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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阿悟详解灵气谱 同丰镇里遇奇缘

同丰镇离得并不远,所以他们也没有特别赶路,一路上慢慢悠悠的骑马看风景,顺便聊聊天。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我姓奶,叫奶奶,你不是叫了半天了嘛,哈哈哈。”青衫女子继续调侃李天誉。

“你!”

“哎呀,好了好了,你这人真不识逗,你叫我阿悟吧。”

随后俩人论起年龄来,阿悟居然比李天誉还小一岁,他这才真正相信他爹总说这岁数的时候有多厉害。

“你这么厉害是怎么练的呀?”李天誉非常好奇比自己小一岁的阿悟究竟为什么这么厉害。

“练?我可没怎么练,都是被我爹逼出来的,我还是更喜欢玩些好玩的。”

“那你爹一定很厉害,我爹娘以前也挺厉害的。”

“你听过一天三强四圣没?”

“啊,这是什么,没听过。”李天誉被问的一脸茫然。

“这说的是中部神洲最厉害的几个人,一天说的是白天,据说他是整个中部神洲最厉害的人,这个天似乎也是说,他的力量就是中部神洲的天顶,没有人可以超过天。并且,他也是中部神洲的实际统治者。

三强说的是中部神洲除了一天之外的三位最强者,逍遥仙云真子据说他同时拥有土和金两种属性的灵气,第二位是号称三绝的孟凯,据说他可以一体之内使用三种属性灵气,这大概是整个大陆唯一已知可以使用三种基础属性灵气的人了,但是据说因为三种灵气会偶发紊乱,导致他的战力水平不太稳定,状态最好的时候为三强之中最强,甚至可以与白天一战,状态不好的时候,四圣任意其一可以轻松将其击败。第三强是号称斩仙剑的玄锋,据说他的单一金属性灵气修炼到极致,被他的金属性灵气加持的兵刃无坚不摧,锋利无比,整个中部大陆任何兵器与之相抵都会被轻松切断,他本人就被当做是一件当世最锐利的兵器。

这三大强者向来独来独往,一般不与其他势力联盟。据说他们的平均实力,两个加一起可以与白天相持,三个加一起只要不是孟凯特别差的时候,都可以打败白天。但是他们之间都有矛盾,很难想象他们三个可以合流对付白天。

四圣说的是中部神洲四个最有影响力的门派的最强者,一般来说,是这个门派的掌门人。其中包括梵音寺的主持觉心大师,天云门的门主无忧子,长乐仙居的前门主蝴蝶夫人,以及,以及合山派的掌门萧万震。

在中部神洲,除了白天与他的监事院系统,最有实力的就是这几个人了,论武力他们四个比三强稍弱一些,但是门派内人员众多,影响范围和影响力则更大。因为这些门派都不太会挑战白天的统治权,所以对他们相对来说比较宽松。

其实我听我爹曾经提起,现在的三强四圣,以前其实是四强四圣,只因十几年前其中一强挑战白天失败被诛杀,所以只剩下三强,而听说白天那一战也受了比较重的损伤,近十几年很少露面了。但是关于这件事,江湖上早就成了禁止讨论的话题,一旦有人提起,被全洲各处的监事院知道,都会被诛杀。”

“你们说的灵气是什么呢?之前我爹也总提起灵气灵气的。”李天誉好奇的问。

“果然是木头,这都不知道吗?修炼之人如果未能掌握灵气,与人打斗只能凭借身体肌肉骨骼的能力和强度打击对方,未掌握灵气的修炼者在掌握了灵气的修炼者面前,那就无异于孩子打架了。刚才那几个强盗,都只是几个没有掌握灵气运用的低级强盗,掌握了灵气运用,首先可以应用在招式或者兵器上,极大的提高了招式的威力和破坏力。此外,掌握灵气的人行动更为敏捷,五识更加敏锐,咱们在那吃饭的时候,他们几个就商量等咱出了土牛村就打劫咱俩呢。他们几个自以为压低声音我就听不见,但其实他们说的每一个字,我都听见了。

将灵气运用在战斗之中的时候,灵气会产生消耗。威力越大、范围越广的招式需要的灵气量也越多,每个人身体内可以储存的灵气数量是有限的,要确保自己灵气消耗完之前结束战斗。不过也不用担心,当处于不再使用灵气的状态时,灵气会缓慢恢复,一般人来说,灵气都会在一昼夜之内恢复到满值。如果处于自然灵气特别充沛的所在,也会相应的提高灵气的恢复速度。”

“那岂不是能储存更多灵气的人会更厉害?”李天誉追问。

“你说的没错,修为等级越高,气海和经脉中灵气的储存量也越高。每个人修为不同,灵气存储的多少也有区别,灵气平时分布于身体的奇经八脉之中,多余的灵气储存于腹部的气海,发动攻击时可以率先调用经脉中的灵气,气海的灵气会及时对经脉中的灵气进行补充,但是一旦气海内的灵气消耗完毕,那就不可再用。气海容纳灵力的多少,和修炼者的层次有关,层级越高容量越大。对于终极的修炼者可以在脑内开辟天枢即为第二气海,天枢的灵力容量是气海的数倍有余。”

“灵气不止有多少的不同,也有种类的区别。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能掌握的都只是普通灵气,就是无属性灵气。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灵气,比如金属性、木属性、土属性、火属性、水属性灵气等。非常少数的人,可以在某些机缘巧合下掌握一些特殊属性灵气。”

“特殊属性的灵气具有一些特殊作用,金灵气提高技能切割力,使用带刃兵器会大幅提高锋利度,所以金灵气在和一般层次的对战情况来说,属于绝对的王者地位。水灵气会降低自身灵气消耗,并在战斗中仍然可以恢复灵气提高续航能力,木灵气生存能力强,可以在战斗中自我疗伤,土灵气提高自身硬度和强度,防御力更强,火灵气则可以提高所有技能的威力,同时提高灵气的使用效率,相同时间内,火灵气的爆发力更强,可以更集中力量打败对手,但是因为消耗多,所以,持续战斗时间比较短。此外,有些招式或者功法需要特定属性的灵力才能学习和使用。”

“世界上还有一种更为特殊情况,就是同一个人可以掌握两种特殊灵气,而掌握三种以上的特殊属性灵气,目前还活在世界上的,大概只有三绝孟凯一人了。”

“你会使灵气吗?”李天誉问。

“当然,而且我会用的是特殊属性的火灵气。如果遇到只会用普通灵气的同等级修炼者,在相同时间内,我可以调动灵气使用的功法的能量和威力是普通修炼者的一点五倍左右。但是同样的,我的灵力消耗速度更快,如果不能快速击败对手,那是件很危险的事。”

“特殊灵气相比普通灵气,也不是只有优势,在某种场合也有劣势。就是特殊灵气,容易被对手针对。因为五行是相生相克,比如我使用的火灵气,就会被拥有水灵气的敌人压制。”

“也正因为五行灵气相生相克,所以互相克制的灵气不会共存于一个人体内,从这个角度上来讲,也就是说,不可能有人掌握三种及以上灵气,因为只要随意选取三种灵气,必定有两种互相克制。如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不管怎么选,都必定会有冲突。”

“那你刚才所说的三强之一的孟凯为什么会掌握三种?”听着阿悟的解释,李天誉想起了此前阿悟介绍过的三强之一的孟凯。

“他是个极其特殊的存在,究竟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但是只是知道如果他体内灵气发生克制冲撞的话,那他的能力就会大幅下降,但是如果他体内灵力全部受他控制的时候,他就是最接近中部神洲最强者白天的人。”

“除了基础性灵气,拥有两种灵气的人,有机会感悟一种高阶觉醒灵气,高阶觉醒灵气。”

听了阿悟对于灵气的介绍,李天誉并没有完全听懂,但是隐隐约约的大概明白了怎么一回事。他重新握了握拳头,想象着父亲曾经教过他的一些方法,试图寻找身体内的灵气来加持到自己的拳头之中,但是试了半天,没有丝毫反应。他既失落又失望,真的像母亲所说,我无才习武吗?

阿悟见李天誉低头不语,揣疑他又想起家里的事,于是安慰他:“哎呀,你一个大男人,整天愁眉苦脸,自己慢慢修炼,将来把那些坏人全部铲除,一个不留。”

李天誉白了阿悟一眼,“你这个人,一说话就是要杀人。”

阿悟抡起马鞭就给了李天誉一下,“你这个呆木头,傻木头,还敢学会和奶奶顶嘴了?看我不教训你。”

天誉见她打了一下还不算,还要再打,于是拍了拍马屁股,让马儿跑起来和她拉开距离。阿悟更开心了,对着他喊“喂,傻木头,看谁先跑到同丰镇,你先到了就饶了你,哈哈哈,要是我先到,看我不把你抽开一层皮。”说罢阿悟也双腿一夹马肚子,马鞭抽了马屁股一下,她骑得这匹白马吃痛也快速的奔跑了起来。

通往同丰镇的这条大路几乎没有什么人,路是在山脚下依山势走向而成,山与路中间,有一条溪水,流淌的溪水清澈透亮,路两边有不少几米高的树木。一阵阵的风吹过,树上的黄叶摇曳而落,就在这红叶雨中,天誉和阿悟策马齐驱,竟然让阿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喜悦。

天誉骑得是他们捡的那几个强盗所骑之马,就是普通的日常所用马匹,而阿悟所骑白马,则是日行千里的宝马良驹,没过多久,阿悟就超过了李天誉。阿悟回头对天誉做了个鬼脸,“我可先走了,一会在城门口等着本姑娘抽你。”

天誉当然不服气,“大话别说那么早,谁先到还不一定!”说着也再度狠抽马匹,加快速度往前赶去。

天誉来到同丰镇门口时,太阳还没落下去,但是看门口之外,阿悟骑着白马早就等候在那。

“你这木头,怎么那么慢,我都等你好半天了。”等的有点焦急的阿悟看见李天誉这才到,不禁唠叨道。

“你的马跑的快啊,我这已经很赶了,阿悟姑娘,是不是该吃饭了?”跑了半天,李天誉觉得肚子有些饥饿。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先挨完打就去。”说罢提着鞭子就冲天誉招呼过来了。

天誉以为她真要打,赶忙骑着马往城里躲。阿悟倒也没真打,吓唬了一下他就跟着一起进了城。

同丰镇依然属于东阳郡内,在整个郡里来说不算是太大的城镇,但是相比下午的土牛村那还是繁华了许多。目之所及之内,客栈就有三四家,饭馆酒楼更是不少,街头摆摊卖货,走街串巷的人到处都是。他俩找了一家同福客栈,把马交给店家牵到店后好生喂着,他们进了店来开了两间干净的房间。有了下午吃面一事,天誉觉得应该找个票号把银票兑换成银子,花起来方便也省得路上生出许多麻烦。

天誉先在票号换了一张二百两的银票,然后在服装店买了一身现成的衣服,拿到客栈给身上冲了个澡,然后换了新买的衣服。换了衣服之后的天誉干净爽朗,容貌清秀,身高按现在的标准,大概一米八几,浓眉大眼,鼻梁高耸,只是经过几天的折腾,嘴唇依旧干枯开裂,下嘴唇被他自己咬的痕迹也依然明显。

他换好衣服下楼时,阿悟已在楼下等他,见他换了衣服之后好似换了个人一样。阿悟也不禁夸了句,“嘿,不错嘛,木头换了衣服长的还真像那么回事。”

第一次被阿悟夸,天誉有些不好意思,嘿嘿两声算是回答。阿悟也换了身衣服,白天穿的一身青衫此刻已换了上白下紫的一身女装。尽管认识了大半天,天誉从来也没敢正眼看阿悟,一是娘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盯着小姑娘看不礼貌,二是这姑娘动不动就杀人,多少还是有些害怕。

此时天誉一看阿悟,明眸皓齿,眉若初月,腮凝新荔,身上自带一股华贵之气。只是那对眼睛,此时笑着的时候煞是可爱,但如果她突然瞪起来,又让天誉不寒而栗。

“看什么看,是不是觉得本姑娘好看?”阿悟见天誉盯着自己似乎有些呆住,恶狠狠的问他。

“没,没有”正发呆之际,突然被阿悟这么问,他赶忙为自己开脱。

“我不好看?”天誉本来想说的是没盯着她看,但阿悟耳朵里听见的,却以为是他说自己不好看,眼睛瞬间睁圆了。阿悟本来眼睛就大,这么一瞪好似两个圆形的铜铃,吓得天誉赶忙解释,“不是,我是说。。。”笨嘴笨舌的天誉让她这么一吓居然有些口齿不伶俐。

“是还是不是,到底是好看还是不好看!你要是说的不对,一会我就把你眼睛挖出来,反正你也看不见。”

“好看,阿悟姑娘好看。”天誉只得顺着她的话说。

听到他夸自己好看,阿悟瞬间开心的像个小孩子,“虽然你脑子不太好使,眼睛还是挺有用,就给你留着吧。走,出去吃饭。”

客栈旁边就是一家酒楼,刚坐下,天誉就对阿悟说“阿悟姑娘,中午你请我吃的饭,晚上这顿饭,我请你,你想吃什么随便点。”

阿悟看天誉开口了,也不客气,一拍桌子,“小二,把你们家会做的菜一样做两份端上来。”

小二听这丫头这么说话,还以为是过来找茬吃白食不给钱的,于是苦着脸陪笑,“这位姑娘,我们这的菜品有几十道,您二位点一遍都吃不完,做两套那不是更浪费了嘛。”

“你哪那么多废话,让你做你就做,吃不完是我们的事,你是怕姑奶奶我不给你钱?”

“哪有哪有,两位一看就是大富大贵之人,着实是小人害怕您二位点了太多吃不下。”

“呆木头,快点掏钱,这狗奴才不见钱不给上菜啊。”阿悟对着对面的天誉一摆手,示意他掏钱给店小二。

“哦”天誉答应了一声,就从怀里把换的二百两银子的布包拿了出来,之前买了身衣服花了五两,包里还有足足195两银子,布包一打开,店小二脸上的笑就像开了花一样,人还没下楼,就大声招呼下面掌柜,楼上二位贵客点全谱两套,后厨加紧伺候着。小二粗略算了下,两套全谱共花银子不到90两,阿悟从天誉布包里拿出两锭五十两的银子,扔给小二,剩下的是姑奶奶赏你的。

这店小二听见这话,就跟见着亲娘了一般,连作揖带叩首的,感激之词说了个遍。阿悟看着她也觉得烦,就让他赶紧下去,店小二下楼去重新泡了壶好茶,把之前上的次茶换了下去。

天誉这还是第一次单独下馆子,以前在东阳城也和父母去过几次酒楼吃饭,但每次也就是点个五六个菜几个人就够吃了。他见阿悟这么点菜,等小二下去,他放低声音悄悄的问,“阿悟姑娘,咱们真吃的了这么多菜吗?”

阿悟俏皮一笑,“你傻啊,能吃多少吃多少,吃不了就不吃了呗。”

听见阿悟的理论,天誉彻底无语了。心想既然吃不了,那干嘛点这么多,还是双份。其实是刚阿悟见小二态度不好,故意想显摆显摆,虽然阿悟自己经常单独在江湖行走,江湖阅历可谓丰富,但是毕竟年龄只有17岁,依然有些小孩心性。

阿悟一指楼下对面墙下坐着的那几个叫花子,一脸坏笑着对天誉说,“一会吃不完的,叫你那几个兄弟上来吃。”

天誉正好奇自己什么时候来了几个兄弟,借着窗户往下一瞅,原来知道阿悟又拿刚开始见面时自己的样子奚落自己,于是瞥了她一眼,也不理会。

酒楼客人不少,她俩正吃着,听见有俩人小声嘀咕着,走上楼来。天誉就顾自己吃东西,听不到也不理会那二人,倒是阿悟,聚精会神的听起俩人小声的交谈。

其中一个穿格子花色丝绸袍子的人对旁边那人说:“嘿,你知道么,咱同丰镇山鬼门门主的大儿子今天又抢了一个姑娘,那姑娘的爸妈不同意,女孩他爸直接被他一掌打死,脑袋都碎了,脑浆流了一地,她妈当场就惊吓过度也死过去了。”

“啊,今天?上个月不是才娶回去一个?”旁边男子眼睛滴溜溜瞧了酒店二楼一周,才小声的对那格子男说道。

“谁说不是呢,他们家那俩儿子,在同丰镇就是无法无天,监事院的那个马头领,经常是他们家的座上宾,所以他们家的事,没人敢管啊。今天本来还请我去吃酒席来着,这不是想着和贤弟数日未见,就把那边推了。”

听见格子男说被山鬼门邀请去参加酒席,旁边男子显得格外热情,“哦?能被山鬼门邀请去的,那可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那是自然,老弟也不看看,在咱同丰镇,谁不给我老六个面子。”格子男说着话摇头晃脑。

“这肯定啊,六哥在同丰镇就是这个”他伸出一个大拇指,又接着说“以后老弟我还指望有事靠六哥帮忙啊。今天这顿,别跟我抢,必须是老弟请。”

“哈哈,好说好说,老弟,有事包在六哥身上。”

阿悟听见这俩人对话,山鬼门倒是引起了她的兴趣,这个门派此前好像多少有点印象,属于地方势力,门派虽然人不多,也没听说有什么绝顶高手,但是对于这种小地方,这门派绝对也是可以只手遮天了。

想罢,阿悟对着正在埋头大吃的天誉喊了句,“嘿,呆木头,不吃了,走,我带你去吃喜宴。”

“啊,这菜还没上齐呢。”虽然嘴上没答应,但是看着阿悟已经起身,天誉还是擦了擦嘴上和手上的油,跟着往下走。

走到门口,阿悟对着对面几个乞丐说,“楼上有桌好席,你们几个上去吃,和小二说是他姑奶奶让你们吃的。他要不让,回来我打烂他狗头。”这几个乞丐,有老有幼,其中倒是有一个壮年乞丐颇引人注意。阿悟看见他跟着前面那几个老幼乞丐一起往前,她把手里拿的宝剑抬了起来,拦住壮年乞丐。“他们都是老幼病残,你不聋不瞎,正值壮年,还长那么大块头,不去干活吃饭,怎么也学人家乞讨?”

壮年乞丐见被阿悟出手相拦,于是答“你这姑娘好没道理,乞丐还分年龄吗?那你说老乞丐是不是壮年乞丐长成的,小乞丐长大了是不是壮年乞丐?偏偏那么不巧,你见我的时候,偏偏我不老也不小,所以这得怪你,不能怪我。”阿悟一向嘴皮子功夫尤为厉害,可偏偏这个乞丐一番言论说的她竟然无言以对。

天誉在旁边打圆场,“算了算了,阿悟,这位大叔肯定也饿了,快让他进去吃吧。”阿悟看天誉不帮自己,反而向着乞丐说话,瞥了他一眼,一跺脚,“哼”了一声,放下了阻拦的宝剑,自己独自往前走了去。

天誉刚想前去追阿悟,结果被这壮年乞丐一把抓住。虽然没学会运用灵气,但是天誉自小习武,身体素质还是不错的,没想到被这个乞丐一把抓住丝毫动弹不得,只觉得这乞丐的力气大的没边,自己就像被一座山压住一般。

“你和那小丫头无缘无故拦我,耽误我享用大餐,快赔点钱,让我买酒喝。”这乞丐一手拿着棍子和要饭的碗,一手抓住天誉,正当街就这么歪歪斜斜的站着。

本来明明就是天誉和阿悟白给他饭吃,结果被他一番胡搅蛮缠,好像还是天誉理亏了。天誉想了想,觉得这乞丐似乎说的也有些道理,就想到怀里伸手掏点钱弥补给乞丐。刚把布包从怀里拿出来,就被那乞丐一把夺去。天誉本来想给他三两二两的银子,让他买顿酒喝就算了,没想到被他直接把包里剩下的近百两银子都拿了过去。

这时阿悟正回头,天誉本想喊她等自己一下,结果阿悟隔着街对他喊,“死木头,你快和你的乞丐兄弟一起要饭去吧。”

听见阿悟说话,这壮年乞丐先哈哈大笑起来,“这你媳妇吗?有点厉害啊,我看你小子不错,还不快点追。”乞丐一脚踢在天誉屁股上,他觉得似乎自己好像飞了起来,一下飘出了好几丈,本来阿悟已经走的很远,没想到再一回头发现天誉居然快追上自己了。她也着实吃了一惊,心想这小子什么时候可以跑那么快了。

不过看见他追上来,阿悟心里还是美美的,只是嘴上依旧不饶人,“你这个呆木头追上来干嘛,怎么不和你的乞丐兄弟一起去玩?”

“阿悟姑娘,你说话总是那么难听,我又不是乞丐,那个大叔也不是我兄弟啊。都跟你说了,见你那会我是掉水里了,所以身上脏,这会,不是换了衣服了嘛。”

“你闭嘴,我说你是乞丐你就是,再顶嘴看我不抽你大嘴巴。”

本来还想还嘴的天誉,赶紧双手捂住了嘴,生怕不小心又开口顶撞了她。

看天誉捂住嘴,阿悟撇嘴一笑,说着“知道本姑娘的厉害就好。”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阿悟找人打听了山鬼门的地点,就在同丰镇这条大路一直往前,快出城的时候,有个大庄子,正门就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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