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炎炎烈日下,在某处略显空旷的军事训练场地上,几十名战士在做俯卧撑,无不大汗淋漓,喘着粗气,眼睛里甚至充满了血丝,似乎下一秒就要倒下,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放弃,而是顽强的支撑下来,尽管身子在不停的颤抖,但眼神里充满了不屈。
一旁的教官眼神冷漠,似乎不在乎面前众人的死活,但当他扫过那个单薄,娇小甚至可以被称得上弱小的身影,他的眼神却闪过一丝笑意。
“……四百九十九,五百,好了,所有人停下。今天训练到此为止,明天继续增加训练量。”教官喊道。
所有人立刻倒下,喘着粗气,他们已经坚持不住了,一天的训练量已经超过他们可以承受的极限。
除了一个娇小身影,他缓缓起身,尽管速度慢的令人发指,但惊奇的是没有一个人在催促,甚至在场的所有人看向他的眼神都充满了钦佩与敬仰。
因为除了教官,只有他一人在站着,尽管腿在发抖,但他还是挺直了腰杆,似乎一把利剑,誓要冲向云霄,将这天捅出一个窟窿来。
教官的眼神有着毫不掩饰的赞赏,然后鼓了鼓掌,对着这利剑般的身影,大声说道:“你还是一如既往的锐啊!”
然后转向地上的战士,脸上立即阴云密布,黑着脸喊道,
“所有小兔崽子们都给我打起精神来,向人家学学,以你们现在的实力在战场上你们就是最低等的炮灰,甚至没有死的任何价值,这点训练只是开胃菜,你们当中谁坚持不了就是最差的废物……
教官说完一大堆话就转身离去,只剩下一地面面相觑的“伏地魔”,而那个被夸奖的少年,却摇摇晃晃的倒了下来,多亏一名战士眼疾手快,及时扶住了他。
所有战士立刻起身,看向少年。
“没事,我的体格子你们还不了解,把我送回寝室吧。”
说着,少年站了起来,尽管似乎下一秒就要倒下,但还是在一名战士的随同下磕磕绊绊的走了回去。
所有人都在默默的看着,等着他们走远了,胸上标着八十三的战士长叹了一口气:“老大到底经历了什么?他才十岁啊,要不要这么拼命?”
“什么样的经历才能使一个孩子变成这样?”
“回去吧,老大不喜欢让咱们谈论他。”
平易近人和不要命,这就是少年给所有战士的印象。尽管有些矛盾和不可思议,但确确实实在这个少年身上却完全体现出来了。
晚上,3号男寝里,许多人都在大声抱怨,
“累死了,这是什么鬼训练?谁能坚持啊?”
“可不是吗,我腿快断了。”
“对啊,什么玩意啊,服了啊!真想退出”……众人议论纷纷。
“好了,你们都是军人,这是你们的使命,支撑不住就滚蛋。别老抱怨,磨磨唧唧的,明天还有训练呢,早点休息。”
此时一个稚嫩的声音从一号床传了出来,还扔了几件药品出来,“注意保护一下自己。”显得没有太多客气,但没有人敢反驳。
随即有人看到了扔出来的几件药品,不敢相信,因为没有一味药不是价值连城的,而且都是他们现在所急需的。众人眼中充满了感激,刚要开口,就听到一号床说道
“赶快睡觉,我可不接受谢谢。”
“是,班长(老大)。”众人欢呼。
十分钟后,灯灭了。
某人在床上翻了一下身,露出一丝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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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ZI7949号机,已经到达浙海中心机场,感谢您选择本航空公司班机!下次旅途再会,祝您旅途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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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熙攘攘的人群不断移动,无数的人在兴奋或快乐的讨论旅游的景点,但也有人在家人的拥抱中结束了旅程,但偏偏有这么两个人,极具特色,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这是一男人与他的“孩子”。男人身着西装,身材匀称,脸色冷酷,倒像霸道总裁,一头银发,身上无不散发出让女性无法抗拒的魅力,要是他走在大街上,必能引起一阵“腥风血雨”,他的左手拿着一个银色男士皮包,右手牵着一个孩子。
不仅如此, 身边的孩子却也显得十分不同,身着黑色衬衣,外披白色外套,还有深蓝的牛仔裤,右手还有一个行李箱,原本这是很正常的搭配,但是架不住人家的魅力大啊!那略显稚嫩的面孔,修长的手指,虽瘦但略显规模的肌肉,似乎带着光芒的黑色大眼睛,还有那温暖而又阳光的笑容,试问有哪位少女可以抵抗的住?
一出机舱,他们这一对“父子”便引来了无数的搭讪,甚至还有借机揩油的,让两人深感无奈。
来到机场大厅,孩子的脸已经变得不那么对称,原因却是这孩子“管不住嘴巴”,只有小姐姐,都一口一个“姐姐,好好看啊,姐姐,真漂亮”,让诸多女性直接失控,直接用最简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心情。(乱入,作者:我好羡慕)
两人坐在凳子上,男人用低沉磁性的嗓音说道:“小子,艳福不浅啊,回华夏了,这下你可以消停会儿了吧?我记得你可是想回来了。”
“汐姐不在你又原形毕漏了吧?”
出乎意料的是,这孩子竟不屑的瞥了男人一眼,“等着我哪天回去就告诉汐姐。”
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男人的气势瞬间消失,露出像痞子一样的笑容,不断靠近叶寒小声说道:“老大,你又在开玩笑了吧,嘿嘿,内个啥,我就是想装一下高冷,想得到您的艳福运啊,反正现在她不在,老大饶了我吧。”沈歌的笑容越发猥琐起来。
“我就那么喜欢开玩笑?你看我开过玩笑嘛?”沈歌瞬间沮丧起来。
“也不是不可以,给我点钱。”说着这孩子还颇为老成的搓了搓手指,做出一个要钱的手势,沈歌眼睛又亮起了光。
“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是事,说吧,哥满足你。”沈歌洋洋得意,叶寒知道他这个月的“工资”到手了。
“四百万”沈歌瞬间想吃了翔一样难受,他万万没想到会是这个数,他以为最多十万,眼里的光逐渐消失,整个过程像回光返照一样。
“老大你不有钱吗?”
“谁会嫌钱多?”
“老大,你那是敲诈!”
“汐姐……”
“好嘞,哥。”沈歌从兜里掏出一张银行卡
“有多少钱?”
“只有三百万”
“这么少,算了,蚊子肉也是肉”沈歌瞬间欲哭无泪。
“老大,我发现你越来越会诛心了。”
“有吗?反正弄你我是没有一点心理负担。”沈歌不说话了,也不知道因为伤心还是生气。
“这老不死的又叫我做什么任务,也不告诉我一声,服了他,不然我不会回来的”叶寒伸了个舒服的懒腰,却不知身后的沈歌用充满担忧的眼光深深地看着他。
“不过回来也不错,正好放松一下心情。”说着,两人走出机场。
“浙海还是依旧雾霾啊,也不整治整治。”叶寒说道,缓缓的眯了眯眼,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来了。”
突然,远处有一只白色鸽子直冲叶寒而来,落到了他的肩膀上,橘红的右脚绑着一张灰色信封,鸽子轻轻的啄了叶寒的手指,示意叶寒取下来,叶寒解开绳子,“走吧。”
得到肯定的答复,鸽子并没有走,而是与叶寒对视了一分钟才冲上天空,那速度让人叹为观止,让人不敢相信那是一只信鸽的速度。
看着鸽子逐渐远去,“老爷子?”沈歌问,“嗯。”
打开信封,信中竟然全是看不懂的文字,充满了整张信纸,一看就让人觉得是机密文件,读着读着,叶寒脸色虽没有丝毫变化,但旁边的沈歌却觉得天气下降了好几度,似乎能把人冻死,沈歌顿时觉得自己跟着来的选择似乎没有什么错误。
叶寒将信纸撕碎丢到垃圾桶里,然后便一动不动,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沈歌不敢打扰,过了好一会儿,叶寒似乎醒了,对沈歌说“走吧,先去那里。”
“好。”沈歌不敢多问,立刻拦住一辆计程车,“去天龙别墅。”“啊?”师傅觉得很惊讶,因为住在那里的人非富即贵,面前两人似乎不是什么富豪,其中一个还是孩子。
“五倍钱”
“好嘞!”
师傅瞬间眉开眼笑。车子迅速开动,叶寒却看着窗外一声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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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别墅,浙海市最大富人别墅区,最著名的城镇之一。只能用豪华,宏伟来形容这里。
没有一定的能力是不可能住在那里,这里的每个人在社会中都会有一定的地位。而且保安方面也是极为苛刻,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就让进的。
浙海有一句老话,有能力的人不一定能住进天龙别墅,但从这里出来的必定不简单。
也不知叶寒两人用了什么办法,轻轻松松就走进大门。“老大,怎么了?”沈歌看着叶寒面沉似水的脸色问道
“你还记得小瑀吗?”
“就是咱们以前救下来的内个挺可爱的小孩?”
“是,她父亲跟老不死的有些渊源。”
叶寒从信中得知,三十年前,有三个人被并称为中原三雄,其中两个就是叶寒的师傅和小瑀的父亲。
随着时间的流逝三人逐渐崛起,除了叶寒的师傅,另外的两人可以说混得是风生水起,而小瑀的父亲创建了一家药品公司,如今在华夏甚至国际上也是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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