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在怀疑什么吗?”雷斯不解的问道。
“也不是说在怀疑什么,”郑乾一边和雷斯回贝克街221号,秦瑶把联系方式留在贝克街了,她也不记得。“就是这件事情疑点很多,有种不详的预感。”
“呵呵,”雷斯讪笑道,“你难不成改行算命了。”
郑乾摇摇头,也说不上来自己直觉是正确还是错误的。
两人回到贝克街,挂了电话给麦克医生,但是麦克医生的助手说出诊了,不在诊所。
郑乾又问了麦克诊所的地址,离贝克街不远。
“走,我们去看看。”郑乾说完便又匆匆出了门。雷斯跟在他身后也追了出去。
雷斯和郑乾走了大约十分钟,到了麦克诊所。诊所和保利安警局的位置都离贝克街大约十分钟,只不过分布在两端,不是一个方向。
麦克诊所是一家私人家庭诊所,他的助理朱莉护士接待了他。麦克医生很忙,一个月出诊次数很多,有时候去远的地方出诊需要十天半个月,在诊所里照顾的朱莉。
朱莉有护士执照,一般给街坊邻居配一点常用的药和简单的包扎。
郑乾表明了身份简单询问了朱莉几个问题,这个女护士对格里森的事情知之甚少,只知道麦克医生当天晚上急匆匆的出诊了。
郑乾征询了朱莉可否带他们参观下诊所,这时正好有位女士的孩子弄伤了腿,朱莉忙着去处理,便让郑乾他们自行参观。
郑乾随意看了看,这间房子一楼是诊所,客厅门口划了一块地方是接待室,客厅四周摆着柜子,里面摆满了各类药品。一楼有两间屋子一间是诊疗室一间手术室。
楼梯通向的二楼有一道门锁上了,二楼是麦克医生的住处,朱莉有时候上夜班也会在那里休息。
没什么特别的。
只是郑乾在看那些瓶瓶罐罐的药品时,闻到了一股甜味,和劳悦斯庄园死者身上的味道,很相似。貌似夏洛克的衣服上也有过这种味道。
顺着鼻子的味道,找到一个小瓶子,就是这里面的味道。
郑乾正想拿起来看看,只听朱莉尖叫道,“别碰!”
吓得郑乾差点把瓶子摔了,赶紧放回原位,“我不是。。。我只是好奇。”
“这里面是醋酸铅,有毒的,可碰不得。” 朱莉赶紧小心翼翼的把瓶子从柜子上拿下来,锁进抽屉里,自言自语道,“我记得是一直锁着在,怎么在架子上了。”
“你们不是诊所吗?为什么要放有毒的东西。”雷斯问道。
朱莉把瓶子锁进了抽屉回答道,“这个是浓缩的,醋酸铅可以用来治疗皮肤病,但是这个浓度高,碰到皮肤会灼烧皮肤,挥发在空气中被吸入了会中毒的。”
“你们还有什么事情吗?”朱莉下了逐客令。
郑乾和雷斯只好告辞,并和朱莉说如果麦克医生回来了,及时通知他们。
没得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郑乾又要拉着雷斯去了保利安警局,得知事发当天晚上原本不是格里森值班,但是他说他没事,就自己要值班,让其他人都早点回家,最近大家都忙着在东区巡逻和查找登记裁缝,都很辛苦。
郑乾心里想了想,这样子安排没什么问题,但是当天晚上到底是什么情形,只有格里森一个人知道,但是格里森现在手和脖子都受了伤,没法说话,也没法写字。
又去了被凶手毁掉的资料室,郑乾的手写信和他们登记的资料都被带走了,估计现在也一把火烧掉了吧。
“他要这些资料干什么?”雷斯看着空荡荡的盒子。
“可能是格里森查到了什么吧。”郑乾看着盒子,转身问旁边的那个警员,“这些资料有备份吗?
“没有,”小警员想了下又补充道,“因为这个是新资料,还没整理好,就放进资料盒了。”
“所以,这些资料原本不应该这么早放到这里?”
小警员点点头,“是的,是格里森探长吩咐的,那天他出去之后回来就吩咐我把东西放到档案室。”
“当天有什么奇怪的人来找过他吗?”
小警员摇摇头,“不过格里森探长那天中午一个人出去了,然后很晚才回来,回来的时候都快下班了,就交代了一声他值班,就把自己一个人锁进了办公室。”
“这个有什么奇怪的么?”雷斯忽然语气不善起来。
年轻的警员被吓着了,但还是开口道,“因为那天格里森探长是接到一封信才出去的,我们还嘲笑他是不是情书。”
“他也没说话。”
“为什么猜测是情书。”郑乾忽然发问到。
“因为收到信后格里森显得很激动,有些期待的感觉。”
郑乾点点头,“所以你们觉得他回来之后情绪不对。”
“是的,他回来之后总感觉整个人怪怪的。”
“哪里怪了。”
“说不上来,就是感觉不一样。”
郑乾点点头,示意小警员离开,走到雷斯身边,想拍拍他的肩膀,抬起的手不知怎么的又放下了。
他是在怀疑格里森,只是因为疑点,并没有觉得格里森是凶手。
他也知道雷斯和格里森认识相处的时间比他长。
怎么解释呢?
正当郑乾犹犹豫豫要怎么开口,雷斯却先开口道,“我知道你在怀疑格里森,你觉得他是凶手?”
“没有!”郑乾否认道,“我只是有些地方想不明白。”
雷斯低着头点点头,过会儿,抬起头看着郑乾,认真的说道,“从劳悦斯庄园开始我就信任你,我相信你的判断,但是格里森也是我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认识的人。”
复杂而纠结的感情在雷斯心里发酵。
“所以,我希望你不要瞒着我,万一你想错了呢?”
雷斯认真的看进郑乾的眼里,表明了他此刻的决心和决定。
郑乾点点头,叹口气说道,“好吧,其实一开始在格里森家里,我只有一点疑惑,所以我一出来就要去找麦克医生,但是可惜麦克医生不在。”
雷斯静静的听着。
“秦瑶说她见到格里森的时候他是捂着脖子,流着血。但是我们见到他的时候他的脸、脖子和双手都受着伤。”
“这有什么不对吗?”
郑乾摇摇头,假设道,“假设你是凶手,潜入警局为了摧毁对自己不利的证据的时候被警察发现,然后搏斗,你会怎么做?”
“我,我应该是逃跑掉。”
“对,第一反应应该是逃跑而不是杀人,况且伦敦夜晚着这么黑,是很容易脱身的。但是凶手没有,那么我们就预设他准备杀人,那如果是你,你会选择哪里?”
雷斯又一愣,随即回答道,“腹部或者心脏,好发力,好下手。”
“对,”郑乾赞同的点点头,“一般都不会刺向喉咙部位,这种位置只能是受害人被劫持或者是受害人被压在地上才可能。而鉴于各方的说法,唯一可能就是打斗过程中被压在了身下,凶手刺向格里森的脖子,然后格里森用手握着刀阻止,才有可能造成格里森脖子和手同时受伤严重。”
雷斯点点头,“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是有这种可能,但是我问了刚才的小警员,警局周围住着的人都说当天晚上并没有听到非常激烈的打斗声。”
“如果有过激烈的打斗,那为什么只有那一个资料盒被拿走,其他物品都完好无损。而且秦瑶说格里森说捂着脖子站着来找她的。”
“你觉得合理吗?”
郑乾看着雷斯,一口气说完,“刚才那个小警员的话你也听见了,一个人不可能忽然改变自己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