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嗡——”
“嗡——”
“嗡——”
夏仟嘴里叼着牙刷,一下子提开门把震动不停的手机摔到程臣身上。
“我c……嘈嘈切切错杂弹,姐姐啊,大早上的你干嘛呢?”
程臣还和梦里的男主恩爱着呢,两人刚刚约定好一起放弃人间世俗,浪迹天涯,就差那么一点,程臣就可以吻到男主柔软又温暖的嘴唇了,仿佛她的手上还留有男主胸肌的温度,可惜,就差那么一点点——夏仟就一把给她拍醒了。
程臣满脸的悲痛,却只能化悲痛为力量,不停地在脑海里描摹男主的脸,祈求不会忘记。
“我说,程小扑棱蛾子,”夏仟一把薅住程臣的头发,脸怼到她面前,目光凶狠:“你要么早起,要么静音,我这儿还赶着上班呢,别老让你的信息来电打扰到我!”
程臣的眼睛可算睁开了,她看着夏仟大眼睛里的红血丝,吓了一跳,“你昨晚又加班了?”
“当然,连夜改图,”夏仟说到这里翻了个白眼,把牙刷拿了出来,“鬼知道我那位亲爱的客户到底想要什么,说要大众化,又要高雅,说要贴近人民审美,又说要高于世俗生活,我真怀疑他的审美边界属于外星球。”
程臣默默地下床洗漱,一连串动作都悄无声息,动作瑟缩的像个小鸡崽,她知道,这位设计大佬稍有不顺心便能把家里闹得天翻地覆,鸡犬不宁,连房东家的二哈都避之不及。而设计行业和暴躁脾气相生相克,程臣实在不知道夏仟为什么会选择这个行业。
——人各有志!
或许正像夏仟告诉她的一样,理想在前,性格可以为了理想做出改变。
程臣重重点头,作为一个没有理想日渐沉迷于网络小说无法自拔的疯婆娘,对此格局只能点头称赞,自己却每天过得潦倒,还要为了房租发愁。
等等,房租?!!
她赶紧拿出手机一看,正是房东紧急三联——钱,钱呐,交钱呐!
嘤惹,程臣一声叹息,等到把钱转过去,卡里大概不剩三百块钱了。
“苍天呐!大地啊!请赐予我无限的金钱吧!”她倒地叩头,末了不忘加上一句:“或者赐我一个有钱又帅气的金主也行……”
“得了吧,金主看得上你啥?看得上你的老天爷?”夏仟已经收拾好一切,挎起背包就要出门,听到了程臣的呼唤,贴心温柔地回头补刀。
“……”程臣怼不过,只好忿忿地转了个身。
关门声想起,她突然记起了什么,猛的爬起来指着门大喊:“夏狗,我不是扑棱蛾子!”
只可惜人走茶凉,静默的空间里只剩自己,程臣委屈的蹲了下来,在地上默默地画圈圈:“我才不是小扑棱蛾子……”
再哭哭啼啼也要上班。程臣一个九二年的中年妇女活得跟二九少女一样,没心没肺,人生的理想宗旨就是能活就行,所以夏仟从来不费心做饭的问题,因为无论她做什么程臣都会跟个哈巴狗似的摇头说好吃,以至于夏仟一度对自己的厨艺很自信,自信到了飘飘欲仙的地步,一次休假特地把同事请到家里吃饭,结果该等同事吃的痛哭流涕,肝肠寸断,自此夏仟受了刺激自闭好一阵,在这期间程臣都是靠着点外卖生活。
程臣,小名菲蝶,不知道受了哪部古早影视剧的形象,非得给自己改名叫程菲蝶,她是个孤儿,受国家资助长大成人,院长懒得多这烦心事,就直接告诉她取小名叫菲蝶,这心脑全无的小姑娘没在意,大名小名都一样,反正院里的小伙伴都喊昵称,于是她就这么乐呵呵地接受了自己的这名字,直到长大才意识到这名字有多脑残,可惜身份证上的名字虽没有改变,菲蝶这个名字却深入人心,一天到晚都有人叫她扑棱蛾子,程臣从一开始的愤怒懊恼到后来的麻木,挥挥手当做一切都没听到过。
就这么程臣在有意无意中长成了个废柴,如果说纸片男是她梦中情人的话,夏仟就是她的再生父母,要是没有夏仟提溜着她在人生路上尚且前行,或许她的人生就彻底报废了。
正当她准备出门时——
“嗡——嗡——”
程臣拿出手机一看,眉头就皱了起来,仿佛头顶一群乌鸦飞过,“蝶儿,一会儿公司给你转账,从今以后你就不用来了。”
“你才是是蝶儿?”她心里嘀咕一声,突然发来短信,赤裸裸的数字提醒着她银行账户里面赫然多了两千多块钱,还追加了五百。怎么?这是给她幼小心灵造成伤害的抚恤金?
“看不起谁呢!”程臣愤愤不平,照原号码打了回去,心里默默地措辞,给自己加油打气,一定要有气势,老子才是受伤的那一个!嗯!
电话接通,程臣笑的见牙不见眼,“喂~姐姐,我想问一下我被辞职的原因呀~”
对面就有一张镜子,程臣看着里面的自己笑得五官扭曲,仿佛把龇牙咧嘴都嚼碎了咽进肚子里,不然那个面孔怎么会这么刻意?
“哦,因为咱这儿人才饱和了,您大显神通的还是去别家公司吧。”
“可……姐姐……喂?喂!”
对面那位倒是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程臣还没听明白怎么回事儿呢,这电话就让人给挂了,手上的挎包也慢慢落在了地上。
原地呆滞了一会儿,程臣才慢慢反应过来,哦,前几天就听见他们老板的女儿要来基层上班,算是积累经验加体察民情,当时她还没当回事,笑死,拿着高薪舒舒服服的工作谁不愿意,谁有那闲心来小基层吃苦啊。现在看来,这现实可真的是跟小说一样离谱比小说还操蛋。
想了一下,程臣重新挎起挎包,既然已经被开除了,这会儿不把脸皮撕破,她以后得多憋屈啊!
正是五月初,阳光正好天气正晴,微风徐徐吹来吹的人口干舌燥浮想联翩一个令人舒适的季节?
程臣走在路上,鼓起一张脸,明明白白地把“老娘心情不好少特么来搭话”的心情写在了脸上,一句上走得杀气腾腾,连背包都攥得起了褶。
她长得不算丑,白白净净的鹅蛋脸,眼睛圆圆的,眼尾却微微下垂,天生一副无辜可怜相,虽然身高偏高,但一眼望过去,虽不能说是个柔柔弱弱的妹纸,总归和凶神恶煞沾不上边。
出门前程臣便一直给自己作心里建设,脑海里不断刻画小说中复仇女王的形象,努力把自己往这个方向靠,没想到靠过头了,女王的气魄没沾染几分,满满的风采倒像怒叱天庭的孙悟空,怒目而向,眼睛掠过哪里,哪里就掀起一片惊涛骇浪。
突然,一片澄黄的银杏树叶掉了下来,正好掉在她脚下。程臣刚想无视走过,却突然想起什么事,她微微睁大眼睛,瞳孔骤缩,伸出一步的脚又迈了回来,即便她一个不学无术生活在异次元的废柴,也知道秋天才会有银杏落叶。顺着银杏叶飘来的方向看去,在程臣的左手边有一颗银杏树,它好像一直在那里,风吹不动,落叶漫天却仍金叶挂枝,丝毫看不出有秃头的迹象,程臣默默摸了一把自己的头发,突然有点羡慕这棵树了。
但——等等,程臣突然感觉哪里有点不对,自己上班的路至少走了几年了,从没有见过这么一棵树啊,而且它落叶的时机也不对,突然出现得给环卫工人带来多少压力啊。
程臣看了看四周,道路上的每个人都步履匆匆,仿佛没人注意到这边的异象,她又看向银杏树,细细长长的一颗,旁边有也没有什么贼眉鼠眼的人。
“反正都被开了,那公司多去一会晚去一会也无妨。”这么想着,心大入斗的小程姑娘就把挎包一甩成背包,乐呵呵地蹦跶过去了。没想到刚站树跟前,还没来得及看清树的纹理,脚下突然一轻,整个人都往掉了下去。
一位着装得体满脸紧张的青年正边走边口中念念有词,不断给自己加油打气,希望这次能在考官面前留下一个完美印象,只听得一声短粗的尖叫“啊”,他抬头一看,四周的世界依旧平静而富有期待,摇摇头,以为是自己压力太大出了幻觉,想重新接上刚刚背的自我介绍,发现怎么也接不上,只好从头开始,继续大步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