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疯狂的黏上了她。
我倾尽自己所有的零花钱给她买了好多棒棒糖,以此换来她同我一起玩过家家的机会。我用稚嫩的声音提议,要她做我老婆。她很严肃的拒绝了我,说我还不如她高,只能给她当儿子。妈的,儿子就儿子,大丈夫能屈能伸。什么?!哪个挨千刀的当我爹??(哭)罢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铁了心不眠不休地问她,等我长得比你高,可以做你丈夫吧。她说,
我全心全意的接近她。我知道了关于她的一切。比如她不爱穿鞋,吃不进去药,她还对碳酸过敏,所以她从来没喝过可乐雪碧美年达(真是个奇怪的过敏症状)。她学习成绩很好。一直是名列前茅。我老婆真的是绝了呀。人美心善成绩好。
几乎她身边所有人都知道了我的存在。我常常厚着脸皮去她家蹭饭。心甘情愿的给她当小跟班。武林泽常嘲笑我说我像个不被重视的深宫怨妇。哈他懂个屁。只要是她,老子当太监也乐意。其实有人问过她我是谁,跟她是什么关系,当着我的面,我没说话就那么安静地听着,她,听见询问后哈哈大笑,一把搂住我的脖子,向他的伙伴们宣告,“宸宸是我弟弟,谁都不许欺负他啊”。弟弟,弟弟,我脑子里好像有个炸弹爆炸。emmm,弟弟....也挺好。