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通,江夏平春人。东汉末年,与同郡陈恭共起兵于朗陵(今河南确山县)。汉献帝建安初年,李通率部到许昌归附曹操,因作战有功被封为建功侯,并做汝南郡阳安都尉,执掌一郡的军事大权。
李通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从不居功自傲,更不徇私枉法,也因此受到百姓的爱戴。
有一天,李通听说妻子的伯父在汝南郡所辖的朗陵县犯了法,刚正不阿的朗陵长赵俨为了严肃国法,从不因为罪犯是谁的亲戚而加以宽容,而是公事公办,立即把罪犯抓了起来,并依法判了死刑。朗陵长即朗陵县令,大县的长官叫县令,小县的长官叫县长。
李通为赵俨为民除害而表示赞同,他的妻子哭哭啼啼地来找李通,苦苦哀求要李通想办法营救她的伯父。李通不肯答应,妻子劝道:“逮捕判刑的权力虽在县里,但生杀大权却由郡里掌握。只要你说句话,不予批准,伯父就不会被杀掉。你就救救他吧。”妻子说着,声泪俱下。
妻子苦苦哀求,李通却没有动心,他严肃地劝妻子说:“我正和曹丞相共定天下,怎能以私废公呢?既然你的伯父犯了法,理应依法处死。我身为一郡郡尉,一定要秉公办事、公平执法,为国尽力,不能置国法而不顾!不管你怎么说,我绝不会干徇私枉法的事!”
不久,李通妻子的伯父按赵俨的判决,被依法斩首了。
李通不仅没有怨恨赵俨,反而十分敬佩他,认为他忠于职守,执法不阿。并请赵俨喝酒,和他交了朋友。
曹操见李通为人耿直,大公无私,十分器重他,不久便提升他为汝南太守,改封都亭侯。
赵俨是颍川郡阳翟(今河南禹州)人,投奔曹操之后初任朗陵长。后因精明强干,执法如山,历任都督护军、侍中、驸马都尉、河东太守、典农中郎将、度支中郎将、尚书等要职,后封关内侯、宜土亭侯。
赵俨刚正不阿,李通大力支持他。两人大公无私的精神长期为世人所赞扬,其故事一直流传至今。
简评
执法不阿,指的是执行法律公正无私,不屈从权势。与其相对的徇私枉法指的是迁就私情而违反法纪。能够不顾及私情而公正执法者确实令人敬佩。历史上有名的公正执法的典范还有不徇私情的包拯斩了触犯王法的堂弟包勉。道义包括惩恶,恶得不到惩治就是助长恶行。这和自己作恶没有什么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