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是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登场的虚拟人物,金陵十二钗之一,贾宝玉的堂姐。
出身尚存争议,常见版本原文:“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妾所出,名迎春,”有版本则说是贾赦前妻所出、贾政之妻所出、贾政所收养女等等。红学界普遍认为是曹雪芹多次删改未定稿而造成的疏误。
性格;温柔善良,同时胆怯懦弱。居所:紫菱洲上的缀锦楼。在《红楼梦》中,大观园东部有一个庭院,西侧临水,东部靠山,院内西部建筑是紫菱洲,北房正厅,即缀锦楼。此处是《红楼梦》中贾迎春的住所,与藕香榭隔水而望。在海棠诗社中,迎春的号为“菱洲”、惜春的号“藕榭”,便由此而来。缀锦楼与缀锦阁重名。第40回贾母在缀锦阁设宴吃酒,让戏班在藕香榭奏乐、演唱,乐声穿花度水而来,令人心旷神怡。
迎春是贾府中的二小姐,或称二姑娘,第三回《贾雨村夤缘复旧职 林黛玉别父进京都》中与探春、惜春同时出场。书中描写她“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可见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但天性懦弱,更乏才情,对周围的一切,不闻不问,木然处之。
从小厮兴儿之口得知,暗地里说她是二木头,戳一针也不知嗳吆一声”。
贾府里的小姐们都有一个专长,贾府四春相对应琴棋书画,而迎春善棋,从丫鬟司棋名中可以得知。但是若在吟诗作对猜谜上,她则是资质平庸。在处世为人上,她也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她的攒珠累丝金凤首饰被下人拿去赌钱,她不追究,别人设法要替她追回,她却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气。”
抄检大观园时,迎春的丫头司棋因与其表弟潘又安秘密往来,自主婚约,被抄出“罪证”,被驱逐出大观园。司棋百般央求迎春援救,而迎春则少见的坚持自己的立场。
原文:迎春含泪道:“我知道你干了什么大不是,我还十分说情留下,岂不连我也完了.你瞧入画也是几年的人,怎么说去就去了.自然不止你两个,想这园里凡大的都要去呢.依我说,将来终有一散,不如你各人去罢。”
她对司棋的离去感到伤心,但是很清楚的认识到司棋犯下的大错,不光不能求情,更是知道求也无用。因司棋犯的是有损妇德之大罪,与表弟潘又安在大观园中私通,并被鸳鸯撞见。一句终有一散,也充分显示了她为人悲观随波逐流的心态。
她父亲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还不出,就把她嫁给所谓的“世交之孙”孙绍祖,实际上就是拿她抵债。此人系大同府人氏,祖上军官出身,现袭指挥之职,绰号“中山狼”,是个骄奢淫逸、作践妇女的虐待狂,家里的人几乎淫遍,若是个精明强干如王熙凤、贾探春的女子只怕还好,但是像迎春那般怯懦软弱的女子,如何受得了孙绍祖的折磨?可怜这个金闺小姐在他的拳打脚踢折磨虐待之下仅一年时间就一命呜呼了。
迎春的婚姻悲剧有多个原因:一则,她从小死了娘,她父母贾赦和邢夫人对她毫不怜惜;二则,由于家庭矛盾导致祖母贾母和兄长贾琏对她的婚事无从插手干预,虽劝阻这门亲事,但“大老爷执意不听”,谁也没有办法,因为儿女的婚事决定于父母;三则,迎春本人的懦弱可欺,能够维护她的丫鬟司棋也不能跟随身边,最终被孙绍祖揉搓而死,可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在大观园女儿国中,迎春是成为封建包办婚姻的牺牲品的一个代表。作者通过她的不幸结局,揭露和控诉了这种婚姻制度的罪恶。迎春的婚姻悲剧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贾府的每况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