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灌篮高手看多了,很多人认为,会打篮球的男生应该很受欢迎的,每到篮球比赛或者篮球队训练,应该是里三层外三层的,而在这个男女比例如此悬殊的学校里,更应该如此,可是……
由于是今天的第一场比赛,同组的另外两只队伍也都来到了场边观看这场比赛,而其中也不缺篮球队刚认识的队友。大家在见识了叶长夏的疯狂盖帽之后,都开始对这个高个另眼相看,毕竟底下还有CUBA的比赛。每当叶长夏抢到篮板,他们都会给以鼓励。而女生加油的身影,却怎么也没有看见。
叶长夏走到了篮板后面,拿起放在那里的包,掏出手机,想发短信的,发现有老妈的两个未接电话。
“老妈,干什么啊,我刚才打球的,篮球赛。”
“哦,没事,就是想告诉你,你老爸刚上了飞机,回总公司了。”
“哦。”
“篮球赢了吗?”
“赢了,老爸有没说什么啊。”
“说什么啊,要你好好学习,好好工作,没事就去公司转转。”
“哦,没事我倒是会来打球,公司有什么好玩的,帮他干活已经不错了,嘿嘿。”
“好啦,回去休息吧,别受凉,洗个澡,睡一觉。”
“知道啦。”
应付完老妈,本来想发短信的念头也没有了,为什么要告诉她赢球了,她根本不会关心自己。也是,她为什么要关心自己呢,就因为自己陪她逛街,给他拎包弄得膀子肿了?这世界没有这么简单吧。
叶长夏耸了耸又肿起来的肩,快步跟上了前面的队友。
赢了球,叶长夏并没有多兴奋,只是躺在床上,看着头顶的白墙。
“夏,马上有个百事之星大赛,参加不参加?”谭佳辰趴在了叶长夏的床头上。
“什么破比赛,不关心,又是你们文体部的办的吧,问其他人吧。”
“什么比赛呀,我去!”叶长夏下铺的陈朝伟很难得的开口了。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本来应该是重男轻女的社会在这个学校里却成了重女轻男,女生宿舍是暑假刚落成的,十四层。六个人一个宿舍,每人都是上面床下面桌子,好的不得了。而与此相反的是男生,还是十几年前的六层宿舍,从外表看已经是十分陈旧,里面是八人一个宿舍,上下铺,唯一的家具就是一个大长桌,经常是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东西。
叶长夏所在的宿舍是5层,7个舍友里,徐杰和谭佳辰是天津的,陈朝伟是河北的,徐龙是陕西的,赵天辰是上海的,还有两个是河南的,不过到现在还没有记得他们的名字,8个人被分在了两个班,而这两个班在这学校里,已经算是男女比例比较高的班级了。
其他的几个人都因为篮球而混的很熟了,至于这个陈朝伟,除了知道他是我们宿舍最小的和来自河北之外,他的其它个人信息都无人知晓。在相处了一个多月之后,叶长夏终于听到了他第一次主动讲话。
“你报名?行!”谭佳辰恨不得整个宿舍都参加才好呢。
——比赛赢了吗?
叶长夏坐在床上看公司的报表和文件,好像也没有什么自己感兴趣的,因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对哪方面感兴趣,真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会答应老爸。
是她,刚看文件看的头昏眼花的叶长夏感到手机的震动,一阵兴奋,不知道是谁知道自己现在闷得慌给自己短信。
——赢了
叶长夏感觉这两个字够了,现在实在没有什么话想对李姗讲了。
——恭喜啊,明天就对我们班了,我会去加油的。
——哦,去吧。
叶长夏虽然有点小小的兴奋,但是立刻被之前长长的失望和迷茫所淹没了。星星之火遇见了刚下过雨的草原,也是没有办法啊。
——干什么,赢球了还不高兴啊。
——为什么要高兴,只打了半场比赛就肩疼得不行下场休息了。
——哦,那就好好休息吧。
叶长夏很郁闷,真的很郁闷,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爱上这样一个一点也不明事理的人,也不问问为什么肩会疼。
“谭佳辰,什么时候把你的小爱同学带过来看看啊。”
“啊?什么?”
“装,你再装,你的小爱啊。”
“哦,等有时间吧。”谭佳辰一溜烟的跑出了门外。
还没有搞清状况的叶长夏转过头问赵天辰谁是小爱。
“小爱是谭佳辰的现任女友,两个人呢相处了四年,现在在师大上学。你说他够不够意思,我们没有的也就算了,他有的也不带过来给我们加油。”
“真的是不够啊,还要我参加他的什么破比赛,还好没答应他。”
人家真的是很幸福啊,四年,四年前自己还不知道在干什么呢。应该还埋在书堆里吧。两个人现在虽然不再一个学校,至少还能在一个城市,想见面天天都能见着,真是很爽。
羡慕着谭佳辰的幸福,再想想自己的经历,叶长夏现在急于找个地方发泄。
詹飞站在楼下,看见无精打采的叶长夏过来,知道某人今天的心情不好。
“去吃什么啊?”
“烤串啊,吃不吃?”
“吃,不过原以为又是全聚德的,准备说算了,我在减肥。”
“哦,那我一个人去吃了。”
“不要,有人请客不吃才是傻瓜呢,快点,马上十一点阿姨关门。”
“知道啦,现在才九点,十点半还不回来啊,真是的。”
见叶长夏点了三瓶啤酒,詹飞急忙说:“喂,点这么多干什么,我可不喝啊。”
“谁要你喝了,再来一瓶雪碧。”
“你一个人能喝三瓶?”
“三瓶很正常啊。”
“晕死,你酒量多大啊?”
“说实话我自己也不知道,现在最多喝过八瓶的。”
“那我就放心了,不是马上喝醉了没人背你回去要我背。”
“要你背倒是不可能,我只是怕一个人喝醉了忘了给钱那就不好了,回去倒无所谓,大不了往马路中间一躺。”
“你今天是怎么了,这么郁闷。”
“没有啊,很郁闷吗?”
“是的,很郁闷。”
“哦,篮球比赛赢球了。”
“那还郁闷?”
“当然,郁闷的是我左肩本来就受伤,今天上去打更严重了,明天还不知道能不能打。”
“难怪看你走路那么奇怪的。”
“所以啊,就过来喝酒,不是酒能止痛消炎。”
“我晕,那是跌打酒,不是啤酒。”
“差很多吗?都是酒,无所谓了。”在天津,叶长夏还真的没有找到一个能敞开心扉的人,本来想让李姗试试的,可是……至于面前的詹飞,再说吧。
虽然平时除了学习,叶长夏很多事情忙,打球,上网,还有老爸的公司,原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了,不会感到孤单,可是,许多时候没有人可以讲话,没有人可以倾诉,孤单便悄悄而至。孤单有时候就是这样一个东西,时间越是紧张,越是孤单的厉害。
寂寞,是人类无法逃脱的劫数,是早在快乐时就埋下了的种子。
现代都市里,有太多的朋友,太忙的工作,难得闲下心来,喝杯咖啡或者想想心事,那寂寞就会突然来袭,让人不知所措。繁华面喧嚣的日子一天天地过着,那早已麻木了的心灵也许只有遭遇寂寞时,才会想起爱情。
寂寞已成为一种习惯。
一直以来,寂寞都是我最好的借口,它为我分担了所有的不开心、不快乐、真实却不美的回忆,以及无数的任性行为。
在上大学的日子里,除了灌水、听音乐、看书、QQ、逛街、无定时地吃一些毫无意义的食物外,我找不到人来陪我,甚至拿起电话也不知拨给谁。当然这是我自己造成的,我宁愿寂寞也不愿让不相干的人进驻我的内心。曾做过心理测试,说我是个太自我的人--我想这也是长久以来我寂寞的根源吧。
但我自己一直否认自己的寂寞,直到某个晚上,街灯斜斜射进屋子里,一缕惨白的光线抹在被子上,像是一种拥抱和挤压,那光线似乎拥有重量和质感,拥有呼吸和温度。这时候外边起风了,瑟瑟的,于是被这风声惊醒了,看到那抹白光,再也睡不着。
风越刮越大,试图找本书来看,可灯一开却刺得我睁不开眼睛。放弃看书的念头后我坐在床上,脑子里东奔西走地不知在想些什么。
不一会儿就听见了雨声,滴滴嗒嗒地渐渐变成淅沥哗啦的一片。床正对着阳台,没有关窗,风把窗户摇得直响。
真正起风了,狂风呼啸着从没关的窗户前探探头又走了。我抱着膝盖蜷着身子,听那风放肆而嚣张地把阳台上的衣架呼呼地适中到左边又呼呼地刮到右边。
这样的夜晚应该是有个人在旁边陪着我,但是没有。我想我有一点觉得寂寞了。
在这样的夜里,我才能真真实实地感受到寂寞!那份孤独,让记忆无可避免地回到那些和她在一起的日子里。如果不是因为寂寞,我不会想起她,也许她永远是我心里最深埋的。
那个雨夜,很想有个人陪着我说说话,不管是谁。也许,下一份爱情会因寂寞而起。
虽然喝了三瓶酒,可是叶长夏却一点没有睡意,因为他的那股怨气还没有发泄完。大概是酒精的缘故,左肩的疼痛好点了,于是坐在床上写起了博客。
很期待明天的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