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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孝悌的妙用

在中国人的道德领域中,人们最看重的两个字即忠与孝。《二十四孝图》中所宣扬的孝子故事以及二十四史中记述的忠臣列传,无不深入人心,成为民族楷模。尽管从汉代起就提倡“以孝治天下”,但是,真正把“孝”列为基本国策,以此为纲来教化子民,稳固社稷,则是明朝朱元璋的创意。

忠和孝,一为公理,一为私情。忠的对应物是国,孝的对应物是家。我们通常所说的国家,今天的理解是一个概念。其实,它包涵了国与家两个层面。国的最基本单位是家。家若治理不好,则国有乱象。而治家的法宝,无非“孝悌”二字,对父母上辈虔敬是为孝,兄弟姐妹间相敬如宾,是为悌。朱元璋出身寒微,立国之初订立制度,便突出这个“孝”字。应该说,这是取自民间智慧,日后通过检验,也是行之有效的。

围绕“孝”字,朱元璋制订了很多政策。比如说,家中若有八十岁的老人,则可减免赋税。县上的官员,每年的重阳节,要把全县八十岁以上的老人请到县衙来吃一顿酒席,照例也有一些赏赐。乡闾间对老人行孝的人,表现特别突出者,可上报朝廷给予旌表。若何地立了一座孝子牌坊,则该地的乡亲脸上都有光彩。官员们服务于朝廷,若遇到父母中的任何一位去世,都必须立即报告吏部,离任回乡守制,为父母守孝三年。此举称为丁忧,是不可更易的制度。为父守制,前朝已有制度。但为母守制,是明朝的首创,当初讨论母丧该不该守制的问题,一些大臣认为母丧不必守,孔圣人说的“父为子纲”并不包括母。朱元璋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认为母子之间亦是人间至情,丧母之人,亦应斩衰三年,并很强硬地说:“礼乐自天子出,为母守制自我始。”

由于朝廷的优恤与表彰制度向孝子倾斜,终明一朝,孝子层出不穷。客观地讲,此种提倡,对社会的稳定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但建国之初,行孝之风尚未蔚为大观,朱元璋为此推波助澜。当时应天府境内有一位农夫犯了国法,理当受杖。这位农夫的儿子请求代父受过,执法者不肯。朱元璋听说了,便对行刑官说:“父子之亲,天性也,然不亲不逊之徒,亲遭患难,有坐视而不顾者。今此人以身代父,出于至情,朕为孝子屈法,以劝励天下,其释之。”上有所倡,下有所随。朱元璋“为孝子屈法”的做法,对“孝”的推行广于民间,功不可没。洪武二十年,经过较长时间的休养生息后,府库渐充。朱元璋又把礼部的官员找来,发布指示:“尚齿所以教敬而远之,事长所以教顺。虞、夏、商、周之世,莫不以齿为尚,而养老之礼未尝废。是以人兴于孝悌,风俗淳厚,治道隆平。朕召天下,行养老之礼。凡民年八十以上,乡党称善,贫无产业者,月给米五斗,酒三斗。肉五斤;九十以上,岁加帛一匹,棉一斤。若有田产能自赡者,止给酒肉絮帛。”

制订一项好的政策并不难,难的是持之以续的坚持并不断改善。朱元璋立国之初,就牢牢抓住“孝”这个牛鼻子,从未松懈。于是,市井之中,巷闾之间,尊老爱幼的风气逐渐形成。每年,全国各地都会组织“孝子”的典型呈报礼部,以求旌表。礼部有专门官员负责这件事。

但是,再好的政策,在其推行过程中,总会有变形走板之处。一些人为了当一个惊世骇俗的孝子而不惜花样翻新,结果弄巧成拙。

洪武二十六年,山东日照县的一个名叫江伯儿的人,便做出了一件极为残忍的事。他的母亲久病不愈,听说吃亲生儿子肋下的肉能治母病,他便把自己的肋肉割了一块燉烂喂给母亲。老母亲喝了这罐子“排骨汤”,病情仍没有减轻。于是,江伯儿便进庙求神,并许愿说,如果大神显灵,让他的母亲得以痊愈,他就杀一个儿子来感谢神灵。求神过后,老母的病体竟然康复。江伯儿言必信行必果,真的杀了自己一个三岁的亲生儿子供奉到神灵面前祷祝。这般“孝子”焉能不报?于是县令奏闻于上司,层层批语送至御前。朱元璋看到这份奏章,顿时大怒,对礼部官员痛斥:“父子天伦,百姓无知,乃杀其子,灭绝伦理,此等荒谬之事,焉能请表?”当即下令将江伯儿逮捕,杖一百,远谪海南,永不赦回。并责成礼部告示天下:“今后,凡割股卧冰者,不在旌表之列。”

尽管这样,明代因为在家尽孝而被朝廷拔擢为高官者,仍不在少数。洪武中易州涞水县农民李得成卧冰求母尸,乡里举为孝廉,被升为光禄寺署丞。后又升至山东布政使,这职位相当于今天的省长了。永乐中,金吾右卫总旗张法保割臂肉煲汤以喂祖母,擢为尚宝司丞。还有一个徐州人,叫权谨,自幼丧父,事母尽孝,由乡邻举荐,被有司拔为乐安县知县。他带着老母上任,就近赡养。九年考满,升为六品署丞,其时母病,权谨每日吁天以求身代。后母亲病逝,权谨守墓三年,朝夕哭奠,不吃酒肉,不与妻子同房,乡人皆称其孝,县衙将其孝行上报,刚刚登基的仁宗非常欣赏,竟破格升权谨为文华殿大学士。这可称为孝子升官的典型之最了。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由于朝廷的提倡,各府州县的长官都瞪大了眼睛到处找孝子。一州一县若出了孝子并受到礼部旌表,孝子本身光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州县长官有了可资晋升的政绩。所以,朱元璋在“孝”上做的文章与地方长官在“孝”上做的文章,恐怕是南辕北辙。

“孝”字让老百姓增强了亲和力,同时对官员也产生了极强的约束力。前面说到的丁忧制,便是所有官员都必须遵守的大法。在明代,官员们寻花问柳并不算是问题,但不孝与贪墨却是大忌。任何官员摊上这两样中的一样,都会成为过街老鼠。无论奸臣良吏,还是昏官庸官,遇到父母去世,都必须回家守孝。上至首辅下至典吏,概莫能免。

也有一种例外,当某官员正在做一件别人无法替代的工作,若回家丁忧,就会对此工作造成极大的损失时,皇上就会下一道特旨,命令此官员坚守岗位,在职守制,此举称为“夺情”。

应该说,“夺情”是对执行丁忧制度的一种补偿。但是,几乎每一次夺情,都会造成一次骚动。天顺初年,南阳李文达任内阁首辅,任内遭父丧,理当回家守制,但皇上挽留他,要他“夺情”。李文达亦有眷念相位的嫌疑,于是遭到士林反对。有一位名叫罗伦的人,本是状元出身,时任翰林院修撰。他带头上疏皇上,反对李文达夺情,为此惹恼皇上,被贬谪到泉州市任船舶司提举。李文达死后,罗伦才平反复官,任南京翰林院修撰。时人写诗讥其事,后两句是“九原若见南阳李,为道罗某又复官”。

这位罗伦,是江西永丰县人,当时名气很大。状元出身的人,最后当到首辅位置的,有不少。但一生都在厄运之中仕途不暢的却不太多,最出名的是两个,一个是四川人杨慎,另一个就是这个罗伦了。

诗书人历来就有两种出路,一在庙堂,一在江湖。自江湖而庙堂的人,受人讥刺的多;自庙堂而江湖的人,受人追棒的多。当世不容,当局不容,此人的身价,就会在江湖陡涨。罗伦就是这种人,由于反对李文达的夺情,他成了江湖派读书人的偶象。当官一贬再贬,最后干脆回家闲住。老了以后,他终于死下心来,不再玩复官贬官的游戏。于是写了一首七律以纪其志:

五柳先生归去来,芰荷衣上露漼漼。

不由天地不由我,无尽烟花无尽杯。

别样家风幽涧竹,一般春意隔墙梅。

老来只怕风涛险,懒下瞿塘滟滪堆。

可以说,罗伦一生的坎坷,就是因为反对李文达的夺情;他在读书人中赢得巨大的声誉,也是因为反对李文达的夺情。

李文达之后,成化朝的庚子年,内阁首辅刘吉又碰到了同样的问题。皇上宠信刘吉,亦让他夺情,去内阁当值,视事如故。刘吉接受李文达夺情遭士林指斥的教训,一方面给皇上一连写了三道疏请求回家守制,另一方面又买通贵戚万喜到皇上那里去做工作,坚持让他夺情。即便这样,士林仍不放过他。翰林院编修陈音上书劝刘吉回家,刘吉置之不理。在内阁中接待客人谈笑风生,没有一点哀戚。

七年后,新皇上登基。士林犹记当年刘吉夺情这事,各路言官纷纷上疏,请求新皇上罢免刘吉。没想到新皇上对刘吉也十分欣赏,仍下旨慰留。刘吉也鬼,他指示吏部,对那些弹劾他的言官都破格提拔。这种“媚众“之术,让一批斗士变成了哑巴。第二年,皇陵所在的天寿山发了一场风雹,砸物伤人,震惊陵寝。弘治皇帝下旨戒谕群臣修省。翰林侍读张升觉得这是弹劾刘吉的一个绝佳时机,于是立即上疏,历数刘吉十大罪,第一条仍是不回家给死去的母亲守孝。这封疏文发出后,被刘吉收买的言官纷纷上书对张升痛加批驳。张升因此被贬谪到南京当一个工部员外郎的闲职。离京之日,张升的同乡何乔新深为不平,写诗赠张升:

乡邦交谊最相亲,忍向离筵劝酒频。

抗疏但求裨圣治,论思端不忝儒臣。

自怜石介非狂士,任诋西山是小人。

暂别銮坡非远谪,莫将词赋吊灵均。

张升继罗伦之后,是第二个成为反对夺情的牺牲品。

但是,在明代的历次“夺情”事件中,真正酿成一场大的政治风波的,则是发生在万历年间的首辅张居正身上。

关于这一次事件,我已在拙著长篇历史小说《张居正》中作了比较详尽的描写,这里不再赘述。但我要说的是,通过张居正的这一次“夺情风波”,明朝的丁忧制度实际上起了比较微妙的变化。

朱元璋以“孝”治国,作为基本国策的丁忧制,本是统治者的收揽人心的手段之一。但发展到后来,坚决捍卫这一制度的却并不是执政者,而是以卫道士面目出现的清流。

中国历史上大部份的读书人,优点是讲求操守,坚持真理;缺点是不肯审时度势,从国家与朝廷的大政出发作出变通。忠与孝,是文人坚持的最重要的两个操守。用他们的推理,父母去世不丁忧,就是不尽孝。无孝道之人,就是衣冠禽兽,此等人柄持国事,难以让天下信服。

在张居正“夺情事件”中最后一个向皇帝上疏反对夺情的人,是刑部九品观政邹元標。他是一位二十多岁的新科进士,“观政”不算是官职,只是实授官职前的一种实习。这位年轻的读书人,便是典型的只讲原则性不讲灵活性,敢于坚持真理却又缺乏方向感的那种人。他在给万历皇帝的疏文中怒气冲冲,语言极为尖刻:

臣伏读敕谕:‘朕学问未成,志尚未定,先生既去,必前功尽弃。’陛下言此,实乃宗社无疆之福也。但朝中弼成圣学辅翼圣志者,岂独居正?学问人品超过居正者,大有人在。观居正疏言:‘世有非常之人,然后可办非常之事。’若以奔丧为常事,而不屑为者,人之五常之道岂不尽丧?于此亲生而不养,亲死而不奔,犹自号于世,曰‘我为非常之才’,岂不令天下士人齿冷?由此推断,必定怀禽兽之心,方为非常人也……

在明代反对夺情的文章中,无论是罗伦、张升、还是与邹元标同时的官员艾穆、吴中行、沈思孝与赵用贤,其语言激烈的程度,都没有超过邹元標。时人称之为千古妙文,亦是向权贵挑战的檄文。当然,他受到的惩罚也最为严重。万历皇帝下令将他廷杖八十,谪至贵州边军充役,备尝艰难。

正是在廷杖中被打瘸了一条腿的这个邹元標,后来成为东林党的五大领袖之首。在身历三朝,眼看吏治腐败,大明王朝日益衰败之际,他才痛切感到年轻时反对张居正夺情是一次草率的行为。挽救大明的颓局,的确需要张居正这样的“宰相之杰”。于是,他屡屡上书朝廷 ,恳求皇上为张居正平反。

以上从民与官两个方面,粗略地勾勒出“孝治天下”对明代的风俗及政局产生的影响。应该说,朱元璋以“孝”治国,以“孝”驭民的策略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任何一项国策的提出,首先必须考虑到老百姓的接受程度以及贯彻实施的方法。朱元璋围绕“孝”字做文章,既顺应民意,又获得官心,这是以道德治国的典范,值得后世借鉴。

前面已经讲过,家是国的基本单位。倘使每一个家庭都生活在孝悌之中,则国家安能不稳?朱元璋让孝道从家中走向社会,也制订过一些有益的措施。洪武二十七年,有一位名叫隋吉的史官曾给他上疏建言:“农民中有一夫一妇者,当耕种时,或不幸夫病,而妇给汤药,农务既废,田亦随荒。及病且愈,则时已过矣。上无以供国赋,下无以养室家。请为小民或二十家或四五十家团为一社,每遇农时有疾病,则一社协力助其耕耘,庶田不荒芜,民无饥窘。”

朱元璋对隋吉的建言非常赏识,他立即对其疏文亲自作了批示,并找来户部、礼部有关官员,当面下谕:

古者风俗淳厚,民相亲睦,贫穷患难,亲戚相救;婚姻死丧,邻保相助。近世教化不行,风俗颓敞,乡邻亲戚,不相周恤。甚至强欺弱,众暴寡、富吞贫。大失忠厚之道。朕今置民百户为里,一里之间,有贫有富,凡遇婚姻死丧疾病患难,富者助财,贫者助力,民岂有穷苦急迫之忧?又如春秋耕获之时,一家无力,百家贷之,推此以往,百姓安有不亲睦者乎?尔户部以此意论民,使其知之。

当初看到这段文字,我就笑言,朱元璋是十三世纪的马克思,他试图在中古社会中建立“人民公社”,依靠社会的力量来救助孤寡,提携弱者,这是真正的亲民政策。从中,也可以看出朱元璋的思想脉络,由家庭之孝悌,推及邻里和睦,再扩至民间的风俗淳厚,由此提升朝野之间的亲和力。应该说,这是朱元璋创建和谐社会的一种努力。

2006.3.10于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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