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犹记的离开学校那日,夏天的足迹尚未离开,叶却已先落。
只有我孤孤单单的身影,徘徊在空荡荡的校园里,腼腆着昔日不堪回首的过去。
然后,落叶归根,我终究要回到属于我的地方。
若用很古的来说,我的家算得上是书香世家。外婆小时候总是喜欢拉着我的手,仰视满天繁星,述说着属于她的遥远过去,那是一段很凄美也很让人无奈的回忆。
我家在民国的时候曾经是门阀大家,住在类似与北京四合院的房子里,下人仆童无数。虽然每次听外婆如此说的时候,我总是在心里补上土地主三字,但不可否认的是,我的家真的很有钱。
上辈人积累的财富足够我的母亲自己创业,在改革开放的潮流中沉浮,然后创造属于她自己的辉煌。
而身为一位新时代的女强人,母亲她自然以事业为重。所以才在将近36岁的时候,在奶奶的催促之下,与一位门当户对的男人结了婚。但他们之间并没有感情基础,有的只是利益的纠纷,企业的联盟,以及想要一位优秀继承人的迫切心情。
只可惜,我是女子。
保守的外婆对此一直很是在意,父母更是因此离了婚。
但在后来父母双方数次再婚皆无所出后,他们才认命般承认了我的身份。
然后就是对薄公堂,双方都聘请了最好的律师来争夺我的抚养权兼监护权。
可笑的是,那时的我已经18岁,正处在青春的叛逆期,不愿受人束缚,更何况是两位一年只见到三、四次面的最熟悉的陌生人。而且那少的可怜的三、四次面里,居然多数是在母亲或父亲再婚的婚礼上,远远的瞥上几眼。
后来法院最终审判,那个我称之为父亲的人赢得了我的监护权,而我的母亲赢得了我的抚养权。
各自一半,谁也不用争了。
可那时的我,却已经拿着获得大学奖学金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开始了我半工半读的生活。
虽然时常被人嘲笑我的穷酸样,甚至鄙视远离,但那样很真实,不用阿谀奉承,不用带着面具做人,我只是在做我自己而已。
如今,换了一个牢笼,我就不再是我自己。
按掉吵个不停的闹钟,我慵懒的伸了个懒腰,睁开尚未清醒的眼睛,开始了我第一天上班的旅程。
穿戴整齐的我下了楼,与外婆请了早,安静的进食,然后出门。整个过程就像一部被安装了系统的计算机般,只能按照别人所输入的程序过着属于我的生活,以后也只能如此,不得不在心底为自己觉得悲哀。
父亲派来接我的人早在门口恭候,三辆高级轿车,十几个保镖,像极了电影里黑道头目出入时的排场。
但主角换成我自己的时候,就不那么乐观了。
我的父亲是一个极为固执的人,他决定的事情从不让任何人质疑。几十年的商宦生涯,他发号施令惯了,对于所有的事情都喜欢采取强制性的手法,其中也包括与我的相处。
我不知道他是如何看待我这个做女儿的,但我从未将他看做父亲。
时间在胡思乱想中流逝,车子在一栋宏伟的建筑物前面停下。
转头瞥了一眼,只见建筑物前密密麻麻的站满了人,他们要迎接的,只是父亲产下“飞宏”的总经理,仅此而已。
至于我是谁,没有人会去关心。
保镖先下了车替我将车门打开,我先伸出一只脚出去,全场突然安静下来,有点窒息的感觉。
或许他们都在心里幻想着他们的总经理应是如何如何的英俊潇洒、风度翩翩,只可惜我不是,要让他们失望了。
缓缓踏出车门,阳光斜射下来照在我的身上,暗红色的眼镜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场上一片寂静,似乎都在惊讶之中,如此年轻的女子居然是他们新任总经理,就连我自己也觉得可笑。
保镖围在我身边保护,我缓缓迈步向前,走向连我自己也不知道的未来。
忽然有闪光灯闪过,几名记者跟上来,拼命的对着我按着他们手中的照相机。
思及这一定又是我父亲的杰作,我的脸色不由沉了下来,对于他们的发问采取一概不理的态度。
快速的向建筑物里走去,那帮记者被保镖们拦在了后面,耳边顿时清静不少。
不料就在我要进旋转门的时候,前面突然冒出一名大约二十几岁的男人,拿着录音笔对我问道:“总经理你好,我是新华日报的记者王浩东,今日有几个问题想问总经理你一下,望总经理你能腾出几分钟的时间……”
我刚想开口拒绝,突然看见旋转门后父亲阴沉的脸色,也不禁起了玩弄之心,缓缓开口对那王浩东说道:“我可以接受你的采访。”
王浩东明显受宠若惊,愣了一下后才开口问道:“请问总经理,对于此次‘飞宏’聘请你当总经理一职,你有何看法?”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能力者居之……”我冷笑着答道,“我自信能胜任总经理一职,至于其他,那就要问我‘飞宏’的董事长了。”
“那对于接任‘飞宏’总经理一职,总经理你心里是否有压力?”王浩东也许是料不到我会如此回答,反应还是迟钝了些。
我低低笑出声来,带着点戏弄的意味说道:“你虽然勇气可嘉,但并不是一位好的记者。在这种时候,你不该问我是否有压力这种没有实质性内容的问题。若是可以,你可以回去与娱乐记者交流一下,或许能从中得益颇深。”
王浩东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神色也变得很不自然,是从未被被采访者调戏过,所以才如此无措。
四周也嗤笑一片,气氛也一下子被我带动了起来。
我穿过王浩东径直走了进去,却听到王浩东在后面大声叫道:“最后一个问题,请问一下,总经理你叫什么名字?”
我走过旋转门,听闻王浩东如此幼稚的问题,不由转过身来看了被保镖驾着往外走的王浩东一眼,轻笑道:“这个问题你是以什么身份来问的?”
玻璃门反射出我妖艳的笑容,阳光的光芒似乎一下子集中在我身上,四周一片惊艳。
“王浩东,我是以王浩东的身份来问的。以后,我会成为一位合格的记者,然后再来采访总经理你。”王浩东反抗着保镖的挟制,不断挥舞着双手说道。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觉得这个男子颇为有趣,我缓缓开口说道,“我叫刘颖。”
语落,我转身离开,徒留一片窸窣声。
相信他们对于这个名字并不会陌生,三年前那次法院的抚养权争夺案,必然也是他们这些身为员工津津乐谈的话题。
我走到板着一张脸的父亲身边,恭敬的喊了声:“爸。”
刘昌龚冷漠的点了一下头,算是回应。
接着我便随着父亲一行人乘坐电梯上了顶楼,那里是“飞宏”的核心之处,也是董事长和总经理往常办公的地方,当然也有一间豪华的议会厅。
且不论里面全然欧洲式的风格让人炫目,便是这大的不得像话的议会厅,已经让人目瞪口呆。
但我坐在里面的时候,却并未感觉到轻松,只能感觉到莫名的压迫感。
对于我这位异军突起的总经理,一无功绩,二无威信,为了公司的利益,即使我身为董事长的亲生女儿,他们不愿接受,也在情理之中。
兀长的会议开了将近两个小时都未结束,所说的无非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以及关于我这位总经理的上任事宜。
我不觉得他们会让我一开始就好过,便不是很在意,万事开头难,一切单凭实力说话才是真理。
太阳日上中天,我才从那间满是空调和香烟气息的房间里出来,仰起头来深深吸了一口气,顿时觉得外面的空气是如此新鲜。
父亲派了手下最得力的助手李基到我到总经理办公室,顺道将公司的业务、经营状况一一诉于我听。
待交接完文件,李基便退了出去。
随手翻了几页文件,果然如我心里猜测,都是些鸡毛蒜头的小事,便没心情再看下去,
按下电话的免提键,我刚要出声,便见总经理室的房门被推开,一名女子走了进来。
我诧异的抬首看着那女子,外面稍显炽热的空气一下子涌了进来,让人有点烦躁。
“总经理你好,我叫何嘉,以后将会是您的助理。”那女子身着黑色的工作服,手中捧着一束花,恭敬地说道。
“我叫刘颖,很高兴认识你。”我一手撑在转椅的扶手上,支着脸,轻声笑道,“你有什么事吗?”
“总经理,方才有快递寄了花来。”何嘉答道,顺手将花放在了总经理办公室的桌子上。
我抽出了放在花里的卡片,淡淡的扫了一眼,只见上面写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爱你的期限。
有点厌恶的将卡片丢进废纸筒,我折断了一只花在指间把玩,紫色郁金香,代表着永不磨灭的爱情,可是世间又有多少这样的爱恋?
看了看桌子上的钟表,我心里惨叫一声,连忙捧着花走了出去。
何嘉诧异的喊道:“总经理……”
“我还有事,就先下班了,何嘉你先替我顶着,有人来就说总经理我办外务去了。”我匆忙间只快速答了句,然后又回头向何嘉扬了扬手中的花,轻笑道,“总经理总该有翘班的权利吧?”
何嘉看着我俏皮的样子,哭笑不得的说道:“总经理当然有这个权利。”
此时我却已快步离开,径直去了。
父亲的人开车送我到一家很特殊的医院,我下了车,熟悉的走了进去。
这家医院名叫福康,是专门医治收养残疾特殊病人的,福利不是很高,经济状况并不算好,时常需要外界人士的资助。
我在大学的时候无意间在一个网站上发现了这家特殊的医院,便经常捐赠物资钱财,让这些特殊人士能有一安身立命之处。
也是在那时,我认识了这家医院里一位双耳失聪的女孩。
那个女孩名叫方怡,长着一头齐肩碎发,黑亮的眼睛下是一张樱桃小嘴,极为可爱的样子。她也很聪明,对学习极有天分,但时不予其,遗憾的是她没有一具健康的皮囊。
虽然知道方怡听不见我的脚步声,但我还是悄悄走入了方怡的病房,从背后揽住她的肩,将她吓了一跳。
回头见是我,方怡将方才被吓的恼怒一哄而散,忙追过来要挠我的痒。
我极力闪躲着,手中的花束也不免受到损坏。
方怡也主意到了我手中的郁金香,好奇的上前俯首看着,还用食指轻轻碰触了花瓣一下。
我将花束塞到方怡怀里,拉过她的手,在她的手心里写了郁金香三字。
方怡显然从未见过紫色的郁金香,将花捧在手中一直摆弄着,十分愉快。
我宠溺的摸摸她的头,指了指床头桌子上的花瓶,方怡明了的将花交回给我,拿着花瓶出去接水了。
打量了一下方怡稍显凌乱的床,我无奈的摇了一下头,俯下身去替她整理起来。
这时屋内走进了两人,年轻的男子搀扶着老者坐到床铺上,低沉而有磁性的声音缓缓响起:“奶奶,你出去散步了那么久,定然渴了,我替你倒杯水去。”
说着走到桌子旁边想要替老奶奶倒水,但杯子放在我身旁的架子上,而正在收拾的我却正好挡住了他的路。
那个男子展开阳光般的笑容,好声好气的开口说道:“这位小姐,我想拿个杯子,您可以让一下吗?”
房间的阴影半遮住那个男子的眉目,但足够明亮的光线足以让我看清对方足以颠倒众生的容貌。
对上那个男子的眼睛,只见其眸中辉映着潋滟水光,深深望进我眼底,我竟一时愣住了,久久没有反应过来。
那个男子见我一副呆愣状,眼光瞥到床头的病例,稍微一愣,随即不好意思的伸出手来握住我的手,将方才的话在我掌心重写一遍。
温润的触感在我手掌中流淌着,点点滴滴如清泉般涌进我的心底,不知不觉中我的心跳渐渐变快,恍如回到了初入大学那年,那人也曾如此握着我的手,在寒冬腊月里轻轻呵气,为我汲取那一丝温暖。
那人的音容笑貌尚在眼前,心里不由一阵甜意,随即我稍显慌乱的抽回手,背过身去拿了个杯子,然后转身递给那个如清风般温煦的男子。
那个男子伸出手来接过,指尖的碰触仿如带了电般,我抬起头来,正好与他对视。
那个男子比我高一个头,身材纤细,像是古装电视剧里的那种风度翩翩、温文儒雅的青衫书生,而他的身上也散发着一股子书香味,让人莫名心安,然后不由自足的会想去接近他,探究他。
我也不例外,对这个男子好奇到了极点,似那情窦初开的少女,被爱情一叶蔽目,只想着往火堆里跳,看一看那色彩斑斓的世界。
我伸出手,对着那个男子轻声笑道:“我叫方怡。”
在潜意识里,我选择了这个名字,以一种新的身份去认识他。
白皙的手僵持在半空中,那个男子愣了片刻,才回过神来和我握了握手,在我掌心写下任君二字。
我兴悦的踮起脚来,在任君的耳畔轻轻说道,带着无限的柔情:“任君……”
唇瓣轻轻碰触任君的脸颊,我俏皮的像他眨了眨眼,然后转身跑了出去。
这是我与他的第一次相见,充满了戏剧性,却又无比的真实。
因为,这是发生在我与他之间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