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刚的办事效率还是挺快的,短短两天云门就多了二十几个人,平均分配给了每个堂,叶轩一个没要,他是管财务的,要的人不能太多,跟钱沾边的位子都不是那么好做的,被人怀疑来怀疑去的。他打算等所有堂的人招的差不多了他再从这些其他几个堂里边挑些人。至于维护云门安危的事情就跟他没关系了。
对于这件事参与的几个人还是挺上心的,连建设最初的启动资金都开始筹备了。最先入伙的几个人带头一人捐了一百,剩下的人也不好意思不出,就多多少少都捐了点。
很多人都是抱着凑热闹的态度进来的,这不行,据说洪中校园里头这样的组织也不少,以前也有高一刚上来就这么干的,结果可想而知,被高二高三的打的屁滚尿流,刚有点起色就解散了。很多都是高一攒人脉,高二拉组织的。
小县城里头的学校不比大城市,这种事情还是很多的,每个学校都有,洪中因为是县上第二的高中还算收敛的,三中育才这样儿的就可以说是土匪窝子了。
洪中这几年高一的就普遍没什么本事,都是被高二高三压榨的,唯一一个带着自己的帮派完整的升到高二的是萧旭,还是凭借着老爸的名气保住的,他是现在高三一帮子的头头。之所以能三年一直是老大,是因为他爸是萧家的老大萧龙。
萧家人是回族,不知道什么时候在陇西开始发展的,到现在地皮、人数、财产都已经跑田家前边去了,果然在今年评定的时候超过了田家,坐上了第二的交椅。
萧龙是个地痞响马,教出来的儿子能好到哪儿去?萧旭从小学还是打架一直到现在,回族人本来就野,加上他爸妈不加约束,成天顶着萧家长子的名头欺负人。学习差的出奇还总上好学校,这大概就是钱财的力量了吧。
高一有了势力团伙的事儿萧龙早就知道了,而且他还知道不止一个,总共三个,最大的云门,其次是东关、地虎帮。
如果让叶轩知道这事儿他非得笑死不可,如果他们这样二十几个人的规格就已经是文中最大的话,那东关和地虎帮是几个人?不会是光杆司令吧?
其实这也是正常的,校园里的势力不同于社会上的,差学生毕竟是少数,绝大部分还是热爱学习的孩子,一个势力能有二三十个人就已经不错了,就连萧旭手底下全校最大的风雷堂手底下也只有一百几十个人,可以说高三的完蛋货都在风雷堂,就这还是收了好多高二的人数才过百了,要知道高二最大的田青军团也只有七十几个人。
这些人已经开始注意到云门了,相信不久就会有动作,所以云门的发展是首位的。
在史哲豪的带头下,云门一共凑齐了资费一千三,说出去不嫌丢人,这就是云门的启动资金,把这些全部交到叶轩手上的时候,云门能说上话的人都到了,老大丁泽靠在水房的水槽子上,四堂堂主围成圈站在旁边。
史哲豪郑重其事的把一沓子颜色大小不一样的钞票交到叶轩手里,并嘱咐他好好算账,云门的每一笔支出都要有据可查,如果发现叶轩贪污公款,必当门规处置,绝不手软。
叶轩其实想笑,但是看着别人都一本正经自己也不好当汤锅里的老鼠屎,只得学着史哲豪的样子接过钱,保证自己不贪污一分钱。
上课铃声响起的时候几人也就回教室了。
放学的时候叶轩给了李欣一百块让她自己去吃饭,然后就跟着史哲豪去着手置办云门的用具了,买打架用品的地方叶轩不熟悉,只能交给史哲豪,他可是这地方土生土长的混子,初中到现在要是连个私买甩棍电棍的地方都不知道那就白混了。
但是令叶轩没想到的是卖这些东西的地方居然是家文化用品店,里边摆着满满的书、杂志和各种文具,但是柜子下却藏着甩棍和电棍。
老板戴着金边眼镜,看起来很斯文的一个人,说起话来却是混混的语气,出口就是脏话,让叶轩对自己的眼睛又一次产生了怀疑,不由的对这老板看低了几分,这大概就是文人常说的斯文败类吧。
史哲豪跟老板攀谈着,看起来很熟络的样子,叶轩独自在店里转悠。
“老贾,我在你这买的东西也不少了,便宜点,以后不出意外的话还要大量采购,这可是大生意,你也是聪明人,这你不会不懂吧,再说了,就咱这关系我给你这么多就是看在朋友一场的份上……”史哲豪叽里咕噜的跟老板讨价还价,整个一副生意人的臭屁模样。
不得不说他这张破嘴确实挺能说,把卖家的话全让他说了,老板没话说只能急得干瞪眼,要是换了不认识的人估计早就赶出去了。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听他的说话连叶轩都想揍他。
从文具店出来的时候,史哲豪笑得很开心,老板哭丧着脸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一坨大便,一天好心情被这个丧门星糟蹋的一点不剩。
“那老贾你忙你的,我先走了啊,有机会咱哥俩再彻夜长谈。”史哲豪没皮没脸的呦呵,笑得脸上的褶子都快撺成菊花了。
老板低着头像赶苍蝇似的挥挥手,示意他赶快滚蛋,他怕自己忍不住打人,每次这家伙来自己一准做赔本生意。
史哲豪买了五十根甩棍,十根电棍,一下就花了一千。甩棍是所有人都要有的,电棍主要是给他的白虎堂买的,就他的意思执法力度要狠,一定的用电棍,不然对云门的人构不成威慑力。
看破不说破,史哲豪那点心思叶轩会不知道?他就是想给自己手底下的兄弟谋福利,说的冠冕堂皇而已。叶轩倒是不在乎这些,他手下的弟兄只需要忠心、讲义气就行了,不需要有多能打,也不需精良的装备。
买完这些东西之后叶轩就跟史哲豪分开了,东西史哲豪都带走了,下午应该就分发下去了,叶轩只负责掏钱和记账,其他的事情不需要他操心,总会有人办好的。
叶轩去了手机店,想给李欣买个手机,有什么事也好联系。李欣现在是他的心头肉,容不得出任何差错,必须时刻知道她的动向。跟刘子豪说起的时候他觉得叶轩太紧张了,现在是法治社会,没那么容易出事。
话是这样说,小心驶得万年船,多注意点总没坏处,要是万一出事了那他哭都来不及的。虽说这几年政府对人民确实是没话说,公安机关也很出色。即便是这样,像萧家、田家这样的黑势力还是存在不是?
现在执法力度越来越严了,陇西发展也快,据说已经有人顶上这些地头蛇了,现在这些黑势力也在慢慢洗白,最近收敛了很多。
叶轩关心这些,在他眼里只要不坏到他头上就跟他没关系,如果让他身边的人出事,别说黑势力家族,就是天王老子他也要个说法。虽说他对那些挺着大肚子的政府官员没什么好感,但是他从不介意帮他们铲除这些社会上的毒瘤。
他也清楚这世道黑道越来越难滚了,现在连他们这小县城都开始严查了。如果云门能成长起来,他一定要让这个跟自己关系密切的帮派走上正道,跟政府对着干无异于以卵击石,自寻死路。到了一定的规模他会劝几个管事的洗白,如果他们不同意叶轩就会退出,毫不犹豫的斩断自己和云门的所有联系。
吃着公家的,花着公家的,用着公家的,就连生活最基础保障都是公家给的,孰轻孰重一目了然,恩将仇报的事儿叶轩还做不出来。
摇摇头将这些琐事抛到脑后,自嘲的笑了笑就进了手机店。他觉得自己有些想多了,想这些还为时过早,云门能不能做大做强还是两码事,想这么多纯粹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手机店的服务系很热情,一进门就迎上来:“先生您好,看手机吗?”
叶轩点点头,那姑娘就笑得更开心了,开始给叶轩介绍最新的手机。
“先生,现在流行的oppo,vivo手机,也是这两年国内智能手机卖的最快的,不知道您是给谁用的呢?”姑娘没有因为叶轩年纪小就轻视叶轩,在她眼里,这种年轻人才是智能品牌市场的主导人物,向他们推销产品要简单很多。
“给我女……妹妹买的。”叶轩本来想说给自己女朋友买的,但是想来这个年纪谈对象好像不大合适,就立马改口说给妹妹买的。
服务员很知趣的笑了笑,从柜台里取出一部玫瑰金的手机说:“这种玫瑰金是新推出的颜色,很流行,也很适合女孩子使用。”
叶轩结果手机点开试了一下,对现在的手机大为赞叹,智能机出来才不到三年现在已经先进到这种程度了?跟电脑似乎没什么差别,好像功能还更全面一点。在从兜里掏出自己呐笨重的第一代智能手机,顿时感觉天差地别,不由感叹自己跟不上时代步伐了。
出来的时候买了两部手机,给自己也买了一部。一想到一会李欣看到手机的开心样不觉笑出了声,脚底下的步子也轻快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