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歌歉意的道:“对不起,认错人了!”
“我尊敬许先生的为人,但也请先生尊重我!”大小姐有些不悦。
大小姐见他有一点点悔意之色,也不好发作,强忍着心中的怒火:“那请许先生不要忘记我们之间的约定!”
华歌拍拍胸膛,凛然道:“那是自然,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何况有佳人相伴,有何不可呢?”
“你……”见他又油腔滑调,大小姐脸上难看起来,“那好,一个月后我会派人通知许先生,时间不多,我就不留许先生了!”
大小姐直接下了逐客令!
华歌大感无趣,摸了摸鼻子,“放心吧,答应你的事情,我一定会做到!”
他向大小姐施了一礼,转身便离开了。
华歌见天色尚早,又去黑市逛逛,见到喜欢的玩意,就用六炫先生赠送的金龙牌付款买下来。
古玩,丝绸,首饰,名画,钟表等等,看见就买,老板乐得嘴都歪了,直呼好家伙,有钱的败家子,六六六!
华歌拿着大包小包的宝贝回到码头,只见那老头在船上等他,见他回来之后,笑嘻嘻上前道:“公子这趟收获颇丰,老朽甚是羡慕啊!”
华歌笑了笑,直接把大包小包的宝物扔上他的船上,道:“不用羡慕,这是你的酬劳!”摸出了十块大洋,给了老头。
这是他赢了赌鬼李的钱,足足有五千多大洋,一下子从一个穷鬼,摇身一变成为大老板。
老头接到大洋,自然也乐开了花,干活也卖力了许多。
某处办公室,一个戴着眼镜的会计慌慌忙忙的冲进来,将手中的一叠账单放在六炫的面前:“三当家,这是许文强用金龙牌消费的商铺传来的账单,请你过目!”
六炫看完账单,鼻子都气歪了:“卧槽你大爷的,一共十万零八千大洋,许文强把黑市买下来了吗?”
六炫心在滴血。
他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打肿脸充胖子,送他金龙牌来祸害自己。
楼阁中,大小姐坐在窗台上,看着窗外的花,不知道在想什么。
外面的花开花落,犹如人的一生,从开始到结束,只是一个轮回,花没有情感,直到死亡的那一刻,悄然而去,静静的枯萎凋零,人的一生,要历经尘世浮萍,生老病死人。
大小姐羡慕窗外的花儿,无忧无虑的绽放,小小的生命也能有璀璨的一生。
或许,有一天,自己也能无忧无虑的活着吧……
华歌从黑市回来后,就没见过番薯生,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腊肠依然躺在床上昏迷不醒,华歌摸了一下他的额头,如火烧般烫手,体温很高。
他把消炎药磨成粉末,泡成一碗水,喂腊肠喝下,再拿出几块冰块敷在他额头上降温。
做完这一切后,他才松了一口气。
腊肠和番薯生都是跟他一起在鹌鹑村走出来的兄弟,只是腊肠出来之后独自闯荡江湖,而番薯生则是跟着华歌混迹江湖,多年以后,他们再次重逢,腊肠摇身一变,成为十三太保的金牌杀手。
岁月蹉跎,物是人非!
消炎药不愧是m国发明的奇药,第二天腊肠就醒来了,身上的高烧已经退的差不多,伤口也治愈得七七八八。
腊肠醒来后,看到华歌坐在床边:“谢谢你救了我,今后我的命便是你的了,要打要杀悉听尊便!”
华歌笑了笑:“都是兄弟,客气的话就别说了。”
腊肠的眼神有些复杂,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或许,这就是基情吧。
其实,这次刺杀,腊肠并不是真的想要华歌的命。
自从腊肠接到上级的命令,知道要杀华歌的时候,他是极其不愿意的,但也不敢赤裸裸违抗上级的命令,所以他想借暗杀的名义,实则是来给华歌通风报信的。
奈何,华歌的实力太屌了,一不小心差点反杀了腊肠。
这是他万万想不到的!
多年不见,他的实力更加恐怖了。
腊肠暗自震惊。
恐怕,只有从鹌鹑村一起走出来的村长杨麒麟,才有资格做他的对手了。
就在二人交谈中,番薯生火急火燎的走进来,一见华歌便激动的道:“大事不好,出事了!”
华歌大感不妙,道:“出什么事了,不要急,慢慢说!”
番薯生大声道:“冯程程被人劫走了!”
“什么?”华歌大惊。
番薯生气喘吁吁的道:“本来,我将冯程程藏在郊外一处隐秘的地方,并且安排了十几个兄弟看守,就在昨天,有个黑衣人突然闯进来,将十几个兄弟全部干翻了,这个黑衣人的实力很强!”
“当我赶到的时候,与他大战了三百个回合,彼此奈何不得对方,最后他的增援到了,同样是一个武功高强的黑衣人,他们两人联手将我击退,最终被他们把冯程程掳走了。”
番薯生一脸沮丧,懊恼自己没有看守好冯程程,让她被别人掳走了。
华歌安慰道:“你不必沮丧,泱泱大夏,卧虎藏龙,高手如云,遇到硬茬,打不过很正常的,你没事就好!”
番薯生疑惑道:“究竟是谁掳走了冯程程?”
华歌一语中的道:“肯定是斧头帮的人干的,你的实力我很清楚,在上海能和你打的平分秋色的人必定是斧头帮里的人!”
番薯生的实力,虽然比不上华歌,但是也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狠人,能和他掰手腕儿的人屈指可数。
斧头帮为了救回冯程程,竟然派出两个与番薯生实力相当的人,看来人是保不住了。
华歌无所谓了,反正已经逼迫冯敬尧开仓放粮几天了,难民也得到了粮食,暂时稳住了灾情,留着冯程程在手也没用了,倒不如让他们救回去。
“这件事就算了,冯程程回到斧头帮也好,这个烫手山芋留着反而适得其反,省得冯敬尧天天请杀手来杀我们!”华歌说道。
番薯生心有不甘,道:“冯程程这个妞我到不在乎,但是那两个黑衣人我记住了,下次遇到,我必定打死他们!”
腊肠不屑的轻哼一声,恰好被番薯生听到。
番薯生怒目圆瞪:“你哼什么?”
腊肠自然是敢怒不敢言,当下他身受重伤,还没痊愈,肯定是打不过他的,只能吞声忍气。
他暗自发誓,等那天他伤势痊愈了,一定要把番薯生的舌头割下来喂狗。
“咳咳!”华歌轻咳几声,他们顿时安静下来。
“番薯生,我问你一件事情!你可知道轩辕门?”华歌突然问道。
“知道,轩辕门在上海只是三流势力而已,门徒只有寥寥几人,不过他们帮派的大师姐可是一个狠人,在城西一带无人敢惹,号称城西小辣椒!而且她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就是林家的大千金。”
“林家在上海可谓是巨头一般的存在,而轩辕门在上海能有三流势力的排行,完全是靠林大小姐的声望和金钱的支持!”
“说来也怪,轩辕门全靠他们的大师姐一个撑起来的,可以说没有他们的大师姐,就没有轩辕门的今天,但就在前几天,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的大师姐莫名其妙的消失了,现在的轩辕门急得团团转,要是不把大师姐找回来,轩辕门就要垮了!”
番薯生对上海的势力了若指掌,很快就娓娓道来。
居然还一个大师姐?这事儿那老头没有对自己说过。
而且她居然还是林家千金,可是林家的势力在上海是一手遮天的存在,大师姐为何要加入轩辕门这个连三流势力都称不上的门派呢?
此时,轩辕门的大师姐哭晕在厕所。
她自己也纳闷,为什么要加入轩辕门这个门派?
三年前,有个老头突然找上她,说她印堂饱满,容光焕发,是难得的修炼人才,那时候老头仙风道骨,白胡子飘飘,典型的世外高人形象,再加上他的忽悠和吹嘘门派多么屌,多么厉害,是什么修真界最强的门派,她可没注意,老头总在言语末尾很不经意带上一句“一万年前”。
所以大师姐就这样稀里糊涂的答应了,直到她正式成为轩辕门的大师姐后才发现,自己被老头骗了。
轩辕门只是世俗之中,上海一个不入流的门派而已,后来她才得知,老头师傅只是贪图她家的势力,让轩辕门在上海苟活下去而已。
更可恨的是,就在前几天,大师姐突然收到老头的千里传音,说替自己收了一个小徒弟,而且还把门主之位传给他了,最难以接受的是,师傅还无耻的说,自己大限将至,没时间教导小徒弟了,所以呢,这个责任就落在我们可爱的梅儿身上了!
直到现在,林梅儿一想起那老头得意洋洋的神态,就顿时觉得牙根痒痒的。
凭什么自己为了轩辕门任劳任怨,师傅却将门主之位传给一个外人。
但是,内心深处,她还是对师傅有感情的,否则,也不至于接到师傅的千里传音之后跑回家哭了一晚上。
林梅儿打定主意,她决定去看看那个小师弟是什么样子的,如果人品还行,或许本小姐还能叫你一声掌门。如果人品下三滥,那就别怪本小姐好好教训你了!
当然,这些华歌还不知道,听了番薯生的话,他大致对轩辕门有了一个了解。
总之,就是一个垃圾门派。
怪不得老头这么好心,随便将门主之位传给路人,感情这个是个坑啊,等着有缘的傻逼往下跳。
此时,华歌的心情不比林梅儿师姐好多少。
不过他答应的事情就会做得到,既然答应了老头掌管轩辕门,他就一定会把轩辕门打造成上海第一势力。
华歌对着他们说道:“明天你们两个跟我去轩辕门一趟!”
腊肠和番薯生虽然不知道华歌为什么要去轩辕门,但是他们也没有多问,还是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