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776500000026

第26章宿主成了团宠25(完)

“这世上我活着已经没有意义了,但是如果带走你这样一个受尽宠爱的人,那是不是也值了呢?”

陆雪对着叶妍希笑了笑,说话声音听起来很温柔可是说出来的话却让人害怕。

“不行,你不能这样做。”

叶妍希一下子害怕起来,陆雪和别人不一样,她说什么真的能做出来。

看着陆雪疯狂的样子,在陆雪看不到的时候叶妍希脸上带着笑意。

“那就和我一起走吧。”

陆雪手中的刀直直插入叶妍希的心脏,不等别人反应过来也了结了自己的生命。

叶妍希看着不断从自己身体涌出的鲜血,脸上带着笑意,死,似乎也并不是那么恐怖的事情了。

“妍希,你不会死的,你说过你会嫁给我的,可是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结婚呢,你说过的还要吃我做的饭呢!”

萧瑾年看着脸色逐渐变白的叶妍希他怕了,他担心叶妍希就这样离开他了。

叶妍希看着他,她本来以为他们之间不过是互相利用的关系,却没想到他居然动心了,她现在似乎又做了一件坏事。

“我做了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我死之后是不是会下地狱啊!”

叶妍希看着萧瑾年嘴角上扬,像她这样的人确实应该下地狱,这是她母亲经常说的话,因为她害了许多人,害的父母每天都陪着她吃苦,本来他长大了之后应该赚钱养活他们的,是因为她腿的原因,所以还需要父母来养她。

在她离开之后父母或许会过的更好吧!

“不会的,你不会下地狱的,要下地狱也是那些伤害你的人,你很好的,真的。”

萧瑾年现在终于知道叶妍希为什么能够写出那样的书了,在她今天那本书的情节的时候,她究竟是有多么的无助啊!

看到叶妍希现在这样,他现在特别的后悔,早知道就应该先弄死陆雪和温珏,这样叶妍希也不会离开他。

叶妍希只是看着萧瑾年。

“我有些困了,先睡了。”

叶妍希闭上双眼,想起这段时间所经历的一切,有时候她甚至有些不想要离开了,只是任务已经完成了,她必须离开了。

叶妍希的身体温度逐渐下降。

叶景皓和叶景轩都不敢相信这一切,昨天还那么欢乐,今天就遇到这种的结果,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

“没想到她居然自杀了,要是她没死,我一定会让她生不如死。”

叶景皓看着陆雪的尸体脸上带着寒意。

温珏原本听到叶妍希今天和萧瑾年结婚,本来还挺难受的,没想到那个女人居然在这个时候结婚了,他脸上带着恨意,真没想到,原来她从一开始接近自己就已经有打算了。

他从来没有想过一个女人的野心居然可以庞大了这样的程度。

从一开始的界面到他表白自己一直到现在后面的假装失忆,他到现在都无法忘记那天在法庭上发生的一切,她和萧瑾年拿着温家和陆家的罪证,将那些东西交给法官的时候,是多么的无情。

“真没想到,你最终还是死在了陆雪的手里。”

现在只要想到那些胜利的喜悦现在却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他就觉得格外开心。

“妍希,你不能死,知道了吗?”

叶母看着叶妍希的尸体,不敢相信的吼着。

只是过了许久之后也没有人回答她的问题。

救护车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赶着去了医院。

“妍希要是真的有什么事,那可怎么办?”

叶母说这事的时候,带着哭腔。

走廊里,一片死寂,大家都在等着最后的结果。

“我相信她,她是绝对不会死。”

她说过的,她还有许多任务都没有完成,所以她不可能死的。

两个小时后,手术室缓缓打开,平时两个小时过的很快,可是这两个小时却宛如度时如年一般。

“很抱歉,没有救回来。”

病人在送来的时候,呼吸就已经很微弱了,她们其实也觉得挺难过的,他们都知道了,刚才送过来强健的那个女生其实就是她们一直在看的那本小说的作者,妍希大大。

叶母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晕了过去。

叶父似乎一下子也老了许多一般。

叶妍希离开之后,《幻影》这部剧就上映了,叶妍希的葬礼上有许多人都去了,原本高高在上的温影帝,再经历这次的事情后,已经成了万人唾骂的存在。

妍希大大的媳妇:“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脸之前居然觉得妍希大大会喜欢他,而且还想让妍希大大把《幻影》这本书的版权卖给他,他也不看看自己到底配不配。”

妍希大大的老婆:“就是,也不看看自己是谁?以为自己是温家少爷,妍希大大就会喜欢他,真是美的他,谁不知道大大的哥哥都是格外俊美的。”

妍希大大的女朋友:“而且妍希大大的未婚夫真的是又深情又好看,真的是太绝了,我太喜欢他了。”

妍希大大死忠粉:“对,妍希大大的未婚夫是萧瑾年,无论是容貌,还是家室,又或者修养都是顶尖的,那个什么温珏根本不配,最重要的是萧总还特别的专一。”

温珏听到这些话的时候,脸上带着愤怒。

叶妍希看着电视剧里的一幕幕,有些无语,只觉得这些读者比她现在那些读者还要死忠粉,还要恐怖。

“系统,萧瑾年是真的喜欢我吗?”

她到现在都很质疑这个问题,她一直以为,萧瑾年跟她只不过是交易关系,她们订婚也不过是因为家人的原因,可是刚才看到那些萧瑾年为她做的一切以后,她开始怀疑自己了,她在想她做的事,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宿主难道忘记了吗?萧瑾年他之前就说过的,若是他不喜欢的人,无论他的父母怎么说怎么强调他,他也绝对不是不会同意的,但是他想要跟宿主订婚,这是他自己要求的,所以他心中应该是有宿主的,只是这些都已经不可能了。”

“嗯,知道了。”

叶妍希只是淡淡的说。

同类推荐
  • 孽徒们都重生了

    孽徒们都重生了

    修真界都知道,瑾禾有三个徒弟。大徒弟清冷,端的是谦谦贵公子的仪态,只可惜身子骨不好,是个病美人。二徒弟妖艳,行的是仪态万千,勾人魂魄的媚态,只可惜脑子不太好,是个疯批。唯一正常的就算是小徒弟,可可爱爱,整天只知道围着师父撒娇,但竟然最后被爆出来是个魔修。徒弟们挑起大战后,一向自由散漫的瑾禾竟以身殉道。众人都以为三人终于消停的时,他们为了再见师父一面,竟然逆转了时间,带着记忆的他们重新回到了起点。心怀鬼胎徒弟们X自由散漫温和师父(穿越的)
  • 穿书拯救剧情系统

    穿书拯救剧情系统

    扑街扑不上作者林小七,马甲名:白溪十八间,因烂作《快浪重生》文笔堪忧、人设崩塌、没有代入感、剧情乏味、情节拖沓、笑点全无。被逼无耐,带着系统穿到书中,努力拯救剧情。可悲的是,她在书中身份是情深不寿的十八线女配林软软,系统发给她的男友竟然是一只野狗。林软软想反抗系统给她安排的命运,却被无情告知:不听系统安排,就会被变成一只猪……在智障系统无良神操作下,意外的小说数据有了改观。
  • 涅槃重生之小女子很野

    涅槃重生之小女子很野

    “林晴,你真是一个废物……”,迎面而来的水压伴随着一阵阵的眩晕,意识也越来越模糊,本以为就这样消亡,林晴突然如回光返照一般睁大双眼在心中怒吼:“不,就算你是废物,你也必须要记住这对狗男女!做鬼也不能放过他们!”如花似玉的年纪被蒙骗劈腿偷走设计,今生遇人不淑竟至惨死,林晴万万没有想到上天眷顾让她重返15岁!既然有这重生的机会,绝不会白活一次!
  • 短篇白日梦

    短篇白日梦

    简单点所有的故事都是作者的梦境改编。梦里逻辑是不通和不同的,所以有的剧情比较牵强,爱情也是,说爱就爱上了。每一次出场的身份都会因为不是同一场梦境而改变。
  • 在连环任务解救反派boss

    在连环任务解救反派boss

    强大腹黑忠犬男主x可爱迷糊一心赚积分女主
热门推荐
  • 罪恶传说梦
  • 凌机

    凌机

    云道十七年,经灭国之灾,嘉祈国群龙无首,妖祸丛生,江湖动荡,人人自危,偌大的国土分裂成了无法相互联系的遗留文明。经此一役, 残余的四位侯爷各据一方,易名为督府,改年号“平正”,各自将这一段过往掩埋于心。以稳定局势,护一方太平。多年后,五地势力新人换旧人,初心被岁月消磨,其亦心怀鬼胎,野心昭昭。被遗忘的梦魇逐渐显露,风平浪静的表象下究竟藏着什么呢......“若这是你的命,我也当同你一赴万死。”“辛泽川,我可等了你好久”架空文
  • 我居进入网络世界

    我居进入网络世界

    一夜之间居然进入网络世界,处于未知的世界会遇到什么危机?又该怎么出去呢?
  • 我在阳间挣冥币

    我在阳间挣冥币

    什么,你们阎王殿产品滞销?我这是杂货店,卖的是人用的产品,我怎么能把鬼用的产品和人用的产品一起卖。什么?综合处理......卢迪贱贱道:“那我有什么好处。”......
  • 玄剑道士

    玄剑道士

    痴痴傻傻守村人,半夜提剑守惊魂。
  • 黑无常送我的一百年

    黑无常送我的一百年

    穿越第一天就死的男主角你敢信?因为黑无常的一个技术性失误。张子琛的灵魂被迫要在人世间游荡,除了缉鬼使的捉拿,还不时与各路魔鬼蛇神的交手。在这其中,与白无常的相伴,张子琛体验着各种不一样的人生……
  • 重生千金之大佬请自重

    重生千金之大佬请自重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我改还不行吗?”女孩气急败坏地说道。“不管怎么改,你,我是要定了。” 男人把女孩压在墙上,贴着她的耳边说道。“可是我不喜欢你啊!”女孩挣扎着推开男人。“没关系,我会让你从身,到心,都离不开我的。”男人邪魅的脸庞上露出恶魔般的笑容。
  • 女胖子与帅哥的爱情故事

    女胖子与帅哥的爱情故事

    本小说主要讲述了当地富二代追求一名女胖子的故事,从开始的不以为意,到后来的爱不释手。
  • 神鹊

    神鹊

    因为一次意外,地仙界修士杨峰身陨,元婴逃出至地球夺舍一位正要自杀的青年周扬,从此开始了他在人间的传奇。
  • 英雄无敌之水系法神

    英雄无敌之水系法神

    这里是魔法师的国度,一切以魔法为尊!在强大的魔法下面却是苦难的世界!沃特出身寒微,却有着自己的信念。旧的世界如何被打破?新秩序又如何被建立?这个残酷的世界,真的还会有希望吗?请观看《英雄无敌之水系法神》!(作为现在难得一见的英雄无敌类小说,本书绝对值得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