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八蛋,你在哪?给我滚出来,快去把老子的房间收拾干净。”一个声音在寨子里回荡。“真烦人,老子我睡个午觉咋这么难呢。”一个俊朗的男子躺在一处房子的屋顶,晒着午后的阳光,慵懒的掏着耳朵。仔细看去,男子浓眉大眼,眼神中流露着古灵精怪,健壮匀称的身材,小麦色的皮肤,如果走在大街上,肯定会是让万千少女流口水的美少年。他正是我们故事的男主人公“安”,安已经年满十六岁了,在这个世界,十六岁已经算是成年人了,自从安回家乡祭拜亲人之后的两年时间里,他放下了心里的一块大石,在洛根的教导下继续磨练自己的身心,身上已经隐隐的有了洛根年轻时候的影子,洛根心里十分的欣慰,他的一身本领也总算有了一个继承人。但洛根也时常苦恼,他打心眼里不希望安待在这个寨子里一辈子,不说黑胡子总是对他们俩虎视眈眈,就说安年纪轻轻,他也应该离开这里,去外面看看这个广阔的世界,创造他自己的未来。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过着即没有未来,又没有希望的日子。他私下无人时,总会劝安想方设法逃离这里,可是安总会装傻充愣的转移话题,有时逼急了,安就会跟他发脾气,“洛根伯伯别说了,你不走,我也不会走。”每当这时洛根只能无奈的苦笑,他已经年近五十了,年轻时大部分时间里过着走南闯北,居无定所的日子,也曾被自己人暗算受伤,现在的身体已经一天不如一天,又瘸了一条腿,如果跟安一起逃离这里,搞不好他会是安一路上的累赘。现在只能过一天算一天,慢慢的再想办法。
“安,你这个小王八蛋,快过来给我收拾房间,不要让我再说第三遍。”黑胡子已经快要发狂了,洁癖的人最受不了的就是屋子里又脏又乱,以前安年龄小,也没有什么本事,几句话就能吓唬住安,让安起码在面子上能乖乖的听话,每天早起晚归给他收拾房间,端茶倒水,伺候他过了好几年舒服日子,但现在可不一样了,这小子又懒又坏,动不动就找不到人影,收拾房间也只是装装样子,桌子上经常是一摸一手灰,杯子里的隔夜茶也能原封不动的放在杯子里好几天,洗衣服最多就是把衣服往水里泡几下,弄得屋子里,身上全是一股臭味。以前没有安的时候,黑胡子的勤务兵也是几个粗手粗脚的海盗,干活也是能少干就不会多干,黑胡子也习惯了,但生活往往就是这样,从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
“来了,来了。”安慢慢吞吞的从房顶下来,紧了紧腰带,但上衣的前襟还是散着,胸口露出一条长长的伤疤,这是两年前为洛根挡住致命的一勾所留下的伤疤,或许其他人看到了会觉得恐怖,但安从来不当一回事,他甚至会觉得有点骄傲,为最亲近的人做任何事情都是值得的,即使是生命又算什么,战斗中留下的伤疤对一个男子汉来说,是一种经历生死历练后的胜利勋章。这两年来,他也经历的大小海战也数十场,身上留下的伤疤也不仅仅是胸口这一处,唯独脸上是干干净净,洛根曾经开玩笑的说:“你把脸保护的这么好,是打算将来靠脸吃饭吗?”
马马虎虎的刷完靴子,简单收拾完房间,安趁着黑胡子没留神的机会,又偷偷的跑出了屋子,在寨子里到处闲逛,去看看海盗们赌博,去树上掏个鸟窝,磨蹭到太阳下山,把晚饭给黑胡子送去,他就可以回家了,正在百无聊赖时,远远的看见格兰特抱着一筐蔬菜向厨房走去,“格兰特叔叔,我来帮你。”安跑过去把筐子抢了过去。“不…不用你,一会儿黑胡子找你怎么办。”“管他呢。”安头抱着筐子向厨房走去。格兰特没有办法,他抢不过安,只能在后面跟着。自打格兰特一枪救了安的命,安在众人面前还是与格兰特保持着距离,但没人的时候,他对格兰特还是十分的亲切,满嘴的叔叔长,叔叔短,把格兰特哄的十分开心。“你小子收敛一点吧,很多人去黑胡子那里告状,说你经常给他们苦头吃,尤其是那个汤姆说的最多,听说黑胡子对你也不太满意。”格兰特一边走一边小声嘀咕。“活该,谁让他们以前总是欺负我。没让他们消失已经不错了。”安一脸的不在乎。“别这么说,这里毕竟是黑胡子的地盘,你和洛根还是要小心他,听说最近又要出去抢劫商船了,而且好像是个大买卖,你和洛根做好准备。”“嗯,我会转告洛根伯伯。”安把蔬菜放在厨房的台子上,和格兰特打了个招呼离开了。
太阳下山,天气凉快了许多,海盗们都在屋外凉快,安一边往家走一边打着招呼:“胖子,你该减肥了,床快要被你压塌了吧。”“闭嘴小子,信不信我撕烂你的嘴。”“雅克其,你上次打牌还欠我十个银币什么时候还?”“小王八蛋,上次是你出千赢的我。”“你抓到我出千了吗?抓紧时间还钱,不然我会打肿你的另一边脸。”
边走边聊的安来到了家门口,“洛根伯伯,我回来了。”安笑着冲进了屋子,看见洛根两眼无神的呆坐在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