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乞丐你都跟这一路了,你究竟想干嘛?一路跟着我究竟意欲何为,别以为我真不会杀你。”
白衣少年,要配双刀,双刀长短不一,长刀霸气,锋芒毕露,刀身看着宽有三指,如同一位战场上的英武战士,刀鞘朴实简单,却透露着一股霸气。
短刀秀丽漂亮,仿佛是一朵出水的胡蓉一般,刀鞘之上,镶嵌着许多的宝石,十分的漂亮,刀身细长,仿若杨柳依依。
白衣少年,身材修长,十分瘦弱,却不显丝毫的柔弱之感,一身白衣,十分的出尘,身上透露气势,仿佛是天上的谪仙人一般。
头戴帷帽,看不清面容,但是从他的身段,以及那双修长白嫩的双手上看来,一定是一位俊俏非凡的公子。
“你走你的,我走我的,这路又不是你的,何来跟着你一说了?”浑身泥垢,衣衫破烂,一头长发,如同鸡窝一般。
那张脸上,有着厚厚的一层泥垢,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见皮肤,但是那双漂亮的丹凤眸,却清晰可见。
那双丹凤眸,却十分的异于常人,眼瞳乃是血红色,仿佛是两颗红玛瑙一般,晶莹剔透,破烂的斗篷穿着,如果不是他抬着头在和那白衣公子说话,是完全看不见他那一双眼睛的。
乞丐的背后,背着一柄竹制的长剑,剑鞘;剑身;剑柄,都是青翠欲滴的竹子制作的。
这种长剑,一般都是小孩玩的,如果村头的小孩,有了这样一柄长剑,那一片片的油菜花地可遇见对手了。
很明显,可以看出这个乞丐,十分的爱惜这柄竹制长剑,剑鞘外面还套着一个布袋,要不是布袋滑落下一节,就阻挡住了那翠绿的剑鞘。
肮脏的乞丐,又这样一柄干净的竹制长剑,就已经够奇怪了,更奇怪的便是,那乞丐的腰间,挂着一个朱红色的酒葫芦,葫芦都亮的发光了,干净的有些不像话。
“小乞丐,我看你是真的不怕死啊!天大地大,着路又不止这么一条,怎么你偏偏就要走这一条了?”
白衣公子也是十分头疼,刚开始,他碰见了这个乞丐,是因为这个乞丐遇见了山贼,自己救了他,这一救可就惹上麻烦了,着乞丐,就一直跟着自己。
刚开始自己还没怀疑什么,觉得是同路,所以也就没有在意,可是后来着一同路,就是一个月。
中途自己也试着甩掉这个乞丐,可是每次,他都能在不久后跟上自己,着一来二去,让人如何不恼火。
他也查探过此人,浑身上下,没有丝毫的灵力波动,连一丝纯粹武夫的真气也没有感受到,着明显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也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此人,是一位连自己都望尘莫及的高手。
所以这也是,这一位乞丐跟了自己这么一路,没有动手杀他的原因,万一是一位高手,那自己不就在阴沟里翻船了。
但是让他为之放心的,便是他被十几个山野小毛贼追着打,却没有丝毫的还手之力。
着一来二去,搞得连他自己也弄不清楚了,这到底是个普通人,还是一个高手。
纯粹武夫,本就是那些凡人,无法修炼,而闯出的一条断头路,虽说是一条断头路,但是却十分的具有攻击力,他们可以越级击杀那些练气士。
练气士修炼,吸收天地灵气入体,对肉身的修炼,却没有太在意,只要能承受体内的灵力便可。
纯粹武夫不一样,及其注重肉身的修炼,纯粹武夫修炼的,就是那一口气。
所以只要纯粹武夫,和练气士较量,只要纯粹武夫近身,那么练气士便没有什么回环的余地了。
但是根据传言,纯粹武夫修炼到一定的境界之后,是更本察觉不了他体力真气运转的。
“小乞丐,小乞丐,我和你说了多少次了,我不叫小乞丐,我是有名字的,而且我是一名剑客,我叫蓝宫,”蓝宫拿起腰间的朱红色葫芦,打开塞子,就扬起脑袋,一股清亮液体,很显然那是酒。
站在树干上的白衣公子,这时看见了那酒壶底部的字,上面有着两个秀娟的字“莫停”。
白衣公子摇了摇头,显然对这个小乞丐的做法,很不赞同,而且还有着一股鄙夷之意。
“喂!你也不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那我就给你起个名字了,总不能叫你喂吧?不要谢我,你听听,这个名字我可是想了很久你一定会喜欢的,你看你,从头到脚,都是白的,就连那吧刀都是白的,这么喜欢白色,就叫你白狐怎么样?你看你那张脸,长的那么漂亮,就连国色天香的女人,都要逊色几分,狐妖幻化成人后,都是大美女,所以狐这个字和你绝对相配。”
蓝宫也不管着白衣公子,也就是他取名为白狐的公子,到底愿不愿意,他就这样坐躺在树边,一边喝着酒,一边说着。
可等他说完,抬头看去,那白衣公子,早已不见身影。
“跑这么快,还没说喜不喜欢我取的这个名字了,”蓝宫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吧朱红色酒壶,挂往腰间。
“有酒我自酌,无酒无所欢,赶路咯!”蓝宫喊了一声之后,便朝着前方走去。
...........
哒哒哒,一阵阵马蹄之声,如同雷鸣一般,响彻天地,丛林中的飞鸟,被惊吓的四处飞散。
问声望去,是一支百人骑队,这支军队,统一银甲,就连那高大的马匹,都是清一色的白马。
这些白马,比起一般的马匹,要更加的高大壮硕,就连那马蹄,都有寻常马匹的几倍大小。
但是着白马前行的速度,却丝毫不显迟钝,寻常马匹与其相比,简直是望尘莫及。
一个个银甲里的战士,都是一张张年轻的脸庞,年纪看着都在三十岁左右。
他们的腰间,都配有雪白弯刀,背后背着九支,莹白的纯钢长箭,那一张张虎头大弓,更是骇人,想要射出这样的箭,那弓的力道,需要多大,可想而知。
一般的箭,都是木制,而这些箭,确是纯钢所制。
除此之外,他们都配有一杆银白长矛,这样的百人骑,估计都能抵挡千人了,光是这样的声势,都已经够吓人的了。
这支百人骑,更显眼的,便是那银甲胸前,有着一只白虎脑袋,那脑袋凸出与盔甲,而他们的头盔,仿佛是一只张嘴的白虎张嘴。
“将军这样赶路,我怕这些马匹会受不了吧,虽然他们都是三阶妖兽,但是也受不了这样赶路啊!”
“这些我还不懂,需要你来告诉我,老子在和着些白寅马相处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了,前面不远有一条河,到哪里休息一个时辰,然后全速赶往盐城,距离盐城十里的地方,还会有一条河,在哪里,在休养半个时辰,然后直冲盐城!”
这位将军的话,顿时让那为说话的骑兵无地自容,很显然,这附近的山势河流走向,都在这位将军的脑子里。
自己的提醒,到真是多管闲事了,可以说完全没有必要。
“遵命!”
整齐的声音,仿若雷鸣,直冲天际!
“喂!新来的我们了,只需要执行将军的命令就好了你以为我们还是你以前所在的军队啊,我们在出发之前,对战事的发展,都有着十几种演练推算。
包括如何行军,在哪里休养,在哪里迂回,在哪里冲刺,这些都是规划好的,完全没有问题。
不然我们怎么会是百战百胜之师了?多待一段时间你就知道了,这里可是白虎骑,帝国最强大,的骑军。”
刚刚说话的骑兵,听着这位老卒的言语,心里如同翻江倒海一般,完全让他对战争有了全新的看法,这一切,完全刷新了他的世界观。
这次的行动,是他加入白虎骑以来,第一次参加战斗,到现在他都还没有搞清楚,他们究竟是要执行什么任务。
他也和一些老兵聊过,他们也不知道,只说了一句,服从命令就行。
之前他还不懂,现在他总算懂了,在行动之前,白虎骑,是不会跟你说任务内容的。
估计他们都只能等到任务结束,才会知道自己究竟执行了一些什么样的任务。
着白虎骑的军纪便是如此,这也是为何白虎骑,会成为帝国最强军队的原因,因为他们只会执行命令,不会去问为什么。
白虎骑所过之处,必是血流成河,攻城掠地,所向披靡。
这支骑军,便是天韵帝国,最强的武器。而天韵帝国,也凭借着这样的一直骑军,成为了卿平洲最大的帝国,拥有者一统卿平洲之势。
蓝宫在官道上缓步前行,手中的葫芦,时不时的,都会凑到嘴边,仿佛这里面的酒水喝不完一样。
而且着蓝宫也不知道醉,这么喝酒,还能如此行走,实在是吓人。
一路上蓝宫听着鸟雀齐鸣,仿佛在听音乐会一般,这些鸣叫之声,也成了蓝宫的下酒菜了。
但是这样的平静总是短暂的,一阵马蹄之声响起,所以的鸟雀,都被吓的四散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