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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登岛探险

感概一番后,于兴旺突然问我: “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决定跟你出来冒险吗?”

我嬉笑道: “是不是不甘一辈子就这样打鱼混日子?还是想出来讨个媳妇?”

“不全是,”于兴旺一脸严肃的说:“以前,在岛上过这平淡无奇的日子,很多次我在烈日炎炎下一边收着渔网,一边问自己,这就是我的青春?这就是我要寻求的目标?呵呵,记得以前看过一本书,上面有一句话印象特别深,书上写着,有一个人去采访一个冒险家,他问那个冒险家:‘人生很短暂,你为什么要拿生命跟时间去开这种刺激的玩笑?’你知道冒险家怎么回答吗?”

我摇摇头,于兴旺一脸庄重道:“冒险家回答:‘正因为生命很短暂,所以我才要拿有限的时间去启发活着的真谛。’唉,你说人这一辈子到底想寻觅什么呀?”

“别人寻什么我不知道,但是我现在想寻一把斧子来劈开你的脑袋看看,是不是跟我一样也让大便跟塞满了。”大头怀抱小恩,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们后面,抢过于兴旺的话题,“一大清早的说这么些沮丧的话,什么叫笑的最大声的人就是最孤独的,这是人家嗓门大行不?连点生理常识都没有,还在这里学人家谈哲学。”

看到小恩,我才突然想起,昨晚这么惊心动魄,这小东西怎么都没出现,难道害怕躲起来了?

本来沉重的气氛让大头这么一搅和,太阳都变得明媚起来,空气也变得清新起来,而且我还在空气里闻到一股饭熟的香味。刘旭端出一锅海鲜稀饭,我们的早餐来了,我端起刘旭盛好递过来的稀饭,用鼻子闻了一下,哇,这家伙不知道从哪学会的手艺,居然能煲出这么一窝美味的稀饭。

刘旭熬得粥很有水准,一点都不输给大酒店,我捧着碗稀里哗啦就喝掉两碗,大头心思不在粥上,一边心不在焉地喝着,一边可怜巴巴的用眼睛瞟我。我知道他那颗大脑袋里想着什么,只装作没看见。见大家都已吃完,起身刷锅瓢洗碗,大头把我手中抹布夺过去,殷勤喊道“我去,我去。”

于兴旺一旁看着暗笑不已,等他离去,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劝导我:“咱们就去山里头转转吧,要留在这里好几天呢,干呆着确实挺为难他的。”

大头那屁股长刺的人,身后岛屿郁郁葱葱的茂林早已深深的吸引了他,他的性格我还不知道,随性又好动,就算眼前只剩下几块石头,他也会拿起它们一个人在那里排兵布阵。如今船让搁浅要滞留数日,想让他安分呆在船上,那无疑就是痴人说梦话,到最后遭殃的肯定是我们几个。

上次不许登岛那是因为害怕岛猛兽危险,现在我们手上装备精良,等闲虎豹还真不放在眼里。没有这么多顾虑,自然不会阻止,笑着回道:“我没说不让去啊,要不他怎么这么勤快。”

于兴旺用手指戳了戳我,“就你制得住他。”

“也只有我受得了他。”

两人哈哈大笑,刘旭站起身子:“我去准备一下。”

随着大头一声口哨,“小恩同志,属于你的世界就在前方,来咯。”又向我们几个招招手:“寻宝的就别磨叽。”一行人浩浩荡荡向山里出发。

这次我们算是有备而来,除了足够精良的装备,还把脚底的鞋子全换成靴子,一种既耐磨又防水的皮靴,跟丛林特种兵脚下的靴子很像。另外昨晚来的匆忙,也没查探岛屿大小,秉着两手准备出门无患的理念,还带上许多生活用品,全塞到包里让刘旭扛在肩膀上。

按照现在每人身上的武器力度,此番探岛就是遇到狮子老虎类的大型猛兽,杀死它们也不在话下。一行人走着还算轻松,小恩一到这种原始的地方,就兴奋的用它那只长着四根尖锐的前爪在泥地上乱刨,经过昨夜雨水的洗濯,清晨的岛屿显得格外的清新,遗憾的是地面有点泥泞,走起来就显得不那么利索。

当我踏进树林时,发现这座岛屿跟之前遭遇章鱼的那座岛屿有很大的区别,这里外围的地势很平坦,地上长满了散发着芬香的花朵,树头上各种鸟类在舒展它们妙曼的歌喉。树木茂盛,空气湿润,让人穿梭其中心旷神怡。

此番,一行人并无明确目的,全由小恩在前面带路,野生动物对这种原始地块有着天性的嗅觉,我让刘旭沿路做下标记,然后就是漫无目的的随在小恩后面溜达。

大头可不这么认为,他把这次行程定为寻宝行动,还给团队取名叫夺宝奇兵,一路上,大头兴致昂然,很有憧憬的说:“我们现在还算不上真正的有钱人,只要有机会一定要敛财,囤积足够的财富后就是买一艘远洋战舰,然后组建强大的海上兵团,一旦强大就开赴大老板的岛屿上去,给它轰个稀巴烂,以雪当日耻辱。”

大头的理想很丰满,我只是奇怪军人出生的他怎么毫无荣誉感,抱负一点都不伟大,好歹也要开着战舰去报效祖国,关惦记着那点芝麻大的屁事。

大头侃完自己的远大理想之后,见没一个人搭理他,悻悻说道:“麻雀焉知鸿鹄之志。”

小恩带着我们穿过一条溪谷,穿过一片荨麻地,随着不断的深入,地势逐渐变高,道路渐渐难走,地上全是腐叶烂根,经常一脚踩下去,下面一松动,就踩出个水坑,好在一路平静,别说什么大型野兽,连一只大一点的动物都看不见。最后小恩在一棵大树底下停住,围着大树不停转圈。

于兴旺靠在小恩对面一颗树干上,抖着脚,“大伙都歇歇。”

我掏出烟,边抽边打量周围,这是一片很大的树林,西低东高,可能因为雨水充沛的缘故,生长的大部分都是宽叶子植物,以我对林木的零星了解,宽叶子植被覆盖范围,水分常年不得蒸发,聚集在林中,很容易出现沼泽地。

小恩显得有点兴奋,绕着大树迟迟不走,并时常仰头向树上望去,突然身子一窜,用很快的速度往树上爬去,谁都不知道小恩这是在干什么,是脚痒,想过把爬树瘾,还是在树上发现了什么东西。

小恩爬树之快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还在愕然间,它已经爬到了几十米高的树梢,然后不再往上,而是缩着脚朝一根树杈慢慢潜伏过去。

这家伙到底想干嘛?顺着它的位置,我看到在小恩前面有一块黑鼓鼓的东西,因为树叶遮挡,看的不是很清楚,正琢磨着,只见小恩一窜,拿自己的头部往那块黑鼓鼓的东西上一顶,那东西受力,掉了下来,还在半空中时,眼尖的刘旭叫了起来:“这是马蜂窝,大家快逃。”

一听是蜂窝,我们几个来不及多做思考,马上撒腿就跑,我两腿狂飙,破口大骂:“狗东西,什么不好玩,弄个蜂窝下来,想玩死我们啊。”

大头却是一脸的乐呵呵,跑在后面,幸灾乐祸的说:“敢玩常人所不敢及的游戏,我喜欢。”

最可怜的莫过于于兴旺,他本来是蹲靠着,反应自然没我们几个快,跑的跌跌撞撞,狼狈不堪。

只听到背后上空传来嗡嗡轰鸣,我回头一看,尚在坠落的蜂窝四周已散开一群野蜜蜂,有成千上万之多。好在刘旭眼尖发现的早,我们提早跑开,就算这样,部分追逐上来的还是向我们发起了进攻,脸上,手上,四人多多少少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蛰伤。虽然被叮咬的地方不多,苦在野蜂个大性猛,也不好受。好不容易摆脱这些野蜂,大头因为惦记小恩,马上要求过去察看,我们亦有同感,放心不下转身往回走,走到之前落蜂点,看到小恩正在专注的趴在那里吃着蜂巢里的蜂蜜,毫无理会围杀上来的野蜂,待它把蜂蜜添食的干干净净,留下一群愤怒的野蜂,独自快乐地扭着屁股朝我们方向跑来,野蜂见小恩逃窜撤离,如何甘心让它大摇大摆离去,又跟了上来,于是我们又开始新的一轮狼狈的争跑赛。

“你知道田径里面什么项目最受欢迎吗?”就算落荒而逃,大头也不忘找刘旭调侃几句。

“是不是赛跑啊?”刘旭回答。

“孺子可教也,那你知道赛跑运动谁跑的最快吗?”

“不知道,好像都是黑人吧。”

“那你知道为什么黑人要比别的肤种人类跑的快吗?”

这次刘旭答不上了,大头洋洋得意的解释:“小朋友,就让我这个做哥的来普及点知识给你吧,那是因为黑人大部分生活在充满危机的丛林里,所以他们一生下来就要练习跑步,只有这样他们才会让自己的命活得长一点。”

“真的?”刘旭质疑。

“煮的。”我结束了他们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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