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没打算成为你的徒弟,老头子你还是另寻他人吧!”华歌摆摆手拒绝道。
“混账!”老头的声音高了八度:“你选择了轩辕之书,这是你的宿命,逃避也没有用的!”
无论老头子说什么,华歌也不会答应的,开玩笑,哥可是上海滩鼎鼎大名的许文强也,怎么可能做别人徒弟,这不是有损形象吗?
老头游说良久,见其不为所动,便开始打感情牌,眼泪汪汪的流下来:“可怜我这个快死的老头,膝下无女无儿的,死了也没人送终,真是悲催,死后没脸面对师门同胞,轩辕门在我的手上没落了,愧对师门啊!我死不足惜啊!”
这招还真管用,华歌见老头如此可怜兮兮,不禁心软起来道:“老人家,你别太伤感,做你徒弟也不是不可以……”
话还没说完,老头双眼便放出精芒,大喜道:“这么说,你同意了?”
华歌笑眯眯道:“做你徒弟要什么好处,你得先说清楚吧?”
老头神秘一笑,道:“做我的徒弟,便把门主之位传给你,轩辕门是……整个华夏最神秘,最强的帮派哦,你若是做了门主,在上海混必定倍有面子,出门大有人给你招呼,只要你一说是轩辕门的人……所有人都必将为你簇拥喝彩的……”
这么牛逼?
华歌不禁心动不已,轩辕门一听就是很装杯,很屌的帮派,非常符合自己的形象。
其实老头没有说……那是以前的轩辕门,现在的轩辕门嘛,咳咳咳………
“怎么样?若是你答应做我徒弟,我现在立即将门主之位传给你!”老头循循诱导的说道。
“好……吧!”华歌总感觉有点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竟然迷迷糊糊的就答应了。
“很好,从此往后,你便是轩辕门的门主了,这个门主信物,你戴好,如果是轩辕门的门徒看见,就会知道你是新的门主,他们也会听你的指挥!”老头飞快的从怀里摸出一枚墨绿色的戒子,放在华歌的手上。
华歌将戒指拿起来上下打量,发现这枚戒指散发着墨绿色的光泽,通体发亮光滑,一看就是古董,卖了肯定值几百个大洋。
若是老头知道,华歌想把戒指卖了,肯定当场杀了他。
“咳咳,好的师傅,你放心,今后轩辕门在我的带领下,必定会发扬光大,不会愧对你的期望的!”华歌信誓旦旦的说道。
“对了师傅,我是不是那种传说中数千年才出一个的天才,所以您临死前把衣钵传到我的手里,让我来发扬光大?”
老头微微笑了道:“你猜猜?”
华歌翻了翻白眼,不由感到无语,这老头还故弄玄虚起来了。
老头转移话题道:“为师要死了,记住你现在是轩辕门门主,将门派发扬光大的重任就落在你身上了,永别了!”
“我晕!你还没告诉我,我的灾难是什么啊?”华歌刚觉得不对劲,就觉得眼前一花,老头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仿佛从来没有出现一样。
他再看看手里,那本轩辕之书还在手里,他再翻一翻书页,扔然翻不开。
用手捏了捏,入手光滑又软,质料怪异,整个凝成一块,根本找不到一丝缝隙!
“难道我终于得到天大的机遇?”华歌迷迷糊糊的想:“可是这是一本破书啊,而且我也没有得到强大的法宝和飞天遁地的法术。”
法宝?法术?神器?天哪,我好像啥也没得,这本破书,好像也没啥用,回去卖破烂了吧。
刚想到这里,后面咻咻的一声响,他一回头,就发现老头站在他身后,吓得华歌跳了起来:“你TM的不是死了吗,都跟我永别过了!”
“是这样的!”老头挠了挠头,道:“我已经准备死了,但忽然想起一件事,所以回来和你交代一下!”
“有屁快放!”华歌不耐烦的道!
“其实我想告诉你,你去101赌场的时候会有一场灾难,你务必要小心,记住保命要紧!”
“!我靠!”华歌翻了翻白眼:“你居然知道我要去101赌场,有破解之法吗?”
老头摇了摇头道:“没有,以我的功力,算不出来你以后的命格,所以一切还得靠你自己了!”
“我晕!”华歌无语,那说这些有什么用。
“不过你别担心,我看你也不是短命之人,相信你一定会平安躲过的!”老头神秘的笑了笑:“还有一件事情,我想了许久,还是应该告诉你!”
“哦,什么事情?是不是还有什么宝贝忘记给我了?”华歌立即提起精神,一双眼睛贼溜溜的看着他!
老头神秘一笑,“我们轩辕门曾经确实是超级无敌屌的帮派,但是经历岁月的摧残,现在的轩辕门在上海只是三流帮派而已,而且,我找你做徒弟,不是因为你是什么千年难得一见的天才,而是资质好一点的人都被其他帮派挑走了,我只能找一个不太烂的凑合凑合,咳咳,还有我算到今天是自己的大限,没有时间教你功法了,反正功法也垃圾得很,不学就不学吧,只是以后少出门,万一师傅的几百个仇家追杀你,记得一定要跑,而且有多快跑多快,记住了!”
“我丢雷楼谋啊!坑我啊!!!”华歌就知道天上不可能掉馅饼的,果然老头在坑他。
说完,老头又消失不见了,华歌气的面红耳赤,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个老头装可怜,骗我的同情,让我上船之后,留下一大烂摊子让我收拾,这老不死一肚子坏水啊!
华歌越想越气,一股杀人的冲动上来了:“好!你说我去101赌场的路上有灾难,好啊,我就不信了,谁敢惹我?正好我现在火冒三丈,要找人发泄,来吧!”
华歌怒气冲冲的往101赌场的方向走去,刚走几步,啪的一声,就有一坨东西落在他的头上。
华歌用手摸了摸,只见一坨白色的东西,散发着恶臭味,他再看看天上一只鸟悠哉悠哉的从他头上飞过,走的时候还鄙视的看他一眼,仿佛在说:看什么看,鸟大爷拉一坨屎,你有意见吗?
我靠!连只鸟都敢在我头上拉屎,华歌气的掏出手枪,往鸟的方向开了三枪。
砰砰砰!
子弹从鸟的身边划过,吓得鸟煽动翅膀,灰溜溜的逃走了。
等擦干净鸟屎后,华歌感觉到有人撞他一下,等他反应过来之后,发现自己的钱包不翼而飞了。
他猛地反应过来,急忙望去,只见那人迅速混入人群中,消失不见了。
“我的钱包啊!”华歌欲哭无泪,光天化日之下,竟有小偷偷走了他的钱包。
钱包里面可是有足足有………
那小偷偷走他的钱包后,走到一处拐角,高兴的打开钱包一看,顿时傻眼了:“麻蛋,只有一块大洋,还敢来黑市逛?”
真晦气,小偷拿走一块大洋后,顺手把钱包扔了,还不忘吐了一口水:“呸,死穷鬼!”
华歌感到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无论走到哪里,始终无法摆脱那双眼睛的监视。
“是个高手!”
莫名其妙的感到一股冷意,华歌知道已经被人盯上了。
华歌若无其事的走向一条小巷,巷子里的行人稀少,且视野开阔,他身后同样有几个人跟着他寸步不离。
“你们是谁?为什么要跟踪我?”华歌背向着他们,冷冰冰的说道。
在他身后的是四名黑衣人,他们蒙着脸,看不见神情,只露出一双冷冷的眼睛!
“取你命的人!”
话音刚落,他们拿起长刀迅捷的冲来,一人刺心,一人砍腰,一人封喉,一人掩护,配合的天衣无缝,无懈可击!
“好厉害的杀手,配合如此完美!”
就连华歌也忍不住称赞起来,这是他遇到过最强的杀手。
人狠话不多!
这一次的刺杀比往常的都要凶险,华歌不敢大意,掏出手枪,没有丝毫的犹豫,迅速扣动板机,连开四枪!
砰砰砰!
四颗子弹闪电一般射出,精准的朝着四名杀手是心脏射来,无论他们怎么躲避,子弹似乎长着眼睛一样,始终形影不离的跟着他们。
不愧是枪王,枪法简直出神入化,令人窒息。
四名黑衣杀手立即感到一股死亡的气息,极限地扭动身体,侧身躲避,原本打中心脏的一枪,竟然被躲避过去。
子弹只打在他们的肩膀上,瞬间鲜血如喷泉一样,喷射了出来,他们不顾身上的疼痛,像死侍一样,疯狂的拿刀劈坎刺杀。
“他们不要命了?”
横劈!
直刺!
剖杀!
暗袭!
他们的刀法行云流水,密不透风,每一招都冲着华歌的喉咙,心脏,后脑勺,天灵盖劈来,招招夺命,阴险毒辣。
华歌不敢大意,全神贯注地左闪右避,像条河里的鱼一般,四处避窜。
一时之间,四名黑衣杀手联合夹击,竟然奈何不了华歌。
华歌何许人也?堂堂上海的大佬,没有实力,怎么敢一人来到夜市。
很快,华歌便抓住一名黑衣人急于进攻,而疏忽防守的破绽,一脚踢在这个黑衣人的身上,这一脚的力量甚至能将一头牛踢飞,(额,咳咳,反正也是吹牛,姑且能将牛踢飞吧)那黑衣人发出一声低沉的**,便整个人被踢飞出去,狠狠的砸在巷子边的墙壁上,直接昏死过去了。
失去一名黑衣人,压力瞬间减小很多,趁着三名黑衣人愣神的瞬间,华歌迅速后退,拉开了与他们的距离。
华歌是一名神枪手,擅长的是远战,这一点黑衣人也知道,当他们发现华歌拉开身位的时候,立即反应过来,想要追上去。
但是一切都晚了,身为枪王的华歌,怎么可能给他们喘息的机会。
砰砰砰!
拉开身位的华歌,立即连开三枪,子弹在电光火石之间,便击穿他们三人的心脏。
真男人从不回头!
华歌转过身来,冷冷道:“下辈子聪明一点,不要惹上不该惹的人!”
三名黑衣人顷刻间便失去了生机,倒在了血泊中。
就在华歌放松警惕的时候。
碰!
一道***的声音传来,华歌甚至来不及反应,子弹便击中他的心脏。
奇怪的是,心脏竟然没有流血,华歌一脸诧异的愣在原地。
“我没死?”
就连躲在黑暗中的杀手也懵逼了,先前四名黑衣杀手是诱饵,目的是让他放松警惕,而躲在黑暗中的杀手才是真正要刺杀的华歌的人。
按照剧本走,在干掉四名黑衣人的时候,华歌会放松了警惕,这个时候就是黑衣人暗杀他的最佳时机。
问题是,开枪打中他,他没有死啊!
呢吗的,离谱了吧!
黑暗中的黑衣人恼羞成怒,又连续开了三枪。
“卧槽,你玩不起,你搞偷袭,你个小垃圾!”
这次,华歌已经反应过来了,怎么可能给他机会,立即像个圆筒一样,往地上滚动,躲过了杀手致命的子弹。
“哼!搞偷袭!”华歌凭借敏锐的的意识,往巷子黑暗的地方开了几枪,砰砰砰,子弹瞬间没入黑暗之中。
黑暗之中,一条人影冲天而起,跳在围墙之上。
黑衣人双目冰冷,手持***,枪口瞄准了远离他数十米远的华歌。
“你是谁?”华歌开口问道。
“孤狼!”
黑衣人冷声说道。
“不认识!”
华歌摇了摇头道。
不过,此人就是杀手界鼎鼎有名的枪神孤狼,曾经依靠一把***,暗杀了一名日本的军官,轰动一时。
他的枪法丝毫不弱于华歌,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家伙手里拿的可是一把狙,华歌手里拿的只是***枪,装备差距太大了。
所以华歌第一反应就是,跑!
这条小巷很长很深,曲折蜿蜒,路口多而杂,华歌利用这一点,很快跑的不见影踪。
孤狼的神色冷漠,目光望向巷子的深处,蓦然,他猛地朝深处开了数十枪,砰砰砰,子弹如同雨滴一般,落在那巷子深处。
“很强的枪神!不愧是孤狼!”
他甚至不用眼睛看,但凭感觉就知道华歌的位置,紧接着就是一梭子弹射来。
华歌躲在巷子里的一张破桌子下,子弹瞬间将那张桌子击碎,华歌不得不脚子用力一瞪,跳到墙上,面对孤狼也打了一梭子弹。
砰砰砰!
手枪吐着火舌,子弹如箭,密密麻麻朝着孤狼射去。
孤狼从墙上跳下来,子弹打在他离开的地方,瞬间击穿了十几个窟窿。
孤狼不愧是枪神,知道手枪的威力,越远就会越弱,他不断的拉开距离,想利用***的远距离射程将他击杀。
孤狼一开枪,华歌立即钻进巷子的一处拐角躲开,同样,华歌一开枪,孤狼也利用拐角躲避。
这条巷子拐角很多,每隔十米就会有一处拐角,他们都利用这一点,彼此奈何不得对方。
华歌又何尝不知道他的想法,他一退,华歌立即一进。
就这样,孤狼一边退一边开枪,华歌一边进,一边开枪。
两人,你进我退!
又奈何不得对方。
“嗯?他不见了?”
不知何时起,孤狼发现华歌竟然消失不见了。
他顿时停了下来,放眼望去,空荡荡如也,人影都没有一个。
孤狼心头一急,一条人影刷的一声,忽然出现在他面前。
这不是华歌吗,原来他在孤狼不注意的时候,立即从旁边的暗巷走了。
这条暗巷能绕到孤狼面前,而孤狼发现不见人的时候,停了下来。
当他再次发现华歌的时候,华歌已经出现在他面前。
“不好!”
孤狼发现这个距离十分危险,华歌只要开枪他必死无疑。
孤狼疯了似的,拼命后退想要拉开距离,但是迟了……
华歌举起手枪,朝着孤狼开了一枪。
一枪直接爆头。
孤狼的眼睛瞪的大大的,似乎死都不相信,自己就这样被干掉了。
他可是杀手界的枪神,竟然栽在这里。
他临死前,想起了他师傅的话:“小心许文强,他比想象中的还恐怖!”
一开始,孤狼一笑而之,认为师傅高估他了,现在想起来,孤狼心中充满悔意,也许师傅说的是对的………
“无敌是多么寂寞!堂堂一代枪神,竟死在我手上!”
华歌收起手枪,摇了摇头叹息道。
突然,他好像想起了什么,立即从怀里摸出那本轩辕之书:“原来孤狼一枪击中我的心脏,而自己能安然无恙,全靠这本轩辕之书挡住了子弹!”
华歌细心发现轩辕之书并没有丝毫破损,书面散发冰冷之意,隐隐约约竟有种说不出的神秘感。
“这本轩辕之书,相当于一件防弹衣啊!”
华歌也发现了这本书的非凡之处,竟有刀枪不入的功能。
莫非真的是一件法宝?
蓦然,一个大胆的想法在华歌心头滋生:电视剧里面男主角打开法宝的方式,是往上面滴血,然后法宝才会认主,要不我试试看?
按照所有玄幻的剧情,一般很牛逼很屌的法宝要起作用,总是避免不了见点血,当然,常人的血没有用,还要“有缘人”的血。
说干就干,华歌也是狠人,在没有刀的情况下,直接掏出手枪,对准自己左手掌心开了一枪。
嗤啦!
掌心直接开了一个窟窿眼,鲜血猛地喷射而出,有个买菜的阿婆路过,见到这一幕,不禁摇了摇头叹息道:“唉,这年头的压力又逼疯一个孩子,可怜啊!”
华歌将鲜血洒在轩辕之书上,只见轩辕之书立即起了反应,发出微弱的暗淡之光。
暗淡之光很快就消失不见了,华歌的心砰砰直跳,用颤抖的手去翻开书页,发现书页依然纹丝不动,无论他怎么用力翻,都无法翻开书页。
尼玛啊,玩我呢!
华歌欲哭无泪。
心里暗暗骂道:电视剧真是害人玩意儿,谁特么说法宝都要滴血认主的?害得劳资把自己的手掌开了个窟窿眼,天哪,痛死人了!
华歌只好撤下一块纱布包扎好伤口,然后将轩辕之书放入怀里,才慢悠悠的离开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