九叔,我在这呢!”徐大眼从一排窗户中探出半个脑袋,才片刻功夫,他已经净了脸,身上短鞨也换成了一套淡蓝色的长衫,配上那张略带书卷气的脸,标准一幅大户人家的公子相。

“呵呵,瞧不出我这草窝里还飞出只凤凰!”孙九笑着打趣道。

“待会儿不是要进城么?穿得齐整些,也好逛些大铺面!”徐大眼还以一笑,用手指了指其他几个窗口,“张叔,杜叔他们几个也在换衣服,九叔难道就一身短鞨去城里送货么?”

“小兔崽子,就你嘴巴会说!”孙九笑着骂了一句。把李旭推到面前,说道:“带着旭倌兄弟,他比你小两岁呢!”

“那是自然,我刚才就想约他,见九叔在面授机宜,不敢偷听!”徐大眼大声答应着,招呼李旭进屋换衣服。

又乱了一阵子,大伙都被安置停当。由孙九出面,带着几个年龄大,头脑清晰的行商,开始交割主人家托他们从中原带来的南方货物。其他的行商们则自己到门外找鸡毛小店吃了口饭,带上准备留在蓟县的俏货,搭着伴进了城。(注1)

李旭和徐大眼睛没有货物可卖,各自骑了匹马,在城内漫无目的的游荡。这是李旭平生见过的最大城市,光城南一角就比他所熟悉的易县大上两倍。青灰色的云瓦,图了彩的飞檐,雪白的墙壁,无一处不令人目眩。更难得是城内青石铺就的街道,平整得居然如镜子般,让人都不忍心纵马往上面落蹄。

而店铺里的东西更为光鲜,南方来的丝绸,北地来的毛毡,西域来的宝石,东海来的珍珠,没一物不让李旭看得心惊肉跳。那些货物的价格,也如其质地一样,高得令人不敢伸手去摸。每次上马,跟在徐大眼身边的李旭都提着万分小心。怕万一马惊了闯入人家的店铺,损坏了其中一两样货物,让李家从此倾家荡产。

“如果能在蓟县城内开一座店铺,然后把父母接过了养老,也是神仙日子!”逛了片刻,李旭又开始做白日梦。“如果生皮价格一直维持在目前这种状态,来往一趟塞外就可以赚一千多文,再顺路贩卖些马匹、牛羊和药材,一年三趟,扣除给官府和族里的孝敬,三年后可积攒七千个钱。有七千个钱,不知道能否在蓟县主街上租个门脸…..”

“这是大隋朝最北边的一所重镇,渔阳、安乐、上谷、河间,俱在其俯视之下。取了此地,整个幽燕就尽在掌握!”徐大眼不知道身边的李旭存着如此平庸短视的想法,用马鞭指点着重楼后的青山,豪气干云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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