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镇中最大的酒楼,天外天酒楼。
此时天色将晚,酒楼大门边,朱漆的柱子上,依稀还能看见一对楹联,各书五个大字:世间无比酒,天下有名楼。
天外天酒楼二楼,
中间一张雕花的圆桌,围坐着七八个人,看装扮都是江湖人,高矮胖瘦各异,身上俱佩着刀剑,往桌上看去,满桌的佳肴分毫未动,再一看主座的位子空着。
正在这时,楼梯上脚步声起。
“来了!”
在坐的一个一脸横肉,吊角眼,长得有点像个沙皮狗的男子说道。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从楼梯口转出一个穿着花哨的二十来岁男子,长得挺精神,高大白净,神色中还自带两分桀骜、三分颓废。
那桌江湖人见男子到了,都起身站了起来,男子见了大笑:“各位恕罪,我来晚了。”
他口中说着恕罪,脚下仍是慢悠悠的才到了主座。
只见他抄起一个酒坛,倒了一碗酒,“今天是给我们践行,我却晚了,来,我自罚三碗。”
沙皮狗笑道:“明天就要出发了,雷子兄你刚才肯定是被哪个相好的缠着不放你走,耽误在温柔乡里了。”
“哈哈哈,莫要取笑兄弟啦.....”
雷子又喝了一碗酒,才说道:“不过,你说对了一半,我确实是被耽搁了,却不是被我那些相好耽搁的,而是因为我碰上了一桩奇事。”
“哦,什么奇事?”
“我今天本来去了黑松岭,回来时不小心走岔了路,经过了一片坟地,你们猜这么着?”
这伙人一听来了劲头。
“不是碰上鬼了吧?”
“估计是个女鬼。”
“雷子兄你可让那女鬼尝了你的手段?哇哈哈哈.....”
雷子一笑:“我还真碰上一女子,却不是女鬼。”
“哦?”
“而且还是一个绝色的女子。”
“哈哈哈,雷子你怎么总有那艳福,逛个坟地也能碰上个绝色女子。”
“骗你我出门被人砍死,当时那女子穿了一身素衣,她见了我一抬眼,我的个乖乖,我立时惊为天人。”
“要想俏一身孝嘛!”
“雷子兄也是阅妞无数的,他要说惊为天人,啧啧.....”
雷子得意的又喝了一碗酒。
“那然后呢?那女子就一个人吗?”
“她在坟地干什么?”
“那女子定是专门在坟地等雷子的,看来早就仰慕雷子的手段了,哇哈哈哈.....”
雷子把酒碗放下,眼睛一眯,扫视众人:“那女子手里拿了一个扇子,正在扇坟。”
“哦?扇坟?那是为何?”
众人大出意料。
“我也不明白呀,看她扇得十分卖力,香汗淋漓的。”
雷子故意顿了一下,见众人不再起哄了。
“我就问她,这位姐姐,你何故在此扇坟呀?”
“那女子看看我说道,这坟是我夫君的,我夫君生前曾说过,若是他哪天不幸先死了,我必须要等到他的坟头土干了才能改嫁。他这坟是前两天才新埋的,土都是湿的,因此我才在此地扇坟。”
“.....”
“哈哈哈哈.....原来雷子适才是帮那女子扇坟去了,才来晚了。”
“哇哈哈哈哈,雷子定是好人做到家,扇完坟又帮那女子改了嫁了。”
“雷子,后来怎么样了?你倒说说说呀。”
雷子故意不说话了,开始大口吃喝.....
......
“流氓有文化了。”
这时角落里一张方桌旁的一个男子轻轻说了一句。
“你说什么?”
男子身边的女子问道。
“这是庄子试妻的故事,被他用来吹牛了。”
说话的男子身着蓝色布衣,头发以竹簪束起,背背宝剑,腰间悬个鹿皮袋,手里拿把折扇轻轻摇着,姿态闲雅。
正是郭小剑。
他身边的正是绿衣女子。
“师姐你怎么来了?”
郭小剑问道。
“你怎么还真管我叫起师姐了?”
“你如今已经成了入云子道长的嫡传入室弟子,我这个不入流的道童自然要叫你师姐了。”
“哎呀,不说这个,爱怎么叫怎么叫吧。你们怎么没在风凉涧,我费了好大劲儿,一路寻你们,谁知你竟在这儿吃酒。对了,于小浪呢?怎么没和你在一起?”
“原来你是来找于小浪的。”
“你们两个我都找。”
车兰说着白了郭小剑一眼,又说道:“快点,有好事,于小浪呢?”。
“唔?有什么好事?师姐,你上次打得我好惨,难道是良心发现了,要来补偿我?”
车兰知他嘴里没正形,瞪他一眼便要发作。
郭小剑忙陪笑道:“师姐别急,一会儿我就带你去找于小浪,我们先听听他们还说些什么。”说着朝刚才那桌人努努嘴。
“一群无赖流氓有什么好听?”
车兰鄙夷的说。
此时雷子端着一碗酒大声说道:“各位好兄弟,明天我们就要跟着师父出发了,这一去可是山高水远,也不知道猴年马月再回来了,来吧,咱们再喝一碗。”说着一扬脖儿,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喝完又用手擦擦嘴角才又坐下。
这雷子说这话时颇有一股豪迈劲儿,听他这么一说,旁边几人也都端起了碗,汩汩地把酒灌进肚里。
对面一个胖墩墩的人却没端碗,只见他圆滚滚的一张脸已有些微红,显然不是胜酒力的人,叹口气道:“你们通背门这回要远赴终南,虽说是找了个大靠山。但据说那边可不太平,随时可能掀起腥风血雨.....”
说着又摇摇头:“哎,想当年咱们为什么要踏入江湖?到今天落了个身不由己,脑袋挂在裤腰上的生活。”
听他这么一说,旁边的沙皮狗把手中空碗往桌上一墩,说道:“岳老弟,你此话差矣,江湖虽凶险,但如今是个乱世,你没听过‘宁为盛世犬,不做乱世人’吗?这个世道下,学了武艺起码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就算死也能他娘的先拉个垫背的,如今到处是土匪流兵,做个老百姓才是最难。”
雷子也附和道:“说的不错,虽然我们是过的刀头舔血的日子,但总好过任人欺凌蹂躏,我当年若不拜入通背门,便要去当兵,这年头,我是绝不做平头百姓的。”
“亏得你没去从了军,如今天下少说也有十几个王,但是明天早上醒来,天知道又会新冒出几个称王的,又有几个脑袋搬家的,投军也得投对人才行,不然死的才叫快。”这时旁边又有人说道。
“说的也是,不过嘛,其实当兵和我们在江湖上行走也没什么分别,要想保命还得靠这个。”说着雷子拍了拍自己的脑壳,呵呵地笑着,光洁的脸上带着一丝狡黠。
听他这么一说,刚才那姓岳的胖墩端起酒碗抿了一口,眯着小眼,面带神秘地说道:“我听说啊,在军队里打仗得要会装死才行,只是得防备被人补刀。”
雷子听了大笑:“哈哈哈,岳鹏鹏老弟你又错啦,军士中是有督军的眼线的,要是装死被发现了,事后那才叫惨,都不如被敌人一刀来得痛快。”
“原来如此。”岳鹏鹏皱皱眉。
“哈,我们在江湖中行走,又或是在军队里讨生计,说到保命,有三点是最重要的,须得牢记。”
“哪三点?”
雷子一撇嘴:“首先第一位的是你要跟对了人。”
“嗯,这倒是实话。”
“你跟对了人,才不会派你去做那送死的事,不管是打架还是打仗,总有那送死的差事要有人做,你得保证轮不到你的头上才行。但是凭什么呀?所以你得跟对了人,然后还得一直哄好了他,这是第一要紧的。”
雷子抹了抹嘴继续说:“其次你要有几个生死之交,别管是他娘的桃园结义,还是一起杀人放火,总之关键时刻得有人能跟你一起拼命,这样别人才不敢轻易招惹你。”
“说的好!”此时那沙皮狗和另两人同时站了起来,一起附和道。
这三人和雷子互相看了看,面上都带着得意之色,抬手使劲的一碰手中的酒碗,同时一饮而尽。
那岳鹏鹏又问道:“那还有一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