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辉手里的那些卡还没有出掉,琳兰的生日到了。
我记得第一次和她一起吃饭,是经朋友介绍,我对此并不抱任何希望,所以那天下班连工装都懒得换就直接去了市里。
结果一见到她我就后悔了,她化着淡妆,穿着一件呢子大衣,精致的像是刚从电影里走出来的大户人家的小姐,而我则像是她家雇的司机。
她带我去了家咖啡店,要了两杯我说不上名字的咖啡,我们靠着窗边坐着,她捧着那个小杯子:“你怎么穿这么单薄,别着凉了。”
“我刚下班,没来得及换。”
她看着我笑了笑,那时候我就知道,我完了。
人们总会遇到这样的一个人,就跟那种烂俗电影里面一样,某个瞬间,就会陷进去,倘若对方对你也有好感,那便是再好不过的剧情了。
总之,我还是第一次对一个人有这样强烈的好感。
我刷了信用卡,买了一条项链,坐车到了市里,在一家日料店和她吃晚餐。
好像所有的日料店都会放那首《岛歌》。
那家店的灯光很柔和,将她的头发染成了淡淡的金色,我有些慌乱的避开了她的眼眸,想说点什么,一时间脑子里空白一片。
“你上次帮我画的那副画挺好的。”她的声音在我听来格外温柔,让我变得越发像个白痴。
“随便画的,你喜欢就好。”
这一刻和她一起安安静静的吃着东西,听她抱怨几句单位的事情,我恍惚间有种错觉,感觉老天终于要关照我一次了。
我会娶她,在那一刻我是这样想的。并非是一时的冲动,尽管我们相识不久。
只需要和骆辉再冒几次险,只需要摆脱掉那些债务,我就不必再顾虑任何东西了。
我会努力工作,我会珍惜一切,我会让我的生活变好,为了眼前这个人。
从店里出来,我帮她提着包,悄悄的把那个装着项链的小盒子塞到了她的包里面。
傍晚的风吹的人很舒服,我和她并肩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我在这一刻仿佛变回了一个正常人,人们各自沉浸在自己的生活里,而我也一样,那种久违的平凡的幸福,让我觉得这个世界美好了起来。
直到我送她到家,挥手道别。回来的路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城市的灯火明亮却又冷漠,焦虑又袭上心头。
冥冥之中,我觉得事情不会进行的这么顺利,不管是任何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