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太子被俘虏,援军到来的时候,也不敢轻举妄动,立刻传消息给朝廷,等待皇帝的下一步指示,毕竟,这关系到未来的国君人选。
皇帝任命新的大将接替了宇文玦的位置,并下令暂时按兵不动,将宇文骜围困在城中,看谁耗得起!
情况一时陷入了僵局,皇帝打的主意是断了宇文骜的粮食和水,他城中加上百姓十多万人,根本耗不了两天,没想到,宇文骜第二日便将宇文玦绑在了城楼上,他本就受了伤,奄奄一息,但每天会有大夫去给他换药,保证他不死,宇文骜还下令只给他水喝,不给他食物吃,宇文骜发出告示,如果城中百姓挨饿,那么这个太子也就挨饿。
皇后不知从哪里得来的消息,天天跪在御书房门前以泪洗面,若是再不去救宇文玦,那么她唯一的儿子便要死在外面了!
皇帝烦不胜烦,他何尝想让自己疼了那么多年的儿子惨遭横祸,所以不得不暂时放弃了对宇文骜的紧逼,而他不知道,正是他这一次地选择,导致了他以后不可挽回的败局。
……
夜色如墨,边关郊外一座破旧的农家里,时不时传出低泣声,就如小兽痛苦的呜咽一般。
屋内,灯火如豆,一张破旧的木板床上正蜷缩着一个高大的身影,只见他脸色青苍,瘦削的下巴上满是胡茬,一双眼睛却是奇异的红色,像是嗜血的魔鬼,在黑夜里看来分外恐怖,那低低的呜咽声便是从他的嘴里发出来的。
此时他正在不住地颤抖着,双手以一个自我保护的姿态护在胸前,扭曲的容颜上满是痛苦。
旁边,一个穿着青灰色袍子,发丝只用根布带随意束着的美貌女子正蹙紧了眉头,将银针捏在纤细的指尖,她看着床上的男人,却是无从下手。
“真水姑姑,你怎么不下针?”守在一旁的弑天急红了眼,忍不住低声催促着。
真水美眸一瞪,气呼呼地说:“你以为我不想?现在他这种情况不能点穴,瞧他不住地发抖,我怎么敢随意下针?你得想办法让他静下来。”
“要不我来压着他?”弑天无奈。
“你能把他全身都压着?”她翻白眼,后者烦躁地抓了抓头发,突然,他眼睛一亮,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在怀中掏出了一个荷包,只见那是一个粉色的女孩子用的荷包,而在荷包的拉口的坠子上,还绣着一个字——“熙”,这是当初弑天在沈元熙离开王府后他在她屋子的抽屉里找到的,他打开荷包,从里面倒出了一粒泛着淡淡光泽的东珠,然后道:“试试这个?”
真水无语地看着他将那粒珠子拿到宇文骜的眼前晃了晃,后者像是受到什么刺激似的突然伸手将那粒珠子抢了过来,捧在手里,喃喃地念道:“娘……”
弑天见此,心中一喜,赶紧说道:“王爷,你听得见我说话吧?现在真水姑姑给你扎针暂时稳住毒性,你控制一下,不要动。”
宇文骜一见到珠子,情绪平静了许多,见到这一幕,真水奇怪地看了他们一眼,然后默然地施针,不一会儿,毒发的宇文骜浑浑噩噩地睡了过去。
弑天和真水见此,都不由自主地松了一口气。
真水将那粒珠子拿到手里看了看,举到弑天面前,问:“就一粒普通的珠子,有这么大的作用?”
弑天小心地将珠子收回荷包里装好,眼神黯淡地看了一眼粉色的荷包,淡淡地道:“这不是一粒普通的珠子,这是王爷的生母留下的,上面刻了字,一般人看不出来,但王爷却认得出来,所以,它并不一般。”
真水闻言,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口气清淡地道:“现在他的毒已经全面发作,不出一月,便会毒素攻心,我已经没有办法再替他压制了,现在用银针刺激他的穴位,也只能暂时延缓毒性的蔓延,他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你们能不能在一个月之内攻下盛京,从皇帝手里弄来解药了。”说完,她揉了揉太阳穴,疲倦地打了个呵欠,提着药箱出去了,因为宇文骜毒发,她已经很多天没睡过好觉了。
弑天苦恼地蹙起了眉头,宇文骜这样已经几天了,如今朝廷的军队正在和他们对峙着,谁都没有动,但是他们知道,这样撑不了多久的,而宇文骜似乎也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刻,所以在毒发之前才设计抓住了太子宇文玦,暂时拖上一会儿,但这样总不是办法,唉,一切便等明日王爷醒来再做商议吧……
宇文骜比想象的醒来得要早,他睁开眼,眼中的血红色已经退却,但脸色仍是青色的,甚至开始泛着紫光,弑天知道,这是毒素蔓延进脏腑的后果,所以他看了,也不免难过。
宇文骜的精神还不错,他靠坐在床头,一看到弑天,便用那双深邃的眸子死死地盯着他,待弑天向他一一禀报近日的情况之后,他才开口,没想到第一句话竟是问他要那粒珠子。
弑天也吃惊,以往宇文骜每次毒发清醒过来都不记得毒发时候的事情,这次他居然记得那粒珠子,弑天犹豫了一下,还是从胸前掏出那个粉色的荷包,他倒出珠子来要递过去,而宇文骜却眼尖地看到了荷包上那一闪而过的字。
“把荷包给我!”他脸色一沉,厉声命令,同时,大手已经伸了出去。
弑天有些不情愿,但到底不敢忤逆他,将粉色的荷包放在了他的手心。宇文骜一看到荷包上的字,再看上面绣得并不算精致的兰花,他便确定,这是她的东西,第一次,她让司马柔将一条汗巾送给他的时候,他虽然袖子一挥将其扫落在了痰盂中,但却怎么也忘不掉上面绣功拙劣的那对相互依偎的鸳鸯。他以前辜负了她的心意,现在后悔都来不及。
这确实是她绣的,他抬首,目光灼灼地看着弑天,咬牙道:“你怎么会有她的东西?”
没错,他心里吃味儿了,因为就连他也不曾拥有她的东西,唯一留下的,便是那只鹦鹉。想着,他抬眼看向挂在角落里的鸟笼子,那只白色的鹦鹉正偏着脑袋在睡觉,是他偷偷回了王府将这只鸟给偷了出来,并找了许多大夫才将它治好,每次一听到那只鹦鹉粗噶的声音,他就能想象得出她对着鹦鹉笑得眉眼弯弯的娇俏模样。
她的东西,只能是他的,怎能让别的男人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