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犯罪,只要是人做的,就一定会留下痕迹。
这是我还在警察学院读书的时候,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在现代刑侦技术上,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可以成为破案的关键。
指纹可以通过手套隐藏,但足迹即便带着鞋套也会留下痕迹。
人在走路时鞋底一定会有磨损,鞋底微粒结构发生形变、破裂、剥落等损耗,形成一种缺陷特征,这种特征的形状和特点能通过穿用的鞋底反映出来,不受鞋底材质影响,而受人体脚型结构、脚掌面着力情况、人行走习惯动作、运动方式等因素决定支配。因此,磨损特征会出现在某个人穿用的所有鞋子上,虽然清晰度不同,但也具有重复性。
从解剖学观点来看,正常人的人体器官各部分具有一定比例,我国古代就有“力七坐五盘三”之说,即头长为一个单位,身高为七个单位,脚长与头长基本一致。所以通过足迹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大致身高。
而通过足迹的宽度,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体形。体胖的人,脚弓较低、脚掌宽大丰满;体瘦的人,脚弓较高,脚型较瘦。对于小脚穿大鞋或大脚穿小鞋的足迹,同样可以通过步长、步宽、步角和重心情况进行推断。
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情还是给专业的人去做吧。
痕迹鉴定科,江听白的主场,几名工作人员正在各种精密仪器前已经痕迹检验。江听白绕过他们,直接把我带到了最里面。
“自从发现这个三号脚印之后,我们一直在对其进行各种检测,如今终于有重大突破。”江听白拿起桌子上的一张鉴定报告递给我。
“经过对现场发现足迹的行动轨迹来看,嫌疑人进入厂区后直接走向办公楼十八层,目的性极强,步距较大,根据半个脚掌进行赤足模拟,嫌疑人为男性,身高应该在170左右,身形偏瘦偏小。”江听白指着鉴定报告上面的信息。
“就这些?”这些线索明显不能对案情有着绝对的突破性进展。
“别急,你再看这个。”他说完,又从桌子上拿起一张鉴定报告递给我,这张包裹上面印着黑色的图案,看上去像是医院的B超报告。
“通过对足迹的光学痕迹鉴定,发现了这个足迹的受力情况。这是一个成年男性的足迹,只有前半个脚掌,可以确定他是踮着脚走路。而且我们发现,嫌疑人有着明显的大脚趾内翻情况,即大脚趾与其他四根脚趾之间的缝隙十分大。”
拇指内翻属于一种骨骼畸形,常见于遗传因素,不排除因为后天走路习惯和长时间穿不合脚的鞋造成。
我下意识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鞋,会是一种什么样的鞋造成拇指内翻呢?
江听白不愧是我的老搭档,仅仅是看了一眼就猜出了我心中的想法,他坐在痕检科的一张转椅上,跷着二郎腿,一副邀功的态度。
“通过我们对鞋底条纹的比对,发现这个足迹的鞋尖款式特别短平,不同于常见鞋的款式,应该是一种拖鞋。”
拖鞋?谁会穿着拖鞋出门行凶杀人?还要踮着脚走上十八楼?
重要的是,什么样的拖鞋会造成拇指内翻呢?
“人字拖!”
江听白猛地站起身,转椅向后滑出好远,接着他特意嘱咐我:“千万不要走进思维误区,虽然人字拖有几率造成拇指内翻,但需要有一个时间前提,没有人会常年穿着人字拖的。”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样的人会常年穿人字拖呢?即便是去行凶,也穿着人字拖。
倒是有着重大嫌疑的刘延,那天穿着人字拖。
“干得好,老狗,你这个线索非常重要。”
江听白拉回身后的转椅坐好,我本想拍拍他的肩膀表示感谢,他身子一动,我直接拍到了他的头上。
每个人都有一块逆鳞,别人触碰不得,江听白的逆鳞就是发型,除了理发师,他不允许除自己之外的任何人碰自己的头发。
“老秦!你故意的吧!”我们搭档多年,当然都知道对方的性格。
不过话说回来,我们搭档这么多年,我还是第一次碰到他的头发,不是因为怕他生气,而是他比我高一头,平时根本没有机会碰到。
“啊!!!”江听白有些抓狂,浮夸的表现好像他有什么大病一样:“就是因为我极其讨厌别人碰我头发,所以我才努力长得这么高!没想到今天被你这个巨人碰了头发!”
他口中的巨人,是指被锯了腿的人。多年的友情让我丝毫不感到被冒犯,相反看到他抓狂的样子还有些高兴,毕竟我还不知道碰他头发会有什么后果。
“你的脑袋上不会有什么开关吧,一碰就会犯病的那种。”我打趣道。
“有一个爆炸按钮,碰了之后连你一起炸死。”江听白斜眼看着我。
“唉?还有这种按钮?那我说啥也要按一下。”
他见我不像是在开玩笑,直接站起来,用身高保护自己的头发。我正要伸手,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
“老狗,你今天真是牛了!”我丢下一句话,直接跑回办公室。
专案组办公室,针对江听白最新的足迹检验,我提出自己的看法。
“死者郑水平,身高178厘米,颈部致命伤,伤口角度由上至下。能造成这种伤口,说明凶手比郑水平要高,那么还有一种可能,郑水平是坐在椅子上受到的袭击。”
“可是案发现场并没有发现椅子”薛杭第一个反驳。
“说的没错,现场确实没有椅子,但死者弯腰,下蹲,甚至是坐在地上,同样会被比他矮的人造成由上至下的伤口。而且黎梦之前作出的犯罪侧写,同样表明凶手的身材偏瘦偏矮。”
“你的意思,刘延就是杀人凶手?”林子凡问我。
“刘延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缺少作案工具、作案手段等直接证据,唯一的疑点就是,刘延双手伤残,是如何一刀致命且对死者进行开膛取走内脏的。”
这是唯一的疑点,也是最关键的疑点。
只要想通了这一点,案情就清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