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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命中的一眼

朗日沉重的闭上眼睛,等他再睁开,他出现在拥挤的人群里,周围的人都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朗日自己也是其中一员,他在人群中就那么被推搡拥挤着缓慢向前,这一群奴隶都是等着布施的,一人一个破碗,一口稀粥,没有干粮,所有人都饿得皮包骨。

轮到朗日,他伸出小手,手里是那只破败的碗,施粥的是一位大娘,她机械的向每一只伸过来的碗里盛粥,不会抬眼看这些奴隶们一眼。

朗日拿到粥准备离开,一个旁边没有按秩序排队的奴隶突然跑了过来一把抢走朗日手里的粥碗,大口大口喝了起来,朗日一愣,施粥的大娘也愣住了,“你这个人怎么这样,抢小孩子东西!”

抢粥的奴隶并不管这些,几口喝完了粥,把碗丢在地上就跑,朗日直直的看着摔烂的粥碗,避开人群拾起来走掉。

“那个小奴隶你来,我再盛一碗给你。”大娘叫着朗日,朗日回过头,“我不是奴隶,我有名字的。”

这一幕让旁边马上的人看在眼里,一个穿着黑斗篷的男子脱下帽子,露出刚毅的脸,褐色毛发,左眼有一道疤,完好的右眼是美丽的蓝色,男子前面坐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姑娘,白皙的脸庞上有一对海蓝色的大眼睛,她向后摸着摸到父亲的胡子,黑衣男子低下头靠在小女孩耳边。

“就他吧,父亲,好吗?”

男子抬起头,“可他是汉人那?”

“可我就想要他。”小女孩的语气已经不像这个年龄的孩子,她倔强的看着朗日的背影,坚定地一字一句吐出来。

“好吧,听我的小皓月的,就他了。”男子摸摸胡须。

于是,不承认自己是奴隶的奴隶,十二岁的易朗日就这样被奴隶主卖给了这对父女。

“你会骑马吗?”高大的男子对着瘦弱的易朗日说。

朗日刚想摇头,随即又点点头,上一次骑马还是几年前,家还没破败,他还是个少爷,也是在父亲身前骑马。

“很好,上马,我们的家还很远,你需要独自骑一匹,跟我们回家,要跟紧我们,知道吗?”男子的口气刚硬但不生冷,他把马缰递给朗日,那是一匹枣红色大马,看起来比朗日还高。

朗日费劲九牛二虎之力硬生生的爬上去,男子和女儿也已经上了另一匹马,小女孩探出脑袋看着他笑。

那女孩和男子长得都不是中原人摸样,朗日却是黄皮肤乌黑的大眼睛,他看着那个褐色头发蓝眼睛的女孩,那女孩仰着头,尖翘的下巴也随之扬起,最吸引人的还是那双眼睛,海蓝色,美得让人窒息,看进去就不能自拔。

女孩抬头看着父亲,招招手,男子低下头伏在女儿耳边,突然笑了出来,“你要自己说。” 女孩嘟着嘴十分可爱,她看着朗日,从怀里掏出一个馒头丢给朗日,“接着。”

朗日下意识的接住这个被扔过来的东西,拿在手里一看,是还温热的馒头。

“快吃吧,”女孩笑着,男子已经掉过头,骑着马带着女儿驰骋了。

朗日学着他们一拍大马,也飞奔了起来,在夕阳下,三个人向大漠骑去。

他们回到了族里,朗日下马跟着男子回到他们的住所,洗干净的朗日露出了原本俊朗的面容,那女孩递给他新衣服,衣饰边上绣着彩条,朗日穿戴好,女孩看着他,“你转个圈我看看。”

朗日愣了愣,听话的转个圈看着女孩。

“还要再转一下。”

朗日又转了一圈,奇怪的看着女孩。

“这衣服很合适你,你穿汉人的衣服一定没有这个好看。”女孩昂着下巴微笑。

“你有名字吗?”男子也出现了,在女孩身后,高大的身影,朗日几乎只到他的腋下。

“我叫朗日,易朗日。”

男子看了女孩一眼,两个人笑开了,笑声很大,朗日自小在沙漠和中原边境长大,父亲一直做着和异域人的贸易,所以他了解他们,也由于见多了异域人而了解他们,他们大多性情豪放,直白,脾气秉性都和汉人有着极大的不同。

“真是太巧了,你知道我女儿叫什么吗?她叫皓月,皓月对朗日,天哪真是太巧了,用你们汉人一句话叫什么,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是不是这么说的?”

朗日有点无措,对于这一天之内突来的变化他还有些应接不暇,一时无语。

女孩又招呼父亲过来,男子低下头,女孩还是笑着在他耳边说着什么。

“你要自己和他说啊。”男子假装蹙着眉头,女孩拉着父亲的衣襟摇着嘟着嘴。

男子笑开了,“我女儿说他很喜欢你,你长得很不错小伙子,也很幸运,被我女儿看上。”

朗日错愕的睁大了眼睛,名叫皓月的女孩还是得意的看着他微笑。

朗日继而看着小女孩的父亲,这就是皓月和他之后的师傅,他一生命运的改变就是自那女孩开始,也许是因为自己当时的倔强,在那么多奴隶之中,总之这双海蓝色的眼睛一下子就看见了他,而正是在看向他的那一刻,他的命运就发生改变了。

他来到了屠狼族,被族里的首领屠狼英雄戚继格收养。

朗日的梦境结束,也完成了他对最开始那段日子的回忆,他缓慢睁开眼睛,已经清晨,又是梦,他挤出一抹笑容,这已经比他前几天梦见的好多了,好歹梦里的皓月虽然年龄尚小,但是起码在笑,皓月还是爱笑的,笑起来的样子也最好看。

他对皓月的感应在东南方强烈了起来,这也是他为什么来了这里的原因,他找了皓月五年,因为这种强烈的周期性感应,无论在梦里还是在现实中,他才坚信她尚在人间。

那一夜做梦的人不止来到新地方的朗日,还有睡在故居的修缘。

梦似乎成了现实中常人与魂魄或者妖异之事最好的联系,修缘在梦里看见一片沙丘,自己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回过头,果然是那只受了伤的银狐。

银狐黑洞洞的大眼睛灵动的看着自己,那眼睛美得像黑色宝石,修缘看着这娇小的牲畜,脱口而出,“不渝。”

他一下子睁开了眼睛,觉得胸口一阵发紧,有一种滚烫感,修缘掀开衣襟,只见胸口那个金色的卍字在黑暗的房间里发出了金色的光芒。

不渝突然透不过气,她跑出山洞,手扶着洞边的大树不住的喘息,许久那种憋闷感才得以缓解。

不渝擦擦额头的汗珠,抬起头,前方树上竟是那抹慵懒的白衣,白洛言正看着她。

“你怎么在这?”不渝的声音有些不悦。

“我说我是感应到了你的不适赶过来的你信吗?”白洛言玩世不恭的语气并没有博得不渝的好感。

“不是以竹林为界,你们上我们下吗?不要随便更改跑到我们这来。”不渝整理好衣服,一脸严肃的看着他。

“是这么说没错,”白洛言一个翻身从竹子上面下来,贴近不渝,不渝被他猛地亲近弄了个措手不及,她又清楚的闻见他身上那股熟悉的香气,不渝连连后退。“但是夜里实在无聊就跑过来看看你们。”

不渝皱着眉头,果然没错,这几天这两只狼妖一点都不安分,一直在监视她们,洛言调戏般的看着她严肃的表情,“你好像很怕我啊,不渝。” “对了,你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不渝像突然想起来什么,正视他。

洛言发出轻笑,继续把玩比自己还显得轻浮的头发,那双狭长的眼睛在夜里发出妖异的光芒,“你对我的不知道的还很多,会越来越多,但是以后你都会知道的。”

不渝斜着眼睛看着他,这个诡异的狼妖不似传说中的西北狼族凶猛残暴,他显得更加诡异也更加聪慧。

“因为,你是九尾狐妖,懂了吗?”洛言笑开了,不渝一愣,还来不及说什么白洛言就一闪消失了。

不渝望着洛言的迅速消失,傻傻的杵在那一时不知所措。

看见洛言喜笑颜开的进来,洛冰停止梳妆,“你怎么这么开心?”

洛言的头凑在洛冰耳边,“因为我开心。”

“竟说些废话,”洛冰转过头看着弟弟,“为什么开心?”

洛冰一个侧身躺在石头上,“秘密。”

洛冰发出不屑的声音,“爱说不说。”

清晨,修缘在一宿半梦半醒的折磨下终于等到了早晨的阳光,他清洗完毕走出房门,清晨特有的湿润但是清新的空气猛地钻进他的身体里让修缘顿时清醒了过来。

“修缘,”隔着廊台修缘转过头,只见朗日向他招手。

“大哥,起的这么早,”修缘快步走到朗日面前,“昨天睡的可还好?”

“习惯了风餐露宿,这猛然间的舒适还真让我不适应。”朗日惭愧的摸着脑袋笑笑。

见朗日穿着汉装,修缘打量了一番,“这衣服还很合体,不知道大哥穿的习惯吗?” “我在被师傅收养之前都是汉人身份,这么多年了不碰这汉人衣服,这一穿还真找回了那时的感觉。”

“是吗?”修缘对于朗日的经历十分好奇,“我听父亲说大哥是被异域人士的师傅收养的。”

“对啊,早些年我家是做生意的,后来家败了父母染病双亡,我辗转经人手沦落到了做奴隶的地步,在十二岁那年被师傅和他女儿带走,去了大漠,到了族里开始我后来的生活。”

“族里?”修缘强调了一下这两个字,“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朗日笑笑,“他们是屠狼族。”

“屠狼?”修缘的声音有所提高,“真的杀狼为生吗?”“说来话长,”朗日意味深长的出了一口气,“我在大漠生活了十几年,那里不同于中原,奇闻异事也比较多,妖物更是,我生活的那个地方就是狼妖横行的地方,我们那族人叫屠狼族,事实上杀的是狼妖。”

“狼妖?”修缘小声的重复了出来,在听见这个词汇的时候脑子里突然响起了一个名字,就是不渝,其实他人生中真正接触的第一个妖物大概就是不渝了,一只九尾狐妖,所以他索性避开了朗日的这个话题,“哦,那大哥生活的那里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朗日笑了,回忆起屠狼族,嘴角不禁上扬,“那里一片湛蓝,房子都是白色的墙蓝色的屋顶,虽然在沙漠里但是依傍着一片绿洲,水是绿色的,景色很美,真的很美。”

“白色的墙蓝色的屋顶,”随着朗日的描述,修缘也不由嘴角也随之上扬,“真是异于中原的墨色房屋。”

“中原人士大多谦逊保守,不同于屠狼族,那里的人民很热情,表达情感的时候也从来都是毫不掩饰,总而言之,相对于中原,我更喜欢那里,没有那么多的勾心斗角,你看我在那里生活了十几年,是不是也同那里人一样了,面貌身材都比中原人要高大。”朗日笑出了声音。

“原来长得高和水土有关啊?”修缘也笑了出来,“后来呢?怎么离开那里了?”

朗日的笑渐渐地退去,表情也严肃了起来,看得出这勾起了他不好的回忆,修缘意识到自己可能问了一些不该问的,马上补充道,“大哥要是不方便说大可当修缘没问。”

朗日摇摇头,“说来话长。”“你们怎么不去吃早饭在这里聊上天了。”一个女声突然响起莫愁突然从不远处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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