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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一千年前的种族

从哪张床上跌倒,就再从哪张床上爬起来!!!

————李斯的座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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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暴的龙卷把周围所有阻碍它的物体全都摧毁,一道道血红色的剑气疯狂地从风暴中爆发出来,泥土,树叶,所有的一切被卷上了空中,李斯已经看不见风暴中央的格罗姆的身影。

无差别攻击,就算是粗大数十人抱的大树,在这如同天灾一般的力量面前也无法幸免,一棵棵的树倒下,粗大的树杆变成了碎屑,遮蔽了天空。

李斯也不能阻挡。他只有退。

但没有了魔力去释放闪耀,又怎么能逃过那凌厉无比的剑气呢。无数的大大小小的伤口出现在李斯的身上。

砰!李斯的后背撞上了一棵树,背后的伤口在这一撞之下又裂开了,但李斯此时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眼前的情景已经占据了他全部的心神。

“这就是剑圣的真正实力么!”李斯喃喃自语。

龙卷继续逼近李斯,就在即将把李斯吞没的时候,狂暴的龙卷却突然消失了,就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一般。只留下满地的疮痍。

在一堆残枝败叶中间,隐约看见格罗姆的身体。

“怎么了?”李斯惊疑不定,挣扎着走了过去。

把残枝败叶一一拿开,眼前的景象让李斯又是一阵心惊。

格罗姆全身上下的皮肤都爆裂开了,仿佛是身体里面的一个炸弹爆炸了,把皮肤都震裂开来。

鲜红的血流了一地。

格罗姆晕了过去。

“日了!平白无故打了一场架,把自己弄了一身的伤不说,还浪费了我的生命之水!”李斯愤愤的声音在漆黑的森林里面回荡。

迷雾已经下来了。李斯正坐在一堆旺盛的篝火前,木架子上正烤着一条狼腿,香气四溢。

当然,少不了李斯认为的壮阳极品,狼鞭。

早上昏迷过去的格罗姆现在正静静地躺在一边,奇怪的是,原本破破烂烂的皮肤现在已经完好无损了,除了上面还残留着些血斑,已经找不出任何的伤痕来。

李斯也一样,就连背后的那道恐怖的伤痕居然也愈合了。李斯用手摸了摸,只感觉有一道细长的痕迹在背后蔓延。

难道这是生命之水的缘故?李斯想来想去,唯一觉得,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在生命之水上面了。

想不到喝了那个生命之水,居然有这么大的好处!李斯很是兴奋。

转眼又看到旁边的格罗姆,心又开始疼了。

“日!刚才手一抖,滴了两滴生命之水给这个家伙!一滴就够了!浪费!”

“不过,如果能收复这么一个手下,算起来似乎也划算了。今天的那招够狠的!”想到这,李斯心里也舒服多了。

早晨的阳光依然像昨天一般的灿烂。

自打昨晚格罗姆醒来之后,李斯就没有好好睡过觉。

那家伙一起来,正看见李斯把最后一口狼鞭肉放进嘴里,手刚想探向架子上的狼腿。

格罗姆的肚子立马就打雷了,手上像加了疾步风技能,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李斯的手前面,把架子上滚烫的狼肉拿走了。

足以塞得下一个狼头的大嘴几下张合,一条狼腿就没有了。

吃完了后,还喊着饿,居然又冲进了重重的迷雾,愣是把一头正在睡觉的迷雾花斑豹抓了回来,这是一种比魔狼还高一个级别的魔兽,拥有极快的奔跑速度和凶猛的爪子。

李斯甚至可以看到这头豹子的眼角还有一团眼屎。

“豹鞭也不错!”好好的晚餐再次被打搅的李斯看见这头豹子后也不生气了。

刚进入迷雾森林的时候,李斯就没少看见到这种魔兽,可惜这东西太机警,一直没有抓住过。

把豹子填进肚子后,李斯看见,格罗姆那家伙晃了晃身体,打了个呵欠,居然又趴下了,不一会,如雷般的声音响起。

“多么美好的早晨!”李斯伸了伸懒腰,赞叹了然后走到格罗姆旁边,照着屁股踹了他一个翻身。

“别忘了,你现在是我的手下了。”

李斯正顺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走去。

“如果不是我强行使用了我现在的能力不足以施放的剑刃风暴,导致了力量的暴走。我还未必输给你了。”格罗姆在后面嘟囔。

“愿赌服输,别忘了你的先知教你的话,信守承诺,是战神赐予我们兽人的珍宝。”李斯听见了格罗姆的嘟囔,搬出了兽族的名言。

“我格罗姆。地狱咆哮说话算话!”后面的格罗姆脸上一红,拍着胸膛说。

已经走了四天了,巴蒂斯图塔所说的他的子孙后代还没有出现。

一路走过来,路上有不少高大至极的树,但都不像巴蒂那样可以和李斯沟通,李斯不死心,还在树的跟前大唱了一通召唤术的精灵歌曲。旁边格罗姆的眼神像在看着白痴。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生命之水的缘故,格罗姆的实力竟然涨了一大截,用他的说法是,他正式成为了初阶剑圣了。初阶剑圣的标志是基本掌握剑刃风暴。

这让李斯很是嫉妒,为什么他喝了生命之水就可以提升实力,而我喝了这么多却仅仅是能让伤口好的快一点?多给我点魔力也好啊!

格罗姆发现了自己的实力提升后,倒也没有再缠着要和李斯打赌。

不过,日常的切磋是少不了了。

格罗姆这家伙虽然其他方面很迟钝,但在打架方面的研究倒是很深。

一路过来,李斯学到了不少格斗的技巧,以李斯龙一般的力量,再加上兽族精英式的格斗技巧,还有李斯那变态一般的心灵感应,如果格罗姆不使出剑刃风暴,基本上都是被李斯逮上就狠揍一顿。这样一来,李斯心里倒稍稍平复了些。

兽族还是很纯朴的,最起码,这个家伙很纯朴。李斯如是说。

“不知道白雪好了没有?艾琳也不知道怎么样了。”整个迷雾森林里,只有在巴蒂的周围才没有迷雾,才能看得见月光。没有月亮,李斯的月之心有灵犀祝福无法施展。

李斯站在一条河边,夕阳的光辉在河面上跳跃。

河面不宽,一条翻倒的大树衡卧在河面上,成了一条天然的桥。

迷雾森林里面居然有河,清澈的河水让李斯回忆起刚刚碰上艾琳的时候。

“大海啊!你全是水!奇美拉啊!你两条腿!初恋啊!你是如此的甜美!”李斯搜肠刮肚,正想整首诗出来,却一阵声音传来,低头一看,格罗姆正趴在河边,咕噜咕噜地喝着水。

李斯正愤恨着自己的诗兴被打搅,刚想一脚把这家伙踹下河里面去。

对面河边却忽然闪出个身影,手上提着个壶般的东西,在河里面装满了水,一抬头,发现了李斯,忽地惊慌地闪进了河边的树丛中。

李斯看得真切,那身影是一头鹿,身上布满了如同梅花一般的图案,却长着一个精灵的上身,俊美的脸庞,长长的耳朵。

“这不是树妖族么?怎么迷雾森林里面有树妖族?”李斯很是奇怪,在多兰纳尔,李斯很是留意过这种半精灵半鹿的树妖族,还很认真地和艾琳探讨过树妖族的夫妻生活方式。

“树妖族不是几乎全族都编进了军队么?”

那个树妖藏进了树丛中,却没有逃走,戒备地观察着李斯和格罗姆。

“树妖先生,能不能问你个问题?”虽然不明白这里为什么会出现树妖,李斯还是踢了踢旁边正在牛饮的格罗姆,很是客气地向藏在树林里面的树妖打了个招呼。

“人类!”藏在树林里面的树妖一声尖呼,柔柔的,像是女性口音,用的却是比较古老的精灵族语,然后树丛一阵抖动,李斯只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渐渐的远去,就没有声息了。

“晕了!这几天和格罗姆都是用人类通用语交谈,都习惯了!”李斯哑然,刚才说话用的正是大陆通用语。

“咱们过去看看去。”招呼旁边的格罗姆,李斯走上了树桥。

在刚才树妖藏身的树丛里面,李斯发现了一个做工精美的水壶,是那种比较古老的精灵风格艺术雕刻,比起李斯在多兰纳尔看到的那种精灵风格有很大的不同,倒和神庙里面的某些古老的雕刻的风格比较相似。

壶里的水洒了一地。

**********************

对不起大家。

私事,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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