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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

有个都市奇谈说到,人死后体重会减轻二十一克,他们说,这是灵魂的重量。

除此之外有另一个成语,叫做“失魂落魄”,真正的意思即是字面意思,也就是丢了魂魄的意思,但这个魂魄,可不是指被吓到了,而是在经历某些事情会遇到某些人之后,强烈的情绪会让你把你的灵魂,落在了别人的或者某件事物身上。

而这样的人,本无法去往往生,于是便有了这样一类人,拾魂者。

— — — — — — — — — — — — —

“对二!要不起吧哈哈哈哈哈哈!”

“让你走,你有本事给我tm的一次走完!”

“这可是你说的啊!五六七八九十!”

“顺子!唉!走完了!”

“草他妈的!这也能给你走完了!不打了不打了!”

昏暗的灯光下,只见到一堆一堆的人围坐在几个早已久的不成样子的桌子边,李志便在其中一桌上。

李志把手上剩下的牌往桌子上用力的一丢。恼怒的从口中掏出几张皱巴巴的钱,有零有整,不过也说不上什么整,毕竟加起来也就一百来块钱。

“快把最后一把牌钱结了!”

李志把最大的一张红票子扔到桌上,随后向其他人挥了挥手,说了声。

“走了啊!”

“得咧,下次再来玩啊!”

见到李志走出去,桌子上刚刚赢钱的那几个人起身走到赌场后面的小院子里。

“李哥,今天又做了笔不小的生意啊?”

“tm的,就这么几千块钱也算是大生意?。”

只见刚刚走完牌的那个男人随手从口袋里面抽出几张百元钞票,递给了说话的哪个男人。

“自己拿着晚上滚去吃点宵夜。”

“得咧哥!就等你这句话。”

“您瞧不上这几千块钱那对我们来说这不就是笔大生意了吗?不过要我说也是,这小子每个月都来送钱,也还算是不赖了。”

只见赢钱的男人发出一声耻笑,“噗呲”。

“得咧,那你晚上吃夜宵把他叫上。”

说罢,便又从口袋里拿出两百块钱。

李志从常去的小赌场走出来,外面的太阳仍高挂天空之上,长时间待在赌场那昏暗的灯光下,突然面对外面这强烈的阳光,李志一时间只感觉眼睛生疼,身上也热乎乎的。

李志熟悉的走过大街小巷,穿个几个左拐右拐的小巷,来到了熟悉的夜市摊,此时时间刚过四点,小摊也就来了几家,正在慢慢的搭棚子,做着准备工作。李志放眼望去,所幸常吃的炒粉店已经来了。

“老板,要个干炒牛河,要加个蛋。”

炒粉店的老板是个年纪不算很大的男人,面貌看上去年纪大概四十来岁左右。

“得咧,怎么这么早就来吃饭哦?”

“又去赌钱了?”

只见老板一边熟悉的颠勺炒粉,一边转过头和李志聊着天。

“哪能啊?只见李志笑嘻嘻的说到,这不是饿了吗,突然想吃你家的河粉了咯。”

“行了行了,我还不了解你!说吧,又输了多少咯!”

老板毫不客气的拆台,拆穿了李志口中的谎话。

李志讪讪的笑笑,“没输多少。”

“筷子还在推车里,你自己拿一下。”

拿完筷子回来的李志看着已经做好的炒粉,对着老板说到。

“老板你这加了两个鸡蛋啊?”

“赛雷哦!这些时候你又能发现了?吃吧吃吧,不算你的钱!”

“哇!赛雷哦!”

李志模仿着老板的语气,说着和老板一样的话。随后对老板展露一个笑容,笑容干净而纯粹,完全不像是在赌场里面的他。

“少赌点!”

已经不知道说过多少遍了,老板也不知道,以后还会说上多少遍。

“好啦!”

李志笑嘻嘻的说到。

— — — — — — — — — — — — — —

在李志吃粉的摊位的不远处,有一行人在看着李志。这一行人一共有三人,一个老人,还有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不过一行人气质装扮明显都有些格格不入就是了。只见老人和男人都身着一身朴素唐装,黑色底,上面还纹了不知名的几朵花朵,以及胸口处的一只碗。而女人身穿一身与时代不算相符的旗袍,即便这些年复古风盛行,但真正能把旗袍穿出来的人,也还是少数。

“是他吧?”

年轻男人对着身边的女人说到。

年轻男人名为余秋生,女人名为常纯。

常纯看着李志,微微点了点头。

“是他。”

— — — — — — — — — — — — — — —

时间回到很多年前,那时候的李志和常纯他们都还在读高中,而他们两个是高中同学。李志性格活泼,脸上总是挂着笑容,好像和所有人都合得来一样。即便是老师也是如此,因为他总是带着一脸干净的笑容。常纯和李志完全相反,常纯的性格内敛而温顺,就像是小说中常常提起的小家碧玉一般。

常纯和李志,两个人的性格看起来就像是完全不会有交集的性格,事实上高中生活的前半段,也确实是这样。直到高三的某一次考试后排完座位,常纯正好做到了李志的斜后方。也就是李志后桌的同桌这个位置。这让她对于李志,才算是有了些观感。

在常纯眼里,李志总是笑嘻嘻的,没个正形,上课就和周围的同学聊天,一下课就活着几个狐朋狗友冲到厕所去抽烟聊天,每天就过着和老师主任斗智斗勇的生活。但是老师也说不上讨厌他,毕竟他除了学习不认真意外,也算是待人和善,见到谁对谁都是笑嘻嘻的,也让人生不起气来。

常纯挺喜欢看着李志笑的,因为他的笑容非常具有感染力,就像是一抹冬日的阳光一样,让人感觉到温暖。高三正是升学压力最大的时候,这时候常纯身边每天有个充满笑容阳光的男孩,还是很让她感觉到高兴的,即便那时候的她还没有察觉。

冬天的时光总是过得非常的短暂,不知不觉间他们距离最后的高考只剩下了一个春天。在一个普普通通的清晨,李志一如既往的笑着,大家都在为了高考努力,迷茫也好有目标也好,至少都还在学习。只有李志不一样,所以大家就问到李志,为什么不学习呀?他笑嘻嘻的说到。

“学啥啊?没啥意思。就我这性格,懒死我的了。”

眼看大家不说话,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不信啊?真的是!”

“那我说我爸不要我了,把我和我妈赶出家门了,没有地方住了。”

他是笑着说这些话的,所以大家也都跟着笑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行了行了,懒就懒,还说这些话,你爸知道了不得把你打死!”

常纯当然也听到了,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觉得挺难受的,特别是,看到他的笑容以后。

她不知道该怎么描述那种心情和状态,想了很久也只是知道,难受二字。

后来又一次换位置,他们两的位置调开了,常纯也就逐渐的和李志少了交集,虽然他们本就没有多少交集,大多数时候都是他和别人在聊天说话,而常纯,只是在听着而已,她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个无关痛痒的听众而已。

再后来,就只是从别人口中听到他的消息了。据说他染上了网赌,从各个地方借钱,经常出入派出所,不过也都只是听说罢了。他们就这样,断了联系。

— — — — — — — — — — — — — — —

“故事讲完啦?”

余秋生对着常纯说到。

“讲完啦。”

常纯回应到余秋生,露出一个笑容,就想一直忘不掉的哪个笑容一样。

余秋生也跟着笑了笑,接着说到。

“还没完呢。”

常纯曾经想给李志写封信,但思来想去,也不知道该写什么。于是就没有送出去,只是在自己的日记本中写到。

“本以为太阳本就应该温暖,才知道冬日的太阳即便看起来再温暖,也总归透露着股洗刷不掉的冷清。”

“但太阳本就是太阳,无论何时,都是太阳。”

这封日记早就不见了,只是常纯还记得内容。只见余秋生从唐装口袋中拿出一张纸,上面写的正是所说到的内容。余秋生把纸条递给常纯。

“没送出去的东西还是该送完才能不留遗憾。”

常纯突然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余秋生,只是慢慢的接过这封日记。

长久的沉默后,还是余秋生接着说到。

“快去吧,送给他,我们在这等你。”

— — — — — — — — — — — — — —

吃完河粉的李志,照例又去小店吹了两瓶啤酒,准备回家好好睡一觉,不然总归是会想起些不好的事情。走到家门口,在一阵上翻下找之后,好不容易从身上不知道哪个兜里拿出了家门的钥匙。打开家门,发现桌子上突然多了张书信纸。李志已经很久没有写过字了,所以他知道,这肯定不是他写的。

李志在找遍了家里所有地方,始终没有发现其他人过后,打开了桌上折起来的书信纸。

“李志,你是我曾经的太阳。但是天气总不可能一直是晴天的,总得下场雨吧?”

李志突然想起,在那句所谓的玩笑话的前一天,他和妈妈被父亲赶出来的那一天,妈妈一直在家门口哭着,也不说其他的话,只是一个劲的在哪哭着,赖着不愿意走,哪怕那里已经不算是她的家了。

想着想着,不知道为何,李志突然就哭了起来,跟他的笑容不一样的是,他的哭声却一点也不肆意,就宛如是受了委屈的小孩子,在无声的抽泣着。

常纯一直就在他的对面站着,但他看不见她,毕竟啊,常纯已经死掉了,常纯对着李志说到。

“你没有被放弃过呀,还有人抓着你的。”

只见李志的身上飞出一丝丝的萤光,落在了常纯的身体里面,那是她,遗留在他身上的碎片。

现在,她得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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