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092000000033

第24章 叶家三叔

虽然叶羽不在乎这些所谓的功劳,但林从不知廉耻,所以他叶羽,也不是好欺负的。

不过还好,宋媛媛并不相信,林从的林家能有多大的能耐,让姜家把江海开发区的份额中让五百亿的利润。

她作为曾经宋氏集团的总裁,对于江海的势力,也是有几分认知。

林从的父亲林锋,虽然一手创立的药业在江海数一数二,但也只是一个百亿市值的企业而已。

面对姜家这种庞然大物,根本就不算什么。

谢绝了林从所谓的好意,宋媛媛便带着叶羽离去。

就算林秋娴阻拦,也没有作用。

“你真的已经想好了办法了?”

出了茶楼大门,叶羽便问起了宋媛媛:“你失业一年,估计你以前的关系网都已经断裂了吧?”

“以你现在的人际什么的,估计不好应付姜家的施压。”

宋媛媛毁容一年,其中发生过、遭遇过什么事,叶羽无法感同身受,但唯一能肯定的是,必定会被众叛亲离,朋友嫌弃等等。

也就是说,她在当宋氏总裁所积攒的人际、资源,全部都已经没有了。

宋媛媛抬起星眸看向叶羽:“不会担心,现在的我已经涅槃重生了,不会再那么容易被打垮了。”

“我有足够的信心去应对姜家的手段。”

在此之前,她宋媛媛当上宋氏集团的总裁靠的是她的才华,而不是她的颜值。

“对了,今晚有一场同学聚会。”

宋媛媛话锋一转:“虽然我这些所谓的同学在我遇难的时候对我置之不理,甚至还落井下石。”

“但也不妨碍他们巴结容貌恢复、还有可能再当上总裁的我。”

“你作为我的老公,今晚陪我一起去吧。”

叶羽点点头,答应了下来。

随后宋媛媛就回到了宋氏集团报道,他原本还想着要不要去医院探望一下那个遭受车祸小女孩的情况。

但随后一想,沈雁冰的实力,应该可以稳住小女孩的性命。

所以他直接叫来了小黑,驱车赶去了姜家。

虽然姜家是把利润给让了出来,但耍了小手段,尽管其中没有姜华生的命令,但沈青作为他的儿媳妇,就一定要管好他自己的家教家规。

“对了,现在叶老太给出了什么答案?”

坐上车子上,叶羽望着窗外的风景,对着小黑问出:“我的时间有限,可不想跟他们耗太久。”

上次他一怒之下,向叶老太说出了狠话。

让她跟叶晨之间的性命选一个人活下去。

这已经是他对叶家最后的仁慈了,不然的话,两人的性命他都会取走。

要知道,在战场上厮杀过的他,可是一个杀伐果断的主,懂得斩草除根,不然的话,以他和叶家之间的恩怨,只会不断地产生麻烦。

他不是一个喜欢麻烦的人。

“没有,现在叶家完全没有动作,一直都在找神医,想要给叶晨开颅切除肿瘤。”

小黑立马回答:“不过经过了上次教训,现在叶家内部气氛应该非常低沉,我从一个探子的口中得知,叶晨竟然说了快让叶老太代替他去死。”

听到了这一个情报,叶羽冷哼一声。

想不到叶老太也会有这么一天,自己宠溺到极致的孙子竟然有一天也会拿起了刀子捅向她自己。

但叶羽并不会对叶老太感到可怜。

因为这都是她自己找的。

“对了,夜帅,我还收到了另外一个消息。”

小黑继续开口:“叶老太的三儿子叶伟天,也就是叶晨的父亲,正在赶回来,如果不意外的话,今天就到达了江海。”

“我对他的信息做了具体的调查,发现这几年他一直都在龙都参兵,现在在军队的地位,也有一条杠了。”

“三叔?”

一听到这个消息,叶羽笑了笑。

虽然他爸叶九天在他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失踪了。

但叶老太还有两个儿子。

而叶伟天很早就参兵了,所以他对于叶伟天的印象不是特别的深。

不过从叶家人的口中能得知,叶伟天在参兵上的地位很高。

也正是因为如此,两人唯一的交集就是在参军上而已。

当年就是因为自己的母亲动用了自己叶伟天的人情,他才得以进入军队当兵,虽然他走的后门参兵,但还没有训练几天,他就被送上战场了。

也是因为叶伟天的手笔。

不过他一个没有接受过训练的新兵蛋子,上战场不就是相当于炮灰么?

所以他对自己三叔的印象也不是特别好,也没有什么感情。

但幸好他的运气好,得到了阴阳玉,他才从此改变自己的命运,成为地境高手。

“不过他回来估计也没起到什么作用。”

小黑冷哼一声:“夜帅你可是五条杠的人,他见到你也得给你行个大大的军礼。”

叶羽轻轻摇头:“这都是虚的,好好盯着叶家,别给叶家再搞事的机会。”

小黑点点头。

……

江海飞机场。

就在叶羽前往姜家的时候,叶秋媚正在焦灼地等待着,她时不时企足矫首,明显是在等待着某人。

这时,一名穿着黑体恤、迷彩裤的中年男子从通道口走出,他身高快要接近两米,膀大腰粗,看起来像是一个巨人。

而更令人眼球刺激的是,他的眼角上,有一条长长的刀疤,让他整个人看上去非常不可惹。

特别沉着的脸无怒自威,让不少人都不太敢靠近他。

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让这位猛人不爽,给挨了揍。

“爸!”

因为他特别明显,站在人群当中就像鹤立鸡群,所以叶秋媚第一天就看到他,连忙垫脚挥手:“这里!”

他正是叶秋媚的亲生父亲,叶伟天。

叶伟天看到了叶秋媚之后,绷着的脸稍微放松了一下,不过他做事雷厉风行:“走,回家。”

“看看你弟去。”

随后看都看没有看叶秋媚一眼,就钻上了车子内。

看到这一幕,叶秋媚的眼神中闪过一抹失落,不过很快就调整过来。

她早就已经习惯了自己父亲的做事风格。

当叶伟天出现在病房的时候,叶老太一直绷着的心才开始放了下来。

“伟天啊,你回来了及时啊!”

叶老太一把抓手叶伟天的手,哭诉出来:“快快快,收拾那个反骨仔去,把他手脚全部给我打断!”

“这反骨仔,竟然要你妈我的命啊!”

她极度悲伤,恸哭流泪,一副闻着伤心、见者流泪的说诉着自己的遭受。

叶伟天闻言,脸色也是越来越愠怒:“这混账小子,胆大包天,要不是看他是我哥的香火,我必定一巴拍死他!”

说着,他一巴掌拍碎了一张凳子,吓得病房里的人都暗自咂舌……

同类推荐
  • 国家典藏:对话古今圣贤!

    国家典藏:对话古今圣贤!

    一档新节目的诞生,不仅弘扬了千古流传下来的璀璨文明,更是激发了无数华夏儿女的文化自信与民族凝聚力。传千年之经义,燃万古之明灯。以典藏作舟,畅游华夏文明之河。杏坛之下,沈毅面对孔夫子:“晚辈是来自两千年之后的读书人,在我们那个时代,不分身份,不分地位,不分性别,人人皆可读书!“夫子震惊,双目含泪仰天高呼:“快哉,这才是我毕生所追求的天下大同啊!“汉武帝时期,面对即将离世的霍去病:“瀚海饮马,封狼居胥,天下谁人不识冠军侯!““我华夏男儿皆以您为榜样,赤胆忠心,英勇无畏。现在的华夏没有任何人胆敢小瞧,也没有任何人敢欺负咱们!”霍去病闻言,微微闭上双眼,长舒了一口气:“如此,我便死而无憾了!”节目一经播出,顿时引起剧烈反响,无数国人立时代之潮头,通古今之变化,发思想之先声。
  • 成都往事

    成都往事

    假如把人生比做赛车的话,那么我们这一代人的驾驶无疑是历史上跑的最快却又罚单最多的一代,可能也是路途上风景最斑驳陆离的一代,当今活跃在最新的高科技行业或者是先进服务业的各个企业里,这是一个对错误、性、思想与胆量都特别开放、特别包容、特别接纳的年代,我们这一代人被人形象的称之为“互联网原住民”。我第一次接触互联网是2011年,那时我还是一所大学的在读研究生,那是一个可以梦想去月球漫步的年代,我们的故事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 蜜獾事务所
  • 灵气复苏:我受到攻击就变强

    灵气复苏:我受到攻击就变强

    宋命穿越到平行世界,成为精神病院长,没想到开局受到女鬼攻击,危急时刻觉醒撞鬼系统,只要受到诡异攻击就能变强!本以为精神病人平平无奇,谁知道其中一名病人竟然喜欢以鬼为食......随着精神病不断增加,原本精神病医院逐渐变成人族圣地!多年之后,宋命坐在沙发上面,无奈的感慨道:“本想招收精神病,谁知道一个比一个怪物!”
热门推荐
  • 魔剑的诞生

    魔剑的诞生

    所以,我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这是多么浪费时间……”。这是一个在当地帮派打斗中被意外射杀的年轻人最后的想法。殊不知,自己很快就会醒来,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修真界!这是一个富裕家庭的妓女,一个前世没有目的的穿越者,一个以力量为生存理由的恶魔的故事。诺亚·巴尔万穿越后,将不得不与自己的社会地位和重生世界的诸多困难作斗争,以获得凌驾于任何人之上的天空之力!
  • 虫虫来了

    虫虫来了

    二十一世纪的小混混楚昊天,因买了一个不知名的珠子而遭雷劈,最后穿越到了修真大陆,又在修真大陆中偶得天地奇宝万祖虫令,从此开始了一场不一样的征服之旅......
  • 我当创世神的那些年

    我当创世神的那些年

    (万界流,非创世流,第三人称,非第一人称)我从凡间来,更到凡间去。不拘名利场,却在红尘中。血染刀剑未沾衣,滚尘扑面不留痕。仙佛神圣难敌手,移星易宿谈笑间。英雄美人帝王将相,却难免生老病死悲欢离合。怪力乱神魑魅魍魉,也不过蝇营狗苟小肚鸡肠。呜呼!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 我当创世神的那些年

    我当创世神的那些年

    (万界流,非创世流,第三人称,非第一人称)我从凡间来,更到凡间去。不拘名利场,却在红尘中。血染刀剑未沾衣,滚尘扑面不留痕。仙佛神圣难敌手,移星易宿谈笑间。英雄美人帝王将相,却难免生老病死悲欢离合。怪力乱神魑魅魍魉,也不过蝇营狗苟小肚鸡肠。呜呼!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 殿下,难道好惹吗?

    殿下,难道好惹吗?

    这本小说主要讲了男主绿了女主,但是女主并不知道男主一直在帮助女主,女主被车撞,然后穿越到了一个,男人相妻教子的国家,她成了这个国家的王,最后找到了真爱
  • 火影之最强挂逼

    火影之最强挂逼

    他是火影中最有天赋的忍者,无论学什么都会很快,他更是宇智波家族的传奇,他一个人都要火影世界的人,颤抖。
  • 我当创世神的那些年

    我当创世神的那些年

    (万界流,非创世流,第三人称,非第一人称)我从凡间来,更到凡间去。不拘名利场,却在红尘中。血染刀剑未沾衣,滚尘扑面不留痕。仙佛神圣难敌手,移星易宿谈笑间。英雄美人帝王将相,却难免生老病死悲欢离合。怪力乱神魑魅魍魉,也不过蝇营狗苟小肚鸡肠。呜呼!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 我们活着的人

    我们活着的人

    《活着》这个标题本来佘华是写过的,我思虑再三,实在想不出更好的标题,就姑且借用吧。来深圳整整二十年,虽然谈不上成功,但是总算是定居下来,其间酸甜苦辣只有自己知晓,于是想将自己的一些想法写下来,聊以纪念。
  • 你的筱太阳

    你的筱太阳

    秦昭遇见温筱涵之后,就知道再也不会有人可以肆无忌惮的闯进自己的心里,让自己辗转反侧,彻夜无眠。温筱涵就像一直狡猾的兔子,来的时候轻轻远远,走的时候却无迹可寻。秦昭爱惨了没有良心的温筱涵,他有着极强的占有欲,希望他的女孩永远只属于他一人。但他还是放她离开,因为她的女孩想要自由。可温筱涵离开秦昭后,才发现,他给她的不是自由,而是束缚。
  • 听说蝴蝶来过这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