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吃惊,脸上好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或许令他好笑,那微抿的薄唇弯弯张开,在幅度不大的空间里,恰好能够看到那尖尖的虎牙。
我怔住了…不笑还好,一笑我感觉他更诡异了!
轮回人会笑???我可从未遇到过!是我遇到的轮回人太少?孤陋寡闻了???
他似乎很高兴,对我说道:“我叫郯(tan)月,你叫什么?"
我听着这名字…呃,有点懵,虽然轮回人没有一入冥界就喝孟婆汤的习俗忘却前尘,但是正常点的都不会随意告诉他人名字,尽量不牵扯到前世。这一点,在他们成为轮回人的一刻起,引领的死神都会提醒一下。
我心中暗想:难不成元炆那家伙没告诉他?可是…元炆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啊,这是他自己忘了??
我好心提醒说道:“轮回人,最好别告诉别人名字,容易牵扯到前尘。"
继而说道:“我叫没遇,你也可以称呼我为明桃死神。"
郯月似是没料到我的回答,愣了一下,后面好像想通了什么,只是…看我的眼神越发的诡异。
我以为他是被我那明桃死神给吓着了,正想安慰,结果就听到他说:“莫遇这名字挺好,谁取的?"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一问,下意思的说道:“我…我自己吧。"
他点点头,说:“挺好。"
我看不懂了,这轮回人…好像认识我一样。
他没有再说什么,我也没再开口说话,气氛一直很沉闷。
总归有人打断气氛,我看着那一如既往的元炆,还是那一身红衣,就是脸上多了几道伤…
元炆看到我时,脸上表情不是那么好,毕竟我俩不合也是冥界众所周知的,元炆也时不时告我状,我也气气他,谁都奈何不了对方。
我看着那伤,憋笑道:“元炆,你这伤怎么尽在脸上?莫不是哪个姑娘挠的?"
元炆没好气的斜睨了一眼我后,那个郯月也看向我。
我内心蹦出一个不太可能的想法,道:“我干的?"
元炆默默地看了一眼脸色不是那么好的郯月,见不开口,就说道:“不是,是一只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的小老鼠弄的。"
我:“那老鼠是不是前爪带着一个浅红色的小玉环,那玉环刚好能够带在老鼠爪子上?"
气氛又沉默了下去…
我沉不住气的开口道:“我家老鼠呢?元炆,你没把它给炖了吧?"
元炆面无表情的从倾灵索里将一不明东西丢了过来,我赶忙去接,结果定睛一看…一串肉串,我急了,有些带着哭腔说道:“你把…把我家老鼠给杀了,呃,肉串挺好吃的。"吃了没几口,肉串就只剩根杆子。
元炆提着我家老鼠的尾巴,自己家老鼠还不停挣扎,我:…白费了我的感情。
元炆看着我眼眶红红的,又看着我手上的杆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自己家老鼠应该是嗅到了我的气息,安分下来,我看着除了毛发有点湿以外,其他地方都没事,老鼠似是知道错了一般,作匍匐状,脑袋一晃一晃的。我不免笑出声来,从元炆手里接过,听着自己家老鼠的告状,元炆还真的炖了它,只不过让元炆没想到的是,自家小老鼠是喂着我的血长大的,连带着小老鼠也染上了我的特殊能力。炖了几个时辰,老鼠硬是在那滚烫的开水里,游泳。
换岩浆来试,结果也是一样…
这世道变了,连老鼠都成精了。
元炆冷眼瞧着我,不想说话,郯月咳嗽了两声,将元炆反应过来,元炆回归正题,对郯月略带恭敬的说道:“您之前的话,吾主之意是应允的,但吾主让我带话给你,ta谁都不可以动。"
郯月看到我沉浸在跟自己家爱宠玩耍,并且还偷偷关注他们动静时,对元炆道:“那便皆大欢喜,好了,以后谁都不会来打扰她的。我也希望她就这般。"声音不大不小,刚刚好能够让我听见。
我虽然听不太懂,但是并不妨碍我吃瓜的心思。
刚想凑近些,就…见二人不欢而散了。
独留我和自己家老鼠愣在原处…
我内心已经 …,心想:“两个都是狡猾的家伙。"直觉告诉我,他们谈论的那个“ta"应该或许可能跟我有关系…
我一直挺相信自己的直觉的。
我不太明白,我只不过是一个被保护着的废物,怎么就感觉…我很…厉害,默默回想起那些话本子里的,女主丧失记忆,被男二默默守护着,结果两人历经千辛万苦,女主找回记忆,成为一名身披众多马甲在身的大佬,最终却回到了男主身边,男二却等待着女主,终身不娶,这不就是深情男二养成记吗?!
我一拍头,这近来真真是话本子看的多了,胡思乱想了什么,我只不过是一个天道都同情的可怜人罢了。
我和自个家的小老鼠默默地想回家好好宽慰一下自己的肚子。
提溜着我家老鼠的小尾巴,欢欢喜喜地准备去找大土鳖蹭饭时,刚踏出第一步,就发现我不认路....
我拿出一根紫褐色的香出来,是大土鳖给的,在冥界之内能够指引他的位置。
可是.. 我忘了,这不是冥界,燃了半天,烟都是往上飘。
我跟我家老鼠悲催的在考虑如何才能回去。元炆走了,那位神秘的郯月也不见了。
我咋出去?
环顾四周,发现,与冥界相似,但又有点不同,天更蓝了,云也有了颜色,天上飞的还有一只只白色的鸟儿,还有热闹嘈杂的闹市..冥界虽然都有,但是没有那么一股子生气。
我抬头望着,高山之下的人间烟火,那闹市,那官堂,那一抹身影。
“冥界虽好,但也不如人间热闹”,我淡淡地说。
小老鼠懵懂的蹭了几下我那黑袍。
看热闹一直是我这些年来,保留的最大兴趣。
我平时虽然也能来人世间游玩但是都有元炆败坏我的兴致,好不容易元炆不在,正好能玩的尽兴,反正横竖回去都是被骂,还不如一次性骂个够。说起来,也不是不允许我去人间,只是之前有过一回,乱了因果,并且好巧不巧回不去冥界。最后还是冥愫(su)接回去的。
我化作凡人,一样的身躯,平常的样貌,依稀辨的性别,脸上雀斑不减,普普通通,毫无辨别性。
这便是我,一个不起眼的人。
我黑袍太过显眼,下山之后,那些人类眼中的情绪我看到了警惕,我便换了一身农家女平常的粗裳。
我去了一处地方,好像是一个国度的首府,人满为患,很多人,街道上各色各样的人和事,嘈杂声不断,
热闹非凡,可惜,这般热闹,总得落得清净。我在城墙上望着,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陆续离去,有的回家中看望亲人,有的则是如我一样看着热闹。
元炆看着我,不想说话。
他还是一如既往的红衣,那身红衣说来也怪,衣裳没有一处装饰,就是一件全红色,几百年了,都是这件,打我认识他起就没有换过,别说虽然我眼神不好使,但是往往都能认出元炆就是凭借那件亮眼的红衣!
我默默地将我手心里待着的老鼠,往身后藏。
我看着这般尴尬的局面,也只好硬着头皮开口道:“这真是巧了啊?怎么,元炆你也喜欢看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